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利台灣消費者的舉措

評大陸的「貿易壁壘」調查

鄧岱賢
(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秘書長)


中國大陸商務部4月12日發出公告指出,即日起就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涉及2,455項產品,主要包括農產品、化工產品、紡織品等,調查應在2023年10月12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4年1月12日,並首次透過「世界貿易組織」(WTO)代表團管道通知台灣。

所謂「貿易壁壘」或「貿易障礙」,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經濟體對外國或其他經濟體的商品進口所實施的各項限制措施,廣義來說,只要是導致正常貿易受阻礙的人為措施,像是關稅、補貼、進出口許可等,都屬於「貿易壁壘」的範疇。

而根據「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章程第一條與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即一般所稱之不歧視、無差別待遇,任一會員對任何國家或地區(不限會員)之貿易相關措施,必須立即且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不得對會員有較不利之歧視性待遇。

台灣違反WTO「最惠國待遇原則」

大陸與台灣(在WTO中名「台澎金馬關稅領域」)分別在2001年12月11日與2002年1月1日加入WTO,依照WTO「最惠國待遇原則」,兩岸應該對「任何國家或經濟體(不限會員)之貿易相關措施,必須立即且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不得對會員有較不利之歧視性待遇」。

大陸依照WTO規定,對其他會員(包括台灣在內)採取了「最惠國待遇原則」。然而,台灣卻對大陸單獨採取了限制性措施,截至2023年4月20日為止,台灣仍然不准許大陸產品輸入項目達2,460項(因兩岸產品分類標準略有差異,故項數略有不同,大陸公布為2,455項),其中農產品約1,066項,工業產品約1,394項。兩岸同為WTO會員,台灣卻單獨限制大陸2,460項產品進口,明顯違反WTO「最惠國待遇原則」,對大陸產品設置了「貿易壁壘」。

大陸對台灣展開「貿易壁壘調查」,係根據WTO規定,有憑有據。而當「貿易壁壘」出現時,遭到歧視性待遇的一方可依國內法規和WTO規定,針對施予歧視性待遇的另一方是否構成貿易壁壘展開調查,並在調查結束後,視結果採取相關措施。

大陸將調查結束時間設在2023年10月12日前,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4年1月12日,因此在這段調查期間,兩岸經貿往來不會受到影響,端視大陸調查結果與採取的相關措施而定。 根據台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人表示,兩岸先後加入WTO後,原本都要跟每個會員洽談,例如各會員關切什麼,已開發、未開發會員的關稅削減幅度也會不同,還有關稅配額等都要談,剛好農產品沒有跟對岸談,大陸也沒有表示意見,維持了21年。

而據台灣貿易主管部門表示,該部門固定每兩個月召開「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審查,多年來基於內部需求,已准許9,835項大陸農、工產品進口。目前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以芒果、鳳梨、蓮霧等農產品占最大宗,工業產品有鋼鐵螺絲帽、鋁管等,電器類包含太陽能熱水器、乾衣機等,紡織物則有漂白棉平紋梭織物、牛仔布等。

兩岸貿易應邁向正常化道路

其實大陸從2009年開始洽談「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時,就已經對台灣提出開放的要求,特別是針對台灣已經對全世界開放的產品,包括美國華盛頓蘋果、日本富士蘋果等,希望也採取同等待遇,開放大陸煙台的蘋果,但當時台灣因考量保護農業發展與農民權益,並未答應開放,以致問題一直延續至今。

如今大陸商務部對台進行「貿易壁壘」調查並透過WTO通知台灣,而根據台灣行政部門負責人表示,願意在WTO架構下進行協商。希望兩岸能透過協商,不管是兩岸雙邊協商、或是加入其他WTO會員進行多邊協商,亦或是透過WTO平台進行協商,都希望台灣對大陸實施的「貿易壁壘」能和平有效尋求解決之道,讓兩岸經貿往來能依據WTO自由化的原則,邁向正常化的發展道路。

台灣有能力因應對外開放

其實台灣在2002年加入WTO後,也曾引起內部的疑慮,在2003年至2004年11月12日這段時間,曾發生公共場所遭放置17顆爆裂物的「白米炸彈客」事件,打著「不要進口稻米,政府要照顧人民」的口號,反對開放其他WTO會員生產的白米進口。

然而,經過多年的事實證明,台灣稻米業不但沒有被打倒,反而提升品質,如「台梗九號」米;自創品牌,如「池上米」;豐富營養,如「十穀米」,使得稻米產業一躍成為養生產業,不但提高附加價值,也大幅提升競爭力。台灣對外愈開放,競爭力愈提升,已經有能力因應大陸產品進口的衝擊,經濟上沒有理由再對大陸產品單獨設限。

台灣應展現善意,自主開放

針對目前台灣不准輸入的大陸產品,包括農產品約1,066項,工業產品約1,394項,台灣相關部門可以展現誠意與善意,訂定開放時程,如在農產品方面,第一、台灣已經對全世界開放的產品可以優先開放,就像台灣開放了全世界的蘋果進口,那麼大陸蘋果開放進來與美國、日本的蘋果競爭,事實上反而增加了台灣人民消費水果的多樣性,甚至還可以把價格壓低,其影響、衝擊不會太大。

第二、台灣沒有生產的農產品可以優先開放,如松露,價格很貴,台灣都是磨粉吃,大陸是產地,價格較低,都是整顆吃的。現在台灣松露有來自日本或法國,其實很多來源也都是大陸雲南、四川,再輾轉進口台灣,其實可以直接開放,讓台灣消費者可以消費價廉物美的松露。又如現在台灣缺蛋,那為什麼不進口大陸的蛋?甚至有聽聞,有些廠商把大陸雞蛋出口到其他國家再轉賣來台灣,那何必要給第三方多賺一手,不直接就從大陸進來就好?至於衝擊程度較大的農漁產品,如台灣生產的蔬菜、水果、漁產等,可以訂定較長的開放時程,以使衝擊降至最低。

至於工業產品,在兩岸洽談「貨品貿易協議」時已經談及相關問題,當時台灣工業主管機關已經根據產品特性、衝擊程度大小等因素,訂定開放時程,可惜「貨品貿易協議」並未協商完畢。其實大陸工業產品相當物美價廉,現在科技都已經走到規格化、制式化、標準化,產品價格都越來越低,加上又大量生產,價格跟我們比起來是便宜的,品質也不用擔心,都是國際化的水準。

如果在大陸調查期結束前,台灣能主動減少對大陸產品進口的限制,相信大陸會感受到,調查結果就會不同,所採取的因應措施也會較為溫和,雙方也較有可能妥善解決「貿易壁壘」問題。若是台灣沒有積極回應,等到大陸的調查報告出爐,很難預測大陸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會採取甚麼樣的措施!

若是以暫停ECFA來當成因應措施,那受害的將是廣大的台灣中小企業,因為自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穫」正式實施,台灣有539項出口大陸產品列入免關稅項目,迄2022年底,出口大陸產品享受的免關稅金額達93.97億美元,約2,800億新台幣,若是ECFA被暫停,這539項產品恐怕無法在台灣繼續生存發展!

結 語

總而言之,台灣加入WTO這麼多年了,事實證明對全世界開放市場是有好處的,現在台灣單獨對大陸產品設限,確實違反了WTO規定,所以大陸「師出有名」,台灣要好好因應,讓兩岸貿易走向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