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科技戰台灣企業屢遭日修理,政府對策?

李中邦
(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總編輯)


聯電與和艦案爆發之初,日本《讀賣新聞》很快就指出,這是政府擔心IT產業空洞化,而對「違法投資大陸」的企業施以警告,說得對不對,明眼人皆知,反正這在台灣政界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倒是不曉得這個內鬥內行、外斗外行的政府了不瞭解,另一場更大範圍的東亞「科技戰」從前年就開打了。

日企業控告台商絕不手軟

科技戰不像領土主權、護漁那樣國對國,有時候是企業對企業,可是它既涉及企業的命脈、商譽與權利,也關係著龐大的商業利益,同樣是國家經濟戰略極為重要的一環。東亞「科技戰」可以說是日本對科技的保衛戰,也可以說是韓、台、中向日本的科技挑戰。

──04年4月,液晶電視世界佔有率第一的日本夏普(SHARP),控告台灣家電大廠東元電機所生產、日本AEON集團當作促銷特賣品的低價液晶電視20型侵犯了專利權。AEON集團立刻停止銷售該型電視。而東元設在日本的公司三協也反告夏普要賠償損失、登報道歉。一場你來我往的大混戰目前正在審理中。

──04年12月初,研發薄型顯示器的日本半導體能源研究所,向東京地方法院申請對西友百貨和音響製造商iriverJapan從10月起開始銷售、裝配了台灣奇美電子(CMO)所製造液晶面板的液晶電視「DURA」27型禁止進口的假處分,理由是:奇美產制的TFT液晶面板顯示部分的保護電路侵犯了專利,西友馬上從當天停止銷售〔註〕。奇美電子對日受此挫折,遂於去(05)年4月13日改和美國電機大廠Honeywell簽定液晶面板技術專利的權利授權協定,向Honeywell買技術且尋求日後的合作。6月15日再和日立製作所訂立為期5年關於液晶面板的交互專利契約。

──05年6月9日,日立製作所宣佈,已在美國加州的聯邦法院控告台灣瑞軒科技、唯冠電子和大同公司,侵犯了調整桌上型電腦用監視器影像的技術等三項專利,並要求停止銷售及賠償損失。

──05年8月4日,日本松下電器宣稱,該公司已向美國北加州的聯邦法院提出侵權訴訟,指控台灣聯發科技公司的晶片侵害了松下的專利,採用聯發科技晶片的台灣微星及美國OPPODigital一起被列為被告。松下聲稱,從04年即與聯發進行有關DVD半導體的專利使用授權談判,因未達成協定,遂提告訴,且要求賠償。

戰後自1950年代後半,日本就一直是亞洲產業界的霸主,而韓、台、中是從家電等的模仿品開始逐步提升製造業的水準,然後擴展到現今超薄顯示器、半導體等尖端科技領域。韓、台、中模仿日本廠商的家電,性能、品質跟日制產品尚有差距,品牌力也弱,對日本企業的威脅有限。

但是,當競爭項目變成顯示器、半導體等科技產品,問題就不一樣了,可產生性能差異的生產技術融入到生產設備裡面,則產品就不大會有什麼明顯的差別。即使有較佳的品牌,性能、品質類似的產品大量流到市場上,仍不免會造成價格滑落。原先技術力遙遙領先的日本廠商,被韓、台、中廠商追趕,像DVD、半導體,就算有先進產品,韓國、中國的產量馬上追趕上來乃至超越,被追得經營上沒賺頭甚至陷入困境,結果就會發生打官司、訴請禁止進口之類的對戰。

官、法、商合建防止技術外流機制

日本方面覺得,大約是從10年前,日本技術開始外流到亞洲──技術人員出國「打工」,被挖角、遭到裁員或冷落而投靠外國企業,或是專利被仿製、學去,韓、台、中現在部分項目已追上來,日本有一種吃了虧的感覺,這「技術外流10年戰爭」是到了該反擊的時候了,遂將「技術立國」、「智慧財產立國」視為國家戰略而轉守為攻,主動布建措施,而且是政府和民間企業共築防衛技術的機制。

日本政府出面作企業的後盾,在司法、行政方面樹立支援企業主張權利的環境。譬如:司法上修正《關稅固定稅率法》,其申述禁止進口制度的對象追加了專利權、圖案設計權等項目,從而,日本企業可透過此一法律,就專利權受到侵犯,向海關申請禁止侵犯其專利的外國公司的產品進口。

05年4月,日本更繼美國、德國之後,正式成立「智慧財產高等法院」,向亞洲鄰國展現注重智慧財產的姿態。該法院配置了18位這領域專業的法官,並委託大學教授等一百位以上的專家擔任專門委員,提供專業知識咨詢,協助做判斷。

行政上,02年11月制定智慧財產基本法,03年3月在內閣設置推動智慧財產戰略本部,一步接著一步落實、替日本企業撐腰,布建讓企業能夠保護智慧財產、主張法律權利的體制。

而其高科技企業「智慧財產戰略」更是各有一套,大都是依照本身想法、需求,建構不同策略,有的在企業內固守技術機密,有的跨海出擊,有的是已付諸實行的措施,有的則是顧問、評論家建議的點子。

諸如,夏普的黑箱作業化:製造技術等徹底地作機密、隱匿,員工也要部門區隔,從生產、檢驗產品到出貨,公開的只是極小一部分。能夠看到整個工廠的,僅僅只有一部分高級幹部和負責人。佳能的跨國打擊仿冒品:即跑到中國大陸、東南亞去取締仿冒品。尤其是大陸,隨著經濟發展,仿冒品數量劇增,而且仿冒技術越來越精湛,一般消費者根本無法區分真偽,佳能認為,仿冒品侵犯商標、圖案設計,不去揭發的話,就沒辦法阻止其擴大。模具業界朝只供應零件,不出模具、設計圖的方向發展。佳能公司的顧問兼律師丸島儀一提出「所謂國家的智慧財產戰略就是標準化戰略」。換言之,就以日本的技術為技術,不符合者、不是日式技術者一律不得上場,如此日本就可完全稱霸市場。日本技術評論家森谷正規則認為,日本應打其最擅長的組織戰、集體戰、整合戰。同時,要全力開發下一代產品──做出別國企業花錢也做不出的產品,等賺了錢再繼續開發更下一代的產品,終極防衛技術的辦法就是連綿不斷地快速開發一代接一代的新產品,讓外國競爭企業疲於追趕。

中、韓追得緊,亞洲將趨多元化

不容否認,迄至目前,日本保有技術優勢的領域還是最多的,那麼,只要保護智慧財產的策略不發生失誤,再搭配企業本身的作為,日本是不是即可安安穩穩持續領先?顯然並非如此。儘管韓國、中國、台灣跟以前不一樣,但看在日本人的眼裡,還是有層次的差異,對台灣是最「放心」的,因為台灣的強項僅是(晶圓)「代工」,而沒有紮實的基礎技術。倒是韓國、中國讓日本備感威脅。

韓國和日本地理位置接近,是日本技術外流最大的受益者,本身也很用心地培育、爭取人才。日本松下電器曾和韓國LG電子公司互咬侵犯專利,韓國企業會藉由政府的幫助反擊,而且韓國企業也真有反擊的實力和魄力。不像台灣企業,對方一出手,就只能處在挨打狀態,政府不但沒有伸手救援、保護,還會找意識形態不同公司的麻煩。

一般人的印象裡,所謂技術外流是指技術從高的地方流向低的地方,如今韓國的技術能力在某些領域有點出頭了,譬如韓國的Zenesis公司,其影像處理等技術已開始反過來賣給日本,傲岸的日本人感覺那是「逆流現象」。

韓國企業,最膾炙人口的仍屬三星。該公司半導體記憶體、液晶面板世界佔有率第一位,電漿面板第二位,行動電話終端機第三位,躍居當成IT業界巨頭。

中國是「人海戰」加「海龜派」,潛力雄厚。中國大陸和韓國的情形不大一樣,韓國是個別企業突出,研究人員數量有限、集中在特定領域,而中國則是人數眾多又增長、新陳代謝快,這一點尤令日本擔憂,因為日本正面臨人才不足等窘境。

現今帶動中國科學技術的還有一大群被稱為「海龜派」的年輕生力軍。「海龜派」這個帶點戲謔、好玩的詞兒是一語雙關,「海龜」與「海歸(從海外歸國)」同音,而「海龜」在沙灘出生,悠遊大海一段時日,又會回到沙灘產卵──意味著他們在中國出生,到先進國家學習,其成果帶回中國繼續運用在研究或創業上。增多、培育「海龜」是中國正在推動的「國家政策」,海外留學生都被擺在「人才資源」的位置,給予資金協助、創業支援,獎勵他們回國。迄今已有15萬人以上返回中國,大部分是留美幫。

此一「海龜政策」的巨大作用,不單單只是留學所獲得的知識,還建構、拓寬了與留學國家科學界聯繫的管道。

大陸科技界「元始的創新」意識也萌芽了。中國雖還在追趕的階段,但已開始意識到要有創造性的研究和開發。因楊振寧獻策而於1986年設立的中國自然科學基金(NSFC),現在用在「一般計畫」的預算,研究員年齡的分佈在36-40歲的占29%、1824人;31-35歲的占20.1%、1266人,兩者加起來這31-40歲的年齡層幾乎近半數。中國大陸最高領導階層,以國家主席胡錦濤為首,全都出身理工科系,推動科學技術成長,他們最能體會年輕研究員的活力與獨創性。

預料未來東亞「科技戰」會熾烈地延續而由中日韓三方角逐,日本技術在亞洲「唯我獨尊」的態勢將會被打破而趨向多元化。

慣於內耗的台灣尚有科技戰舞台?

這其中比較可惜的要算是台灣了。台灣本來的優勢就不多,再加上領導人及諸多政治人物都是「律師性格」,詭辯和詭變技巧一流,卻只會用在搞鬥爭、耍嘴皮子,所有發言、政策都是炒短線、騙選票,全無益於國家發展與技術提升,台灣已空轉、內耗了十餘年,目前還沒有改弦易轍的跡象,如此下去,台灣很快就會最先淡出「科技戰」的舞台。

數月前台灣新一任科技咨詢委員已走馬上任,我們很想瞭解,政府對東亞激烈的科技戰到底有什麼對策?──這其中包含兩個涵義,其一,政府如何協助或保護國內高科技企業免於被日本等先進國家的企業修理?其二,政府如何培育、延續科技人才,以維持科技產業經濟的競爭力?

〔註〕關於日本半導體能源研究所向東京地方法院控訴西友百貨和音響製造商iriverJapan銷售裝配了奇美電子所製造液晶面板的液晶電視侵犯專利的官司,05年12月26日奇美電子錶示,該公司主動出擊,幫西友等公司舉證專利無效,日本「特許廳(專利局)」先前已判決日本半導體能源研究所的專利請求無效,東京地方法院會據此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