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中的外力問題

金人


1月18日台北《中國時報》頭版刊出,被以「共諜」罪軍法判刑入獄的國軍陸軍少將軍官羅賢哲,因軍法改移司法「新政」,竟因此獲得之前可望而不可及的機會,透過「家書」披露他所遭美國FBI坑害,以及軍事檢察官(受命)配合下,被迫寫下「自白書」,是在「不公偵辦」和「死刑恐嚇」雙重威脅下「承認犯行」。羅賢哲現要求「司法重審」爭取平反。

由於羅案涉及兩岸軍事情搜與間諜互動等「冷戰業務」,事屬高度機密,吾人只能從媒體上的報導窺其梗概。而三年前羅案東窗事發時,媒體按官方說詞大作文章,各路名嘴群起鼓噪,加予羅少將的罪狀,主要是因為「好色」把柄,被中共特務設局抓到策反,落入陷阱不克自拔,將我軍方與跟美軍也有關連的極敏感情資,陸續交付中共軍方,並收取報酬。

但是羅少將甫自「不見天日」的軍監改移普通監,立即大聲喊冤,說出他的版本。

據羅賢哲自道,人們應不致對其過程感到意外,因為都是一般人耳熟能詳的間諜故事情節,而羅的職務就是當間諜,且已官拜國軍少將,是老鳥大咖了,所經歷的風浪凶險磨練應不在少,說他那麼輕易的就被老共的「美人計」撂倒,實在有點像笑話。

而羅自己的「冤情」陳述,反而有不少驚悚刺激的內容,而且更具「真實感」。

首先,美方(FBI)早應清楚知道羅是負責或執行什麼業務的。然後,美方鎖定羅,進行收買,要他把所掌握的兩岸這一方面的業務情報提供美方。這樣,美方便可得知雙方的情況,挾其兩端。再者,美方很可能對羅提出某些「作業」項目,如果是針對共方的,羅或許評估覺得有危險性,會不利於甚至毀掉他已經建構的跟共方的連繫,而拒絕配合。

羅如既已因被「吸收」而知道美方這方面一定的想法做法,卻在後來不肯「犧牲奉獻」,以確定與鞏固美方對自己的信任,其下場當然不會樂觀。FBI親自派出幹員來台,不但手交羅的「犯罪證據」給我方,更以上官姿態介入軍方對羅的審詢,羅少將的命運已被決定。他以「自白認罪」交換不死,似乎只能說他命不該絕,不是祖上積德,就是國軍軍方內尚有貴人搭救暗助。

一個國軍少將官階的高幹,美國負責國內情搜維安的FBl,竟可以用各種間諜技巧:接近、收買、脅迫、役使、坑害、出賣、毀棄;而中華民國軍方執法部門,對美方居高臨下的指控自己的軍官,所表現的則是言聽計從,更不惜用非法殘酷手段入其於罪,滿足美方「借刀殺人」、「殺雞儆猴」的詭謀,生動的說明美-台關係的裡層真相。

我們願意指出,兩岸關係任何朝向正常化與緊密化的合情合理進展,都受到美、日西太平洋軍事霸權軸心的監控、遏制,它們對台灣長期以來享有鋪天蓋地的影響力,足以由外而內驅策台灣當局遵行它們旨在離間、停滯、倒退、毒化兩岸關係的「上命」。以羅賢哲「叛國案」為例,如果他的「犯行」確鑿,他就必須接受應得的懲處;但即便如此,台灣有權對羅做懲處的部門,今天就更有義務(職責)公平公開的處理他因「幸運」而乘機自白曝光的冤情,這才是真能安定國軍幹部隊伍人心的做法。同時,台灣當局更亟有必要嚴肅警覺與自主檢視,邇來在兩岸關係互動發展過程中,所受到來自美、日的,以及它們安插在台灣各層面的工具,誤導、危害兩岸關係,損及今後台灣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