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釣魚台就是反對帝國主義!

張方遠(《兩岸奔報》專欄作家)


今年4月石原慎太郎突發奇想,上演「購買釣魚台」鬧劇以後,東亞似乎又因釣魚台爭議陷入緊張的局勢。7月初,日本首相野田佳彥竟也附和石原慎太郎,對記者表示:「日本政府正考慮購入與中國有主權爭議的釣魚台(日稱尖閣諸島)」。近日東京都政府又印製6,000張「購島」海報,鼓吹日本市民支持日本政府的「購島」主張。

針對日本右翼政客上演一連串無理購島、爭島、搶島的鬧劇,日本老大哥美國終於在7月9日講話。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努蘭(Victoria Nuland)表示:「釣魚台列嶼是《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的適用範圍,因為1972年美國將沖繩(琉球)的管轄權歸還日本以來,釣魚台列嶼就在日本政府的管轄之下。」並稱:「有關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美國不採取特定的立場,期待當事者之間以和平的手段解決」(中央社,2012-07-10)。

美日安保不適用釣魚台列嶼

事實上,美國政府主張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卻又主張釣魚台列嶼主權由當事者之間和平解決,類似的兩面手法屢屢可見。如2004年3月,當時美國總統布希的國務院副發言人艾瑞裡在記者會上明確表示以下三點:自1972年歸還沖繩施政權之後,釣魚台就處於日本的行政權之下;《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規定,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日本行政下的領域;因此,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台。又如2009年2月26日,當時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宣稱,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將與美國協商把釣魚台問題納入《美日安保條約》框架內。美國政府於隔日回應麻生的說法,表示對於釣魚台的最後主權歸屬,美方不持立場;不過,釣魚台一直在日本政府的行政管轄之下,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至於《美日安保條約》是否適用於釣魚台,這位美國官員稱,釣魚台與琉球列島一起在1972年「交給」日本之後就一直處於日本政府的「行政管轄」之下,根據1960年簽署的《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規定,該條約適用於「日本政府行政管轄的所有地區」。

長期以來,美日不斷唱雙簧,暗通款曲,炮製釣魚台主權「爭議」。1969年美日發表聯合公報,宣稱美國將於1972年5月將琉球群島連同釣魚台列嶼「交還」日本;1970年美國駐日大使館發言人則稱,美國是將琉球與釣魚台的「行政權」交給日本,而非「主權」。簡言之,我國領土釣魚台列嶼,就是美國雙手奉送給日本,又在事後表示交還的不是「主權」而是「行政權」,製造了遺留至今的釣魚台「爭議」。此後日本政府便認定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兩國於1951年9月8日在美國舊金山簽字、1960年再度修訂確認的《日本國與美國之間的安全保障條約》(即《美日安保條約》)。

就算日本政府不斷宣稱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並屢次獲得美國政府的附和與肯定,但兩造的主張在國際法上卻是站不住腳的。美日兩國宣稱釣魚台列嶼適用《美日安保條約》,主要是依據該約第一條:「在《和平條約》生效的同時,經日本國許可、美國接受,美國的陸、海、空軍有在日本國內及其領海駐紮的權利,因這些軍隊有助於維持遠東國際和平與安全。並且,當外部武力攻擊危及日本國的安全以及鎮壓由一或二個外國干涉、煽動而引起在日本國的大規模內亂及騷擾時,日本國政府有理由明確請求美國駐軍之援助」,以及第五條:「各締約國宣示在日本國施政的領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依照本國憲法的規定和手續,採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根據釣魚台問題專家鄭海麟教授的研究,《美日安保條約》是附屬在1951年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之下,並與該條約同時生效的。但《舊金山和約》並無明文規定釣魚台列嶼是屬於日本領土;而1952年日本政府針對《舊金山和約》提出的「解說」中,同樣表明《舊金山和約》規定交由美軍托管的範圍,不包含釣魚台列嶼。既然《舊金山和約》並無涉及釣魚台列嶼,因此《美日安保條約》便不適用於釣魚台列嶼。(詳見:鄭海麟,《〈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台群島嗎?》《海峽評論》第220期,2009年4月號)

美日兩國無理炮製釣魚台主權「爭議」,又無理將釣魚台列嶼劃入《美日安保條約》範圍,顯見美日兩國的作為不僅僅是領土主權層次的問題,而是涉及美國在遠東地區的戰略利益,以及美日兩國延續冷戰對立、圍堵中國的戰略目標,台灣正好做為美日兩國重要的戰略棋子。因此釣魚台問題絕不能等閒視之。

保衛釣魚台就是反對帝國主義

誕生於冷戰期間的《美日安保條約》,其首要目的就是防堵蘇聯以及共產主義。冷戰結束後,美國為維護其在遠東戰略利益,於1995年發表《美國對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的安全保障戰略》,鞏固「美日安保體制」,持續在東亞駐紮十萬大軍;1996年美日兩國領導人又發表《美日安全保障聯合宣言》,被稱為「新美日安保體制」或是「九六安保」;1997年日本修訂公佈《日美防衛合作新指南》,涵蓋「周邊事態有事」的軍事介入,將「美日安保體制」從自衛功能上升到區域防衛,使「美日安保體制」轉變成為東亞地區的軍事同盟(詳見:曾健民,《台灣「日本情結」的歷史諸相》,《思想》第14期,2010年1月號)。另一方面,日本在2006年修訂於1999年制定的《周邊事態法》,公然將「台灣有事」納入日本《周邊事態法》以及「有事法制」的適用範圍。

美日兩國聯手組成的「美日安保體制」,以及分別以國內法形式公然干涉他國內政的《與台灣關係法》(美國)與《周邊事態法》(日本),都是帝國主義勢力染指中國問題、加深兩岸分斷的明確事證。例如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前亞太副助卿薛福瑞所成立的智庫「2049計畫研究所」,近日發佈報告強調:「台灣問題是美國的核心利益,因此美國應該維持能力,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其他形式的威脅,避免危害台灣人民安全或台灣社會、經濟制度」(《旺報》,2012-07-12)。美國防衛台灣是因為台灣是「美國的核心利益」。事實上,1950年韓戰爆發之後,美國第七艦隊進駐台灣海峽,片面宣佈「海峽中立化」,積極扶植在台灣的國民黨政府,以台灣為其圍堵紅色中國陣營的馬前卒。

台灣的政權(無論解嚴前後或是藍綠兩黨)長期在美國與日本的奶水下長大,自甘為美日在東亞的「反中」與「反共」先鋒,使台灣在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成為美日的附庸,導致台灣社會在文化、思想與精神方面也被形塑為「親美」、「親日」與「反中」、「反共」的僵化意識型態。李登輝在1988年接任總統之後,為維護本土資產階級政權的利益,將原來台灣的「反共」、「反中」意識再注入「本土」、「台灣主體」等新要素。政客們說是「台灣本土主體意識」,實際上是「反中意識」,甘做外國霸權勢力的跟班。

在此情形之下,台灣社會所瀰漫的「親美」、「親日」與「反中」氛圍,不斷將台灣推向帝國主義的懷抱,完全無法抗拒帝國主義勢力欲藉台灣重新掌控東亞的野心。台灣民眾深怕美國不賣武器給我們,也將美日安保體制視為台灣的保障,與美日共同劍指中國大陸。關於釣魚台主權「爭議」,台灣民眾也出現「釣魚台到底是哪一國」的「疑問」,甚至將釣魚台「爭議」視為「日、中、台」的「三國糾紛」。在思想意識上就先自我放棄釣魚台主權,完全踏入美日聯手設下的陷阱,也就是透過釣魚台「爭議」的操作,持續綁架台灣,挑釁、對抗、圍堵中國大陸,維護美國與日本在東亞戰略的最大利益。

在政客的誤導、操弄與洗腦之下,台灣民眾對釣魚台問題失去判斷能力,只能隨政客與帝國主義勢力起舞。今年6月李登輝在中央大學演講,再度表示釣魚台是日本的,台下竟無一位台灣學生起身反駁。7月13日李登輝參加群策會活動,更表示:「說釣魚台是台灣的,是『莫名其妙』與『幼稚』」。台聯秘書長林志嘉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則呼應李登輝說法,表示「釣魚台本來就是日本的領土」。民進黨國際事務部主任劉世忠甚至認為,馬政府不該讓日本認為「在釣魚台議題上,台灣是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站在一起」,也不該讓釣魚台問題「傷害到台灣跟日本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曾經將「保釣」視為學術志業的馬英九,卻在7月6日透過外交部長楊進添表示:「兩岸不聯手處理釣魚台問題」,7月12日又透過陸委會放話:「釣魚台列嶼及南海問題是國際議題,若定位成兩岸議題,顯得太狹隘」。

上述的例證在在表示,台灣的統治者也將釣魚台做為維護自身統治利益的棋子,並沒有對世代依靠釣魚台海域漁場維生的台灣漁民恫瘝在抱,而將釣魚台領土主權用以換取美日的「安全保障」,自願成為反中與反共的急先鋒。

釣魚台列嶼的「爭議」,所突顯的不僅僅是領土主權層次的問題,更折射出長期籠罩在台海上空的「冷戰.內戰」陰霾。40年前海內外風起雲湧的保衛釣魚台運動,迅速從愛國民族主義運動,轉變成為社會主義運動與中國統一運動,甚至具有國際主義的色彩。遺憾的是,40年之後,台灣人民竟然無感於釣魚台問題,甚至有人反對保釣、主張「棄釣」,或是一手反對兩岸聯合保釣、另一手大加歡迎台灣被納入美日安保軍事同盟之內。美國長年插手東亞事務,只讓日、韓、台的統治者沾取利益,社會人民卻是最大的受害者。以台灣為例,只要在美國默許下,日本持續「實質佔領」釣魚台列嶼,台灣漁民就沒有安心出海維生的一天。另外在美軍駐紮的琉球(沖繩),社會上長年遭受美國的負面騷擾。扈從於美國的日本,與美國不斷在釣魚台與兩岸之間挑起紛爭,其背後反映的就是帝國主義勢力干預他國內政,以及其壟斷地區利益、製造極端對峙的企圖與野心。

保衛釣魚台,不只是捍衛我國領土主權,更是與東亞其他地區人民的聯合鬥爭,將帝國主義深根在東亞的勢力全面拔除與清理!保衛釣魚台!反對帝國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