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與祖國人民共同的鬥爭
台灣人民與祖國人民共同的鬥爭
回顧歷史,「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絕不是孤立、偶然的,它與當時祖國大陸人民的鬥爭遙相呼應、緊密聯繫,是近代中國人民革命解放鬥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正因為如此,不但「二.二八」事件本身與所謂「台灣獨立」活動不相關聯,即或後人從這一事件中所應汲取的歷史告誡也恰恰是與所謂「台灣獨立」鬧劇截然相悖的。
一、兩岸人民的共同心態
當我們把視野從「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日稍稍向前推移一年半,不難發現這一時段前後台灣人民和祖國大陸收復區人民的心態都是同樣的天差地別。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至此,中國人民經過八年艱苦抗戰,終於取得了抗日戰爭的偉大勝利。這是中國百餘年來在反對外國侵略中所取得的唯一完全勝利的戰爭。
消息傳出,國人無不歡騰雀躍,欣喜若狂。祖國大陸的國統區人民紛紛湧向街頭,徹夜狂歡慶祝;敵占區人民更是奔走相告,燃放爆竹勝似過年;報章電台,各種媒體賀詞如潮。一時間,蔣介石國民黨政權在祖國人民心目中的地位達到了從未有過的高度。
抗戰的勝利,對於台灣人民則具有更為重大的意義。自從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1895年4月《馬關條約》簽訂,台灣就淪為了日本的殖民地。至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整整半個世紀,台灣人民被分離於祖國母體之外,飽經異族統治者的欺凌壓迫。抗戰的勝利,使台灣得以光復,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台灣人民怎能不揚眉吐氣、百感交集?此時,在台灣人民的心目中,蔣介石國民黨政權更是作為祖國親人的代表形象,具有極為崇高的威望。因此,當國民黨軍隊初登台島時,台灣同胞按捺不住「快睹青天白日旗」的興奮之情,扶老攜幼,湧向港口,簞食壺漿,以迎「王師」。一些店家趕製的青天白日旗供不應求,以至脫銷。
然而,與兩岸廣大人民的熱切期盼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王師」所到之處,不僅沒有使人民享受到親人的溫暖,反而如寒流襲身,帶來了新的巨大的劫難。其中最鮮明的表現之一,便是國民黨政府的對日接收,演成為一場各級官僚軍閥藉機侵吞財富的大「劫收」。
在大陸,國民黨中央和地方的黨、政、軍、特等各部門競相插手接收,南京、上海、北平、天津、武漢等各大城市,都出現了四、五十個互不統屬的接收機關,常常出現一個對象,同時有幾個單位來接收的現象。有的敵偽倉庫,大門上貼有數個甚至十幾個單位的封條。為爭奪某處資產,出現槍擊流血衝突的事件時有發生。國民黨第94軍軍長牟廷芳在天津私吞敵偽物資價值兩千億元;武漢第六戰區副長官郭懺貪污總數達五百億元以上;北平敵偽房產近兩萬所,但被登記造冊接收的僅380餘所,其餘均被接收大員所私占。〔註1〕更為露骨的是,國民黨政府強制規定以法幣1元兌換偽幣200元,而當時法幣與偽幣購買力的實際比例是1比25,收復區人民的財富眨眼間便流入了官僚資本的腰包。廣大民眾憤慨萬分:「天上來,地下來,老百姓活不來!」「想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更遭殃!」
在台灣,國民黨更是將其作為一塊肥肉,大肆吞食獨佔日產,先後接收了占台灣全省90%的產業和占耕地總面積72%的土地。截至1947年2月末,國民黨接收日本資產達110億台元。日本在50年中掠奪的台灣人民的大量財富,一夜之間變為國民黨政府的官僚資本。「劫收」之中,國民黨官員的搶、占、偷、漏較之大陸內地毫無遜色,引得台灣人民怨聲載道。那些以舞弊貪污為特長的政府官員,被台灣民眾戲稱為「中山袋」。在公眾輿論壓力下,國民黨派出的所謂「閩台清查團」曾不得不把專賣局長任維鈞、貿易局長於百溪的接收貪污罪證移交法院,然而卻因此受到蔣介石的一頓申斥。在蔣介石看來:「接收雖然不免有些毛病,也要顧全大局,不可家醜外揚,給共黨以口實。」〔註2〕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的警務處長在答覆省參議員的質詢中更信口開河:「官吏貪污,人民也要負責。」〔註3〕結果任、於二人安然無恙。無怪乎台灣民眾比較台灣光復前後,發出「洩尿的換漏屎的」之痛斥!
滿目皆是的通過接收掠奪民財的醜惡行徑,使得包括大陸和台灣在內的廣大收復區人民對國民黨政府的美好幻想迅速破滅。就連當時駐華美軍司令魏德邁在寫給美國政府的報告中也不得不承認:「國民政府的胡作非為已經引起接管區當地人民的不滿,此點甚至在對日戰事一結束後,國民政府即嚴重地失去大部分的同情。」〔註4〕可見,從渴盼「王師」,到失望以至憎惡,祖國大陸人民與台灣同胞的心態變化是相同的。
兩岸人民心態的急劇變化,還與蔣介石國民黨政府的媚外政策緊密聯繫在一起。
抗戰時期,中美兩國曾是共同反日的盟友。然而戰後美國又企圖取代日本而控制掠奪中國。為此,美國政府不僅向蔣介石政府提供大量軍需物資,而且出動海空軍幫助蔣介石軍隊開赴內戰前線,還直接派出海軍陸戰隊九萬人進駐天津、北平、青島、上海、台灣等地。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則為了發動反共內戰,不惜出賣國家主權,通過1946年11月簽訂的所謂《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及其他不平等條約和協定,使美國取得了在中國的領空權、領海權、駐軍權、自由居住權及鐵路礦山的投資開採權。一時間,美貨充斥中國市場,中國的民族工商業受美資美貨衝擊大量倒閉。駐華美軍則在國統區橫行無忌,逍遙法外,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據不完全統計,僅上海、南京、北平、天津、青島五市,從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美軍暴行至少有三千八百起,中國同胞被殘害死傷者達三千三百人以上。〔註5〕另據報載,戰後一年之間,美軍在華強姦婦女三百多人。〔註6〕1946年12月24日晚,北京大學女生沈崇慘遭美軍士兵強姦,案發後引起北平學生以至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怒,一場聲勢浩大的抗議美軍暴行的運動迅速展開,大陸僅參加罷課遊行的學生就達50萬人。
美軍暴行的消息傳到台灣,同樣激起台灣人民的極大憤慨。台大等校迅速組織了「台灣省學生界抗議美軍暴行委員會」,並於1947年1月9日衝破警方阻撓,在台北公園舉行了一萬餘人的大規模示威集會。
前門驅狼,後門放虎。抗暴鬥爭教育了人民,使得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醜陋。大陸人民的抗暴鬥爭響應了人民解放戰爭,成為反蔣鬥爭第二條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台灣的「一、九」反美大示威,也為其後不久爆發的「二.二八」事件起了動員的作用。兩岸人民的抗暴鬥爭,再一次表明兩岸人民的心是息息相通的。
二、兩岸人民的反飢餓鬥爭
反飢餓、求生存的鬥爭是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最基本動因,同樣也是祖國大陸國統區廣大人民反抗蔣介石國民黨黑暗統治的革命鬥爭的最基本動因。
長達八年的抗日戰爭,給中國的經濟帶來了嚴重破壞,其財產損失多達六百多億美元,加之戰爭消耗,共約一千多億美元。〔註7〕國內的物價,從抗戰前夜,到日本投降之前,短短八年間上漲了一千八百倍,〔註8〕人民生活極為困苦。抗戰末期,台灣人民的糧食定量每人每月僅有七斤。〔註9〕然而,應當看到,抗日戰爭結束後,如果中國走上一條和平民主建國的道路,是完全有可能在不長的時間裡迅速醫治戰爭創傷,恢復以至發展國民經濟的。
但是,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政府不僅沒有抓住歷史的有利機遇,反而執意發動新的國內戰爭,並由此造成了更為嚴重深刻的國民經濟危機,以至迅速地將廣大人民推向了飢餓的死亡線上。
在大陸,為了支持其大規模的反人民內戰,國民黨政府強抓大批壯丁充當炮灰。國統區的徵兵額,1946年定為五十萬人,1947年定為150萬人,〔註10〕實際徵兵數字還不止於此。農村勞動力的嚴重缺乏,耕畜和農具的日益減少,水利等農業基本設施的破壞,使得大量農田荒蕪,1946年僅河南、湖南、廣東三省荒地即達五千八百萬畝,佔其耕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註11〕加之連年自然災害,使國統區的農業生產出現大幅度下降。1946年農作物產量較1936年減少了8-125,1947年比1936年減少了33-40%。〔註12〕1947年,國統區糧食產量與最低需要量相比,還差116億斤。〔註13〕面對糧荒,國民黨政府更加苛重地徵糧。僅據官方公佈的田賦征實數字,1945年為5,900餘萬擔,1946年為11,756萬擔,〔註14〕增長近一倍。許多農民食不果腹,以草根、樹皮、觀音土充飢,素有「天府之國」美稱的四川省甚至出現了人吃人的現象。1946年19省受災,各地餓死人數多達一千萬人;1947年15省受災,各地饑民共達一億人以上。〔註15〕在城市,則開始發生饑民搶米風潮。1946年,廣州三個月餓死二千人;同年10月份,上海一家慈善機關即收屍一萬五千具;1947年3、4月間,上海路斃兒童八千多。〔註16〕更多的居民家無隔宿之糧,經常處於飢餓狀態。1946年6、7月間,浙江、廣西、江西等省先後發生搶米風潮。至1947年5、6、7月,搶米風潮更席捲國統區十餘省的包括首府南京及上海、北平、無錫、杭州、成都等在內的40多個大小城市,搶米饑民達17萬人以上。〔註17〕對此,國民黨當局出動軍警進行鎮壓、製造了一系列流血慘案。憤怒的饑民則轉而圍攻當地政府,如無錫饑民搗毀市政府,並將市府的牌匾抬上街頭遊行;湖南源江饑民砸爛縣政府,活捉了縣長。
在台灣,國民黨當局實行經濟統制政策,設立專賣局、貿易局等,壟斷了台灣重要工業農產品的購銷和出口。台灣省糧食局獨家強行低價徵購大米,大批運往大陸以解缺糧之危。但同時,也使得向有「米倉」之稱的台灣亦發生了嚴重的米荒,進而引起了1946年全島範圍的搶米風潮。1947年2月5日,一記者從台灣寄出的通訊中寫道:「今年春天來了,米荒也來了」,「市場上亂哄哄的景象,即令不懂經濟的人,也知道大難要臨頭。」〔註18〕可見,受到飢餓的威脅,日益掙扎在死亡線上,是大陸和台灣人民在當時的共同遭遇;掀起搶米風潮,也是兩岸人民爭生存鬥爭的必然選擇。
祖國大陸的上海攤販鬥爭,更與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發生相類似。
全面內戰爆發後,上海市原有的4,050家工廠,到1946年底倒閉了3,160家,〔註19〕許多商號也日趨破產。1946年,上海失業的產業工人達30萬,佔全市產業工人的40%。〔註20〕為了謀求生路,許多失業者紛紛走上街頭,一時間形成了一支十餘萬人的攤販大軍。1946年7月,國民黨政府為實行經濟壟斷,以「妨礙市容」為名,三令五申要取締攤販營業。其後當局多次出動警察驅散攤販市場,甚至抓人抄貨。11月30日,三千名攤販遊行請願並包圍了黃浦警察分局,遭到警察射擊,當場打死七人,打傷多人。次日,遊行隊伍增至五千人,再次遭到鎮壓,死十人,傷百餘人。上海攤販的鬥爭,引發了全市人民及天津等地攤販的聲援,使得當局最終不得不收回了取締攤販的命令。
當時的台灣,與大陸國統區一樣,強抓壯丁、農地荒蕪;工廠停工、店家倒閉;經濟統制、物價飛漲。島內失業人數多達七、八十萬,〔註21〕大批攤販在如狼似虎的軍警、緝查人員的欺凌下忍氣吞聲,稍有不慎還會招來殺身之禍。官逼民反,民不能不反。一名記者在1947年2月20日從台北寄出的通訊中這樣寫道:「據我在台灣的觀察,我直覺地感到今日台灣危機四伏岌岌可危,是隨時可能發生騷亂或暴動。」〔註22〕在這種狀況下,任何星星之火都會燃起熊熊之炬,進而形成燎原之勢。3月27日的台北緝煙血案雖然只是一個偶發事件,但其引發了台灣全島的民變運動,卻是包含了廣大人民反飢餓、求生存的不可遏制的歷史必然。
由此可見,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發生,與祖國大陸人民的鬥爭一樣,是戰後中國人民反抗國民黨政權的殘暴統治、反飢餓求生存鬥爭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兩岸人民的反獨裁鬥爭
反對蔣介石國民黨政權的專制獨裁,是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深層次要求,亦是祖國大陸人民革命鬥爭的指向目標。
由於台灣自1895年就被分離於祖國母體之外,直至1945年方始光復,因此祖國大陸人民對於蔣介石國民黨政權專制獨裁面目的領略,實是早於台灣同胞多多。
1927年4月蔣介石國民黨政權的建立,就是以恣意屠殺工農民眾換來的。至1932年前,被屠殺的人民群眾多達百萬人以上。在實行白色恐怖、鎮壓人民反抗鬥爭的過程中,國民黨政府建立起一支超過當時世界上任何國家軍隊數量的龐大武裝,組織和強化各種特務系統,普遍推行保甲制度,為其「一個黨、一個領袖」的法西斯專制統治服務。所有這些,與後來它在台灣的統治表現是多麼的相似!對此,中國共產黨和廣大人民進行了不屈不撓的反抗鬥爭。抗日戰爭前夜,中國共產黨以民族利益大局為重,不計前嫌,積極倡導推動與國民黨的合作。面對日本帝國主義企圖滅亡中國的兇猛態勢,蔣介石國民黨被迫與中共攜手,共禦外侮。但是,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在抗擊日軍侵略的同時,仍然頑固地對內實行獨裁專制,壓制廣大人民群眾的抗日運動,對於中共領導的抗日武裝更加如芒在身,竭力抑制,以至挑起製造了「皖南事變」等一系列親痛仇快的分裂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事件。抗戰後期,中國共產黨就明確提出立即結束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建立各抗日黨派參加的聯合政府的主張,獲得了廣泛的擁護。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舉行了重慶談判,繼而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為爭取戰後中國的和平民主作出了巨大努力。《雙十協定》等有關文件規定:「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註23〕以及「積極推行地方自治,實行由下而上的普選,成立自省以下各級地方民選政府」〔註24〕等。如若這些規定在大陸及台灣得以推行,則戰後中國的前途將是光明的。然而,正是由於這些規定否定了蔣介石國民黨政府的專制獨裁性質,因而迅即被蔣介石集團所拋棄和背離。面對國民黨軍隊的全面軍事進攻,為了爭取中國人民的民主權利,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奮起反擊,同時仍未最終放棄消弭內戰的努力,直至1947年3月中共駐南京等地的談判人員被迫全部撤離。此時,中共中央亦已確定了徹底粉碎蔣介石的軍事進攻,把解放戰爭進行到底的戰略的方針。其後人民解放戰爭迅猛發展,至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蔣介石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獨裁統治宣告完結。
再觀抗戰勝利後的台灣,蔣介石國民黨政權更是變本加厲地推行其專制獨裁統治。
首先,國民黨政權藉口台灣「情形特殊」,在台特設了與大陸其他各省政制不同的行政長官公署制度,其行政長官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對台灣人民施行軍事專制統治。對此,台灣同胞無不「憤怒地指責,幾乎認為這是在日本統治時代總督制的復活。其權力之大,與獨裁之嚴,甚至還有過之而無不及」〔註25〕。應當看到,與大陸人民有著反獨裁鬥爭的歷史傳統相類似,台灣人民在過去50年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鬥爭中,也有著爭取議會設置和地方自治的長久傳統,故早在1946年5月召開的台灣省第一屆參議會第一次大會上,許多本省議員就對這種專制政體提出了尖銳的質詢。
其次,歧視台灣同胞,由大陸官員包攬台灣大權。據國民黨政府官方統計,至1946年12月底,台灣特任級官員一人,為大陸籍人;簡任級官員214人,大陸籍人202人,佔94.39%;薦任級官員1,704人,大陸籍人1,385人,佔88.28%。〔註26〕又據統計,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各處21名主要官員中,本省人只有一人,各處316名官員中,本省人只有17人。〔註27〕1947年1月10日,台灣行政長官陳儀甚至說:「在中國大陸1947年12月25日生效的新憲法將不能適用於台灣。因為中國人民較為先進,所以才能享有憲法的特權。台灣人民由於長期專制政治的統治,政治意識退化,不能以理智的態度實行自治的政治,因此需要二、三年之久的國民黨之『訓政』才能使他們成為完全的公民。」〔註28〕台灣人民在日據時期被日本統治者當作「二等公民」,光復後又被國民黨當局看作「退化公民」,其自尊心受到極大傷害。
再次,國民黨軍警在台灣橫行霸道,任意魚肉欺壓民眾,甚至動輒槍傷百姓。1947年2月25日,花蓮港一公共汽車司機,因憤慨一群國民黨官兵強佔汽車,在其他乘客被趕下車後,將車駛入公路下面的大海,拚死相抗。台灣人民的強烈不滿由此可見一斑。
正因為如此,「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台灣人民的目標很快便由開始的要求懲凶、賠償和撤銷專賣局等轉向了要求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台灣街頭出現了「打倒暴政」、「打倒獨裁」、「爭取自由、爭取民主」的標語。〔註29〕3月6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發表《告全國同胞書》,聲明「我們的目標是在肅清貪官污吏、爭取本省的政治改革。」〔註30〕同日提出的32條《處理大綱》,其中關於政治改革的有22條,而沒有任何要求台灣獨立的內容。謝雪紅等人組織的「二.七部隊」發表的告同胞書,最後的口號也是「民主台灣萬歲!民主中國萬歲!」〔註31〕總觀全省17個縣市的民眾組織都不約而同地提出了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要求。
可見,台灣「二.二八」事件,其本質是一場台灣人民一致反對蔣介石國民黨政權的專制獨裁、爭取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愛國革命鬥爭,它與祖國大陸人民反獨裁的鬥爭也是完全一致的。儘管其間也曾出現某些個別的言論和偏差,但顯然絕非事件的主流。
四、兩岸人民的共同追求
綜上所論,發生在50年前的台灣「二.二八」事件,並非局限於台灣本島之內的一場鬥爭,而是有著更為廣闊和深邃的歷史背景。放開眼光,不難看到,「二.二八」事件中所蘊含著的矛盾衝突,絕非簡單的「外省人」(阿山)與「本省人」(阿海)的壓迫與反壓迫鬥爭,也絕非僅僅是起止於旬月之間的萬人血案,而是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整體,在一個特定的歷史關鍵時刻,其內部發生的涉及上層統治階級與下層廣大人民之間的尖銳激烈的階級鬥爭乃至涉及到全民族興衰榮辱的一場極其深刻的社會運動的一個突出表現。
換言之,台灣「二.二八」事件,是近代中國人民為謀求民族獨立和民主解放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中的一個不可低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場偉大的鬥爭中,兩岸人民相互聯結、相互支持,共同奮鬥。而蔣介石國民黨政權則充當了一個極不光彩的角色。以下史實也是一個明顯的例證。台灣光復時,國民黨當局派出12軍和70軍赴台駐防。1946年5月以後,由於發動反共內戰的需要,這兩個軍先後被調往大陸華北、華東前線。〔註32〕「二.二八」事變爆發時,國民黨駐台部隊僅有21軍一個直屬獨立團的三個營加一個直屬工兵營共計四個營的兵力,佈防十分空虛。〔註33〕這也是「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島內各地人民能夠迅速奪取和佔領一些重要機關以至軍事防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可以說,大陸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進行,有力地支持了台灣人民反抗國民黨殘暴統治的英勇鬥爭。反之,「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又迫使蔣介石國民黨在其大陸的全面進攻受阻、2月間華東萊蕪一役損兵兩個軍七個師(含12軍一個師)共五萬六千餘人、前線正在「吃緊」的關鍵時刻,不得不急調駐守寧滬一線的21軍全軍赴台鎮壓民變。3月份整整一個月,蔣軍在華東戰場未敢出戰,使人民解放軍得了開戰以來難得的休整時間。這也不能不說與台灣人民的「後院點火」甚為相關。1947年2月以後,蔣軍再無力繼續其全面進攻,被迫改為對陝北和山東兩解放區的「重點進攻」。面對蔣軍氣勢洶洶的進犯,3月19日中共中央及西北野戰軍主動撤出延安。就在第二天,《解放日報》以《台灣自治運動》為題,發表了一篇充滿激情的社論,其中寫道:「台灣人民的武裝自衛……是被迫的,是必要的,是正義的,是正確的。」「你們的鬥爭,就是我們的鬥爭,你們的勝利,就是我們的勝利。解放區軍民必定以自己的奮鬥來聲援你們,幫助你們。」〔註34〕
當然,應當看到,也必須指出,台灣「二.二八」事件還只是一場台灣人民自發的武裝暴動鬥爭。與其說是「起義」,不如說是「民變」更為準確。儘管在國民黨當局的眼中,這場鬥爭無異於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解放鬥爭連通一氣,因而採取了血腥鎮壓的極端手段,然而強加在台灣人民頭上的「共產黨策動」罪名畢竟是不符合歷史真實的。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人民解放鬥爭,是建立廣大人民群眾追求解放的基礎之上的鬥爭,人民大眾自身的追求才是推動歷史的最根本動力。台灣人民「二.二八」的鬥爭正是這樣一場自身追求解放的革命鬥爭。許多的史實已經表明,當時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力量還很薄弱,雖然一些黨員積極參加了鬥爭,但並未居於有組織的領導地位。事實上,這場鬥爭的一個重要缺陷,就在於缺乏發動前的充分準備以及發動後的有力組織指導。從這一點上看,「二.二八」鬥爭在當時的失敗也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也恰恰正是由於「二.二八」事件所顯現的這一人民群眾自發鬥爭的歷史色彩,才更加鮮明地向世人昭示了一個極其深刻而又簡單的社會規律;歷史發展的方向不是可以由少數人組成的統治者集團所任意指揮的,統治者集團只有順應人民大眾的根本要求,才能推動歷史的前進,否則只能最終為人民大眾從而為歷史所拋棄。
因此,對於今天的台灣國民黨當局來說,正視當年「二.二八」事件那一段歷史,給予台灣人民以一個能夠接受的說法,才不失為明智之舉,也才能夠去掉多少年來所一直背負的那個並不會因歲月流逝而有稍許減輕的沉重的歷史包袱。
對於那些至今仍然熱中於搞「台獨」活動的人們,則更應借此紀念「二.二八」事件之際,清醒一下自己的頭腦,及早勒馬。因為祖國兩岸的統一、中華民族的團圓,正是祖國大陸和台灣人民的共同意願和追求,而包括「二.二八」事件在內的歷史告訴人們,人民大眾的共同追求是任何力量也不可阻擋的。
「二.二八」精神永垂不朽!
海峽兩岸人民共同追求的祖國統一、民族振興的歷史宏願終將實現!
〔註1〕〔註12〕〔註14〕〔註15〕〔註16〕〔註17〕〔註19〕〔註20〕《中國現代史大事紀事本末》(下),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出版,第1147頁、1212頁、1211頁、1211頁、1212頁、1212頁、1177頁、1178頁
〔註2〕《文史資料選輯》第55輯,第9頁
〔註3〕《台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大會特輯》,第44頁
〔註4〕《中美關係資料彙編》第一輯,世界知識出版社1957年版,第37頁
〔註5〕《青年運動回憶錄》第一輯,中國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第214頁
〔註6〕轉引自《紅旗飄飄》第18期,第235頁
〔註7〕《日本侵華戰爭對中國經濟的影響》,載《黨史信息》(1986年4月1日)
〔註8〕〔註23〕《中共黨史專題講義》(四),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11月版,第166頁、11頁
〔註9〕〔註21〕《台聲》,1988年第4期,第12頁、12頁
〔註10〕《歷史教學》,1955年第12期,第25頁
〔註11〕《從舊中國到新中國》,金慰天著,第32頁
〔註13〕《東北日報》,1948年4月2日
〔註18〕〔註22〕〔註24〕〔註28〕〔註31〕〔註32〕轉引自《台盟》,1989年第2期,第14頁、14頁、2頁、1頁、26頁、22頁
〔註25〕〔註27〕轉引自《台灣研究集刊》,1987年第2期,第5頁、6頁
〔註26〕《台灣省現任公務人員概況》,國民政府監察院檔案
〔註29〕《台灣2月革命》,林木順著,第7頁
〔註30〕《二.二八起義資料集》下冊,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編,第34,頁2
〔註33〕《文史資料選輯》第18輯,第77頁
〔註34〕《解放日報》,194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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