敢將此心向日月

《王敏川選集》編序

王曉波
(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系教授)


王敏川(錫舟)(一八八七~一九四二)是一位台灣近代民族運動史上最早的啟蒙者之一,也是最堅決的抗日民族鬥士。

一九一一年,中國的辛亥革命成功;一九一七年,蘇聯的「十月革命」成功;一九一八年一月,美國總統威爾遜倡「民族自決」;一九一九年,日本學界民本主義思潮勃起,朝鮮發生「三一運動」,中國發生「五四運動」。這些思潮和事件,也都衝擊到日益眾多的台灣留日學生。

一九一九年,林獻堂、蔡惠如在東京與留日台灣學生組織「啟發會」,這是一個純粹以台灣留日學生為主的一個團體,也是日後台灣近代民族運動的濫觴。當時在早稻田大學唸書的彰化人王敏川即其中一員,此外,據蔡培火說,會員有蔡式榖、林呈祿、蔡培火、鄭松筠、羅萬?、蔡玉麟、謝溪秋、謝星樓、彭華英、林仲澍、黃呈聰、黃周、吳三連、王金海、黃登洲、呂磐石、呂靈石、陳昆樹、劉明朝、莊垂勝、林攀龍等。

一九二○年一月十一日,又成立「新民會」,暫時由蔡惠如擔任會長,並於七月十六日創刊《台灣青年》。至十二月,林獻堂到東京,同意任會長,蔡惠如為副會長,王敏川亦為其中之一。《警察沿革志》說:「新民會表面上楬櫫的綱領謂『專為研究台灣所有應予革新之事項,以圖文化之發展』;但其實,則站在民族自決主義之立場,對島民作啟蒙運動,同時合法的圖謀民權之伸張,乃毫無疑問之餘地。」

由「新民會」,一方面展開「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一九二一年一月三十日第一次請願);另一方面展開啟蒙運動出刊《台灣青年》。而在二條戰線上,王敏川都是無役不與的戰將。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第一次,除林獻堂等十人外,其餘均系留日學生;第二次台灣方面簽名者三百五十人,留日學生一百六十二人。王敏川為「新民會」幹部,請願運動在東京的活動多為彼等所安排。例如,第三次請願時,王敏川就屢次參與林呈祿、黃呈聰、鄭松筠、吳三連等對運動方針的協議。

由於王敏川在台灣議會請願運動中的激進表現,而被《警察沿革志》認為他和蔡惠如、蔣渭水一樣是:

「立腳於對中國之將來寄與多大希望,以為中國之國情不久必可恢復正常而雄飛世界,自然必可光復台灣,是以此際必須保持民族之特性,涵養實力,以待時機。由此民族意識嚮往中國,開口便是強調中國四千年之文化以激發民族自信心,常有反日之過激言行。」

一九二三年,「治警事件」,王敏川亦被捕入獄,一審判決三個月,二審判決無罪。

從啟蒙運動這方面來說,王敏川一開始就擔任《台灣青年》的編輯工作。從《台灣青年》創刊就一直擔任編輯工作,付出鉅大的心力,從事大量的寫作和翻譯的文字工作。一九二二年四月一日,《台灣青年》改為《台灣雜誌》,時王敏川已由早稻田大學法科畢業,並任《台灣雜誌》之顧問。

一九二三年四月十五日《台灣民報》(半月刊,仍在東京發行)創刊,王敏川也是《台灣民報》初期的重要主筆之一,在筆陣缺乏的情形下,王敏川甚至不能不在同一期的《台灣民報》上連寫帶譯的發表好幾篇文章。

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七日,由蔣渭水等台北醫專的學生所發起的「台灣文化協會」成立,推舉林獻堂為總理。王敏川也是「文協」的重要幹部,並於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七日第三次大會上,被推選為理事。「文協」是近代台灣民族運動在島內的一個重要的啟蒙機關。

除了文字啟蒙的工作外,針對當時一般民眾知識水平不高的情形下,文化講演會則是大眾化的啟蒙工作的方式,王敏川也是文化演講的開創者之一。《警察沿革志》的記載云:

「講演會是文化協會活動中最應重視的問題。在一般民眾智識程度甚低的台灣狀況下,文化協會的啟蒙運動,僅藉圖書則不免有缺乏大眾性之憾,所以說它完全藉講演來達成其目的亦非過言。在文化協會創立的初期,講演會尚不多見,僅限於主要都市舉開。及至大正十二年五月,會員黃呈聰、王敏川以台灣民報記者身份返台,歷訪全台各地勸募台灣民報購讀者,順便作巡迴講演,其所講的民族主義及對台灣統治的責難,喚起地方民眾甚深的反應,受到很大的歡迎。於是加深文化協會對講演會的認識,乃有頻繁舉行講演的熱潮。都市地區每星期六、星期日舉行定期講演會,地方則組織講演隊,舉行巡迴講演,大正十四年可以說是文化協會舉開講演會的熱狂時代,地方會員,凡有機會即邀請幹部去開演講會。發動民眾藉口歡迎,沿途燃放爆竹,高呼口號作一種示威運動,舉行旁若無人的盛大歡迎會,以張聲勢。幹部也儼然以志士自居,睥睨一切,徒以挑撥民族的反抗心為能事,釀成普遍的反母國的風氣。尤其是每次介入地方問題或農民爭議,助長糾紛,以收攬民心,如遇取締,則展開執拗的講演戰與示威運動,以表示反抗。這運動實開本島農民運動與勞工運動的先河。」

一九二五年冬,由於台北警察署對文化講演的取締過於苛酷,故主持人蔣渭水請王敏川每晚在講壇上講《論語》,王敏川講了一個多月的《論語》,而民眾竟在寒風冷雨中照樣準時前往聽講。

後來,「文協」內部發生了激進派與穩健派之爭,亦即左右之爭,王敏川和連溫卿屬激進派。

一九二七年一月三日,「文協」在台中舉行臨時大會,連溫卿一派取得表決之多數,雖然林獻堂、蔣渭水均當選為中央委員,但卻宣佈退出。王敏川亦當選為中央委員,而繼續成為新「文協」的主要幹部。

左右分裂後的新「文協」則發動過幾次激烈的鬥爭事件。一、「新竹事件」(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三日),新「文協」在新竹主辦「土地及產業政策反對大會」,講演激烈,不服取締,並且,取締之警察負傷,七十一名遭處刑。二、「台南墓地事件」(一九二八年六月十三日),參加抗議的除新「文協」外,尚有台灣民眾黨,各勞動團體,商工業協會及各姓宗親會,由於抗議激烈,王敏川、連溫卿均被捕,十三名起訴,九名被判罰金。三、「台中師範事件」(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九日)。四、「台中一中事件」(一九二七年五月)。

新「文協」成立後,王敏川和鄭明祿、王萬得三人即退出《台灣民報》,而由新「文協」集資創立「大眾時報社公司」(一九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王敏川和賴和均為董事,並由王敏川、洪石柱、吳石麟到東京籌備發行事宜,而於該年五月七日出版創刊號,後因王敏川被捕,又台灣總督府之阻撓,《大眾時報》終在出版第十期(一九二八年七月九日)後停刊。

一九二九年,連溫卿被新「文協」除名,並且新「文協」內部的一些台共份子就有人提出「文協」解散論,認為「文協」如要採取政黨路線,則應解散以免阻礙無產階級的成長與發展,但王敏川堅持「文協」應作為小市民的大眾團體而繼續存在。因獲得另一部份共黨份子謝雪紅的同意,而得以保持。

一九三一年一月五日,新「文協」在彰化召開第四次全島代表大會,出席代表僅七十七人;二月十八日,民眾黨舉行第四次黨員大會,當場遭「結社取締命令」處分。六月以後開始大事逮捕台共份子,十二月又逮捕所謂「赤色救援會」,時為「文協」中央委員長的王敏川則以「赤色救援會」被處刑四年,直至一九三八年出獄。

王敏川出獄後,已是「七七事變」後的第二年,台灣進入戰爭體制,動彈不得,又因在獄中健康受到損害,而終於在一九四二年九月二日,賚志以歿,享年僅五十五歲。

王敏川其實是一個強烈的反帝民族主義者,激進的民主主義,和人道的階級主義,在台灣抗日民族運動中,他永遠站在戰鬥的第一線而不退卻,雖然他在新「文協」的末期,即第四次全島代表大會之後,決議支持台共,但他終身不是共產黨員。

但是,王敏川為什麼會主張階級鬥爭,為什麼與台共合作,並支持台共的鬥爭?我們就必須對二、三○年代殖民地台灣作一歷史背景的瞭解。

一、雖然一九一八年威爾遜宣佈「民族自決」,引起殖民地人民的思想衝擊,但是,帝國主義對殖民地的爭奪並未停止,其偽善也很快的被殖民地的革命家所體認。反之,「十月革命」後的蘇聯,與資本帝國主義堅決的鬥爭,引起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同情和擁護。中國的革命家孫中山,不但「聯俄容共」,並且,提出「以俄為師」。從今天來看,二十世紀初葉以來的殖民地與半殖民地的社會主義運動是否為十九世紀以來歐洲發生的社會主義思潮之實踐,殊堪存疑。究其實際,其對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的反動,則遠超過於社會主義的實質。

二、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地區,即資本落後之地區,其資本多為殖民母國所移入者,故殖民地之資產階級厥為統治民族,而從事勞動之無產階級則多為被統治民族。以一九二六年台灣的三十三種行業的投資而言,日本人的資本金為四八○、二二六(千圓),已繳額為二八八、九三六(千圓);台灣人的資本金僅七七、九○○(千圓),已繳額為三○、八九六(千圓);並且,許多台灣人的資本實際上是在日本人支配之下。台灣人的已繳資本金不到總額的百分之十。而以一九二一年台灣六種主要的工廠而言,台灣人職工佔百分之九一點九。因此,所謂的「階級鬥爭」其實就是台灣勞工對日本資本的鬥爭,故矢內原忠雄說:「就大體而言,民族運動即階級運動,階級運動即民族運動,兩者的相互結合比較多於兩者的互相排斥。這是殖民地社會的特徵使然。」由此可知,王敏川等的「階級鬥爭」在殖民地台灣其實就是民族鬥爭。後來蔣渭水領導的民眾黨也不得不走上這條「階級鬥爭」之路。然當時抗日民族運動中,未能理解民族鬥爭與「階級鬥爭」的同質性而解決其間的矛盾,誠亦令人有遺憾之感。

三、與台共合作的問題。我們也有幾點理解:(一)孫中山「聯俄容共」政策對台灣抗日民族運動的影響,(二)日本共產主義和日共對台胞抗日民族運動的同情,(三)台共鬥爭的對象是日本資本主義和在台之殖民主義,與抗日民族運動形成統一戰線。在中國,這也是促成二次「國共合作」的基本形勢。即使是台共,其在日據時代所鬥爭的對象是日本統治者,而非任何的中國政府,他們可以是日本的「非國民」,但非中國的「叛亂犯」。何況,王敏川並非台共,只是和祖國的國民黨一般,「聯俄容共」或「國共合作」。

王敏川和賴和一樣,未見台灣光復就逝世了;也和賴和一樣,在光復後,由彰化地方人士的呈報而入祀忠烈祠;並且,再和賴和一樣,在一九五八年,以內政部47內一四六二二號函,台灣省政府47.8.9府民一字第七二八七六號令,彰化縣政府以彰民行字第九五二六號通知「查本府業經遵令,將故台共匪干王敏川、賴和之忠烈祠牌位撤除」。

賴和先生身後的冤屈已於一九八四年得到平反,重新入祀忠烈祠,而終身為台灣抗日民族運動奉獻的王敏川先生至今未能平反。但我們相信若王敏川先生死後有知,一定心地坦然,敢將此心向日月!

賴和先生平反後,我一直希望王敏川先生也能獲得平反,並將此意告訴李篤恭先生,而獲得他的大力支持。我們此舉的目的並不在於為先烈爭一塊忠烈祠的牌位,他們的事跡早已成了歷史的存在而永垂不朽,其實我們的目的乃在為歷史爭公道,為民族爭正氣。

今年是王敏川先生的百年紀念,六月二十八日,「台灣史研究會」開理事會,我在會上提出為王敏川辦一學術講演以為紀念,時間訂在其逝世的九月二日,並出版王敏川先生的文集,而獲得熱烈的支持和通過。

在著手編輯這本《王敏川選集》的過程中,許多朋友都貢獻了他們的勞力,我們要感謝李篤恭、柯水源、王永、韓嘉玲、楊祖珺、陳博寬諸位,李篤恭先生不但提供搜集的照片,並且為這本書寫了對王敏川先生的回憶,莊永明先生為王敏川先生所作的傳更是本書所不可缺的。另外,我們還要感謝謝史朗先生慨允為本書捐助出版的紙張費。

這本選集倉促成編,資料搜集又不容易,疏漏之處在所難免,還待來日再版補正。

是為之序。

王曉波 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於新店


編按:坊間書籍有云王敏川先生系生於一八八九年者,眾說紛紜,言人人殊。又,本文原載《王敏川選集》,一九八七年,台灣史研究會出版,台北。本書現由海峽學術出版社景印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