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和解」還是「對抗」?

新春展望兩岸關係

李家泉(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員)


20年前的元旦,全國人大常委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四年前的元月30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就台灣問題發表了「八項看法和主張」。前一個文件,推動兩岸關係打破了長達30年的相互隔絕狀態;後一個文件,將繼續指導兩岸化解宿怨、走出對抗、最終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和共奔振興中華之大道。值此一元復始,萬象更新之際,人們對海峽兩岸關係充滿著新的期待,但願化「干戈」為「玉帛」,變「對抗」為「和解」。

(一)新進展、新問題

自1979年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來,海峽兩岸關係已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其中最突出的是經貿交流,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暗地到公開,從單向到雙向,從單一到多元,發展得非常迅速。從1979年到1998年,兩岸貿易累計達1,369.1億美元,其中台灣對祖國大陸出口1,148.6億美元,祖國大陸對台灣出口220.5億美元,台灣順差928.1億美元。與此同時,台商來大陸投資項目達41,422個,協議金額412.7億美元,實際利用金額為214.2億美元。從1988年到1998年,已有超過1,300萬人次的台灣同胞來過祖國大陸,祖國大陸同胞赴台灣的累計也有24萬人次。近幾年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兩岸關係曾一度出現過緊張和經歷一段曲折,但自去年開始已出現新的緩和氣氛。10月間實現的「汪辜會晤」,共達成「對話」、「交流」、「合作」和「互訪」等「四項共識」,汪道涵先生將於今年回訪台灣;去年12月上旬台灣島內的「三合一」選舉結束,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大政治勢力都出現向較前理性和溫和的方向調整政策的跡象。凡此,都是有利於兩岸關係的交流往來以及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的。

儘管如此,但也不得不指出,目前籠罩在海峽兩岸關係上空的烏雲,並未因以上所取得的進展而完全散去。台灣島內一些既得利益者和別有用心者,他們始終不願看到兩岸關係的緩和,總是千方百計地意圖阻撓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他們對江澤民主席充滿善意和誠意的「八項看法和主張」,一直不肯作積極回應。無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都仍有人在喋喋不休地強調「台灣擁有獨立主權」,堅持以分裂中國為目的所謂「務實外交」。他們中「寧為雞頭不作鳳尾」的心態根深柢固,把「愛祖國」和「愛台灣」對立起來,把「統一」和「民主」對立起來。這裡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有些人總是利用民眾中因歷史造成而暫時還未能化解的某些「心結」、「悲情」和「偏見」大作文章,甚至假借民意、誤導民意、煽動民意來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務。他們十分熱中於在兩岸間搞「對抗」,時而打出這張「牌」,時而打出那張「牌」,察時睹勢、花樣翻新,說穿了無非是要設置障礙,拖延時間,阻撓政治談判的進行,從而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其用心可謂苦矣!

(二)「和平牌」和「對抗牌」

說到打「牌」,意義各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有善意的,也有惡意的;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有順潮流而動的,也有逆潮流而動的。如果說,江澤民主席提出的「八項看法和主張」也是打「牌」的話,那就是「和平牌」,是善意的、積極的、順應潮流而動的。而台灣方面打出的各種「對抗牌」則完全相反。

祖國大陸提出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可以簡單地概括為統、和、化三個字。「統」就是統一,一個中國,這是它的核心內容;「和」與「化」是它的兩個基本點,「和」就是和平,「和為貴」;「化」就是化解,化干戈為玉帛。祖國大陸有關台灣問題的各個重要文獻,領導人的講話,包括上面提到的《告台灣同胞書》,江澤民主席的「八項看法和主張」,都體現了和平統一的基本精神。具體還可以下面六個數字來概括:

「一」、即「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絕不允許分割,堅決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等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言行。

「二」、即「兩種制度」。中國大陸作為中國的主體部分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平共處,互補互惠,「誰也不吃掉誰」。

「三」、即「三個不變」。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與外國的經濟關係不變。

「四」、即「四種權限」。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五」、即「五個允許」。允許高度自治、允許保留軍隊、允許財政稅收獨立、允許有一定的外事權、允許參加全國性政權的領導管理。

「六」、即「六個保護」。諸如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外國投資等,一律受法律保護。

以上所列,是祖國大陸和平統一方針的具體化,是在中共第一代領導人毛澤東主席和周恩來總理提出的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基礎上,經歷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和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逐步發展充實和完善起來的。

台灣當局的「對抗牌」,正是針對祖國大陸提出的「和平統一」的方針而打出的,並且總是隨著島內形勢和兩岸關係的變化而不斷變換花樣。舉其大者有以下幾種:

一曰「主義牌」。說什麼「三民主義」是「最好的主義」,必須「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而其實台灣當局自己就沒有真正實行過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

二曰「經濟牌」。說什麼祖國大陸經濟與台灣經濟的「差距太大」,無法實現統一。這幾年祖國大陸經濟發展了,雖然人均國民收入暫時還趕不上台灣,但經濟發展規模早就超過台灣,這張牌已經不怎麼靈了。

三曰「民意牌」。說什麼台灣民眾只願維持兩岸現狀,不願與大陸統一。然而誰都清楚,台灣所謂「民意」與台灣當局的輿論導向總是密不可分的,水份是很大的。

四曰「條約牌」。說什麼當年的《開羅宣言》和後來的《波茨坦公告》,都是明言台灣是歸還「中華民國政府」的。這是把「政府繼承」和「國家主權」混為一談了,簡直是國際笑話!

五曰「民主牌」。說什麼「大陸不民主」,必須等大陸實現「台灣式的民主」以後才能統一。其實你實行你的民主,我實行我的民主,一國可以有兩制,自然也是兩種民主,這與實行「一國」並無牴觸。

六曰「制度牌」。說什麼兩岸並非「統獨之爭」,而是「制度之爭」。這正好說反了,國共內戰時期,確實是「制度之爭」,這是當時的主要矛盾;而如今,情況變了,主要矛盾已轉化為「統獨之爭」,而並非「制度之爭」。

在以上六張牌中,其中四張牌,即經濟牌、民意牌、條約牌、民主牌,都是港英當局當年抵制香港回歸祖國打過的牌。對他們,已經是「無可奈何花落去」;而如今,台灣當局也打了這些牌用以抵制台灣與祖國大陸統一,真難免使人有「似曾相識燕歸來」之感。

台灣當局其他還有一些欲打未打,或備而待打的牌,諸如什麼「公投牌」,欲將台灣前途付諸「公民投票」;「TMD牌」,參加美日策劃的「戰區導彈防禦系統」,等等。總之,都是「對抗牌」,對抗祖國大陸的和平統一,如果打起來,那將越走越遠。我們不禁要大喝一聲:還是趕快回頭吧,不要再逆潮流而動了,否則,「玩火者必將自焚」。勿謂言之不預也。

(三)「一國兩制」是最佳模式

兩岸究竟是「和解」還是「對抗」下去?這是兩岸中國人不能不關心、不能不嚴肅對待的重大問題。應該當機立斷,早作決策,不能再拖下去了。

筆者為此,專門研究了現有解決兩岸關係的各種模式,不僅研究了「一國兩制」,也研究了非「一國兩制」的各種模式。

現有各種非「一國兩制」模式共95種,大體可分為兩大類:一是「一國一制」類,標誌是主權治權都統一。共分4小類26種,計有「大陸主體」類五種、「台灣模式」類八種、「聯邦制」類九種、其他類四種,基本上都是單一制的國家權力結構形式,一方吃掉另一方,或者是大陸制度吃掉台灣,或者是台灣制度吃掉大陸,執行起來只能是「對抗」。不可取也!

另一大類是「兩國兩制」,標誌為主權治權都分開。共6小類69種,其中許多名為「一國」實為「兩國」者均列入此類。計有「一國兩府」類24種、「邦聯制」類13種、「經濟統一」類18種、「文化統一」類二種、「奧運會模式」類三種、「一中一台」類九種。無容諱言,一個國家被人為地分成「兩國兩制」,其結果亦必然是「對抗」。亦不可取也!

剩下來就只有「一國兩制」了。其標誌是主權領土統一,治權相對分開。基本內涵為:「一個中國,兩制並存,高度自治,和平談判。」「你搞你的資本主義,我搞我的社會主義,井水不犯河水」。這就用不著「對抗」了。彼此和平共存、共同發展。這有什麼不好?

「一國兩制」是把單一制的國家權力結構形式和復合制的國家權力結構形式結合起來,不是聯邦制而又突破了聯邦制所許可的某些權力範圍,如允許台灣保留軍隊、司法終審權不須到北京等。它既反對「一國一制」的高度統一,又反對「兩國兩制」的分裂主義;對外強調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性和不可分割性,對內強調台灣人民「當家做主」和它的「高度自治」性。筆者認為,這樣做走的完全是兼顧兩岸、整體和局部利益的「雙贏」之路。

根據江澤民主席四年前提出的「八項看法和主張」的精神,兩岸都是中國人,應該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尋求和解之道而不是對抗,當務之急是進行政治談判,早日簽訂結束敵對狀態的協議。走出對抗,舉行和談,結束敵對,攜手合作,共振中華,此其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