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不容侵犯褻瀆

李壽林


綜合十二月十六日《中央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幾大報之報導,「針對民進黨打出『國歌篇』選舉廣告」,激烈台獨金美齡表示「她不會唱歌,會唱也不會唱『那首歌』」,「現在的國歌不但曲調難聽,歌詞是『三民主義、吾黨所宗』,那是國民黨的歌,不是國歌,要她開口唱是絕對不可能。」並且,「對陳水扁電視競選廣告凸顯國歌」,金某特別強調,「她實在不喜歡這支廣告。」

我們的國歌典雅如史詩,我們的國歌是神聖不容侵犯的,我們國歌的旋律是莊嚴動人的;對民進黨陳水扁以輕佻侮辱的態度將國歌做為競選廣告,我們有國家被羞辱踐踏的憤怒,我們要嚴正的抗議!但是,對於金某不會唱國歌,我們只覺得其是如此渺小微不足道,彼唱不唱國歌,於國歌何傷乎?只能是「爾曹(金某)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國歌)萬古流」而已!

我們想藉機對「泛藍」及世人說幾句話:

一、民進黨以國歌意圖騙取「中間選民」的選票,此無異昔日李登輝口出反台獨達一百四十餘次一樣,其仇恨中華自欺欺世的真面目終究還是大白,而此次民進黨的欺騙卻只能提早穿梆了。但是,由民進黨此舉亦可反證,「泛藍」政客未能勇於自信,視「中國」兩字為包袱,不覺其已有意無意間不斷向陳水扁與李登輝傾斜,這是十分危險且不智的;而由此次民進黨的「國歌」事件觀之,似乎「中國」與「國歌」還滿值錢的,並且可以贏得選票,打贏選戰。「泛藍」不要「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托缽效貧兒」後悔莫及才好。

二、無論是國歌,抑或是黨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都是孫中山先生率領革命志士「拋頭顱,灑熱血」,犧牲奮鬥,以創建民國的莊嚴誓詞,是足以萬古不朽的。歷史的因緣,使「黨歌」成為「國歌」,國歌一天存在,孫中山建立民主共和、復興中華的革命意志就一天存在,又何傷乎?因此,陳水扁將國歌踐踏為一己之私的競選工具,這與其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天天叫囂台獨,同屬不可原諒的罪惡!

三、阿扁真要「實迷途其甚遠,覺今是而昨非」,忽然想起要唱國歌了,那也可以,只因莊嚴神聖的國歌容得下浪子回頭,但是,必須阿扁在唱國歌之前,先嚴肅的宣誓:「我陳水扁認識三民主義民族主義精神,我阿扁若連任,願傚法孫中山北上共商國事的精神,與大陸同胞共同努力,促進中國之和平統一。」那麼,我們是支援阿扁唱國歌的。否則的話,我們必須口誅筆伐,不容扁之苟且!

我們也必須提醒國民黨員,要站起來勇敢的保衛國歌的尊嚴!遺憾的是,我們看到的卻是「泛藍陣營」只視民進黨之國歌廣告為「競選花招」,渾然無視國歌之尊嚴遭到嚴重侵犯褻瀆,有此一不知侮辱之侮辱,天下之可悲何有甚於此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