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的某些新提法與新舉措

評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
衛興華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運籌帷幄、治國理政的改革總方針,確立了中國大陸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制度設計與總體改革方案,從而為長遠而持續的發展提供根本性的制度保障,將譜寫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偉大征程新篇章,將為全面實現國富民強、民族復興的中國夢注入強大的動力與活力。

一、提出了新一輪改革的頂層設計和推進改革的方法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全面總結中國大陸35年改革開放巨大成就的基礎上,回應社會的期盼,在改革開放的頂層制度設計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明確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圍繞從經濟體制改革到社會體制以及政治、文化、生態等體制即「五位一體」體制的改革與全面提升,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完善與發展的總目標,《決定》提出了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一系列體制改革任務,體現出全面改革的決心與信心,有力回答了此前的國內外對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改革期盼。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上,《決定》提出: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改革合力。

二、提出了六個方面的總體改革方案

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制度設計,形成了六個方面的總體改革方案,呈現出全面進行社會制度與體制創新的改革新佈局。《決定》按照五位一體的事業佈局和黨的建設六個方面的改革要求,系統闡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根據改革總目標與圍繞總目標提出的六個方面的制度體制改革部署,形成了總體改革方案,使得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得到了清晰描繪和勾畫。過去的改革,多是單方面的改革,如首先是經濟體制的改革。而經濟領域的改革又多是單項推進。如農業中的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革,工業中的承包制、股份制改革等。而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的改革,是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全面深化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經濟體制改革起著「牽引作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和基礎。

三、提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決定》的一個突出的重大新提法,就是提出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過去的提法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其「基礎性」作用,現改為「決定性」作用,加重了市場作用的份量。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原理和規律,市場經濟要求:市場價格由供求機制和競爭機制調節。企業按市場價格信號調節生產結構和規模,實現物力和人力資源在不同行業和企業間的有效配置。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實際上是涉及政府、市場與企業的關係。實行市場經濟,是由市場直接調節企業經營活動,從而由市場決定資源的配置,不是由政府調節企業,決定資源配置。但政府對市場要起監管作用。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首先要求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但並不是排斥政府的作用,而是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政府的作用體現在改進和完善有效的宏觀調控體繫上,而不去干涉企業的正常經營與運行。市場能辦到和能辦好的事,就交給市場。但存在市場失靈問題,而且市場調節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後性,需要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政府應做好自己該管的事,不要做不該自己管的事。既不要越位、錯位,也不要缺位。要破除國有企業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四、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決定》不僅加重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礎性作用」上升為「決定性作用」,而且強化和擴大了市場的作用範圍。要形成「現代市場體系」,無論公有或私有企業都按照市場規則進行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在市場上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平等交換。為此,就要求清除市場壁壘和市場割據。這樣才能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

為了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要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另一方面要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展技術市場,促進科研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

五、為非公有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理論和制度保障

除了繼續強調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外,還新提出:兩者「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再次強調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和公有制財產權一樣,不可侵犯。並提出保證非公有制經濟同公有制經濟一樣,可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並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

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賦予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平等的所有權地位。私人資本可以與國有資本和集體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組成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建立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允許私人資本參股於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員工持股,即員工也成為私人股所有者,可獲得資產性收入。

《決定》提出: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對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平等對待,堅持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平等。特別強調提出:廢除對非公有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清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決定》進一步提高了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更多的優惠政策。

六、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新要求與新舉措

要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要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機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企業要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規範經營決策,提高企業效率。要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嚴格規範國企管理人的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與有關消費,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提高國有資本收入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要提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總之,要通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消除弊端,搞活經濟,提高效率,實現收入公平,惠及廣大人民。

七、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旗幟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與新舉措,其涉及範圍之廣,牽動格局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但是應當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旗幟沒有變。有些學者所主張的新自由主義的改革方案,中央並未採納。在三中全會前的一段時間內,各種改革思維紛紛登場,有人主張單提市場化改革,不贊同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借口是市場經濟沒有「姓資」、「姓社」規定;有人提出改革的方向是「國進民退」,並把各種污水潑向國有企業,主張全面私有化;有人主張破除「所有制鴻溝」和「所有制標籤」,認為區分國有、公有、非公有(民營)已成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有人主張徹底市場化,不要政府宏觀調控,認為市場化能解決一切問題,實現社會公平;有人反對國家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將其視作應消除的行政壟斷。

應當明確:三中全會的《決定》依然堅持科學社會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道路和制度。堅持改革是社會主義自我完善與發展的正確方向。它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方向」。

《決定》提出:改革開放成功的經驗,最重要的是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基本路線,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要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確保改革的正確方向。

《決定》指出:改革要「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基。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首先要「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還指出了國有經濟的重要作用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重要力量」。因此國有資本要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又要發揮和完善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要完善宏觀調控體系」。《決定》論述了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作用、調控的內容和調控的手段。

為什麼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沒有採納某些人的新自由主義觀點?應弄清幾個問題:

(一)現代資本主義國家也有國有(國營)經濟和私營經濟的區別,國家政策也將其分別對待。為什麼要求中國消除國有和私有經濟的區別標籤呢?再說,完全私有化是社會主義麼?

(二)資本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也是有國家調控或計劃調節的現代市場經濟,而不是早期政府只作「守夜人」的自由市場經濟。為什麼我國一強調市場化就要否定政府宏觀調控作用呢?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並不是主張市場萬能。固然,市場調節的靈活性、效率性,有利於生產的發展,但市場調節的自發性、盲目性、滯後性和市場失靈,也會產生消極作用,需要有政府調控這只看得見的手引導看不見的手。當代資本主義國家都這樣做,我國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三)誠然,市場經濟自身不存在「姓資」、「姓社」問題。正因為如此,它可以與資本主義制度相結合,稱作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可以與社會主義制度相結合,稱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不能離開一定的社會經濟制度而存在。反對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然走向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有個認識方法上的問題:商品經濟自身同樣不存在「姓資」、「姓社」問題,但可區分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似乎沒有誰反對這樣區分的提法。為什麼同樣的邏輯關係,要反對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呢?其實,這裡的背後有意識形型態的差別作怪。

(四)反對國家掌握國民經濟命脈,其結果必然是由私人資本和外國資本去掌握。連孫中山的「三民主義」都主張有關國計民生的國民經濟命脈由國家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夕的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綱領就規定:「凡屬有關國家經濟命脈和足以操縱國民生計的事業,均應由國家統一掌握」。以後的中央的文件中又一再強調這一原則。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再次強調了十八大提出過的國有資本要「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搞新民主主義制度時強調這一原則,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同樣要堅持這一原則。

因此,應正確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論與政策措施,不能用新自由主義的觀點來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