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鴻煉正告美國民主基金會

瘦叟


先是六月二十一日《自由時報》自「華府」發出報導,「針對馬政府傳出要整頓台灣民主基金會,在美頗負盛名與影響力的『全國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總裁葛希曼,十六日致函台灣總統馬英九表示關切。」其後七月二十八日同報又有「去函美方,歐鴻煉跳過王金平」相關報導,云「歐鴻煉日前以外長兼民主基金會副董事長身份,寫了一封信給美國民主基金會執行長葛希曼,該文措詞嚴厲,且跳過董事長王金平直接發函」,「混亂民主基金會體制與跨黨派的成立宗旨」,又云「葛希曼稍早來文正本是給馬英九總統,並非歐鴻煉,董事長王金平未有動作,副董事長卻先行,民主基金會過去獨立運作、尊重董事長的傳統已經受到破壞。」

新兼「民主基金會」副董事長的外交部長歐鴻煉「直接發函」給美國「全國民主基金會」執行長葛希曼,究竟為何「董事長王金平未有動作,副董事長卻先行」?且歐鴻煉究竟是對葛如何「嚴厲」的「措辭」?

據《自由時報》載,歐鴻煉信函最後一段強調:「美國總統歐巴瑪表示美國會尊重各國的主權與法治,我希望美國民主基金會在葛希曼領導下也能尊重台灣人民的授權與我國應有的法律程序,畢竟相互尊重是民主的基石。」歐外長如此以「民主」質之美國「民主基金會」的葛希曼,要求其「尊重台灣」,且強調「相互尊重是民主的基石」,其態度誠然是嚴正的,但其如此「措辭」,豈足以言「嚴厲」呢?無寧還是相當「委婉」的。真要形容,只能說是「義正辭婉」了!難道要求美國尊重我們的「主權」與法律程序,期待美國與我們「相互尊重」錯了嗎?非得如綠獨人物如蔡同榮者流每以對美搖尾乞憐為得計才算措辭不嚴厲嗎?

那麼,歐外長跳過王金平而直接發函葛希曼,復真的「混亂民主基金會體制與跨黨派的成立宗旨」了嗎?則事實是,葛希曼所致函的對象是馬英九總統,並非「民主基金會」董事長王金平,則歐鴻煉以馬政府行政體系的外交部長身份,代表政府回函,嚴正的要求葛希曼「尊重我國應有的法律程序」,正是其行政職責所在,復與「民主基金會」何干邪?王金平在政府的身份是立法院長,並不在行政體系,不能做為政府行政體系的代表,則歐外長以政府行政體系身份代表馬英九總統覆函,又有何跳過或不跳過王金平之可言邪?

但仍有必須一究者,台灣「民主基金會」是「跨黨派」的嗎?《自由時報》言「民主基金會十五席董事,在政黨輪替前其組成中,政黨代表是國民黨四位、民進黨三位、台聯一位,其餘為政府代表三位、企業二位、學者一位、NGO一位,並推政府代表之一的國民黨籍王金平為董事長」,「並無民進黨為多數的事實」,似乎「民主基金會」是真「跨黨派」且民進黨只有區區三位少數了。殊不知,除了「國民黨四位」外,其他成員雖非全屬民進黨員,卻都是民進黨總統陳水扁之所任命,如是,其等若非與台獨民進黨一路,他們能獲得任命嗎?則他們復能「跨黨派」到哪裡去呢?歐鴻煉回信所說:「二○○八年以前,董事會成員以民進黨佔多數」,固有語病,並未違事實;再者歐說「二○○八年國民黨贏得立委與總統大選後,董事會必須反映新的事實」,更如實的說明馬政府「整頓」人事,正是「撥亂反正」,亦是合乎「民主」精神的。綠獨的時代已經過去,綠獨與「藏獨」、「疆獨」與「民運」聲氣相通,給予金錢支援,有「獨」一同的時代亦已成為過去,馬政府對「民主基金會」進行人事調整,無寧是正當其時的,亦是恰當的,《自由時報》也就不必再以假的「跨黨派」欺世了。

去年西藏拉薩曾暴發「3.14」暴力恐怖攻擊事件,不久前新疆烏魯木齊再發生同性質更嚴重的「7.5」事件,另則在世界各國製造動亂的「顏色革命」,一切證據都指向美國的「民主基金會」及CIA實乃幕後的支持策動者與「金主」,則受「尊重」的王金平董事長多年領導的「民主基金會」,既曾自豪「過去六年完成的任務,與美國民主基金會的成功經驗一致」,以今觀之,寧非成為「恐怖」之幫兇了邪?王金平董事長無視或縱容台灣「民主基金會」與「藏獨」、「疆獨」同「獨」相濟,直接間接導致兩次暴力恐怖事件的發生,能迄未聞一語之交待,表現得好像若無其事嗎?

昔五四時代北大英文教師著名老怪物辜鴻銘,曾將「民主」之英文democracy故意誤讀為democrazy,其意固屬笑謔,但我們誠不願見到「民主、民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也。我們願見美國親台灣,但美國不能以親「台獨」為親台灣;我們亦喜見美國能與大陸中國真正的和平友好,則美國豈能兩面手法以資金與特務並聯合「台獨」意圖顛覆分裂中國邪?

歐外長就任以來,曾發生若干不稱職的言語瑕疵,但歐外長代表馬政府「義正辭婉」的覆信美國,表現得恰如其份,僅以此事言,卻是「可圈可點」的,值得稱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