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波兄:
謝謝你的大文〔指本期社論〕,拜讀之後,很感欽佩。對我個人的批評指教,我虛心接受。
但我也要指出,外界對我有一些不必要的誤會。民國97年我在就職總統演說中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我曾多次說明,「不統」是指「我總統任內不談統一」,而不是反對統一。因為兩岸統一的前提是兩岸人民一致支持統一,但如此一機尚未成熟,8年總統任期時間有限,與其空談統一,不如埋頭推動兩岸全面深度交流。我任內與大陸當局簽訂23個協議,兩岸每週航班從0增加到890個來回航班。陸客來台每年逾400萬人,學生42,000人,兩岸貿易我方順差每年約700億美元(8年約5,600億),大幅推動兩岸的和平與繁榮,2015年「馬習會」能在新加坡舉行,更使兩岸和平解決爭端的實踐,令國際社會肯定。使這8年的兩岸關係,成為兩岸隔海分治67年以來最佳的階段。
在另一方面,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也帶動國際社會對我們的友善。2012年美國給我們免簽證待遇,這是全球僅有38國享有的禮遇,而我們是其中唯一與美國沒有正式邦交的國家。同年也簽訂台美《特權、豁免與免稅協定》給予我國外交人員前所未有的保障。2013年日本願意與我國簽訂《台日漁業協議》,終結40年來釣魚台海域的漁業糾紛而不影響我國對釣魚台列嶼的主權,並與我國簽訂《開放天空協定》大幅增加航點與班次,減少限制。2015年菲律賓跟我們簽訂《漁業執法合作協定》,解決40年來的執法糾紛。全球給我國國民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國家與地區,從李、扁時代的54國,增加到164國,增加三倍。美國國務院代理助理國務卿董雲裳(Susan Thornton)在2015年5月說,台美關係是歷來最好(best ever), 原因主要是台灣穩健處理兩岸關係。
中華民國憲法施行的民國36年,中共尚未建政,當時並沒有「兩個中國」問題,我國憲法當然是「一中憲法」。不論是民國80年代的《憲法增修條文》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都曾先後參與規劃草擬,當時都有納入「統一」的用語。「統一」當然是中華民國一個不變的選項,但不論是《憲法增修條文》或「國家統一綱領」,都沒有設定統一的時間表,因為可預見的未來都定不出來。我主張「一中各表」時,也一再說明「一中」就是中華民國,而「各表」時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允許的。這樣的說法,在前(2015)年11月7日新加坡「馬習會」時,我就曾一個字一個字的當面說給習進平先生聽。事後陸委會作的民調,顯示有61%的民意在「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前提下,支持「一中各表」的主張。所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在國家統一前的主張,唯有如此,才能維持台海和平繁榮的現狀,也才能維護台灣的利益。在國家統一前,「一中各表」有它的必要,也最能團結最多的台灣人心。如果改為「一中同表」,國民黨內部一定分裂,那才是真正的分崩離析的開始。
兩岸關係發展至今,台灣獨立已經難成選項,因為既無必要,也辦不到。但在統一未得到兩岸人民一致支持之前,「維持現狀」是很自然而合理的選擇。中共主張和平統一,但要獲得台灣人民支持,勢必採取民主的方式來決定是否統一。也就是統一必須獲得多數台灣與大陸人民共同支持,才有可能成功。如果得不到多數支持,就繼續維持現狀。不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如此大陸也沒有「武統」的必要。簡單的說,「和平統一」是基本要求,「民主統一」才能讓台灣人民放心選擇這一條路。20年來,台灣已經選了六次總統,都是採取民主方式的直接選舉。我們無法想像決定台灣與大陸是否統一或如何統一的大問題,可以採取民主以外的方式。
我也曾在「馬習會」上與習先生談「降低敵對狀態,共同振興中華。」我沒有用「結束敵對狀態」一語。而用「降低敵對狀態」,因為我們目前無法訂出何時達成結束的時間表,這是我們為難之處。國內急統人士最近不斷痛批我任內不與大陸簽訂《和平協議》,實在令人親痛仇快。兩岸8年之間已簽簽了23個協議。個個都是廣義的和平協議,因為沒有和平,就沒有這些協議。而正式的《兩岸和平協議》,如果不先交付公投,恐怕不易過關。但條件不成熟時交付公投,一定也難過關,還不如不輕率發動。這些人的意見,既不理性,也非多數。對藍軍的團結與士氣,毫無幫助,反有害處。
以上淺見,敬請
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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