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被扭曲的南海史——20世紀前的南中國海》(下)
評《被扭曲的南海史——20世紀前的南中國海》(下)
至於西方殖民主義者開始來到南海區域,則是明朝末年的事。先是荷蘭、葡萄牙人,隨後英、法、美殖民主義者仗其「船堅炮利」,企圖把南海諸島佔為己有。二戰中日本取代歐美列強勢力侵佔了南海諸島。戰後由中國政府收回,派出軍艦、官員,將南海諸島歸入廣東省管轄。在國際法上,這種行為就是行使主權的表示。當時,周邊的國家沒有提出異議,因為這是根據戰後國際法體系對國際秩序作出的合理安排。1958年,中國政府發表領海聲明時曾明確宣告南海諸島是中國的領土。對此,越南總理范文同表示贊同。
至於近年來有美國高官出面否認中國對南海的海洋權益主張,完全是一種罔顧史實的無知或有意識的健忘。根據筆者所掌握的資料,在二戰結束後,冷戰爆發前,美國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張是抱著積極支援態度的。原因是二戰期間中美兩國是同盟國,為戰勝日本侵略者,中美兩國曾並肩作戰。而在二戰期間,南海諸島為日本所佔,將其「納入版圖」,改名為「新南群島」,隸屬台灣省管轄。日本戰敗,二戰結束,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須將那些通過武力佔據的島礁歸還中國。於是,國民政府於1946年12月12日派出軍艦收復南沙群島,並且在太平島上刻石立碑,宣示收復南海主權,劃歸台灣省暫管。同時,國民政府還根據1935年1月出版的《中國南海各島嶼華英名對照表》繪製了《中國南海各島嶼圖》,將南海諸島分為西沙群島、東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四部分,將其納入中國行政區域版圖。
對此,作為盟友的美國,對於中華民國政府收復南海諸島是積極支援的,對戰後國民政府出版的行政區域圖包括南海諸島也是認同的,原因是這些島嶼在二戰前都是屬於中國的。中國作為戰勝國,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收回南海諸島的主權也是合理合法的。這點可以美國1947年版的地圖為證。
2015年5月間,《明報》(加西版)記者在溫哥華舊書攤發現一本1947年美國出版的collier’s World Atlas and Gazetteer的地圖兼地理詞典,該詞典中收錄的一幅地圖由Rand McNally公司繪製,其題目為《中國、法屬印度、暹羅及朝鮮的公認地圖》。地圖將中國、越南、泰國與朝鮮並列在一起,故此南海也包含其中。內中地圖對中國南海島礁有詳細描述,部分島礁更明確標示主權屬於中國。比如該圖在Paracel Islands(即西沙群島)名字之下,特別加入(China)標籤,顯示地圖繪製者將「西沙群島」列入中國版圖之內。
據查考,繪製該地圖的Rand McNally是家超過百年的老字號大公司,一直是美國地圖繪製業的中流砥柱,在地圖繪製界的聲譽無出其右,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可信度極高。
該地圖集內還收錄了另一幅菲律賓及南沙島礁的地圖。該地圖繪製者對南沙島礁所標記的六個名字,沒有一個是菲律賓所起的名字。而對於其他地域的主權所屬則皆有明確表述。如台灣(Formosa)下面用括弧標注(Taiwan),然後再加上(China)表示主權歸屬中國。香港則標注屬英國,澳門標注屬葡萄牙、印支三國(即越、棉、寮)屬法國,馬來西亞屬英國。從主權歸屬的表述看,這本美國版地圖集基本上是按戰後公認的國際秩序來繪製的。因此,這本地圖集可以說是戰後(1947年)美國承認南海諸島歸屬中國的鐵證。
中國人在南海諸島活動的事實,不僅有大量的中國史料記載,而且也不乏外國史料供佐證。據1879年出版的英國皇家海軍檔案《中國海航行指南》。第二卷第64-66頁有關鄭和群礁的章節提到:「在大多數島嶼上都可以看到海南漁民,他們以採集海參以及龜殼作為生計。其中一些人在這些島礁上生活了幾年。來自海南島的中國帆船每年都會前來這些島礁,為他們供應大米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而漁民則以海參和其他產品作為交換,並把所賺的錢寄回家。這些中國帆船在12月或1月離開海南島,等到西南季風吹動之時便立刻返航。太平島居住的漁民比生活在其它島礁上更舒適,因該島的淡水井的水質比其它地方為佳。」
上述英國海軍檔案清楚地紀錄了中國海南漁民百多年前在南沙群島休養生息的歷史。這些文字從獨立第三者的角度印證了中國史料的記載和中國漁民多個世紀以來的說法。
該《指南》第67-69頁還提到中業島及其周邊島礁有中國漁民活動:「中業島北險礁水域有兩個沙洲,兩個沙洲附近經常遇到來自海南島的中國漁民在哪裡採集海參、龜殼等水產。他們從東北部一個沙洲中心的水井取水。」但《指南》卻完全沒有提到菲律賓漁民。中業島目前被菲律賓佔據。該《指南》還提到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英文名稱,其實來自海南島漁民,如英文稱Lan-keeam Cay(蘭甘沙洲),即源於海南人說的銅金峙或銅鍋峙。
此外,1879年版的《中國海航行指南》第二卷第383、384頁有關海南島的章節,還紀錄了中國漁民曾經常年居住在南沙島礁之上,他們「在中國海的東南部,在數量眾多的沙堤與暗礁之間撈捕海參,並將海龜與魚翅曬乾」;「他們的航程在3月開始,首先抵達北邊的淺灘,放下一兩位船員,以及數罐淡水,然後繼續航程,前往婆羅洲附近較大的暗礁繼續撈捕,直至6月初返航,順路接走先前放下的夥伴及其捕獲的海產。在中國海,我們在島礁之間遇到不少這些漁船。」
從上述英國海軍檔案的記載來看,海南漁民在南沙群島已經從季節性的撈捕發展成為常年的生產開發活動,由於生產開發的需要,他們的生活狀況也從臨時性的居住發展為在部分島礁上長期定居,並因此與海南島建立起定期的貿易關係。
除了漁民之外,還有商人也穿梭往來於南沙群島,從事商業貿易活動。由於當時並不存在南中國海主權爭奪,因此,英國海軍檔案的記載正好以獨立第三者的身分,印證了中國史料的記載和千百年來中國漁民的口頭傳述,從而有力地證明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歷史性權利。
《南海更路經》是紀錄中國海南省沿海漁民在南海諸島中西沙、南沙群島航行過程中的航向和航程的書,是中國海南省漁民在相關島礁海域航海實踐的經驗總結與世代流傳的航行指南,是研究中國漁民開發南海諸島的珍貴史料。《南海更路經》可分為手抄《更路簿》和口傳「更路傳」,學界一般統稱為《更路簿》。《更路簿》中反映了漁民在南海諸島的作業線路以及他們對南海諸島,尤其是西、南沙各個島、礁、灘、沙、洲的命名。這些地名有將近200個。記載的作業線路及貿易線路有200餘條,主要紀錄了中國海南省漁民從海南省東部瓊海市的潭門港和文昌市的清瀾港出發,經西沙群島、南沙群島航行至南洋地區的航向(古稱航海針位)和航程(古稱更數)。筆者在多年間赴海南省潭門港等地調研過程中曾發現過多種版本的《更路簿》。各種抄本的《更路簿》所記載的航海針位元和更數基本上是準確的,與今天的經度和緯度相比較,其誤差很小,而且在這些《更路簿》中已經紀錄了海流方向與航行的關係。
在帆船時代,我國海南漁民於每年的立冬或冬至時節乘東北季風揚帆啟航,前往西南沙群島進行捕撈作業。他們捕撈的漁獲物最初是運回海南等地銷售,後來由於島礁作業技術的進步以及捕撈範圍的擴大,有不少漁船前往南洋地區從事早期的對外貿易活動。中國海南漁民往往在第二年的清明或端午節前後購買外國產品,乘東南季風返航回國,將這些貨物在海南島內銷售。在長期的海洋生產生活實踐中,海南漁民逐漸瞭解並熟悉了南海諸島各島礁的基本情況,為了方便海上航行與駐島作業,海南漁民對南海諸島各島礁進行了命名,而這些島礁的漁民俗稱大都記載在各種手抄本《更路簿》之中。
《更路簿》記載的南海中西沙、南沙、東沙各島礁的漁民俗稱都是以海南方言為基礎的。起初的傳承形式以「更路傳」為主,後來,隨著我國人民開發南海島礁的步伐日益加快,漁民們為航海和生產的方便,便把島礁的漁民俗稱用文字記載在各個抄本的《更路簿》中。
以上文中提到的三處島礁為例,鐵嶼官方命名為中業島。漁船開往南沙第一站到達雙子嶼,繼續南下到達「中業群礁」。這是瓊人漁船到達南沙群島的第二站。「中業群礁」中有一座嶼(島)面積較大,是南沙的第二大嶼。最早到南沙從事捕撈作業的漁船,每個航次都危險異常,有不少漁民在南沙海域遭遇不測而喪失生命。由於南沙距離海南島非常遙遠,要把親人遺體運回家鄉幾乎是不可能的,只好就地安葬。萬般無奈之下,只能選擇附近較大的島礁把漁民遺體掩埋。因為該嶼較大,所以在其上埋葬的遇難漁民較多。漁民埋葬遇難夥伴遺體之時,往往嚎哭一片。因此,每當同鄉漁船路過該嶼時,他們都會想念起埋葬於孤島上的親人,不少漁民還會流下眼淚。因此,漁民便把該嶼命名「哭嶼」。後來,漁民覺得「哭嶼」這個名稱不夠吉利。因為「哭」與「鐵」在海南方言中同音,故而漁民便把「哭嶼」改稱為「鐵嶼」。
黃山馬也稱黃山馬嶼,官方命名為太平島。漁民在航行過程中看到的陸地山脈輪廓好似奔馬之狀。於是,海南漁民便將陸地的山脈輪廓稱為「山馬」。長期在浩瀚海洋中捕撈作業的漁民,每當看到一片陸地或沙洲時都會興奮不已。太平島是南沙群島最大的自然島嶼,當漁民看到在一望無垠的南沙海域中,突然出現一個較大的島嶼時,便會興奮地呼喊:「山馬」!而此時的太平島在金黃色的陽光照耀下,呈現出金色的奔馬輪廓。所以,海南漁民便稱其為「黃山馬」。
銅金的官方命名為揚信沙洲。據傳,古時曾有漁民在揚信沙洲附近發現數量巨大的金塊,一開始,漁民只把那些金屬當做銅塊。漁船返航後,有人將這些金屬塊送予金匠檢驗,被確認是黃金。其後再開船赴原地打撈,那些金塊卻蕩然無存。於是,漁民出於對分不清是銅是金行為的自嘲,便把該嶼命名為「銅金」。
《更路簿》中的紀錄充分證明了中國海南漁民在南海諸島的海上捕撈及駐島生產活動已經構成了國際法中擁有原始權利(Inchoate title)的「先佔」,而在同時代的外國文獻(例如上述《中國海航行指南》)中,亦有大量關於海南漁民在南海諸島從事生產活動的記載,但恰恰沒有關於其它國家的漁民在南海諸島從事生產活動的類似記載。將外國文獻與中國文獻相互參證,足以說明《更路簿》所載中國海南漁民的海上活動完全適合國際法「先佔原則」的規定,進一步證明了只有中國人民才是南海諸島的真正主人。
至遲自清前期開始,海南島潭門等地的基層政府,即針對當地漁民赴南海西沙、南沙群島的漁業生產行為進行了有效的管理。主要方式有頒佈許可、米糧限購與漁稅徵收。當時漁民出海需獲得鄉一級政府的許可,基層政府根據船主上報的具體航行線路之遠近、船工人數之多寡等要素確定其攜帶米糧的數量。漁船返回母港,基層政府則委派民團登船檢查所得漁獲數目,並以此作為漁稅徵收的依據。雍正元年(1723),清政府要求東南四省沿海商船和漁船必須用不同顏色的油漆塗飾船頭和桅杆,以示區別,當時廣東的船頭油漆成紅色,於是有了紅頭船之名;海船的兩側需刊刻字型大小,寫明某省某州縣某字某號船,同時明令「取魚不許越出本省境界」。由此可知,清代海南漁民依據《更路簿》中描繪的漁業生產範圍從事的捕撈作業和島礁開發已被納入廣東省行政管轄下,地方政府多項管理措施的實施亦從側面體現了南海諸島屬於中國這一基本歷史事實。
綜上所述,通過大量的中國史料和外國文獻相互參證,足以證明中國人才是南海諸島的真正主人。二戰後將南海諸島從日本侵略者手中歸還中國,這就是物歸原主,同時也是戰後國際法體系對國際秩序作出的合理安排。【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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