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與達賴的糾葛

楊開煌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


一、一路走來,始終搖擺的達賴

北京與達賴喇嘛及其統治集團之間正式決裂在1959年,但是兩者之間的分歧則在1950年就已經出現,先是和平解放與叛亂獨立的矛盾,當時達賴及其統治集團的作法,就是在其武裝力量潰敗之後,一面派人赴京和談,一面率眾逃到亞東;和談協議簽訂之後,仍然猶豫不決,回到拉薩之後,達賴喇嘛的身邊依然是回歸與分裂兩派人馬;1954年參加第一屆「全國人大」,並當選「人大」副委員長(班禪喇嘛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之後在大陸內地參訪了兩個月,回拉薩之後,1955年曾撰文盛讚毛澤東,「他把毛澤東比作太陽,保護藏族人民的慈母,戰勝帝國主義的大鵬,稱頌毛澤東解放了枷鎖,指示了和平的道路,祝願偉大領袖像世界的火炬永放光芒。」但1956年達賴喇嘛去印度參加釋迦牟尼誕辰2500年的紀念活動,受了他的兩個被美國情報局吸收的哥哥以及一些為美國所用的流亡藏人的包圍,力勸達賴喇嘛滯留海外,反對中國,反對十七條,此時的達賴喇嘛又開始動搖了,有了不回西藏的打算,其後在周恩來勸說下,再回拉薩,並主持西藏的社會主義改造工作。1959年2月7日達賴喇嘛先致函西藏軍區副司令員鄧少東等提出:「聽說西藏軍區文工團在內地學習回來後演出的節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請你們給安排一下。」其後竟謠傳成為軍區要挾持達賴喇嘛去北京,此時達賴喇嘛也沒有出面闢謠,任由叛軍作亂,3月26日,達賴喇嘛及其統治集團逃至亞東,宣佈「西藏獨立」,成立了「西藏臨時政府」。隨之逃往印度,在印北組織了「流亡政府」,開始其流亡生涯。

從以上的簡略過程來看,達賴喇嘛始終是個搖擺不定的政治人物;北京政府與之交手多年,深知其問題所在,因而決不會相信這樣一個反覆無常的人,而在達賴喇嘛身邊也完全沒有一個真正懂中國的人,他的身邊只有對中共剝奪了他們欺壓藏胞的特權,而充滿忿恨反中國的藏人,達賴喇嘛及其流亡組織都是原西藏統治集團的後裔以及生在西方,長在西方的藏族青年;長期以來,對中國的認識和理解,就是從反共、反中國這一角度切入,於是他們對北京當局也不信任;由於長期的互不信任,所以本來1980年之後,胡耀邦調整了中共的治藏政策,提供西藏自治區諸多的優惠政策,改善了藏胞的處境;北京當局和達賴喇嘛也開始接觸,原本這應該是相互重新認識的好機會,但在雙方進入會談之時,達賴喇嘛及其流亡組織又要求在其會談的隊伍中,加入一名外國人參與會談,結果當然遭到北京當局的拒絕,然此事件又為雙方增添了互不信任的新帳;之後,達賴喇嘛所有非獨立的言論也都是向外國單位和媒體放話,沒有一次是先與北京溝通,所以儘管達賴喇嘛高唱所謂的「高度自治」,然而一切都是以外在壓力,企圖迫使中共接受,何況我們如果檢視達賴喇嘛每年3月初的講話的用詞,仍然是中國「入侵」,稱拉薩為「首都」,稱流亡組織的基本法為「憲法」,例如;西藏之頁在今(2009)年3月10日的紀念會上稱「自1949年中國軍隊入侵西藏……上午九時,伴隨著莊嚴的西藏國歌聲,紀念西藏抗暴五十週年集會開幕了。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倫桑東仁波切升起了西藏國旗。」更不論其藏青會、藏婦會的宗旨等等都沒有改變原來主張獨立時的用語和行為,故而北京總是懷疑達賴喇嘛是說一套做一套;退一萬步說,如果達賴喇嘛是有誠意的,則代表達賴喇嘛已經不是海外藏人的精神領袖,那麼從現實主義的角色而言,北京也需和達賴喇嘛談判,如果再談當然其議題就是達賴喇嘛個人回國的問題。從達賴喇嘛的立場來看,自然是以藏人的精神領袖的「高度」,才具有談判的籌碼;同時也只有把個人的問題放在集體問題之間才有號召力,雙方即在此一博弈的賽局中,不斷加碼,指責對方,陷入惡性環循之中,幾已無解。

二、矛盾集中三大議題:

近五十年雙方仇視、指責的議題很多,然而有些是動態事件,有些是追趕時尚,而真正持續爭論的議題大致有十一個大議題,我們可以將之分為三大類:即歷史問題、原則問題和現實問題。

在歷史糾葛方面包括了兩大問題:

第一,「西藏自古屬於中國」:這是北京當局在討論西藏主權時,大陸的學者總是習慣說「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藏族學者格勒說「這裡所說的『自古以來』,不是說『自元代以來』,而是說『自有人類活動以來』。這裡所說的『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也不是說『西藏自古以來的政權都是中原政權或中央政權有效管轄的一部分』,而是說『西藏這塊地方自有人類活動以來的歷史都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抑或是中國邊疆史的一部分,抑或是中國少數民族史的一部分,而絕不是任何外國歷史的一部分。」但是1992年中共國務院發表的《西藏的主權歸屬與人權狀況白皮書》稱:十三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自此之後,儘管中國經歷了幾代王朝的興替,多次更換過中央政權,但西藏一直處於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

而達賴則認為「中方一再要求我們承認歷史上西藏就屬於中國,這是不合理的,也是沒有道理的。我們認為,歷史就是歷史,無法改變,為了政治需要而曲解,不是誠實的態度。」

我們以為在此一議題上,中共的簡單命題是不通的,沒有任何土地自古就屬任何民族,因為「屬」是法律概念,法律概念不是自古就有;同時「中國」的概念也不是古已有之,甚至國家的概念也不是中國的。所以北京當局只能說自元朝以來,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的統治範圍。

第二,藏、漢間關係:北京的「白皮書」稱「明朝第三個皇帝明成祖(1403—1424年在位),以西藏佛教和政治合為一體,大小派別各踞一方,為有利於治理,給西藏各地宗教領袖封以「法王」、「王」、「灌頂國師」等名號。王位的繼承必須經皇帝批准,遣使冊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規定,每年元旦,王須遣使或親自來京參加朝賀典禮,呈遞賀表貢物。對於入貢期限、來京人數、所取路途、沿途各地供應,都有具體規定。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內還保存著當年必須朝拜的皇帝萬歲牌。」

而根據西藏之頁網站中的「西藏簡史」的看法是「有明一代,有許多明朝皇帝信仰佛教並厚待西藏來的僧人,西藏僧人為傳佈佛教或為了明朝皇帝的豐厚回賜而成千上百地前去「進貢」,……這些西藏僧侶每次前來貢馬、佛像等,皇帝則給他們超出貢品價格幾倍以上的豐厚回賜。這種關係,史稱其為「貢賜貿易」……當然,這些所謂的進貢者(多數是河州等地的藏人或漢人冒充),少數是有名望的喇嘛前去傳教,但多數不過是一些普通的僧侶或商人,中國皇帝給他們的封號並不能使他們擁有與此相應的權力。」

二者的看法顯然不同,但是任何官方的歷史都是為其立場或意識型態服務的,所以我們在閱讀文字歷史時,必須從敘事中抽離其官方的解釋部份,尋找其核心的事實,從雙方的描述來看,其簡單的事實是:「藏僧曾經向中國的明政府朝貢」,這就說明了藏漢歷史上,曾經存在的關係;另外在流亡組織的這部官方的「簡史」中,十分技巧地寫到明末,而中國清政府與西藏的關係則完全不談,這就不得不讓人猜想達賴喇嘛集團書寫「西藏簡史」的政治意圖,因為清政府與西藏地方的關係完全可以以當代的政治理論證明西藏是中國的領土,1652年、1713年清政府分別冊封達賴和班禪,正式確定其封號。1727年正式設立駐藏大臣辦事衙門,對西藏進行全面管理。1790年建立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廈政府,1791年清政府派軍進駐西藏,規定駐藏大臣與達賴共同掌管西藏事務。1792年至1793年清政府制定《欽定藏內善後章程》,對西藏地方政府的政治、財政、軍事、外交、宗教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加強了中央的管理。寫了這一段,則達賴喇嘛集團所說的「中國入侵西藏」、「西藏是獨立國家」之說,就是不實的謊言。

在原則問題上包括了三大問題:

第一是大西藏或西藏自治區:

達賴喇嘛集團的「大西藏」說法是指「青藏高原的總面積達250萬平方公里,相當於美洲大陸面積的三分之一。東西橫跨大約3,000公里,南北1,500公里。青藏高原周圍群山環繞,南有喜馬拉雅山、西有喀喇崑崙山、還有崑崙山脈貫穿北部。它不僅僅是多個國家的邊界線,還涵蓋了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和不丹境內的喜馬拉雅山脈的高海拔地區,以及中國境內的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四川西部、雲南北部、甘肅西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他們認為這些地方都是西藏的。

北京的說法是西藏自治區位於青藏高原西南部,陸地國界線4,000多公里,南北最寬900多公里,東西最長達2,000多公里,是中國西南邊陲的重要門戶,無出海口。全區面積120.223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總面積的1/8,二者的面積相差一半,按達賴喇嘛集團的說法是「現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賦予自治地位的所有藏族地區,需要納入統一的自治管理範圍內。……這一政策不但沒有尊重西藏民族的統一性,反而進行民族分裂,對西藏民族的統一性製造障礙,踐踏了民族自治的精神。」但是這是片面的歷史,甘、青、川各省藏人都是後來移入的,以青海省為例:漢時就在青海設西海郡、河源郡、湟源郡、金城郡,控制了今天的青海貴南、貴德以及西寧和湟源等地,還設立護羌校尉。隋朝時,隋煬帝西征伐吐谷渾,在大業五年(609年)擊潰吐谷渾,吐谷渾首領被生擒,從此隋朝控制了青海全境。唐朝時,吐蕃(即西藏)滅吐谷渾,佔領了青海地區。清政府派員冊封顧實汗為遵行文義敏慧顧實汗,使顧實汗在青、藏的統治地位合法化。清雍正帝平息顧實之孫和碩親王羅布藏丹津後,改西寧衛為府,設西寧縣、碾伯縣和大通衛。由駐西寧大臣直轄管理。1928年青海省成立。以目前的人口分佈來看,漢族-54%,藏族-23%,回族-16%,土族-4%,撒拉族-1.8%,蒙古族-1.8%。在此歷史和現實的情況下,達賴喇嘛集團提出「大西藏」,應該說是一種挑釁,再進一步,就算歷史上甘、青、川曾被吐蕃王朝統治過,達賴喇嘛不是說「當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任何國家的版圖,都沒有也不可能與歷史完全相符。」

第二是雙方會談的標的是西藏問題或是達賴喇嘛回國問題:

上世紀雙方的接觸暫且不談,自2002年以來中共統戰部和達賴的代表似乎每年都在進行談判,到2008年5月已經是九次會談。可是並沒有任何成果,可以想見的雙方必定全力御責,指責對方,事實上,雖然都想通過會談來化解歧見,然而雙方對談判的標的並不相同。達賴喇嘛說:談判不是談他個人的問題是談西藏問題,是西藏高度自治、藏胞處境、西藏文化與宗教的問題等;北京則堅持只談達賴喇嘛回國的問題。中共官方說「西藏問題本來是不存在的,這是達賴集團與國際反華勢力人為製造出來的。」雙方的問題意識決定了問題的表現,達賴喇嘛集團的問題根本在於中共入藏以來的治藏政策和成績,所以只要與中共會議的標的是「西藏問題」,就等於是北京治藏是失敗的,甚至是錯誤的;則達賴喇嘛集團已經未戰先勝;北京豈會上當,自然是以達賴喇嘛個人問題為會談標的,對中共而言,當初達賴喇嘛的逃亡是自己決定的,如今要解決的也就是這一個問題;所以當達賴喇嘛的私人代表,向中共遞交所謂的「有關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建議」,才會被中共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斥為沒有資格提出建議,其實從雙方的代表名稱來看,北京已居上風,因為達賴喇嘛集團的名稱是「達賴喇嘛私人代表」,所以中共對問題的性質很清楚說:對達賴的所作所為,中央的政策立場,或者說政策底線可概括為兩句話:一、在達賴放棄其錯誤立場前提下,我們可以和達賴的私人代表討論達賴個人的前途問題。二、我們不可能和所謂的流亡政府進行什麼對話,所謂的流亡政府是非法的。

第三是達賴喇嘛的誠信問題:具體而言,就是達賴喇嘛的「中間路線」--高度自治與西藏獨立的真偽問題。達賴喇嘛的「中間路線」是在1987年在美國提出,其真正的意義是「指的是在解決西藏問題的過程中,西藏人既不接受西藏在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處的地位或狀態,也不尋求西藏的主權獨立地位,而是取中間路線,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範圍內尋求整個西藏三區施行名副其實的自主自治。」達賴喇嘛集團認為「中間道路是通過放棄極端的立場,從而保證有關各方必要的利益。對西藏而言,中間道路可以保障西藏的宗教、文化與民族特性之保護、延續與發展;對於中方,中間道路可以保證中國的國家安全與領土的完整統一;而對其他鄰國或第三國而言,中間道路促使邊界的安全、安寧與和平推進國際外交活動。」但是中共認為「『中間道路』的核心是所謂的『和平區』、『緩衝國』、『聯盟』,其目的是要把中央和西藏地方的隸屬關係,變成類似西方的『宗主國』與『附庸國』、保護國與被保護國的關係,從而改變西藏的法律地位。」除了對達賴喇嘛中間道路的內容不信任之外,中共認為達賴喇嘛的言詞和言行均不一致,如1989年後,他曾說「中國是迄今殘存的最後一個獨裁的共產帝國,它的壽命不長了」,1991年東西方兩大陣營對峙的局面不復存在,世界上掀起了第三次民族主義潮流。達賴喇嘛認為國際形勢對他的活動有利,他在對北京當局接觸談判問題上,態度立刻趨於強硬,聲稱「不與不穩定的中國政府進行談判」,中斷了與中央政府的聯繫。而且同年他在法國巴黎預言「三年內一定要把西藏搞成獨立國家。」1995年他又預言「西藏獨立的日子即將來臨,我將宣佈西藏脫離中國實現徹底獨立。」所以達賴喇嘛的「高度自治」,其實是想把一步實現西藏獨立變為分「兩步走」,第一步實現所謂的「高度自治」,恢復自己對西藏的統治;第二步實現西藏獨立。總之,達賴喇嘛及其集團的態度是隨著外在的環境而變,所以這幾年他才說出「中國政府認為西藏問題是內政,我們也是如此」;在華府說「如果西藏獨立,一定又弱又窮;西藏只有留在中國之中,才能繁榮。」又說「我們並不尋求獨立,因此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對中共而言與達賴喇嘛交手半個世紀,深感此人並無誠信,因此除非達賴喇嘛完全照收中共的條件,否則中共不會相信此人所說的任何有「善意」的建議。

在政策的問題上,雙方的爭執,包括許多現實的問題:

如達賴喇嘛集團認為中共治藏政策是毀滅了西藏文化、宗教、語言,達賴喇嘛集團也指控中共建設是對西藏的生態破壞,交通建設為了掠奪西藏的自然資源;強調中共對西藏人權的踐踏;誇大漢人的移民,使西藏人在藏區成為少數民族等等,不一而足,凡是中共所作全無好事;而中共自1992年國務院發表「白皮書」以來,迄今18年,而直接、間接相關西藏議題的白皮書,共出版了10份:1992年西藏的主權歸屬與人權狀況、1997年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1998年西藏自治區人權事業的新進展、1999年中國的少數民族政策及其實踐、2000年西藏文化的發展、2003年西藏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2004年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2005年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2008年西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2009年西藏民主改革50年,分別加以駁斥。然而雙方毫無互信而立場矛盾、敵對,因此完全不可能說服對方;對中共而言是公開其治國的績效,對達賴喇嘛集團則是殖民主義政府的暴政。加上西方部份反中政客居中煽動,提供資援,因而事件就更加複雜,例如美國的國會就公然通過援助達賴喇嘛集團的法案,據報導:「美國國會通過數百萬美元援藏法案,作為2010年外交事務支出。」西藏國際運動政府關係部主任陶德‧史坦(Todd Stein)說「美國國會還提供另一項新資助方案,幫助在南亞定居半世紀之久的西藏難民,維持獨特的文化認同。」金額為750萬美金。因此,我們可以相信在可預見的未來,北京和達賴喇嘛的會談是不會有實質的進展,而達賴喇嘛集團的立場、態度、用語也完全無助於中共自省其治藏政策,因而達賴喇嘛只能繼續寄人籬下。

三、結語:

民族議題放在民族國家的概念下,其解決之道,就是「民族自決」,但是到了主權國家的概念下,民族議題就成為無解的難題,從當代主權國家的角度來看,北京當局制定的「民族自治區」,應該是十分可行的制度,但是制度本身不會自我運作,必須依賴政策和幹部,政策是針對具體情況的應對之道,而幹部則是推動與落實政策的人,如果從制度、政策、幹部三方面來思考,北京的少數民族地區治理從制度層面並沒有太大的問題;而達賴及其流亡組織一開始就想推翻制度,因此雙方就失去共同的原則,共同的大前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從政策層面看,北京的政策是在政治、經濟兩個角色去拔高民族自治區,所以在政治、經濟政策上都是「給予」的辨法,此一政策的最大盲點是在於這樣的「現代化」,原本不是因為少數民族自身的覺悟和需要,而是漢族在自我發展,行有餘力之後同理心與同情心的發揮。所以在改革開放以來,特別在西部大開發以來,北京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投入,可以十分慷慨,十分大方,但是北京所能作的只是現代化的形式,然而形式的快速變化與原本安逸的、凝靜的社會內容反而出現了全面不調適的落差,所以北京當局想要真正孤立達賴喇嘛集團,必須將由漢而藏,由上而下的現代化政策的推行,轉為以藏為主,由下而上的現代化需求,北京必須理解在後現代的觀念中,差距是一種美感,差距只要不來自人為歧視,就是一種自然和諧;有些事物在現代化看來是落後的,但是從後現代的角度反而是一種更積極、更正面的,北京當局目前在追求的中國的軟實力,不正是反求諸古,把上世紀初,視為糞土的「國學」,而今視為國寶。中國有幸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所以完全可以不假外求,就在自己的內部相互學習、借鑒,就可以不斷裂變、再生,層出不窮,新意不止;真正感悟此一道理,北京當局的少數民族政策,才有可能展現出對少數民族的尊重與欣賞。屆時民族問題就不是外因所能撼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