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先生」讓位給馬克思

「五四運動」一百週年的反思

熊玠
(紐約大學在職終身教授)


導 論

猶憶一百年前(1919)的5月4日, 以國立北京大學為主的13所院校學生,蜂擁上街示威遊行;提出他們的不滿與意見。此即中國現代史上朱書雷鳴的「五四運動」。由於事件發生在一百年前,又因當時眾說紛紜;而參加五四遊行的學生,並沒有留下什麼筆記或回憶錄。反而是當時一幫處心積慮推動西化的有心人(包括胡適與《新青年》一夥挑戰儒家傳統的作家),卻得到機會將他們的主觀信仰刻畫成代表「五四運動」的要素與精神。故時至今日很難能確認該運動之真相與全貌。所以在紀念「五四運動」一百週年,想要指出該事件的動力與真實意義為何,至為困難。也許因此故,常有人將「五四運動」與新文化運動接連一體而並稱為「五四新文化運動」。

關於「五四運動」諸多困惑問題之中,首先就是為何偏偏在此時(1919年5月4日)發生了如此特異事件。要尋找此問題答案,就必須先弄清楚其背後之確切時代背景不可。

我們須注意到「五四運動」發生的日子,正好是在1919年初召開的「巴黎和會」開會期間。中國原先希望能在一次世界大戰(簡稱「一戰」)結束後收回德國在我國山東所侵佔的權益。而恰恰在4月28日巴黎和會討論戰敗國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如何交代時,參加該會號稱五強之一的日本,堅持要接收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實際上,日本軍隊早已趁一戰時進駐山東境內,戰後拒絕退出。其他四強(英、法、義、美)竟不顧中國反對而促使會議接受並通過日本無理的要求。消息傳回中國,引起多方愛國人士劇烈反彈,尤以年輕人為然。經過五天的發酵,乃有5,000學生憤起上街遊行,以示抗議之舉。再由北京推往其他城市(譬如上海)得到更多的聲援。社會上也有普遍憤慨響應,演變成杯葛日本貨品的運動。所以,僅以此觀之,五四不只是一般的學運,其中蘊藏了深厚愛國的思想與主張。

學生們的遊行,除了反抗日本侵略主義以及西方國家對其縱容之外,同時亦涉及遷怒北洋政府的懦弱無能。時任段祺瑞內閣外交總長的曹汝霖,一般均認為他有親日傾向。在他做外交總長期間,確有數度為政府出面向日本借貸巨款的紀錄;並傳聞他早在1915年曾代表袁世凱政府與日本協商對日本「二十一條」讓步的醜聞。所以,「五四運動」期間,在北京上街遊行的學生,途經曹汝霖私宅時,逕自破門而入。趁曹汝霖不在家,縱火焚毀其房屋以洩悲恨。

由於有如此因愛國而遷怒懦弱北洋政府的發生,所以在各種為「五四運動」定性的意見中,很多人認為此次事件不僅是一項愛國運動,也是一場政治運動。譬如張發奎即有此主張。這種看法,有鑑於兩年後(1921)中國共產黨的誕生,甚至1924年有國民黨政府的改組,也可說是有證據可尋。甚至自《新青年》創刊以來,一般政論作者咸有中國應追隨「德先生」(democracy的中譯) 或「賽先生」(science的中譯)的提問。其中很多論者認為應當先追隨「德先生」。這種看法也不能不說是一種政治主張的表現。

可是,這些都不是親身參與遊行示威學生們自己所表述的意見。

除此之外,在「五四運動」期間,寫文章評論其事而篤信中國應走西化途徑的志士們,由於他們對意識型態、與文化的熱衷,所以,經過他們筆下的刻畫,很容易留下一個強烈的印象,覺得「五四運動」是一個文化屬性的革命。甚至這些新文化的先鋒們,還將此次運動與西方的文藝復興相提並論(見後)。這種印象,廣為流傳迄今。一種被人簡化的版本,即「五四運動」的最重要「遺產」,被認為是傳遞「自由」與敢於懷疑傳統的信念。而這個信息,在光復後的台灣,似乎可以早期台灣大學由傅斯年校長自北大帶來的作風作為代表。譬如殷海光教授似乎就是篤信此點的標竿。

但是,「五四運動」是否可以借用西方文藝復興的比喻來瞭解,本身即有很嚴重的問題。同樣地,胡適還將他提倡的「白話文」運動,也比作是來自西方「本國語」(Vernacular)運動的翻版,這樣的比喻,也許當事人認為可以抬高他們所主張之身價。但這種比喻的真實性是否能成立,在當初國人對西方一知半解的情況下,甚少人敢於質問。但時至今日,我們對西方文化已有比較深入的瞭解與認識。可說有資格對之加以更深一層探討與剖析。本文如此作,姑且作為我們紀念「五四運動」一百週年的反思。其目的不在翻舊賬,亦非攻擊任何當時主張新文化的名人。而是要借探討真情以求匡正視聽。縱使不能追得其中真理之全貌,至少以就事論事的精神,為百年前發生的往事作一個「求是」的腳註。

「五四運動」與西方文藝復興相比較

「文藝復興」(Renaissance),是發生於14世紀至17世紀歐洲的文化運動。最先開始於弗羅倫斯(義大利)。雖然在中國推動「仿西伐孔」的志士們,習慣地將Renaissance認為是西方現代化的文化創新,也代表世界未來的發展;所以中國不能不效法,依樣畫葫蘆一番。但是,我們不要忽略了西方「文藝復興」中「復興」一詞的真諦,顧名思義,即是要恢復某些以前一度輝煌的文化遺產、加以發揚光大。而要復興的正是那長久被「中古世紀」(亦稱「黑暗時代」,相當於公元5-15世紀)所掩蓋的古希臘-古羅馬的哲學與文化傳統。其中包括了所謂的「新柏拉圖倫理」(Neo-Platonism)。

這樣的「復興」意思,在某個成分上,打個假設的比方來說,相當於中國如在久經貶抑儒家之後,試將儒家思想挽救回來加以弘揚一樣。所以,騎在「五四運動」背上的新文化運動,在實際意義與動機上(即他們要推翻中國傳統文化的動機),絕對無法與西方的文藝復興相提並論,其實是背道而馳。說得客氣一點,即推動新文化運動的人士,企圖將他們的心願,假借西方文藝復興的令譽與榜樣,來建立其在中國的合理性。

以今日觀之,當時這些推動「仿西伐孔」的前輩,對西方文藝復興的瞭解,似乎與事實真相有相當出入。譬如,這些新文化的推動者,認為西方文藝復興的中堅,在很大成分上有反對基督教的傾向。他們如此說,是要將此點為他們反儒倒孔的需要起個借鑑的作用。因為他們認為儒家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與影響,相當於在西方的基督教。

可是,我們知道那14-17世紀的文藝復興,最初是發源於義大利,而那遲至16世紀(公元1517)才出現的「宗教革新」(Reformation)卻發生在馬丁路德的德國。先後相比,它們之間在開始日期上,相差至少兩個世紀;而且二者完全在兩個不同國家發生(雖然都在歐洲)。

相比之下,一般人絕不敢大言不慚地作下「文藝復興有反對教會傾向」的結論。實際上,正好相反。「文藝復興」儘管復興了新柏拉圖倫理(強調理性),但對教會並未排斥。而且在文藝復興中的最偉大作品(包括文藝創作)都是尊崇基督教的。教會也是文藝創作的讚賞家與資助者。尤有甚者,很多希臘的基督教文藝作品,甚至希臘語的基督教《新約聖經》,在文藝復興期間,亦由拜占廷(Bizantine)挪至西歐保存與供奉。

對上面所說文藝復興中的「復興」相對於「創新」的問題,我須加一註解。英文Renaissance(中譯「文藝復興」)一字,來自法文。有「恢復再造」之意。所以中文譯成文藝「復興」是很恰當的。但實際上,Renaissance在西方發生過程中,的確也有「創新」的部分。可是,我懷疑的是:中國那些新文化運動的推動者,雖然指出西方「文藝復興」中「創新」部分有其特殊重要性,並用作他們所提倡之「新文化」的先聲與榜樣。可是他們如此做,究竟對文藝復興的「創新」部分瞭解了多少?

譬如,文藝復興的創新部分,主要是來自它對中古世紀(即所謂的「黑暗時代」)壓縮個人主體性所起的反彈,因而特別強調「人文主義」(humanism, 即以個人為中心的「人權」思想)。以後更因此而演變成西方民主思想與民主制度之構成(再加現代資本主義進一步的發達)。而在中國「五四運動」期間的左派作家,雖然一再打擊並企圖摧毀「禮教吃人」的「舊社會」,但為何以後在中國發生的,卻不是「德先生」的到來,而是馬克思主義的衍生與壯大?

我們等了一百年迄今,還沒有看到任何後續左派作家提出任何理論或辯護,足以解說為什麼中國的新文化運動與西方的文藝復興產生了差別如此大的後果。

結束語

由於編幅關係,本文不能兼談文藝復興的後續發展,譬如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與宗教革新(Reformation)等。當然它們對於我們瞭解西方文化整體發展路程極為重要;但本文是因「五四運動」一百週年說起而作的反思。

如上所說,影響一般人對「五四運動」本色的認識,由於參加五四遊行的學生們並未留下任何書面信息或備忘錄,所以幾乎全是聽信當時發起新文化運動耆老們對「五四」定位所刻畫的精神與含意。而且這些耆老因要「仿西伐孔」(甚至全盤西化),亦企圖用西方文藝復興作為他們推動新文化的借鑑與助力。而他們對嗣後發生的諸如啟蒙運動以及宗教革新等著墨不多,甚至無暇兼顧。

因此本文也無須畫蛇添足,可以到此收筆。不過有一點還須稍加置評的,即有關「白話文」所謂來自西方的榜樣與靈感。

新文化運動耆老們一般的傾向,已如上述,是要假借西方的先例以證明在中國應該(按他們所主張的意思)去作某些改革。胡適提倡的「白話」運動,也不例外。他苦口婆心地提倡「白話」文以代替文言文的初衷,是要減輕年青學子的精神負擔;而其靈感,則說是來自西方的Vernacular(他翻譯成「白話文」)運動的先例。因在「五四運動」期間國人對西方瞭解有限,所以沒有人質問這種比喻是否有欠恰當與公允。

如果我們懂得西方文化史,應該知道西方自羅馬帝國開始直至公元1701年,歐洲普遍用的共同語言(lingua franca)是拉丁文。離開拉丁文而啟用本國語言(即英文字vernacular 所指),是由各國將拉丁文的聖經翻譯成本國自己的語言開始。譬如1526出版的荷蘭文聖經;1528問世的法文翻譯本;1534問世的德文翻譯本;1569的西班牙譯本。嗣後再有其他本國文聖經譯本的陸續出現。於是,殆至18世紀歐洲各國使用本國語以代替拉丁文,已行之成風。是之為英文所稱的Vernacular movement。

此語正確的中文翻譯應是「本國語運動」,而不是「白話文運動」。而胡適將之說成西方「白話文運動」,顯然是故意要在西方找個「先例」以為中國白話文運動催生。可是,關於他因效法西方Vernacular (本國語)運動而提倡「白話文」及一般歸功於他帶頭「打到孔家店」的聲譽,卻在40年後被胡適本人全盤否定,以洗刷自己的名聲。

此事因很少人知曉;而知過能改,值得推崇。何況胡適40年後的反悔,可能足以代表「五四運動」時期提倡新文化一輩菁英日後自我反思的一斑。所以,本文認為應當為之披露,以作本文對「五四運動」時期新文化運動反思之結尾。

說起此事,應回到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之時日。1950年代,由於台灣上下對國家之未來咸欠信心。對中華文化遠景更覺渺茫。先父(熊公哲,字翰叔,資深大學教授;媒體與學界通以「中國最後一個儒」稱之)與陳立夫先生籌辦 「孔孟學會」。其宗旨乃在弘揚儒學,藉以挽救中華優良文化於狂瀾顛簸之際,以期恢復國人對中華文化的認知與信心。由於「孔孟學會」之成立,需要經過好幾道關卡,最後尚需蔣老總統親自批准,故遲至1961年方正式成立。雖然如此,但實際開始召開論壇會議,早在1957年。

該學會於1958年邀請胡適先生前來開會。這位剛於一年前方由美國飛返台灣定居而年過古稀的胡老先生,雙手緊握先父,未啟齒已老淚縱橫。哭訴其本人背了「打到孔家店」黑鍋近40年之苦。略謂自己一篇1921年手稿,介紹四川某吳姓先生(指吳又陵)是「隻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孰料後人將「打孔家店」 篡改為「打倒孔家店」,並將之定位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核心精神,並朔其始作俑者,為胡適本人。

胡適並強調早年因年事猶輕,故未能洞察其足以貽害千古之後果。而今回顧,認為任何人主張「打孔家店」或「打倒孔家店」,俱是大逆不道;當時(指「五四運動」期間)未能及時制止,今日悔之已晚。

不但此也,胡適話鋒轉向白話文運動。他不否認自己曾是倡議白話文、貶抑文言文之先鋒。並承擔以下兩大污點:1.當初強調英美人士之寫作,下筆猶如其口頭用語,有言過其實之嫌;2.白話文提倡數十年後,年輕國人因不會文言文,故無法讀懂(文言文寫的)歷史與文化的書籍。因此對中國歷史與文化,均有隔靴搔癢之通病。言畢不勝旴噓之至。自責之深與真誠,聞者莫不動容。

此乃父親親口轉告我知。特此謹記經年。今日趁機透露,以便為胡適先生洗刷他自認「背黑鍋」的罪名;並以此相告年輕學子當初以推動新文化享有巨名胡適博士事後的內疚。我覺得應該給他一個機會表達他的反悔,並作一個對他比較公正的總評。這也是我們對五四新文化運動反思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