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陳水扁貪腐集團的一些看法
對陳水扁貪腐集團的一些看法
從○四年總統大選前「陳由豪案」被揭發後,台灣人民就開始對扁政府的清廉有所懷疑,當時大家還覺得可能是為了募集政治獻金而有的酬傭,是資產階級民主的「必要之惡」。
但自去年的「泰勞案」開始,不僅涉及「政治獻金」,而是陳哲男在韓國賭場洗錢,和吳淑珍在府內涉及炒股,一是陳水扁長期最親信的總統府副秘書長,一是總統夫人。這不僅僅是私德敗壞,政治倫理蕩然,甚至涉及違法的貪瀆案件。吳淑珍裝聾作啞不作說明而無賴於Sogo禮券,陳哲男則罪證確實而琅璫入獄,收押受審。「三合一」選舉,民進黨因之大敗。
「三合一」大敗後,陳水扁不但不知檢討,又以「終統」轉移焦點而凝聚台獨基本教義派的支持,並且扛上美國,誓言不做「龜兒子」。但是,扁府的貪腐事跡卻不斷的被暴露。陳水扁另一長期親信接任陳哲男副秘書長的馬永成也被迫辭職後接受檢調約談,女婿趙建銘遭收押禁見,甚至趙家一家都涉案,連御用律師林志豪和御用醫師黃芳彥統統都涉及其間。
陳水扁仍然負隅頑抗,在假道歉、虛放權後,又再度煽動台獨基本教義派在六月十七日於台北總統府廣場集結挺扁,向呼籲陳水扁辭職的在野黨和台灣人民反撲。台灣政局將如何發展尚不得而知。諺云:「清官膽氣粗。」而陳水扁及挺扁派卻是貪官也敢膽氣粗!
貪污來自權力,權力在那裡,貪污的源頭就在那裡。所以,在專制時代,權力來源在皇帝,一旦國家發生重大的事故或弊案,均得下詔罪己曰:「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陳水扁本人是否涉及刑案,不得而知,即使有,總統也有豁免權而無法訴究。但是,他能不為「一妻、二秘、三師、四親家」負責嗎?陳哲男、馬永成不是陳水扁,有權力決定政策和人事嗎?陳、馬沒有權力,會有人去關說他們嗎?陳、馬只是總統府的副秘書長,根本沒有決定政府政策和人事的權力,而是必須透過陳水扁,陳、馬若有罪,陳水扁能不負責嗎?
「一妻」更是莫名其妙,民間企業的經營權誰屬,居然可以在扁嫂的官邸決定,是誰賦予扁嫂這項權力的?扁嫂以總統夫人的身份收盡天下的貢禮,甚至收受等同有價證券的禮券。不是因為陳水扁嗎?為什麼沒有人送禮給馬英九夫婦,除了權力外,還有道德的自律。馬英九在「三合一」輔選時,有人送一瓶五萬元的「馬鷹酒」,當場被拒;所以,在訪美期間有僑胞贈送值二十萬美金的畫作,馬英九的秘書就不敢收。陳水扁當總統後,夫婦子女穿金戴銀,珠光寶氣,再去看看馬英九夫婦好了。正是「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國家元首可以沒有道德自律嗎?在專制時代,絕對權力的皇帝也得「外漸清議,內咎神明」啊!
陳水扁的女婿一家更是囂張。陳水扁說:「女婿不教,岳父之過。」有那麼輕鬆嗎?趙建銘不過是一個台大醫院的醫生,身無任何公職和權力,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去賄賂他?去向他關說?即使有企業賄賂駙馬爺進行政策和人事的關說,如果關說無效,還會有人繼續賄賂駙馬爺嗎?為什麼關說有效而賄賂不斷,難道不是因為陳水扁的權力嗎?只有陳水扁才能決定政策和人事,陳水扁能不是趙建銘的共犯結構嗎?又何止是「女婿不教,岳父之過」!「罪不及妻孥」是妻孥沒有使用其權力去犯罪,總統提供權力給妻孥去犯罪,罪又何止於妻孥,能不及於總統嗎?
更奇妙的,陳水扁道歉後的自我約束竟是,除了憲法規定的總統職權外,其他一律「權力下放」。根據現有憲法,除了國防、外交、兩岸政策外,一切的政策、人事的行政權仍在行政院。除了憲法規定的職權外,總統根本沒有其他權力,否則即是違憲濫權。所以,「一妻、二秘、三師、四親家」的惡德罪行全是陳水扁違憲濫權的結果,陳水扁能不為這些結果負責嗎?
由陳水扁貪腐集團的弊案不斷被揭發,甚至趙建銘被收押後,國親兩黨才發動「罷免案」,我們看到陳水扁及其「挺扁派」,不但不知反省到「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反而,以「萬方有罪,罪在萬方」發動大反撲。他們指責的「罪在萬方」分幾方面。
六月十七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坤在挺扁大會上說,罷免案是國親奪權的政治鬥爭。民主的政黨政治,有執政黨,有反對黨,反對黨的天職就是反對執政黨和政府的,否則,豈不成為「尾巴黨」。當年,故民進黨主席黃信介不就批判擁護政府的民社黨和青年黨是「廁所裡的花瓶」嗎?
不「奪權」,反對黨能成執政黨嗎?不允許反對黨「奪權」的政治是民主政治嗎?不「奪權」,民進黨在二千年能成為執政黨嗎?民進黨執政後,不允許反對黨奪權,難道民進黨要「萬世一系」成為萬年執政黨嗎?允許「奪權」就是「以數人頭代替打破人頭」。民進黨不能以政績爭取人民的支持來保衛政權,而以不准「奪權」來保衛政權,請問民進黨還有民主的成分嗎?
「奪權」當然是「政治鬥爭」、「權力鬥爭」。在民主政治中,問題不在「奪權」和「鬥爭」,而在是否依法「奪權」和「鬥爭」,國親的奪權鬥爭若有違法,政府可以依法取締。游錫坤不依法取締而訴諸群眾,這是在愚弄群眾,欺騙群眾。正是,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所言:「希望民進黨不要忘了,當年是如何嚴苛的用顯微鏡看國民黨的貪腐。今日執政黨已無苦難橫在面前,要抗拒的反而是更難抗拒的誘惑。」(《聯合報》六月十八日)「誘惑」就是權力的誘惑,和權力可以帶來貪腐的誘惑。
綠營人士不去追問陳水扁貪腐集團的貪腐是否屬實,反而去怪罪媒體和邱毅的「爆料」,而號召群眾不要看「中國媒體」(反扁者皆「中國」),並焚燒邱毅畫像洩憤和連署罷免邱毅立委。趙建銘的收押難道不是由於非法貪腐的事實,而只是由於邱毅和媒體的「爆料」嗎?
記得當年黨外民主運動,大家指責「萬年國會」的立委是「乖乖牌」、「舉手牌」,浪費憲法所賦予的言論免責權,而使得「萬年國會」的道德破產,終至全面改選。陳哲男、趙建銘的收押難道不是邱毅和媒體舉發非法為民除害,功在人民嗎?然世易事異,今天有國會議員替人民監督政府,揭發弊案,竟受到如此的羞辱和撻伐,試問民進黨執政以來,何以台灣的民主倒退如斯!
在威權時代,言論自由是黨外民主運動的第一要義,被民進黨奉為烈士的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標榜的就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並且,因抗議言論入罪而自焚身亡,難道民進黨都忘記了嗎?
又,陳水扁也因《蓬萊島週刊》案言論入罪,而引起黨外民主運動的大事聲援,博得社會正義人士的同情,終於有了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今天,陳水扁政府不問言論的真假對錯,不經由法律程序,搜查《中國時報》報館;借「中資」、「外資」要停播電視台,發動群眾拒看「中國報紙」。我們為聲援陳水扁而爭取來的言論自由,難道就要斷送在保衛陳水扁貪腐集團的法西斯群眾之手嗎?
箝制言論自由就能一手遮天嗎?壓制國會議員變成「乖乖牌」、「舉手牌」就能「鞏固領導中心」嗎?國民黨威權體制的崩解,殷鑒不遠。
更令人驚訝的是,陳水扁的「挺扁派」,不問是非公義,而揚言「保衛本土政權」。真奇怪,貪污跟「保衛本土政權」何關,台灣只有陳水扁的政權是本土政權,呂秀蓮就不是嗎?「本土政權」就有貪污的特權嗎?甚至於陳水扁拒絕答辯立法院的罷免案,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答覆記者的理由竟是「不要把台灣人當成憨孩子、胡亂騙、胡亂欺負」(《自由時報》六月十五日)。因家屬、親信濫用總統權力而遭反對黨依憲體制在立法院提出罷免案,竟是台灣人遭「欺負」。這真是「打人喊救人」了。又,陳水扁不到立法院答辯是不做「憨孩子」的台灣人,那要陳水扁去答辯的立法院就不是台灣人嗎?挑撥族群到語無倫次的地步,應該是這位PLP秘書長陳唐山的PLP罷。
當年「文革」,毛澤東有句話:「階級鬥爭一抓就靈。」從李登輝以來,似乎也發現了在台灣「族群鬥爭一抓就靈」。我們發現近代的法西斯主義無不是先驗論的,希特勒抓的是日耳曼種族主義,口號是「日耳曼第一,日耳曼優先」。李登輝抄襲為「台灣第一,台灣優先」。階級和種族一樣是人不能自由選擇的天生出身。納粹和「文革」都帶給日耳曼民族和中華民族鉅大的災難。
在法西斯主義下,人喪失了自由思想和獨立思考的能力,心理學家弗洛姆稱之為「自由的逃避」,更沒有了是非正義。讓我們看看「挺扁」立委賴清德在記者會上的台獨法西斯嘴臉,他說:
「李濤、李艷秋夫婦假新聞自由之名,行鬥爭之實,正是整件事的幕後藏鏡人,希望TVBS主動清查,若此事屬實,就把『這對敗類』趕出公司,逐出新聞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蘇永欽、檢調主動介入調查,不要讓宵小之輩利用新聞自由的名義,進行政治鬥爭,並造成社會動盪不安。假如整個案子真是嚴重的抹黑或政治鬥爭,即使TVBS關掉都應該在所不惜。」(《自由時報》六月十五日)
這是什麼話啊!這簡直是法西斯無賴的嘴臉。戰後,台灣從《自由中國》起,爭取言論自由,一代又一代的知識份子、民主鬥士前仆後繼,賴清德、民進黨是享受了言論自由而執政的,現在反過來要咬掉哺育他們的言論自由的奶頭!這不是民主政治的敗類又是什麼?
當年挺扁的「國政團」的學界祭酒、企業鉅子、社會名流,不但不啃氣,甚至淪為扁政府貪腐集團的共犯結構。
共青團的《青年報》為了編輯政策不合,將其《冰點週刊》的主編調職,而引起了港台兩地自命自由主義知識份子的撻伐。但對挺扁而要鎮壓言論自由的民進黨和賴清德竟默默無語。當年為黨外和民進黨爭取言論自由的「澄社」學者又到那裡去了?
更有甚者,自詡為本土知識份子和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北、南、東三社(中社拒絕連署),和最近成立以李登輝為名譽總社長的「台灣社」,不但對陳水扁貪腐集團不置一辭,反咬敢於揭弊的媒體是「統派媒體的抹黑及侮蔑」。他們不但發動六月十七日的群眾大會,並且,反而為陳水扁貪腐集團辯護說:
「泛藍陣營利用調查中的『陳哲男弊案』及『趙建銘台開案』(其實不止台開一案)擴大炒作,在毫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污衊第一家庭為『貪腐集團』,誤導社會大眾視聽,更要求陳水扁總統下台負責。」(《自由時報》六月十五日)
一妻、二秘、三師、四親家全都涉案了,收押的收押,約談的約談,有些也即將起訴,誰說是「毫無直接證據」?並且,提出「直接證據」是檢調的責任,怎麼會是媒體和反對黨的責任?陳水扁有憲法「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的豁免權,檢調也無從取「直接證據」。但陳哲男和趙建銘犯罪的權力從那裡來,沒有陳水扁能有陳哲男和趙建銘的弊案嗎?陳水扁能脫得了他的政治責任嗎?他當然要負起他應負的政治責任!
六月二十五日,還有李永熾、林玉體、林向愷、李筱峰、戴寶村、薛元化、張清溪、吳密察、莊萬壽等一百七十六位教授學者聯名在《自由時報》刊登廣告云:「丈夫有罪不及妻孥,親家有罪不及親家」,把六年來台灣社會的向下沉淪,全部歸罪於「國親政客的不實爆料文化及親中媒體的惡意渲染」。只要無意識之聯絡,親家殺人放火可以罪不及親家,但親家利用總統權力關說A錢可以罪不及總統嗎?難道「本土化」就是貪腐「本土化」嗎?這些教授學者的知識良心何在?為人師表,這些教授學者又有何面目面對下一代自己的學生?
這些自命為本土的台灣社的知識份子還有知識的良心和公義嗎?這完全只是在台獨法西斯下扮演著權力者的打手而已,什麼「保衛本土政權」,其實只是保衛本土貪腐而已。
我們也不能「一竹篙打翻一船人」,長期支持「本土」的基督教長老教會資深牧師盧俊義就在《本土社團是與非》中婉轉的表達:
「最近一些所謂的台灣本土社團發動組成『台灣社』,主要原因是衝著『非本土』的民意代表爆出許多弊案資料給『非本土』媒體,造成民進黨執政六年來最大的威脅,甚至已經威脅到可能會成功地通過罷免陳水扁總統。」
「其實,應先釐清一個事實,就是爆料的人,以及運作一切可能要將執政的民進黨拉下台的,並不都是『非本土』的份子,他們當中就有許多都是『本土』的中央民代,因此,用這種『本土』與『非本土』區分,本身就有混淆不清之處。」
「再者,若是要強調台灣『本土』是好的、善良的,那麼,就應該先建立一個基本要件;很清楚的是非觀念。因為一個社會若是沒有是非,就不會有社會公義可言。沒有公義,社會就不會安定。是非觀念薄弱,社會公義就彰顯不出來。想想看,為什麼這幾年來會連串發生這麼多弊案?都是跟是非觀念日趨淡薄有密切關係。」
「自從北中南東紛紛組成『社』團之後,這幾年來我們真的不知道他們到底在『本土』的事上做了些什麼?若過去這幾年來不能讓人民看到這些『社』有帶起台灣社會的活動力,今天就算將這些所謂的『本土』團體都歸結在一起,也是不會有什麼作用,頂多只會在成立大會之前,在會外就已先開始一連串爭奪領導人的角力,並且還會為了誰該排在什麼位置而大費周章了。」(《自由時報》六月十六日)
首先,我們恭喜盧牧師終於在台獨法西斯下堅持了是非公義,獲得了思想解放。從盧牧師的文章中,我們才知道成立「台灣社」是為了「保衛本土貪腐」,「保衛本土貪腐」是為了搶位子。
「台灣社」的第五次籌備會是「中社」在彰化賴和基金會主辦的。「中社」並於六月七日召開內部緊急會議,決議在未能章程周延之前急著成立,就拒絕列名。所以,六月九日和十五日以「台灣社」領銜的廣告中,「中社」均未列名。賴和先生一生濟貧施醫,以文學對抗不義的日本殖民統治,故有「台灣新文學之父」的美名,其詩云:「天地祇今留正氣,浩然千古見文章」,「中社」沒有參加「保衛本土貪腐」,卻保衛了賴和先生的令譽,否則,以賴和先生之名去參加以「三腳仔」李登輝為名譽總會長的「台灣社」,還要去「保衛本土貪腐」,賴和先生地下有知豈能不痛哭嗎?
「北社」副社長陳儀深也有文章自承說:「個人對於台灣中社『勇於說不』的精神表示敬佩,事實上近年來本土政權之所以陷入困境,就是內部太少關切倫理問題,太多奉承和遷就,標榜救國救民的本土社團焉可重蹈覆轍?」(《自由時報》六月十五日)
在台獨法西斯下,只能「奉承和遷就」,「勇於說不」須要「表示敬佩」。可見台獨法西斯之專制、橫蠻和邪惡。
在台獨基本教義派中都有人向台獨法西斯「勇於說不」了,但是那些無原則的自由主義者還在那裡默默無語,還有一些陳唐山說的「憨孩子」台灣人被騙去「保衛本土貪腐」。怪不得李遠哲會說,陳水扁的墮落是「大家都有責任」。
有道是「政策錯誤比貪污更可怕」。六年來,陳水扁的大陸政策錯誤,使得台灣經濟交白卷,降至「四小龍」之末。經濟交白卷還要貪腐,貪腐還要理不直氣卻壯,還要發動法西斯的群眾運動。對這樣的政權,我們實在無以言之,只能期待台灣人民能早日從台獨法西斯的思想桎梏下覺醒過來。一旦人民覺醒,陳水扁貪腐集團決逃不過台灣人民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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