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有人發動一些高中學生「反課綱」微調,佔領教育部,大鬧一場。成為媒體的報導焦點,造成社會騷亂。
這次高中生反課綱動亂中,有的學生之發言,顯示對歷史知識的無知、幼稚與扭曲。例如有學生說:我們批評日本,日本人知道了,會不會生氣?類似這種幼稚的語言,聽了不過令人啼笑皆非,難過而已。但是,更有學生說,《馬關條約》具有國際法的效力,而且是清朝自願簽訂的(言外之意,台灣應屬於日本,不應歸還中國。)這種說辭就比較嚴重了。固然,這些青年學生的說辭,並非從教科書或史料中得來,應是從「大人」口中聽來的。但是,教科書限於篇幅,沒說清楚,也是事實。
歷史教育需要認真檢討,我們應該把《馬關條約》簽訂經過,簡要地回顧一下,希望能給青年學子正確認識:
甲午戰爭自1894年7月1日,日本擊沉中國運兵船高昇號爆發,8月1日,中、日正式宣戰,到1895年1月,清廷海戰失敗,北洋海軍大本營威海失守,北洋艦隊全軍覆沒,水師提督(北洋艦隊總司令)丁汝昌自殺,海戰告一段落。陸戰方面,清軍也是從朝鮮半島一路敗退。日軍於攻克平壤後,越過鴨綠江,進入遼東,並攻佔營口,距離山海關咫尺之遙,已威脅到北京,清廷無力續戰,急欲謀和。所以《馬關條約》是在甲午戰爭全盤失敗的情況下被迫求和簽訂的。
清廷初擬派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湖南巡撫邵友廉赴日本議和,日方藉口兩人分量不夠,予以拒絕。要求改派恭親王、李鴻章等重臣前往,清廷不得已只好派李鴻章為全權代表。
李鴻章抵達日本進行議和過程中,日本朝野都希望把戰爭擴大,以獲取更多的戰果。日方向李鴻章要求先討論「停戰」再談「議和」,「停戰」的條件是:中方要把山海關、天津、大沽三要地,讓與日軍佔領,以控制北京,威脅清廷。李鴻章不肯接受,主張「議和」就包含「停戰」在內,不必分開談判。日方代表伊藤博文對於李的「議和」要求,並未很痛快的接受,堅持先談停戰,再談議和,雙方經過三次談判,沒能達成協議。
這時,日本全國上下瀰漫好戰氣氛,軍人尤為亢奮,希望戰事擴大,攻佔北京,有的將領甚至寫些「歪詩」,什麼「燕京從是幾行程」、「何時輕騎入燕京」,文人也是同樣心態,例如日本詩人山田松堂發表歪詩云:「三軍萬里向天津,正是春風桃李辰」,日本文武都表達了好戰的狂態。
伊藤博文原本堅持先談「停戰」,以便擴大戰果。後來態度轉變接受「議和」,乃是由於發生一件意外事件促成的。這個意外事件發生於光緒21年3月24日下午,李鴻章與日方代表陸奧宗光第三次談判結束,4時15分返回住所的路上,遭到槍擊,彈中臉部,血流如注。兇手名小山丰太郎,是一位26歲的無業遊民。他行刺的動機,於受審時明言想擴大戰爭,阻止和談,沒想到幫了倒忙。日本政府深怕引起國際公憤,招徠列強干涉。所以很快答應議和。(兇手的手槍火力不強,子彈卡在臉頰內,李鴻章神色自若,自行走路回住處。光緒廿二年(1896年)李鴻章遊歐,訪德相俾士麥(1815-1898)時X光已發明,俾士麥為李鴻章照「愛克斯」光,子彈清晰可見。)
《馬關條約》是由於李鴻章捱了一槍,才坐上春帆樓的談判桌上「議和」的,不然要先談妥「停戰」才能議和。日方代表為伊藤博文,他提出的「議和條款」係用英文與東文(日文)書寫,僅賠款、「讓地」及駐兵(要求中方把山海關、天津、大沽三地自動交予日方佔領)三項用華文書寫。於是就先討論這重要的三項。事前李鴻章估計日本將要求賠款一萬萬兩,預告慈禧要有心理準備,結果,伊藤一開口就要二萬萬兩,而且不能討價還價,任憑李鴻章一再苦苦哀求,伊藤無動於衷。最後照伊藤開的價碼定案。否則,就以擴大戰爭作威脅。請看會談中的伊藤、李鴻章的幾段對話:
關於「議和條款」,第一項是賠款二萬萬兩,李鴻章表示「為數甚鉅,不能擔當。」請求少減。
伊藤:減到如此,不能再減。再戰,則款更鉅矣。(語帶威脅)
鴻章:賠款如此固不能給,更鉅更不能給,還請少減。
伊藤:萬難再減,此乃戰後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鴻章後來提出具體數字,請求減免「五千萬兩」,並求請不要割讓台灣,言辭近於哀求,伊藤不為所動,李鴻章仍不放棄降低賠款的要求說:「五千萬不能讓,兩千萬可乎?」伊藤只當馬耳東風,一兩也不讓。「李在第四次會談結束離席與伊藤握手作別時,再請將賠款大減,伊藤笑而搖首,云不能再減而散。」這是李鴻章最後的努力。最後的賠款數字。因為列強逼迫日本退還遼東,日方又增加三千萬兩,總計賠款二億三千萬兩定案,一般歷史教科書也都記載這一數字。其實,日方還要求佔領威海的「兵費」150萬兩,數目雖不大,但窮凶極惡的嘴臉,表現無疑。清廷於1895年10月至1898年5月將賠款在倫敦、柏林兩地分四次交清。賠款總數為:二億三千一百五十萬兩。另外,日本在戰爭期間掠獲的武器、船隻、車輛、糧食等物資,總價值估計約4,734萬兩,既不退還,也不能抵賠款。所以,《馬關條約》的損失,決不是如教科書所寫的「賠款二億三千萬兩」而已。
關於伊藤要求「割讓台灣」,李鴻章拒絕的理由是:「台灣全島日兵尚未侵犯何故強讓?」
伊云:此係彼此訂約商議之事,不論兵力到否。
李云:(李情急,態度忽轉強硬)我不肯讓又將如何?
伊云:(伊藤則又放出威脅口氣)如所讓之地必須兵力所到之地,我兵若深入山東各省,將如之何?伊藤並補充說:「中國吉林黑龍江一帶,何以讓予俄國?」(言下之意,俄國並未佔領該地)
李云:中國前讓與俄之地,實係甌脫荒寒實甚,人煙稀少,台灣則已立行省,人煙稠密,不能比也。
伊云:尺土皆王家之地,無分荒涼與繁盛。
李鴻章又予以一陣反駁。
伊藤則搬出戰爭作威脅,回應說:「駁自管駁,但我主意不能稍改。貴大臣因願速訂合約,我亦如此,廣島有60餘隻運船停泊,計有一萬噸運載,今日已有數船出口,兵糧齊備,所以不即出運者,已有停戰之約故耳。」
下面幾段對話,可以看出李鴻章被逼的走投無路,讀史者至此,豈能麻木無感。
李云:又要賠錢,又要割地,雙管齊下,出手太狠,使我太過不去。
伊云:此戰後之約,非如平常交涉。
李云:賠款既不肯減,地可稍減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伊云:兩件皆不能稍減。
伊藤則又搬出軍事威脅的口氣,暗示軍隊準備好了,如談判破裂,就要開打。
「停戰之約」的期限,李鴻章希望10天,伊藤博文要求三天內完成,李鴻章請求降為五天,伊藤仍堅持三天,氣得李鴻章說出「狠話」:「如此口緊手辣,將來必當記及」。(觀反課綱學生言論,豈止不曾「記及」而已。)
伊藤:「尚未下咽,飢甚!」
在李鴻章拒絕「割讓台灣」的談判過程中,還指出:台灣離香港很近,易與英國衝突,法國也曾為台灣出兵(指中法戰爭)意謂割台恐招致英法干涉,引發國際糾紛,伊藤則胸有成竹,毫不理會。李鴻章又告訴伊藤:台灣居民,除生番之外,大多是從福建漳泉地區移居台灣的漢人,民風慓悍,有時會聚眾攻擊官署,而且台民吸食鴉片。李鴻章這番話,言外之意是想讓伊藤知道台灣不易統治,知難而退,怎知伊藤只淡淡回應一句:割讓後我自有辦法處理。這句話隱含著「割讓後的台灣如何統治,就不勞你煩心了」,第五次與伊藤會談(即最後一次,時為光緒廿一年三月廿一日下午兩點半鐘)時說:「我接台灣巡撫來電,聞將(割)讓台灣,台民鼓譟,誓不為日民。」伊藤云:「聽彼鼓譟,我自有法」,李又云:「台民戕官聚眾常事,他日不可怪我。」(此言末句實屬多餘,圖見李的天真幼稚而已,也可見戰敗國的無奈與悲哀。)伊藤不斷以趕緊簽約早日交割台灣相逼,李鴻章說:「貴國何必急急,台灣已是口中之物」,伊藤:「尚未下咽,飢甚!」這「飢甚!」兩字,充分表現了日本侵台的虎狼之心。 觀《馬關條約》之割讓台灣,先是在會議桌上,威逼李鴻章簽字「讓地」,然後派兵進攻,實際佔領。因此而有悲壯的「乙未抗日之役」,「乙未之役」雖然失敗,台胞武裝與非武裝抗日行動迄未停止。這如何說成依據《馬關條約》,中國自願讓予日本,引伸台灣應為日本的國土,荒謬至極,不可思議。
因此,事實上「馬關議和」之後,日本即以軍事強佔台灣。所謂「依國際法」、「自願割讓」、「永久割讓」之說,違背史實,站在歷史教育之立場而言,更難以成為教材。
中學歷史教育,限於教學時數、進度和課綱的規定,對於《馬關條約》簽訂的過程,不可能作詳細介紹,但是應該讓學生知道,《馬關條約》賠款、割地是清朝全權代表李鴻章在日方以「再戰」威逼下,被迫簽訂的。因為當時的形勢,如「議和」破裂「再戰」,日軍可能攻佔北京。一旦如此,則京師淪陷,慈禧太后攜光緒皇帝逃亡的悲劇,可能就在此時提前上演了。
李鴻章在《馬關條約》所受的屈辱,也是近代中國歷史最大的傷痛。日本於獲得鉅額賠款並佔領台灣,一躍為世界強國,鼓勵了軍國主義侵略的野心。此後1931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製造滿洲國;1937年製造「盧溝橋事變」發動全面侵華,都是甲午戰爭的勝利所得到的鼓勵。
在每一單元的歷史教學過程中,最後是「情意」教學,在「史實」介紹之後,還要提示學生只有國家富強才不會遭受他國的侵略和欺負,學生也會自發的興起「愛國心」和「奮發圖強」的意志。如今,反課綱的高中「學生」,卻出現了與「情意」教學相反的效果,豈非咄咄怪事!何以會出現這種現象?「誰為為之,熟令致之?」值得國人重視並加以探究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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