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兩岸關係中的「第三者角色」

從李光耀訪問台灣來探索中國統一進程的「境內外、國內外」層面與性質

黃枝連(香港浸會大學社會科學院顧問教授、香港亞太二十一會長)


新加坡資政李光耀於九月底前往台北進行所謂「私人訪問」,在四天裡,他先後見過陳水扁兩次,行政院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多次;也同國民黨主席連戰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以及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等人對話,此外,他還見過行政院長唐飛以及國安會、海陸兩會的負責人。

李光耀的台灣之行所以受到台灣內外的注意,不外是因為一般人都把他的活動同兩岸關係連繫在一起,鑒於他和北京領導人有良好的關係,人們的分析指出,他是在後者的「委託」下,前往台北,以促進台海兩岸的關係;至少,是在北京的「諒解」之下,藉宣傳他的自傳之便,促進一下兩岸的關係。

「老朋友」勸兩岸領導人及早政治對話

在離開台灣之前,他接受台灣媒體的訪問;其中有一段話是比較重要的:

:你怎麼評價中國的對台政策?你對中國的建議是什麼?你多次提到一個中國,你真的認為這是唯一的選擇,還有其他選擇嗎?

:中國的對政策很清楚:只有一個中國,不允許任何分離,台灣獨立不會被接受,除非中國分裂了,不過,這不意味中國希望立刻統一。

就像我在回憶錄中說的,海峽兩岸中國人經由這幾年所建立的和緩關係,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如果要和平統一,必須逐漸模糊而非強調造成兩岸分離的差異,雙方都需要時間去努力縮小社會,經濟和政治差距,台灣的中國人意識比香港弱,大陸應有接受這現實的雅量和肚量,並以開放和寬大的方式推動和解的過程,武力統一將留下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痕。另一方面,台灣領導人有責任不要走向獨立,不要故意擴大兩個社會的差異。(參考《中國時間》,二○○○年十月一日,第六版)

據說,李光耀曾向台灣統治精英再三指出:兩岸之間的對話和政治談判,晚談不如早談,最好是今年談,如果等到明年,會增加許多不可測的變數,兩岸之間的問題,絕對不可能長期懸而未決(同上報,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一版)。

可惜,呂秀蓮剛好到拉丁美洲做「民主之旅」去了;來自新加坡的李資政沒有機會和他會談,並告訴她這麼一句話:

如果美國能無限期讓台灣自立於中國之外,台灣人自應感激;不過,如果不能,卻讓台灣人相信可以,哪就很殘忍了。(If the U. S. can keep Taiwan separates from China indefinitely, the Taiwanese would be eternally grateful. But if Americans cannot, it is cruel to let them believe that they can.)

這裡,李光耀是誇大了「台灣人」追求獨立及其對美國的依賴──他在許多場合,幾乎是把「台灣人」和「追求獨立」等同起來;忽視了支持民進黨搞獨立的選民,只是「台灣人」的一小部份--這麼一個重要的現實。

《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是李光耀的老朋友;他們經常對兩岸關係交換意見;前者也分享後者對美台關係的見解:「(美國)兩黨對中國大陸的政策容或有不同之處,但是期望美國直接參與台海兩岸不幸而發生的戰爭,就未免太天真而涉於遐想了……」(同上報,二○○○年十月二日,第五版)。

顯然地,李光耀以兩岸領導人「老朋友」姿態進行的台灣之行,並沒有衝擊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未引起北京的不快;見之於,由他的公子(新加坡副總理李顯龍)所率領的一個龐大代表團,於十月中應中國副總理李嵐清的邀請,前往中國大陸進行訪問,兩位副總理還共同主持蘇州工業園區中新聯合協調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大家都表示,對建交十年以來雙邊關係的發展,感到滿意,最有意思的是,新華社的報導有曰:

「關於台灣問題,李嵐清詳細闡述了中方的原則立場,讚賞新方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李顯龍重申,新加坡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不會改變,希望台灣問題能夠得到和平解決……」(《人民日報》〔海外版〕,二○○○年十月十八日,第四版)。

兩岸關係中的「第三者角色」

因此,這裡,就有幾個令人感到興趣的問題發生了:

──中國向來堅持兩岸關係和中國統一是內政問題,因此,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形式介入其事;認為是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李光耀做為中國第一代,第二代以致於第三代領導人的朋友,當然熟知中國人關於一個中國的原則立場,為什麼他還會觸犯後者而有台北之行呢?

──如果,他是得到「諒解」,甚至是「受到委託」才有此行;那麼,中國領導人是否在外國人介入兩岸關係上,有了新的見解、態度、政策?

──如此,李光耀以外,其他外國領導人或傑出人士(特別是美國人和日本人),是否也可以到台灣去,勸說台灣領導人及早同大陸進行對話和進行政治談判呢?

其實,這裡,有一些更基本的問題:

──一個國家,在「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不會改變,希望台灣問題能夠得到和平解決」的原則、前提、取向之下,是否也可以像新加坡那樣,公然地在兩岸關係上以「第三者角色」介入,並發揮其「第三者作用」?

──出於其自身內政外交的需要及對某些文明理念的承傳,外國人是否有權利、權力、義務以某種形式介入兩岸關係;在中國的統一進程中,主動地或被動地,扮演這樣、那樣的一個諧調、溝通、促進、協作的角色呢?

──中國(特別是北京)是否在兩岸關係和中國統一政策上,也是出於內政外的需要及更為長遠的考慮,主動地、被動地,在理論上、實踐上,也做出必要的調整;使到外國人(包括華裔人士)在其間有其一席之位,並且發揮了這樣、那樣的作用呢?

與此同時,兩岸領導人(特別是北京方面),對於「第三者角色」,也有一個在理論與實踐及政策上,如何加以引進的問題。

在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二○○○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後,李光耀接受台北TVBS專訪時,強調他不是「親中國」或是「親台灣」;有曰:「我知道台灣大部分的本省人希望獨立,但那不可能在沒有嚴重衝突與損失的情況下造成,那是不可能的……」反映出,他對台獨的錯誤估計;而他的支持「一個中國」,完全是一種功利主義的考慮。他未能認識到其義理的一面;即,中國和平統一是關乎兩岸四地千家萬戶的生存發展大計,以及亞太地區和平與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而他只是認為,如果有人搞台獨,北京進行軍事干預,引發戰亂的形勢,必然危及東亞地區的利益(《中國時報》,二○○○年十月十七日,第二頁)──當然,他沒有把話說透;如果,中國在戰爭中失敗,台獨成功了;出現的東亞新局勢,對東南亞國家(特別是以華裔人口為主體的新加坡共和國)的立國基礎、生存發展,必將引發難以預料的衝擊──極可能是一場災難性的衝擊。

至於進入二十一世紀後,一個統一而又富強的中國,對新加坡,對東盟地區,對整個亞洲、太平洋地區,以致對於世界大局,對東西關係,對人類文明的再出發……等層面的影響如何,更是各國關心的問題。

因此,在一個意義、層面上,兩岸關係和平統一,統一中國不止是海峽兩岸的「境內、國內」的問題;還是一個「境外、國外」的問題──我在新近出版的《台灣未來發展情境論:二十一世紀兩岸關係與中華文明的再出發》(新加坡:八方文化企業公司,二○○○年四月出版)拙作中,便直接了當地指出:台灣內部發展與中國統一大業,不完全是中國人的事;確是有其「境內外、國內外」的層面、性質的。

「境內外、國內外」的層面與性質

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美國和日本及東盟對於兩岸關係──中國統一是如此地關注,有些人還企圖以不同的方式介入其事;因為,可以這麼說,這個重要的歷史事件、歷史進程,是關乎它們的內外政策和發展大計的重要因素。

換句話說,兩岸關係、中國統一的問題不及早地,做某種形式和程度上的政治上解決,不但使到兩岸內外發展遇到難以逾越的障礙;或者說,使大陸和台灣的內外發展及中國現代化進程,出現日益惡化的「瓶頸現象」;與此同時,在美日及東盟等國(特別是新加坡)的二十一世紀發展大計裡,中國的統一進程與統一中國的發展大計,是一個重要的外因;它不但對它們內外發展有直接的影響,而且,其衝擊程度,也可能是難以預料的。

從這樣的現實、分析、理解、邏輯出發,可以如此推論:

──中國人(A)對兩岸關係、中國統一、統一中國的任何方式(),既得關心它如何促進兩岸四地千家萬戶的生存發展大計,也得顧及它對華僑、華裔、華族(B)的利益,更得顧及西方國家(包括美日)以及東亞國家(特別東盟)(C)的觀感與權益;

──近月來,世界各地的華僑、華人都在北京支持下,紛紛舉行促進兩岸對話、政治談判的活動,即(B)對()的參與;其實,華人、華裔人士的此等參與,已經突破了兩岸關係──統一進程是「中國內政」的框架,那麼,與華人、華裔同為「非中國人」的外國人士(C),它對()的關注以致於以不同的方式與程度的介入,應是不足為奇、順理成章的事;

──北京要完全地、絕對地反對(C)對()的參與,可能是不切實際的,比如說美國吧,不管北京怎麼反對,它就老實不客氣地,在()相關的事務上,給自己找到一席之位;而且還企圖變成反客為主的角色呢。

即是說,「第三者介入」,「第三者角色」,「第三者作用」……不管北京喜歡與否,本來就不斷地發生,是一個現實;而不是以北京的意志為轉移的。

對「第三者角色、作用」實事求是

因此,這裡要提出的一個概念是,北京在「第三者角色」問題的處理上,也有一個「實事求是」的問題;才有可能產生突破性的方案、模式,來促進兩岸對話與政治談判,以致於達致和平統一的。

其實,這個挑戰及相關的突破,並不是太難達成的。

──自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共、中國所推行的改革開放、高速成長的政策,見之於「經濟特區」以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的成立,莫不傳達著一個重要訊息:中國經濟的成長以及物質文明的建設,需要調動境內外、國內外的一切積極因素;特別是對境外、國外(包括港澳台和各地華人)積極性因素的引進,更是不遺餘力,而且也取得了史無前例、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中國內地進入WTO的意義,在於進一步加強引進境外、國外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加速經濟與物質文明的建設;並且,加強境內、國內的企業體制及其運作模式的進一步向國際慣例靠攏,即主動地、積極地、全面地投入世界一體化的進程;

──這顯示出,進入二十一世紀,任何國家/地區,如果要引進一個重要的發展策略(如,當前中國內地的西部大開發,台灣的綠色矽島及香港和澳門的再造……),除了調動境內、國內的積極性因素外,還得善於調動境外、國外因素;即,如果不能施行我所謂的「跨越時空、跨越產業、跨越文化交流協作」的策略模式,是不可能取得可觀的成就和可持續性發展的。

總之,世紀之交,「國民經濟」的建設,已經在很大程度上打破、突破傳統的「民族國家」,「主權國家」的概念、框架、功能;那麼,對政治結構、政治運作、政治事務及其他精神文明建設事務的處理,在理論與實踐及政策的層面上,是否也有一個推陳出新、異軍突起、另闢蹊徑的問題呢?

無可否認,由於近現代史上中國飽受西方帝國主義的侵略,特別是一九四九年後又備受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制裁之苦;因此,歷史經驗和民族災難使北京方面對任何西方國家的政治和軍事及文化上的參與,諸多疑慮,往往還同干預、陰謀、滲透、顛覆聯繫起來,認為是不可能掉以輕心──特別是台灣問題之所以變得那麼錯綜複雜,便是由於美國直接干預的結果。

但是,以「境內外、國內外」的大取向,在政治上,引進「第三者角色」、「第三者作用」;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對中國,似乎也不是不可思議的:

──做為一個綜合國力迅速成長的政治大國、經濟大國、軍事大國、科技大國、文化大國、人口大國,中國將具有日益增長的力量,對於進入其境內、國內的境外、國外的經濟、政治、文化的力量,就其活動的方式及程度,加以規範;而中國的實力、威力、信心、成就,應該表現在對差異性的容忍;允許更多這樣的勢力,在中國境內、兩岸四地展開某些合乎中外各方利益的活動;

──美日等國既然承認「一個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它在國際上的唯一的合法代表;那麼,在台灣問題、兩岸關係、中國統一的進程上,它們的「第三者方式」的直接與間接的參與,必須是由此出發的;即,只能是對此大業發生促進性作用,而不是導致分裂與戰爭;

──上述國家及歐盟國家在兩岸四地(特別是中國大陸)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層面的利益正在迅速增加,特別是在兩岸同入WTO後,它們在中國建設的參與及權益上,將呈飛躍性增長;因此,對於兩岸關係、中國統一的「第三者參與」,可以是它們確保其在華權益的一種動力、要求、因素、方式,比如說,兩岸一旦發生軍事衝突,它們在台灣島上和華南沿海地區的經貿利益,都可遭遇到重大的損害的。

必須指出,在經濟全球化,多媒體系統發達,信息科技革命的交叉作用下產生的知識經濟、網絡經濟的大動向下;政治、政府、國家的傳統的性質、結構、功能,都正在受到日益嚴厲的挑戰與衝擊,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將會是一發不可收拾的。目前,似乎是美國及歐盟等國佔盡優勢,而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居於劣勢;然而,優勢、劣勢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對後者來說,重要的是,及時地在政治事務的處理上,開發、開展「跨越時空、跨越民族、跨越文化發展協作」的理念、模式,與其處於被動挨打的狀態,不如主動出擊,比如說,在人權、自由、民主以及政治的改革上,也來個「改革開放」,主動地引進那麼一種未來發展情勢,使「境內外、國內外」的因素,都可以為政治改革,民主化進程,公民權益保障……等內政,發生規範化的促進性的作用。

總之,新千年、新世紀、新時代的到來,是要求各地、各國、各民族的精英有勇氣、有遠見、有魄力、有謀略地,站在一個世界的高度,對境內、國內的政治、經濟、文教、環保……等層面的發展大計,以及其他地區、國家、民族的發展,出之以突破性的,卓有成效的交流協作──做為一個大國,中國在這方面,應該有其特出的表現,並做出相應的貢獻的。

中國人必須面對可以取得成果的挑戰

從十九世紀中葉以來,中國人不斷地尋求突破性的理論、實踐、政策、模式來推動其現代化進程,並且取得了可觀的成就──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來看,北京方面是完全有智慧、有能力,在兩岸對話、政治談判上,找尋到突破性、革命性的模式;即,一個可以為「第三者角色」提供參與機會,並且,滿足各方人士需要的嶄新模式。

實際上,香港和澳門的主權之所以能順利地回歸,其「一國兩制」亦得以開張大吉,顯示出,中國人已經成功地調動境內外、國內外的一切積極性因素,來促進和平統一大業了,而在此進程的最後一個階段,對「第三者角色」,「第三者參與」,「第三者作用」的模式,進行一定的調整,是當務之急。

這一個新的交流協作,更為艱巨;因此,其成就可以是更不尋常的……

──使有關國家對中國政治的發展和文明的重建,做出一個特殊的貢獻;

──使有關國家內政外交的可持續性發展,獲得一個促進性條件;

──使國際關係,和平與戰爭的理論與實踐,有一個突破性的發展;

──東西文明對話及其交流協作,亦獲得了巨大的動力。

(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