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至1954年間
1945年至1954年間
本文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對台灣政策隨著其全球戰略的變化,也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即由最初承認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贊同中國收回台灣、不干涉台灣事務,逐步演變為阻撓中國人民解放台灣、宣稱台灣地位未定、支持台獨活動、企圖搞聯合國托管等,進而公開拋出「兩個中國」政策,妄圖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作者對美國的對台政策的這一變化尤其是「兩個中國」政策的起源作了較為詳盡的論述,並對其變化的具體因素作了較為深入的分析。作者李世安,1948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對台灣政策發生過劇烈的變化。最初,美國支持中國統一台灣。在新中國誕生之際,美國希望毛澤東成為東方的「鐵托」,並利用中國人民統一祖國的民族感情,煽動中國為收復被沙俄侵佔的領土而反蘇。因此美國宣佈不干涉中國人民解放台灣。然而隨著冷戰的升級和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從世界反共戰略出發,派遣第七艦隊悍然入侵台灣海峽,武力阻撓中國統一,並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成立獨立的「台灣共和國」。為此杜魯門宣稱「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人為地把台灣變成一個問題。繼而艾森豪威爾政府推行「戰爭邊緣政策」,妄圖製造「兩個中國」。深入研究戰後美國對台灣政策的演變,對於我們弄清「台灣問題」的來龍去脈,早日實現祖國統一,無疑是有意義的。
一、1945年8月至1950年6月美國對台灣政策
台灣是中國領土,國際文獻載之著著,舉世公認。雖然日本在1895年《馬關條約》中強迫中國割讓台灣,但中國人民要求收復台灣的鬥爭從未停止。孫中山先生在遺囑裡強調要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實現國家的統一。1938年4月1日,蔣介石在國民黨全國臨時代表大會上宣佈戰後要收復台灣。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要求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包括1895年《馬關條約》。同時外長宋子文在記者招待會上十分清楚地說:「戰後中國決定收回澎湖、台灣和東北四省。」〔註1〕台灣人民掙扎在日本侵略者統治下,日夜盼望回歸祖國;在抗戰期間有五萬青壯年從台灣逃到大陸參加抗日戰爭。美國國務院承認:「在日本佔領期間,台灣人的主要希望是回歸大陸。」〔註2〕
由於中國人民的鬥爭和在抗日戰爭中表現了不可征服的偉大力量,迫使美國和英國於1943年《開羅宣言》中同意戰後把台灣歸還中國。接著美英在1945年《波茨坦公報》中重申了這一點。蘇聯在1945年8月8日對日宣戰的當天,也宣佈支持《波茨坦公報》。1945年10月25日中國軍隊在台灣接受日軍投降,台灣正式回歸中國。對此美國及西方國家不僅沒有提出異議,還在台灣設立領事館以示贊同。1947年2月28日事件後,美國和西方一小撮人曾鼓吹這一事件是台獨事件。美國駐淡水領事克爾甚至在美國領事館內召開「台灣人民代表大會」,企圖利用台獨分子廖文毅在會上宣佈台灣獨立。但美國政府不支持克爾的做法,克爾被召回華盛頓。這一時期美國政府反對任何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提案。
是否美國當時還沒有認識到台灣在太平洋中的重要戰略價值呢?否!美國國務院在1945年3月討論台灣問題時,就充分估價了台灣在戰略上的重要性,並專文論述道:「台灣的戰略價值極為重要。除新加坡外,在遠東還沒有其他地區具備這樣優越的位置。台灣與亞洲大陸相隔100英里,距菲律賓200英里,距日本的九州島700英里。從台灣的軍用飛機到馬尼拉的航程為559英里,到廣州為410英里,到上海為428英里,到東京為1,290英里。台灣比馬里蘭州大,其對中國大陸沿海的戰略關係正如假設在加利福尼亞州以北美國沿岸100英里的一個海島,或距紐約城400英里的一個海島對美國沿海那樣重要。中國沿岸的每一個地區都在1,100英里的半徑之內。而在2,000英里的半徑內就包括了緬甸、新加坡、婆羅洲、關島和日本。」〔註3〕儘管如此,美國政府還是堅持台灣屬於中國。直到1949年8月17日美國總參謀部仍然認為:「我們承擔的全球義務並不能成為美國軍隊佔領台灣的理由。」〔註4〕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蔣介石集團逃到台灣負嵎頑抗。中國政府莊嚴宣佈一定要解放台灣。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國務院認為擴大對台灣的軍事、經濟援助是不明智的。它只會使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都懷疑「美帝國主義」對台灣的領土野心,從而抵消美國多年利用中國統一祖國的要求去鼓勵中國在北部反對蘇聯的努力。由總統、副總統及國防部等有關部部長組成的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對此表示贊同,並於1949年10月20日宣佈:「美國政府不打算使用任何武裝力量干涉台灣」。美國總統杜魯門強調:「台灣的戰略價值並不成為美國軍事行動的理由」〔註5〕。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也於1949年9月23日決定不派軍事代表團到台灣,美國不阻止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1949年12月10日蔣介石本人逃到台灣。雖然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重新檢查了美國對台灣的政策,並提議派一個由20名軍官組成的代表團到台灣。但上述提議因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反對而告吹。〔註6〕
這一時期美國奉行不干涉台灣政策的主要原因是美國未曾把在亞洲反對共產主義列為最重要目標。在與中國的關係上,美國希望毛澤東成為東方的「鐵托」,並利用中國人民統一祖國的願望引導中國反蘇。因此美國準備接受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這一行將發生的事實。為此美國國務院向其駐外機構發出了450分名為《1949年12月23日機密通知》的文件。該文件通知其駐外人員,估計台灣很快就要落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手中,美國準備接受這一即將發生的事情。為此必須告訴美國公眾,台灣對美國來說沒有什麼戰略價值,以此來挽回美國的威信。這份文件強調:「從政治、地理和戰略上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它並沒有什麼特殊和重要。」美國國務院還駁斥了美國國內一部份別有用心的人提出的台灣是日本領土,把台灣歸還中國必須要簽訂一個對日和約來解決的說法。美國國務院強調:「從政治軍事上看,台灣完全是中國的事,它是否被中國共產黨人佔領完全是中國國民黨政府的問題。台灣對美國來說沒有什麼特殊意義。」〔註7〕這份文件要求美國駐外人員採取措施反對各種把台灣分裂出去的建議。
該文件於1950年1月5日披露後,美國人民認為如果說1949年8月發表的《白皮書》象徵著拋棄統治大陸的國民黨政府,那麼1949年12月23日文件則象徵著進一步拋棄竊據台灣的國民黨政府〔註8〕。這分文件表明,到1949年12月止,美國政府沒有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美國也不願捲入台灣的防務。
美國總統杜魯門贊同這份文件。他於1950年1月5日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總結了美國的對華政策。他指出,從歷史上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且「台灣日軍已經向蔣介石總司令投降四年多了。美國和其他盟國已經接受中國當局在該島的權威。」他重申了美國對台灣的政策:第一,體現在「門戶開放」政策中的美國傳統對華政策,要求各國尊重中國的領土完整。第二,遵守《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報》和日本投降時的決定。美國已同意把台灣歸還中國,並接受中國當局在該島行使主權。第三,美國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也不想在該島獲取特權和建立軍事基地。美國軍隊不干涉目前台灣形勢。第四,美國不奉行擴大中國內戰的政策。第五,美國不會向台灣國民黨軍隊提供軍事援助和顧問。杜魯門向美國人民保證美國政府絕不用武力干預台灣形勢,也不想佔領該島。無論如何,美國都不捲入台灣的軍事行動。他還說,據他所知,在美國政府和軍方內部沒有重要人物認為美國應捲入台灣問題〔註9〕。
同一天,艾奇遜對杜魯門的講話作了說明。他重申美國一如既往貫徹《開羅宣言》。
台灣屬於中國,這是向日本提出的投降條件之一。日本業已接受,並已貫徹執行。他強調中國當局已經經營台灣四年。不僅美國,而且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台灣的主權提出疑問。台灣省政府成立後,也沒有誰從法律上提出疑義。因為一切都合乎情理的。他駁斥了要等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後才能把台灣歸還中國的觀點。他質問道:「在朝鮮,我們並沒有等對日和約,在千島群島,我們也沒有等條約,在實行聯合國托管的其他島上我們也沒有等什麼條約,那為什麼台灣就要等條約?」他最後申明,不論從法律上有人如何看待台灣,美國都不會去爭論台灣的歸屬問題。這就是美國的立場〔註10〕。2月9日美國國務院在回答國會外交委員會的問題時,反對在聯合國支持下在台灣舉行公民投票以決定台灣歸屬的提案,重申台灣屬於中國〔註11〕。
顯然杜魯門和艾奇遜發表公開講話的目的是要美國人民準備接受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的事實,他們估計這可能發生在1950年夏季季風到來之際,國民黨軍隊根本抵擋不住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進攻,而美國絕不幫助國民黨軍隊防守台灣〔註12〕。
杜魯門與艾奇遜的這一政策得到民主黨人的支持。54名民主黨參議員於1月17日發表宣言支持杜魯門與艾奇遜。他們擔心如果美國干涉中國解放台灣,將使美國捲入與中國的戰爭〔註13〕。伊利諾斯州參議員斯科特.魯卡斯(Scott Lucass)還要求民主黨人團結起來支持杜魯門、艾奇遜,反對共和黨人對美國遠東政策的攻擊。德克薩斯州參議員湯姆.康納利(Tom Connally)起而論證「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註14〕。前美國國務院官員艾德文.馬丁(Edwin Martin)也出版了《盟軍佔領日本》一書,證實「台灣回歸中國的移交手續事實上已經完成」。他宣佈中國收回台灣就是執行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報》〔註15〕。
事實上杜魯門政府對國民黨政府已經失望,準備聽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1948年後,美國減少了對國民黨政府的援助。雖然美國國會曾於1949年9月23日通過法令,準備給國民黨政府7,500萬美元援助。但直到朝鮮戰爭爆發,國民黨軍隊沒有得到一分美元〔註16〕。同時美國積極探索幫助國民黨從台灣撤走的可能性。1950年5月26日美國副國務卿詹姆士.魏布斯在給美國駐台灣「大使館」的機密電報中指示美國駐台大使,在出現緊急情況時,美國「大使館」的人員應有秩序地撤出台灣。他提到美國政府已經與菲律賓政府討論了是否允許蔣介石及其政府要員在逃離台灣時到菲律賓政治避難。但是1950年6月2日美國駐華大使邁倫.考溫(Myron Cowen)通知美國國務院說,菲律賓總統不歡迎蔣介石。菲外長羅慕洛(Romulo)說,如果蔣介石到菲律賓,他必須在24小時內離境〔註17〕。
然而美國國內右翼反共勢力不甘心侵華政策的失敗,他們公開反對杜魯門政府的不干涉政策。這批人以五角大樓主要官員和共和黨人為代表。他們中有前總統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參議員羅伯特.塔夫脫(Robert Taft)等人。在他們的壓力下,美國對台灣政策開始了緩慢的改變。
二、美國對台政策的逐步轉變
1949年12月31日,胡佛寫信給參議員樓蘭德(Knowland),建議美國必須繼續支持國民黨政府。如果必要,應派海軍去保護美國在該地區的利益〔註18〕。由於胡佛首先發難,一時間右翼勢力甚囂塵上。理查德.斯托克斯(Richard Stokes)著文說:「拋棄對美國友好的國民黨政府是不名譽的行為。」他認為美國必須支持國民黨,因為台灣是世界上唯一百分之百反共的地方。他說,連西班牙都有蘇聯的第五縱隊,而在台灣卻沒有。因為內戰,台灣的共產黨人完全被抓,並被判為間諜罪。台灣也不像海南島,它完全沒有共產黨游擊隊。最為重要的是台灣是世界上最熱愛美國人的地方。台灣親美,比美國人自己還親美國〔註19〕。共和黨參議員公開攻擊杜魯門政府的對台灣政策,並要國務院對美國在中國的失敗負責。他們要求美國干涉台灣,並指責杜魯門在制定對台灣的政策時沒有與美國遠東部隊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及其他軍官,例如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雷德福特(Redford )商量,也未曾與美國國防部部長約翰遜商量。參議員樓蘭德並開始追查美國對台灣政策的制定者。他要求國務院提供撰寫1949年12月23日文件的官員名單及信息、情報供給人。由於艾奇遜一力承擔責任,拒不提供名單,才使樓蘭德作罷。這是美國追究到底「是誰失掉了中國」的開端,它很快就發展為白色恐怖,即「麥卡錫主義」。
樓蘭德從反共立場出發,認為美國在華的根本目標是保留一個自由、獨立的非共產黨政權。台灣是一個具有戰略價值的小島,如果落入不友好者的手中,會損害美國在太平洋的防務。更有甚者,他宣稱《開羅宣言》無效,因為那只是一個意向性宣言。雖然在開羅討論了台灣問題,但在德黑蘭和雅爾塔會議的正式條款中根本沒有提及〔註20〕。參議員塔夫脫叫囂要派一支海軍艦隊去台灣。他首先提出「台灣地位未定」,應該在和平會議上決定成立一個獨立國家。如果這樣,美國可以強迫蔣介石讓出台灣〔註21〕。參議員荷馬.福苟遜附和說,解決台灣問題必須徵求台灣人民的意見。參議員史密斯則進一步發揮,胡說台灣的前途是一頁未寫的歷史,存在一種建立獨立的台灣共和國的可能。他建議美國佔領台灣,進行托管,然後成立南韓式的傀儡政權。他還胡說台灣人民既反對中國共產黨,又反對國民黨〔註22〕。麥克阿瑟將軍則力圖從軍事上找藉口,說中共若佔有台灣,將危及菲律賓、美軍佔領的沖繩,甚至日本本土,將把美國的防禦線推回馬里亞納群島、夏威夷群島和美國的太平洋沿岸〔註23〕。
上述人物的言論在美國的反華浪潮中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1950年2月4日《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的簽訂,使美國感到希望毛澤東成為「東方的鐵托」的夢想落空。這就使美國對台政策逐步向右轉,美國不支持蔣介石防守台灣的政策開始鬆動。1950年5月20日,美國開始允許賣軍事裝備給台灣。5月25日美國國防委員會批准了對台軍援。國防部負責對外軍援的特別助理次官伯恩斯(Burns)寫信給國務院助理次官臘斯克(Rusk),強調援助台灣的重要性。他要求按《公共法》第472條給台灣12,500萬美元的援助,還催促國務院按1949年10月6日國會通過的所謂美蔣《互助防禦法》給蔣介石政府7,500萬美元的援助。伯恩斯敦促國務院早日改變對台灣的政策〔註24〕。
於是臘斯克於1950年5月30日提出了美國對台灣政策的修改意見,要求支持台灣。他認為由於美國在遠東缺少反共的直接行動,世界各反共國家對此十分不滿。支持台灣即使在戰略上不重要,但在政治上則非常重要,因為這表明美國決心對抗共產主義在遠東的擴張。因此絕不能讓台灣落入中國共產黨的手中〔註25〕。美國攻府同意臘斯克的分析。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反華份子加緊策劃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陰謀。
三、美國分裂中國的陰謀
早在1946年美國就有人提出要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美國國務院中國問題專家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當時建議把台灣變為美國的一個州。他公然說台灣人不是中國血統,在台灣人與中國人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後來他又煽動台灣人趕走大陸人,宣佈台灣獨立〔註26〕。美國駐淡水領事克爾在1947年2月28日事件後提出托管台灣的建議。他說,《開羅宣言》宣佈時沒有與台灣本地人民商量。《開羅宣言》與《馬關條約》一樣是作為既成事實宣佈的。國民政府1945年到台灣只是佔領台灣,從法律上看台灣仍然是日本的一部分。因此在把台灣正式交還中國前要傾聽台灣人的意見〔註27〕。杜魯門政府沒有採納他的意見,並把他召回華盛頓。但是杜魯門派了前美軍在華最高指揮官及蔣介石的參謀長魏德邁(Wedemeyer )率領一個調查團到中國瞭解情況。魏德邁於8月17日寫了一分機密報告給杜魯門。他歪曲事實說台灣人民願意接受美國的領導和聯合國托管〔註28〕。美國駐南京大使館則報告說,在南京的台灣人都盼望美國幫助。1947年4月19日,美國大使館官員卡特(Carter)與台灣籍人士黃某進行了一次談話。黃要求台灣獨立,並尋求美國幫助。黃說德國人、日本人、朝鮮人都很幸運,得到獨立,唯獨台灣不幸,處於「邪惡」的中國佔領之下。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Leighton Stuart)表示對黃的講話十分同情。1949年,由司徒雷登建議,美國國務院成立了一個三人委員會,專門起草美國臨時對華政策。這個委員會建議,如果要避免台灣落入中國手中,該島應置於聯合國托管之下,在台灣的蔣軍應撤到海南島。這個建議得到了部長聯席會的批准〔註29〕。但杜魯門和艾奇遜不支持這種政策。他們擔心實行這一政策會遭到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反對。例如,美國國務院本來曾打算在杜勒斯(Dulles)1950年6月15日訪日之後,順勢訪問台灣,勸說國民黨接受聯合國托管。杜勒斯將威脅蔣介石接受聯合國托管,否則台灣落入中共手中時美國將無力給予幫助。但是美國政府考慮到這樣做會遭到國際上的反對而取消了杜勒斯的發言〔註30〕。但真正使美國不敢在台灣搞托管的因素是中國人民的強烈反對。中國政府宣佈一定要解放台灣。當時蘇聯也支持中國的立場。1950年10月2日,斯大林收到一封12名台籍中國人寫給他和聯合國的信。這封信說他們代表現在住在日本的四萬台灣人要求斯大林和聯合國主持正義和公道。他們要求:「第一,立即從台灣撤走外國武裝力量。第二,反對任何形式的聯合國托管台灣和以任何名目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斯大林立即把這封信轉到聯合國,並要求列入議事日程。這就迫使美國政府否認曾考慮過聯合國托管台灣一事〔註31〕。
美國關於托管台灣的陰謀也遭到國民黨政府的堅決反對。因為如果那樣,他們就無地可居了。1950年底,美國提出如果聯合國同意托管台灣,美國就支持印度提案,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會員國身份。對此,國民黨政府提出抗議,其理由是如果聯合國托管台灣,蘇聯一定會參加,那對托管沒有好處。同時他們向美國訴苦說,托管台灣的結果是反對國民黨政府,他們希望美國停止托管台灣的計畫。直到1953年,國民黨仍然與美國在托管台灣問題上作鬥爭。例如,1953年3月6日美國《新紐約時報》發表文章說,新任國務卿杜勒斯告訴一群經挑選的美國新聞記者,美國政府將考慮對台灣的托管。這一消息引起美國右派和國民黨的強烈抗議。美國親蔣份子認為聯合國托管台灣就意味著把國民黨政府趕出台灣,但這根本不可能。專欄作家加爾文.勞倫斯著文說,聯合國托管台灣不現實,因為這意味著聯合國軍把國民黨軍隊趕出台灣。如果這一計畫實施,「加上在朝鮮以38線為界妥協」,那就組成了遠東「慕尼黑」陰謀。此時,國民黨已經喘息過來,也敢於公開向美國主子在關係他們政權生死存亡的問題上進行爭論。國民黨政府認為聯合國托管台灣的想法既荒謬又可笑。原國民黨行政院副院長王雲五於1953年4月15日在《新生報》上發表題為《令人震驚的所謂台灣托管》一文,駁斥托管台灣的謬論。他說,按國際條約台灣是無可爭辯的中國領土。按照聯合國憲章第78條,聯合國托管不應該使用於聯合國會員國的領土。中華民國是會員國,所以托管這一形式不適用於台灣。他聲稱,國民黨政府今非昔比,「現在任何人都不可能讓80萬中國軍隊從台灣離開」〔註32〕。蔣介石本人也親自出面反對托管台灣。1950年9月4日,他在接見美國駐台灣「代辦」蘭肯時表達了國民黨政府對美國托管台灣的反對意見〔註33〕。
美國在策劃聯合國托管台灣的同時,還培植台灣的第三勢力,支持台獨。1949年美國國務院在給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一份報告中建議:「美國應尋求保持同潛在的當地台灣人領袖的直接聯繫的途徑。如果條件允許,美國可以利用台灣獨立運動。」杜魯門總統於1949年2月4日批准了這份報告。1951年4月美國國務院成立了一個「特別工作組」,負責與台灣的第三勢力聯繫,支持一切潛在的台獨運動。但是美國支持台灣第三勢力的活動遭到國民黨政府的反對而失效。國民黨政府採取措施防止台獨的發展,例如,由美國支持的台灣民主同盟原定於1950年4月6日召開代表大會,但由於國民黨政府不批准而被迫取消。1952年3月5日,蔣介石在與美國駐台官員談論「日蔣和平條約」時,希望美國不要利用中國第三勢力反對國民黨政府,不要支持台灣的第三勢力〔註34〕。1953年6月12日,蔣介石在與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司令雷德福特談話時,又強烈抗議美國支持台灣的第三勢力。這迫使美國駐台「大使」蘭肯做了解釋,並向美國國務院建議不應再支持第三勢力〔註35〕。
由於認識到支持第三勢力和台獨成功的機會很小,美國便全力扶持國民黨政府,使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抗。美國國務院中國關係負責人奧利佛.克洛布(Oliver Clubb)分析說,在台灣有三種力量:第一種是蔣介石及其集團;第二種是從大陸到台灣的溫和派;第三種是台灣當地人。他認為儘管台灣人民的70%是台灣當地人,但他們政治上無所作為。台灣完全是由蔣介石及其統治集團和大陸溫和分子控制。所以美國應繼續支持國民黨政府。〔註36〕
上述表明,雖然杜魯門政府在1950年6月前的公開政策是不干涉中國統一台灣,但是美國一直在考慮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辦法。這就決定了美國不干涉台灣的政策不可能持久。一旦國際形勢發生變化,美國就不顧道義、承諾,公然侵略台灣。
四、台灣的「中立」和「兩個中國」政策
美國侵略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終於確立孤立大陸和完全支持國民黨政府的對華政策。美國第七艦隊悍然入侵台灣海峽,並準備進駐台灣。1950年6月27日,杜魯門發表了與他在1950年1月5日講話內容完全不同的談話。他宣佈台灣不是中國領土。他聲稱,台灣正如其他類似領土一樣,直到國際社會採取措施決定其命運以前,其「法律地位未定」。他歡迎聯合國對台灣前途作調查並提出調查結果。中國政府對此提出強烈抗議。周恩來總理於1950年6月27日、6月28日和8月24日三次向聯合國提出強烈抗議。他重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要求美國遵守《開羅宣言》,立即把第七艦隊和一切武裝部隊撤離台灣和台灣海峽。毛澤東對杜魯門出爾反爾的態度和美國侵台政策進行了深刻的批判。他於6月28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八次會議上發表講話,抗議第七艦隊侵略台灣。毛澤東說:「今年1月5日杜魯門才說美國不干涉台灣。但現在他推翻了自己的話,背棄了所有關於不干涉中國內政的諾言。這充分暴露了美帝國主義的本來面目,從反面教育了中國人民和亞洲人民。〔註37〕」周恩來總理和毛澤東主席都莊嚴宣佈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但是,1950年11月15日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則叫囂中國人民要解放台灣是對該島的威脅與侵略〔註38〕。對此中國駐聯合國代表伍修權在1950年11月28日聯合國安理會會議上發言,反對美國人為地把台灣變成一個問題,反對在「托管」、「中立」和「調查」的幌子下,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註39〕。英國、印度等國家也反對美國派第七艦隊到台灣海峽。
但是美國的反華份子積極支持杜魯門侵略台灣的政策。費正清積極鼓動台灣獨立。他提出了「大陸中國」和「海洋中國」這兩個不同的術語。他還鼓勵其台灣學生陳儀特向聯合國請願,要求「台灣獨立」。在他支持下,陳每年2月28日都要向聯合國請願〔註40〕。而美國軍方的代表人物麥克阿瑟將軍則建議美軍應該佔領台灣,在台灣建立軍事基地。1950年8月麥克阿瑟訪問了台灣並擬定了台灣的防務計畫。他在給美國參加過國外戰爭的復員退伍軍人協會(VFW)負責人克萊德.劉易斯的信中說,美國絕對不允許台灣落入一個對美國不友好的國家手裡。如果台灣落入一個這樣的國家手裡,它就會變成「一艘非常理想的進行戰略進攻的不沉的航空母艦和潛水艇」。他鼓吹美軍掌握台灣對美國太平洋的防務是非常重要的〔註41〕。麥克阿瑟的講話太富侵略性,以致美國最親密的盟國英國也提出了強烈抗議。英國政府認為上述講話不應出自麥克阿瑟之口,因為他不僅僅是美國遠東地區部隊最高司令,而且是聯合國在朝軍隊最高指揮官。英國政府要求美國政府澄清其對台政策。英國還懷疑美國對台灣有領土野心。英國提醒美國政府,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特別是印度等亞洲國家不會支持美國的對台政策。正直的美國人也反對麥克阿瑟的侵略性講話。例如約翰.英格利斯(John Inglis )寫信給杜勒斯說,麥克阿瑟的講話是美國軍方試圖影響美國對華政策的一個例子。他強調英國和其他「友好」國家都不會支持美國的對台政策。他要求美國政府正視這一事實:英國、印度和其他許多國家都已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蔣介石政府不能代表中國。他認為麥克阿瑟和美國總參謀部使美國面臨與中國發生戰爭的危險。因此他說美國人民絕不支持上述政策。他要求將麥克阿瑟將軍免職〔註42〕。在這種情況下,杜魯門不得不調整其對台政策。他給參議員沃倫.奧斯汀(WarrenAustin)寫了一封信,說明美國對華政策。他申明美國對台政策只是「中立」台灣,美國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接著他命令麥克阿瑟將軍撤銷其有關台灣的講話。不久又將麥克阿瑟撤職。撤銷麥克阿瑟的講話,就部份否認了杜魯門的侵台政策。因為麥克阿瑟的講話與杜魯門6月27日講話是一致的。正如參議員丹尼爾.里德(Daniel Reed)所說:「麥克阿瑟將軍訪台僅僅是貫徹執行杜魯門先生保護台灣的命令。他的訪台是得到白宮批准的。他在給參加過美國國外戰爭復員退伍軍人協會的信也只是貫徹了杜魯門的政策〔註43〕。」這表明,由於中國人民與世界人民的鬥爭,迫使美國侵台政策有所收斂,不敢直接侵佔台灣。
但是,麥克阿瑟的講話得到美國國會中大批反華份子和五角大樓的支持。他們不滿足於杜魯門6月27日「保護台灣免受中共軍隊佔領」的命令,而要求由「美國單獨決定台灣的命運」。參議員羅伊.伍德魯福(Roy Woodruff)叫囂:「美國的存亡與安全完全依賴於對麥克阿瑟講話的支持」〔註44〕。在他們的壓力下,杜魯門實際上採納了除派軍隊直接進駐台灣外的麥克阿瑟所曾提出過的其他建議。例如,1950年10月30日杜魯門批准了一分題為《國家安全的基本政策》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文件(NSC162/2), 這分文件強調台灣政策的軍事重要性:從地理位置上,台灣和澎湖群島是美國太平洋防線的一部份,因此僅僅「中立台灣」是不能滿足美國的軍事和戰略需要的。該文件列舉了「中立」的缺點:「(一)中立戰略有利於加強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戰略地位。因為他們可以抽調大批防禦這一地區的力量到其他地區(二)這種中立實際上損害美國在該地區的戰略地位。因為這會限制美國和國民黨軍隊利用台灣作為反攻大陸的基地。」該文件說美國政府很想直接佔領台灣,然而出於各種考慮,美國不能這樣做,但是美國要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中國解放台灣,即使「冒戰爭危險也在所不惜」〔註45〕。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認為美國在當時只能支持國民黨防守台灣,這是「中立」政策的唯一好處,但是不能支持國民黨反攻大陸。因為中共軍力強大,國民黨區區50萬殘兵敗將將不堪一擊。國民黨打回大陸的前提條件是大陸的人民暴動,配合國民黨軍隊反攻大陸。然而根據美國掌握的情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深受全國人民擁護,根本不可能有大規模暴動發生,如果美國支持國民黨軍隊反攻大陸,登陸可能成功。但第一種可能是美國將遭到重大損失,大批美軍裝備會落到中共手裡,從而損害美國的威信,而登陸成功後,美國和國民黨軍隊不可能立即重佔大陸,這將使美國直接捲入或支持一個持久戰。還有一種可能是如果國民黨軍隊登陸成功,勢必向前推進直到在中國南方成立一個新政府。那時就會出現朝鮮的情況:南北各一個政府。但是無論何種結局,美國都不可避免地要捲進去。而美國並不想在中國大陸與中國打仗。因為當時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包括西方國家都對國民黨政權感到失望,聯合國絕對不會支持國民黨打回大陸。單憑美國一國的力量根本打不贏對中共的戰爭。但是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認為,支持國民黨防守台灣卻具有重大戰略價值。因為如果美國被迫與中共打仗並得到聯合國支持,那情況就不一樣了。無論有無可能與中國打仗,只要發生戰爭,台灣就是非常有用的軍事基地,國民黨軍隊就是唯一可用的現存反共力量。再者,美國與中國直接發生戰爭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認為這種可能性是如果中國干涉印支或重新在朝鮮發動進攻,美國就要發動大規模的戰鬥反擊中國。那時國民黨軍隊就能發揮巨大作用。因為在這一地區,西方軍隊在數量上遠遠少於中共軍隊。國民黨這支有五十萬人的軍隊,就可以擔任本應由美軍守衛的中國沿海的一些地區。那就會對中共的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不僅將牽制中共的兵力,而且會削弱他們在亞洲其他地區擴張的力量。從上述分析出發,國家安全委員會建議武裝蔣軍以對抗中共在亞洲的「威脅」,並增強亞洲非共產黨國家的軍事力量。
同時,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還認為,台灣具備條件,可以建設成一個發達的、亞洲最穩定和吸引人的社會。台灣具有很大的物質前提和潛力,在生活條件上、工業發展上和文化上,它在亞洲都處於相對領先地位。台灣的農業十分發達,而且使用現代化技術進行生產。只要給予恰當的指導、援助和鼓勵,並給予與美國貿易的機會,就會在自由亞洲創造出一個光輝的榜樣。因此支持台灣具有光輝的前景〔註46〕。
因此美國開始大力援助蔣介石政府。其中軍事援助開始於1950年8月。到1951年4月24日,美國國防部透露已派了500到600名軍事顧問到台灣訓練蔣軍。在從1951年到1953年的三個財政年度裡,美國對台灣的軍援共達47,800萬美元〔註47〕。為了配合軍事援助,在政治上美國鼓吹「台灣地位未定」。1951年9月8日,由美國炮製的對日和約在舊金山簽字。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大做文章。該條約第2章第2條宣稱,「日本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群島的一切要求」,但卻有意不提台灣已經回歸中國。據此,美國叫囂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以此作為分裂中國的藉口。
從此,美國的對台灣政策陷於自相矛盾之中。一方面美國宣佈遵守《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卻阻撓中國人民解放台灣,千方百計企圖分裂中國。美國一方面承認國民黨政權為中國的合法政府,但又不允許國民黨軍隊反攻大陸。美國全力支持國民黨竊據台灣就不能不令人相信美國是在搞「兩個中國」。1953年4月2日,美國把1949年以來設在台灣的「臨時代辦處」升格為美國駐台灣「大使館」,這就表明了美國製造兩個中國的決心〔註48〕。
艾森豪威爾上台後,杜勒斯推行戰爭邊緣政策(Brinkmanship)和整體關係理論(The Doctrine of Massive Relation),即用實力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戰爭相威脅製造兩個中國〔註49〕。同時,美國國務院主管遠東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魯賓遜(Robertson )於1954年1月26日至2月3日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首次提出了對中國的「和平演變」政策。該政策的要點是:不支持國民黨軍隊反攻大陸,不用武力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府。但是要用一切可能的辦法加深中國的內部危機,鼓勵大陸內部動亂,從而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50〕。由此看來,美國不僅在搞「兩國中國」,而且在致力於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時,蔣介石政府已完全成為美國的傀儡政權。1953年2月2日艾森豪威總統發佈命令,叫囂第七艦隊不再中立,即第七艦隊將不再保護中共免受台灣國民黨軍隊的反攻。但是美國將繼續保護台灣免受中共軍隊的攻擊。發佈這一命令並不意味著美國政策的改變,也不會執行。因為美國下達這一命令的背景是:當時在朝鮮停戰談判中,美國為了威脅中國,壓中國按美國希望的條件達成協議而採取的一種訛詐手段。艾森豪威爾在下達這一命令解釋說:「這道命令並不暗示美國有侵略野心,也不表示美國將擴大對中華民國政府的經濟和軍事援助。」他強調:「這一命令並不是說要允許國民黨反攻大陸」。接著美國駐台「大使」蘭肯奉命與蔣介石進行了談話。蘭肯希望蔣介石政府不要對大陸進行任何重大的進攻。特別是在戰鬥時需要使用飛機、坦克等,必須要首先與美國駐台將軍切斯(Chase)商量。同時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艾里遜(Allison)向國民黨駐華盛頓「大使」表達了同一希望。蔣介石立即保證避免對大陸的重大挑釁行動,並說他不會要求更多的軍援〔註51〕。這不僅表明蔣介石政權已完全依賴美國而存在並成為美國對付中國的一張「牌」,也表明了美國在玩弄「兩個中國」的陰謀,以達到美國稱霸遠東的目的。
美國搞「兩個中國」的陰謀是無法抵賴的。國民黨政府經過美國的補血打氣,很快從1949年的失敗中喘息過來。其軍事力量成為亞洲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最強大的力量,其經濟也有很大的發展。這使得美國認為台灣的獨立是遲早的事情。因為國民黨力量變得強大後,就不怕本地台灣人顛覆。因此他們會逐步選用一些本地人進入政權機構。而這些台灣人進入台灣省政府,總有一天將導致台灣的獨立。這一點,美國負責中國事務的地區計畫顧問查爾頓.奧格伯(Charlton Ogburn)在他起草的一份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絕密文件中說得十分清楚。該文件宣稱:「台灣一定會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奧格伯斷言國民黨將來在台灣的作用將會減小。除了其他原因外,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民黨將會日益台灣化,這將促使國民黨政府台灣化。國民黨政權依靠軍隊而存在,而要保持目前軍隊的數量,就不得不允許台灣人參軍。如果不允許台灣人參政,台灣人就不會參軍。因此他預言國民黨政府將日益關心台灣本省事務而不關心打回大陸。到那時,美國政府就難於再向全世界宣佈誰是代表中國的政府了。他的分析從側面說明,由於美國在台灣實行聯合國托管的陰謀和支持台灣第三勢力搞台獨不能實現,就轉而扶持國民黨政權,使之逐步演變為台灣當地政府,再發展為「台灣國家」。為了配合搞兩個中國,美國政府和議會蓄意進行反共宣傳,加上「麥卡錫主義」煽起的白色恐怖,就使許多美國人不瞭解遠東形勢的真相,致使美國的反華政策得以施行。而且美國的「兩個中國」政策由於蘇聯態度的轉變而進一步發展。蘇聯從利己的動機出發,不願從物質上支持中國解放台灣。因為蘇聯害怕捲入與美國的戰爭。開始蘇聯還口頭上支持中國解放台灣,但在1953年斯大林逝世後,蘇聯報刊就不再提台灣問題〔註52〕。
到1954年,美國搞「兩個中國」的政策基本定型。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公開宣稱美國在台灣有合法權利。而助理國務卿魯賓遜則叫囂中國對台灣主權的要求將損害美國在遠東的利益〔註53〕。1954年美國在制訂從1954年到1956年中的對台政策時,強調在這一時期要「保持國民黨政府的存在,並宣佈其為中國合法政府;發展為一個在台灣的中國國家。這個國家將日益強大並成為有吸引力的反共基地」〔註54〕。美國「兩個中國」的政策還明顯地體現在1954年美蔣在華盛頓簽訂的《互助防衛條約》。這個條約把台灣視為一個主權國家。該條約第二款規定簽約雙方應盡最大努力互相援助抵抗中國的進攻和顛覆活動,以保持「領土完整和政治穩定」。第五款則強調「簽約雙方認識到在太平洋地區雙方領土受到攻擊將危及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而第四款則對雙方的「領土」進行解釋:即在第二、第五款中所提的領土指台灣、澎湖群島、美國以及雙方從法律上控制的西太平洋的領土。第二、五兩款也適用於雙方同意的其他領土。這樣台灣就以一個主權國家,至少是以一個主權地區的身份來簽訂這個條約。美國參議院在批准這個條約時作了如下解釋:這個條約只適用於外部的進攻,美國不允許國民黨反攻大陸。參議院還聲稱這個條約沒有改變台灣的法律地位,台灣法律地位未定。這就否定了中華人民和國對台灣的主權,從而更加證實了美國對台政策的真正目標是搞兩個中國,其最終目的是永遠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從1954年開始,「兩個中國」一詞開始出現在美國政府文件之中。例如在1954年12月魯賓遜給杜勒斯的機密文件中,他就使用了「兩個中國」(Two Chinas)一詞〔註55〕。1954年9月3日,中國炮轟金門之後,在台美軍立即進入備戰狀態以應付隨時可能發生的事變。1955年1月14日,艾森豪威爾向國會提出協助防守台灣諮文。1月28日參院以八十五票對三票通過決議,授權總統得緊急用兵協助防守台灣。同時美國也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接觸。不過美國的原則是不能把台灣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1954年10月4日,杜勒斯與美國外長艾登在日內瓦討論關於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安理會問題時,杜勒斯說他同意中國代表出席。但是他強調:「不能拋棄台灣,要永遠把它從中國分裂出去。」〔註56〕
總之,戰後美國對台灣的政策隨其稱霸世界的全球戰略和反華需要而變化,在太平洋戰爭時期,美國企圖排斥其他帝國主義在華勢力,於是大叫「尊重中國的領土完整」。在開羅會議和波茨坦會議上,美國率先同意戰後把台灣歸還中國。抗戰結束時,由於蔣介石政府投靠了美國,成為美國在遠東的代理人,所以美國同意中國收回台灣,新中國成立後,雖然美國國內反共反華勢力甚囂塵上,千方百計否定台灣屬於中國,但是美國政府出於反蘇的需要,希望毛澤東變成東方的「鐵托」。同時美國政府還幻想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達成某種妥協,保持某種關係。因此美國政府的正式公開的政策是不干涉台灣,並準備接受中國人民解放台灣這一即將發生的事情。然而朝鮮戰爭徹底改變了美國的對台政策。美國第七艦隊長期阻撓中國人民解放台灣。美國曾考慮過直接佔領台灣、托管台灣。當上述陰謀失敗後,美國就支持台獨和搞「兩個中國」,其目的是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本文原載《中國社會科學》1994年第5期)
〔註1〕Hungdah Chiu, China and the Question of Taiwan,(New York,1973).P.23.
〔註2〕Hungdah Chiu, China and the Question of Taiwan,(New York,1973), P. 231.
〔註3〕Congressional Records, Senate, Vol. 96, Part I, 1980. (此後為CR),第474頁,亦參見Department of State Bulletin, Vol. 12.No. 310,第1019頁。
〔註4〕 United States Relations with Formosa: 611, 94A/1150, Government Documents Department, Green Library,Standford.
〔註5〕Ibid., 94A/5-350; and 94A/3-2750.
〔註6〕Appendix to The Congressional Record, P. A3543.〔註7〕CR, 1950, P. 4465.〔註8〕Appendix to The Congressional Record. P. 4465.〔註9〕Documents of Amercian Foreign Relations. P. 492.
〔註10〕Documents of Amercian Foreign Relations. P. 492.
〔註11〕Ibid., P. 497.
〔註12〕CR, 1950, P.474.
〔註13〕CR, 1950, P.474.
〔註14〕CR, 1950, P.103.
〔註15〕CR, 1950, P.477.
〔註16〕CR, 1950, P. 12180.
〔註17〕Foreign Relations, Vol. VI., 1950, P. 346.
〔註18〕CR, 1950, P. 83.
〔註19〕CR, 1950, P. 8488.
〔註20〕CR, 1950, P. 92.
〔註21〕CR, 1950, P. 299.
〔註22〕CR, 1950, P. 801.
〔註23〕CR, 1950, P. 471.
〔註24〕Foreign Relations. 1950, Vol VI., P. 347.
〔註25〕Foreign Relations. 1950, P. 347.
〔註26〕周之鳴:《費正清集團在台灣的大陰謀》,(台北,1969),第39頁。
〔註27〕George Kerr Paper, Memorandum, March 25, 1947, (HooverInstitution, Stanford. CA).
〔註28〕秦祖清:《美國侵略台灣史》,(北京,1969),第63頁。
〔註29〕George Kerr Paper,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 AmericanEmbassy, Nanking, April 19, 1947.
〔註30〕CR, 1950, PP. 348-349.
〔註31〕Relations Between United States and Formosa, Report by K. Rankin to the State Department. No. 569.
〔註32〕Relations Between United States and Formosa, Report by K. Rankin to the State Department. No. 569.
〔註33〕Foreign Relations, Vol. VI. Rankin Report, Sept. 4, 1950.
〔註34〕Foreign Relations, Vol.XIV., P.1213.
〔註35〕Foreign Relations, Vol.XIV., P.223.
〔註36〕Foreign Relations, Vol.VI.,PP.323-324., Vol. XIV., P. 223; See also Relations Between United States and Formosa, Memorandum for Mr. Jessup by Max Bishop, Oct. 11, 1950, 611, 94A/10-1150, Memorandum: “Third Force”Movemnets.
〔註37〕Hungdah Chiu, China and the Question of Taiwan,(New York,1973).P.231.
〔註38〕Documents of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 Asia and the Pacific Area. P.506.
〔註39〕Hungdah Chiu, China and the Question of Taiwan. P.236.
〔註40〕Documents of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 Asia and the Pacific Area. P.505.
〔註41〕Fo 371/83299, FC102/74G, (Public Record Office, London).
〔註42〕Relations Between United States and Formosa, 611, 94A/8-350, John Inglis to Dullers. August 30, 1950.
〔註43〕Appendix to Congressional Record, P. A6210.
〔註44〕Ibid., P. 6270;and P. 6210.
〔註45〕Foreign Relations of United States, Vol. XIV, P. 327.
〔註46〕Foreign Relations of United States, Vol. XIV, P. 318.
〔註47〕Foreign Relations, Vol VIV., P. 68.
〔註48〕J.C. Kuan, A Review of U.S. - R.O.C. Relations (1949-1978), P.19.
〔註49〕Ibid., P.18.
〔註50〕Ibid., P.19.
〔註51〕Foreign Relations of United States, Vol. XIV, P. 139.
〔註52〕Foreign Relations, Vol. XIV, P. 720.
〔註53〕Ibid., PP.1032-1034.
〔註54〕Ibid., P.631.
〔註55〕Foreign Relations, Vol. XIV, P. 1034.
〔註56〕Foreign Relations, Vol. XIV, P. 668.◆
社論
外交與國際政治
台獨與兩岸關係
李登輝與飛彈
座談會記錄
給新黨建言
「我是中國人」大遊行
歷史與文化
海峽隨筆
通訊
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