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與美日台三邊關係

鄭海麟
(加拿大海峽兩岸關係研究會會長)


一、《反分裂國家法》正式出台

中外媒體炒作多時的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終於出台了,全國人大於三月八日開始審議《反分裂國家法》,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在說明該法草案時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未使用「動武」字眼,而是用較溫和的「非和平方式」一詞。他解釋說:「採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國家、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大陸在和平統一的努力完全無效的情況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後選擇。」不過,北京一再表明,在作出「非和平方式」的「最後選擇」時,必須合三個前提:一、「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二、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三、或者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

王兆國進一步解釋說:北京從未承諾放棄使用武力,在三種前提情況出現下,反分裂國家法授權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制止台獨分裂勢力,並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然而,草案規定在採取相關措施時,當局將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並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大陸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據報載,修訂後的《反分裂國家法》共十條,約一千多字,分成四大部份,上述內容是針對台灣出現「實質台獨」的採取「非和平方式」措施的第四部份,也是該法最關鍵的部份。其他三部份的主要內容分別是:一、該法的宗旨和適用範圍,適用於台獨;二、台灣問題的性質。台灣問題屬於中國內政,是內戰遺留下的問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外國勢力不得插手;三、堅持和平統一方針。大陸會盡最大誠意、最大努力,爭取用和平方式,促進統一,透過三通、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兩地居民自由往來,保護台商在大陸投資的合法權益,在統一的基礎上,大陸願意與台灣談判,而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內容可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符的活動空間以及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進行協商和談判。

二、《反分裂國家法》的效用

綜觀《反分裂國家法》的四部份內容,其中著墨最多的是堅持和平統一方針的第三部份。這部份可以說是高度概括了「江八點」的核心思想和主要內容,無怪乎北京的涉台高層官員事前一再解釋,《反分裂國家法》的宗旨和主要內容是強調和平統一。不過,就和平統一而言,儘管《反分裂國家法》高度概括了「江八點」的內容,但畢竟沒有超出「江八點」的範圍。既然將該法命名為《反分裂國家法》,外界關注的焦點當然是在有關「實質台獨」定義的採取「非和平方式」措施的第四部份。然而,按王兆國解釋,北京對台作出「非和平方式」措施的「最後選擇」有三個前提,而這三個前提實質上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具體而言即是:一、遏止「台獨」勢力;二、反制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三、反制台灣的《公投法》。具體分析如下。

一、遏止「台獨」勢力。所謂「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這是針對台灣當局更改國號和變更領土而言。質言之,台灣當局如宣佈改「中華民國」為「台灣共和國」或者將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縮限為台、澎、金、馬,便意味著「實質台獨」。對此,中央軍委可採取「非和平方式」的斷然措施,然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也就是時下流行說的「先斬後奏」。

二、反制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北京當局非常清楚,台灣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主要是外國勢力干涉和台灣分裂勢力阻撓的結果。而「台獨」勢力的迅速發展壯大,其所憑藉的就是《台灣關係法》。大陸今次出台的《反分裂國家法》,很大程度上是用來反制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有趣的是,《反分裂國家法》使用的許多關鍵性法律用語,竟來源於《台灣關係法》,其中「非和平方式」即是一例。

《台灣關係法》第二條(B)項第四款指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扺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很明顯,此款為限制北京對台用武,實質內容包括經濟抵制和禁運手段(意指武力封鎖台灣海峽),隔絕兩岸人民間的各項交往,或人為地使海峽通道受阻等等,這些都將被視為「非和平方式」。由於這些措施影響到西太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說穿了,美國(包括日本)是不允許台灣海峽這個國際通道落入中共手中。《反分裂國家法》提出的「非和平方式」,顯然是針對《台灣關係法》此一條款而來,其將引起美日「嚴重關切」和強烈反彈,實屬意中事。此外,《反分裂國家法》授權中央軍委針對「台獨」突發事件可「先斬後奏」的觀念也是來源於《台灣關係法》,但卻又反其道而行之。

例如,《台灣關係法》第三條(B)項指出:「指示總統如遇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反分裂國家法》是「授權中央軍委」,《台灣關係法》是「指示總統」。

《台灣關係法》規定台灣有事,總統應立即通知國會,然後依憲法程序決定採取適當行動。

《反分裂國家法》則規定中央軍委可採取斷然措施,然後上報人大常委會。

由於社會制度不同,兩者的行事方式也不同。不過,《反分裂國家法》源於《台灣關係法》卻又反其道而行之的用意是非常明顯的。

三、反制台灣的《公投法》,自從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台灣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以來,台灣當局便一再聲稱:任何改變台灣現狀的決定,都必須經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同意。這點似乎已成為台灣朝野的共識。台灣不統不獨,維持現狀似乎成了台灣的主流民意。大陸如不訴諸武力,恐怕很難改變這一格局。本年初,美、日舉行「二加二」會談並發表將台灣納入美、日安保條約防衛範圍的「共同目標」聲明,使大陸和平統一台灣的條件進一步喪失。為扭轉這一局面,北京將反制《公投法》和《美、日安保條約》的內容加入《反分裂國家法》,表示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和不能容忍台灣長期拒統的態度。

三、《反分裂國家法》牽動美日台三邊關係

筆者認為,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是大陸向「台獨」勢力攤牌的反制美日勢力干涉的一項法律武器,目的是想扭轉長期以來在兩岸關係中所處被動局面,它對未來兩岸關係的影響至大且鉅,同時亦將牽動美日台三邊關係。台灣問題由於涉及許多國際因素,已非單純的兩岸內部事務,「非和平方式」相信不會被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所接受。因此,《反分裂國家法》必然會引起美、日等國的強烈反彈。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導,美國國務卿賴斯週三(九日)駐華府媒體的圍堵攻勢下終於開口,她批評北京制定反分裂法對台海情勢沒有幫助,在向北京表達關切的同時,亦指出反分裂法可能造成反效果。美國國務院負責東亞及太平洋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更直接地表示反對,他說,反分裂法是非常負面的發展,特別是可能動用非和平手段的部分,這是美國最大的關切所在,也是美國非常反對的。

美國國防部助理部長羅德曼三月十一日接受台灣的中天電視新聞訪問時亦表示,北京制訂反分裂法是嚴重的一步,也是沒有建設性的一步,希望北京可以不必這樣做,但他也希望台北方面能夠克制,美台應就此事進行諮商。

至於台灣方面,據說陳水扁總統已決定於本月二十六日率領五十萬台灣人民走上街頭,抗議北京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向全世界表達台灣人民的意志以及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為表示反對立場,身兼國民黨副主席和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也不甘示弱,在反分裂法通過當天,號召二十三縣市首長召開記者會,共同表達反對立場。

當然,美台的強烈反彈並不會影響北京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不過,美台為何對大陸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作出如此強烈反應?質言之,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直接衝撞到美國《台灣關係法》,同時也觸及美國在亞太地區的政治影響和經濟利益,試析如下。

美國國會在制訂《台灣關係法》時開宗明義表示,制訂該法之目的乃在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而這種和平及安定實際上是維持美國在該地的勢力及影響,也即是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可見台海問題關係到美國在整個西太平洋地區的戰略目標和勢力架構。中國欲求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必然會被美國理解為試圖改變其在西太平洋地區的勢力架構,進而取代其在該地區的影響也即是霸權地位。因此,解決台灣問題在中國方面看來,也許是為了維護領土與主權的完整,但在美國方面看來,則是中國欲圖在西太平洋地區與其爭奪霸權地位,其中所涉及的不單只是大陸與台灣問題,也涉及到美國與整個西太平洋地區各國的安全、政治及經濟利益等問題。如果北京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最直接和影響最大的是日本,因為台灣海峽一向是日本最重要的一條經濟動脈,其進口石油的九成依賴台灣海峽。大陸如使用禁運手段等「非和平方式」封鎖台灣海峽,等於切斷日本的生命線。這也是為什麼日本外務省官員公開強調,日美安保條約涵蓋的範圍不只是日本,還包括朝鮮半島、台灣和北太平洋區域的原因,無論從現實利益和長遠戰略來考慮,日本都不希望台灣兩岸走向統一,更不希望台灣海峽這條國際通道落入中共手中。相對美國而言,台灣海峽對日本的重要性更超過美國。即使兩岸真的實現和平統一,相信美、日等國仍會要求中共保證這條國際通道的安全和暢通。至於台灣海峽周邊的國際社會成員國,實際上是希望台灣作為一個中立的特別區域,以保證各國航船無害通過。因此,都不希望台灣海峽出現「非和平狀態」。作為台灣的領導人,面對大陸不排除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壓力,最明智的抉擇應該是,以放棄「台獨」的主張和訴求,來換取大陸的不對台動武的承諾,以便贏得國際社會的同情與支持,求得台灣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從而為台灣人民謀求最大的利益。

至於日本方面,由於台灣問題畢竟是中國內政,對中國制訂反分裂法估計不會有過於明確的表態。但日本方面必然會藉機擴張,在美國勢力的庇護下與中國抗衡。鑒於歷史因素,現實利益和未來戰略的考量,中日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會隨著兩岸關係的緊張而逐漸浮出水面。這種矛盾和衝突反過來又將進一步加深兩岸關係的複雜性。《反分裂國家法》的出台將牽動美日台三邊關係,對國際社會也將構成一定程度的衝突,是可以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