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九二共識」到「和平協議」的倡議

中美文化經濟協會理事長邱進益訪談錄
李思嫻
(政治大學博士生)


邱理事長曾在「辜汪會談20週年紀念座談會」上發表《追憶辜汪會談的若干秘辛》一文,身為當時會談的參與人以及建構「九二共識」的當事人之一,究竟「九二共識」如何形成,到底有沒有「九二共識」?因此特別訪談邱理事長,請他就「九二共識」的來龍去脈稍做一個說明。

問題一:今年為「辜汪會談」20週年,論者謂如無「九二共識」即無「辜汪會談」,您如何看待「九二共識」?

邱理事長:「九二共識」一詞是蘇起教授在2000年時創造的。然回溯在1992年,海基、海協兩會將在10月底於香港舉行會談,相關議題主要是低層次的文書查證的問題。基於開放探親後,隨著雙方來往逐漸密切,諸如婚姻、學籍等文件需要證明確認,因此處理公文查證有其必要性。會談初始,對方定調此為「『一個中國』原則下的雙邊公文查證問題」。而其所稱的「一個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此種情況下我方當然無法接受,因此,如何處理「一個中國」的定義問題即成為迫切之事。

為此,當時我方的「國家統一委員會」在1992年8月1日召開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一份《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文,這份決議文提出三項要點,論述何謂「一個中國」。第一項要點:對方所稱的「一個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主權及於台灣,將來統一以後,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第二項要點:我方所指的「一個中國」是指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大陸,目前的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第三項要點:亦是決議文重點所在,即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整份決議文記載的相當清楚,亦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而不要忘記,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雙方要共同努力促進國家的統一,但必須要在民主、自由與均富的條件之下才能合成一個中國。

實際在香港進行會談時,雙方針對如何解釋「一個中國」來來回回提出好幾個方案,但無一提案能同時讓雙邊皆接受,最後我方提出第13次提案終獲對方接受。是項提案指出,兩岸在共同追求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內涵認知有所不同,在事務性的會談將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涵義。換言之,我們雙方都同意「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其內涵各自保有相異的認知與解讀。因此在事務性的會談不涉及此部分。在海協會同意這樣的一個表述方式後,我方進一步建議以口頭的方式各自表述。之後蘇起教授將上述過程簡單概括為「九二共識」。

那麼92年是否有「共識」呢?有共識的地方就是雙方皆同意「一個中國」的原則;無共識的部分在於對內涵的解釋。這是相當重要的部分,我常舉一項譬喻做為例子:我有一棟房子,對方說我也有一棟房子,雙方所指的房子可能是同一棟房子,但這棟房子是公寓、大廈或別墅?那內涵不一定是一樣的。因此最後,雙方接受了「一個中國」的內涵可以各自以口頭來表述。

當初雙方在這方面的諒解是確實存在的。然而後來台灣在李登輝執政時期發展成「特殊國與國關係」,到了陳水扁時期成為「一邊一國」的論述了,可想而知,大陸方面是不可能接受的,沒有辦法容許從「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發展成「特殊國與國的關係」以及「一邊一國」這樣的兩國關係論述,此已經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了。所以大陸在這方面也是階段性的,開始的時候亦同意如此的表述方式,後來對方認為表述的距離越來越遠了,加之兩岸關係的發展起起伏伏,原本存在的諒解亦消失,也因此其改口不存在「各表一中」的前提,導致後來海協海基兩會的接觸終止了。

前面提到「九二共識」是被創造出來的名詞,然若詢問當時建構「九二共識」的參與者,我傾向於以「九二諒解」,而非「九二共識」來概括上述發展。對從事外交工作的人而言,諒解代表雙方達成某種程度的理解,諒解的前提下仍保有一定的彈性空間,一旦談到「共識」的時候,就沒有迴旋的空間了。

後來,2005年連戰到大陸進行訪問,與胡錦濤共同發表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五項願景,談到了「九二共識」;2008年胡錦濤和小布希通電話時亦提到了「九二共識」,到現在中共十八大也把「九二共識」納進來,形成「九二共識」不可動搖的局面,在有關各方皆認為有這項基礎時,當然不能再去質疑「九二共識」的存在了。

就我理解的「九二共識」,歸納起來共有五個要素:第一,雙方皆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第二,因為內涵認知不同,所以沒有共識;第三,內涵各自表述;第四,表述的方式為口頭;第五,兩岸的事務性會談,不談「一個中國」涵義。所以這個層次是很清楚的,雙方都承認「一個中國」這個原則,但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不同的內涵。因此,「辜汪會談」也就是在這樣的諒解之下在新加坡舉行了。

問題二:面對中國大陸的「和平崛起」,台灣如何善處?又如何追求國際空間?兩岸「和平協議」有必要嗎?

邱理事長:發展至今,「九二共識」變成兩岸之間政治信任的基礎,所以這個基礎不可動搖,若此項基礎動搖了,如同房子地基動搖。因此,「九二共識」做為一個政治信任的基礎是不能去撼動的。另一方面,92年也確實有這麼一件事,這個事實是存在的,當其做為兩岸政治信任的基礎時,就盡量不要去否定。結論就是,倘若雙方認為兩岸關係要和平發展,而基礎就在「九二共識」,否定「九二共識」等於否定兩岸可能和平發展。

基本上兩岸共同和平發展的政策我方必須繼續下去,因為大陸也從過去「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到如今講「和平發展」,「和平發展」對我方來說就是以時間換取空間,尤其目前雙方已簽訂18項協議,經貿上未來將會有更強的合作,以歐盟的經驗為例,雙方可借用歐盟的精神,尋求更緊密的聯繫,建立更鞏固的連結。因此,兩岸「和平協議」非常重要,而這樣的協議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成,需要一步一步去達成。除了經濟的議題以外,可考慮著手簽訂從文化、科技到軍事互信的協議,進一步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如若這幾個步驟都達成了,那麼「和平協議」也就水到渠成,這些需要時間去經營、耕耘與準備的。

從台灣的角度來看,台灣之所以可以立足世界是靠經濟的力量,現在世界經濟的趨勢重心正在東移,20年後中國大陸會是世界第一的經濟體,我方沒有辦法忽略中國崛起,所以從台灣自己本身的利益來看的話,一定要想辦法加強跟中國大陸緊密的合作,透過合作融入東協以及金磚五國的市場,那幾乎含括了美國與歐洲以外的國家,這是一個相當現實的問題。

再從戰略層次來看,從二次戰後,冷戰時期開始,台灣成為美國圍堵中國的棋子,現在美國重返亞洲,但能力已經不如從前,無法與二戰結束後相比擬;世界政治正在調整中,新型的大國關係談的是中國與美國之間如何和平相處減少矛盾,所以中國崛起不是一定會去取代美國,只是中國大陸現在實力的增長無法忽視,而且美國也沒有力量可以如同冷戰時期來包圍它,此種狀況下就是要冷靜來看,世界的政治戰略在改變,世界的經濟在改變當中,我們應該立定一個方向。我認為必須要跟中共採取由accommodation到association的策略,這是需要去經營謀劃設計的。我們不是要臣服聽命於中共,我們多年來念茲在茲兩岸關係的追求就是一個平等對等的關係,如何維持在一個尊嚴對等的狀況之下,和中共進行某一種程度的association。台灣本身也不要成為任一方強權彼此對抗下的棋子,與其去遏制中國的崛起,不如相互來配合,藉中國崛起的機會使台灣更加強壯,這是一個比較聰明的作法。

最後,我在2008年時曾提出「和平協議」草案,談到關於國際空間的問題,就是我方暫時考慮用「中華台北」的名義加入聯合國成為觀察員,觀察員非正式會員國,因此不涉及「一個中國」問題,也不危及「一個中國」的主權,如此台灣可實質參與國際事務,也可以解決參與國際空間的問題,更不影響將來兩岸統一。況且,中國大陸也強調一個中國只有一個主權,中共既認為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這也就代表台灣亦有權在「一個中國」下享受中國的主權,因此,從中華民族的大格局來看,台灣要求國際空間也是其基本權利。但以上的前提條件就是「和平協議」,為兩岸共同攜手走向一個共榮的未來擘畫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