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欣
(律師)
紀欣
(律師)
6月13日,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習吳會」上提到「一中架構」,並把堅持「九二共識與反對台獨」,作為國民黨今後發展兩岸關係的七項主張之首。習近平總書記也提出:國共兩黨理應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共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
在馬英九進入第二任期,中共中央領導人也經歷了換屆,兩岸關係應在原有基礎上往前邁進之際,國共兩黨及兩岸高層確認「一中框架」是符合兩岸現行法規的客觀事實,並承諾共同維護鞏固「一中框架」,是兩岸關係的一項重大突破,有助增進兩岸政治互信,開啟兩岸政治對話。
一、「一中框架」符合兩岸各自法規
儘管李登輝1994年藉陸委會發表《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將「一個中國」去政治化與法律化,又於1999年界定兩岸為「特殊國與國關係」,陳水扁更於2002年直接提出「一邊一國」,但1991年至2005年的七次修憲,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以及憲法中追求國家統一的目標從未更改。
大陸方面經常強調「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符合台灣法規。2005年「胡四點」就指出「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這不僅是我們立場,也見之於台灣現有規定和文件。」一向自詡遵憲守法的馬英九,卻在過去五年中始終主張「不統不獨不武」、「維持台海現狀」,導致「兩岸同屬一中」至今尚非台灣主流民意。不過,馬英九自去年1月連任後,在兩岸定位上有轉向之態勢。
(一)「一國兩區」
去年3月22日,吳伯雄在「胡吳會」上強調:「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台灣當局依據現行法規,以「一國兩區」概念處理兩岸關係。
「一國兩區」不是新詞。早在1990年8月30日,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就在立法院施政報告中提出「一國兩地區」階段性政策的主張。2005年8月5日,即將接任國民黨主席,又已決意角逐2008年總統大位的馬英九,主動向媒體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很明顯定好框架,既非一邊一國,也不是兩個國家,而是一國兩區:大陸地區、台灣地區,大陸到目前為止可以接受此一概念」。馬英九當時應該是認為,陳水扁逐步走向激進台獨,他有必要提出一套讓大陸放心的論述,為國共交流合作建立政治基礎,也為自己的選情加分。不過,「一國兩區」一出,台灣社會一片反彈,綠營甚至譏諷馬英九要選的是「區長」,馬英九隨即強調「一國就是中華民國」,也從此絕少提及「一國兩區」。2008年9月3日,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採訪,提出「兩岸雙方是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此論述從此成為馬政府對兩岸關係的定調。
「一國兩區」雖不是新詞,去年3月22日卻是第一次出現在國共交流平台上。尤其,吳伯雄強調他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讓人不免聯想馬英九藉吳伯雄之口提出「一國兩區」,不僅想表達反獨的堅定立場,希望未來三年任內,兩岸關係能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往前走,可能還想在兩岸政治定位上試探大陸底線。不過,由於綠營的反彈,馬英九再度把中華民國當作擋箭牌,並強調:20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歷經三位領導人從未改變(2012-5-20)。不過,從馬英九今年4月16日在美國史丹福大學視訊會議上所說:「台灣與大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係,這是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律中規定的,政府必須要確保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獨這樣的想法沒有誤解,這對兩岸和平非常重要。」馬英九瞭然於心,「一中框架」是增進兩岸政治互信的關鍵所在。
在馬英九首次及再度提出「一國兩區」的七年中,兩岸關係發生翻天覆地轉變,而大陸隨著自身的更形崛起壯大,兩岸政經實力的更加消長,對「一國兩區論」有了不同的回應。
(二)「兩岸一國」
政協主席賈慶林在哈爾濱第八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2012-7-28)上,首度提出「一個中國框架的核心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國家」,又強調「兩岸從各自現行的規定出發,確定這一客觀事實,形成共同認知,就確立、維護和鞏固了一個中國框架」。
大陸在吳伯雄提出「一國兩區」後不久,即首度推出「兩岸一國論」,顯示大陸不僅勇於接招,並緊緊抓住契機,表明兩岸關係的本質就是「兩岸一國、兩岸一家人」。更為重要者,「一國兩區」有台灣法規作為依據,可釐清「一中框架」並非大陸強加於台灣的片面之詞。時任國台辦主任的王毅在哈爾濱論壇後(2012-8-10)就曾向記者表示:「賈慶林談話最重要的部分是,兩岸從各自現行規定出發,確認兩岸同屬一中的事實,確立一中的框架。」
賈慶林在強調「兩岸一國」時,完全未提及國號,顯示大陸謹守「擱置爭議、求同存異」立場,希望將兩岸關係中的深層問題,留待時機成熟時,由兩岸共同協商解決之。也因此,馬英九若想藉「一國兩區」增進國共政治共識,並進一步探究兩岸定位,就無需一再強調「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顯現出強烈的排他性及零和博弈性,而應該從「一個國家、兩個地區」的現況出發,研究發展出一套具前瞻性、能供兩岸雙方進一步溝通研究的方案。
(三)民進黨不能迴避「憲法一中」
國共兩黨以「一中框架」鞏固兩黨之間的政治基礎,讓早已警覺到大陸政策乃其重返執政罩門的民進黨,不得不面對兩岸的法理定位。
主張過「憲法一中」的謝長廷,先於去年10月在北京大談「憲法共識」及「憲法各表」,今年6月又在香港與大陸智庫合辦兩岸研討會,並赴深圳與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會面,數度表達希望民共雙方能展開對話交流。
黨主席蘇貞昌在7月華山會議上表示「能夠實現的政策,才是好的政策」,顯示穩健台獨派可能在擺平穩定綠營內部後,將策略性地調整黨的大陸政策,以利於爭取執政地位,然後再利用執政之利,推動黨的核心價值。即使是奪權謀略,民進黨若能改變「逢中必反」立場,對兩岸關係仍有正面影響:一是馬政府較不能以民意不支持為由拒絕進一步改善兩岸關係,二是有了競爭對象,國民黨更須往前邁進。
二、維繫「一中框架」是兩岸共同責任
經過長期的磨合,國共兩黨及兩岸當局終於達成共識,「一中框架」是從各自法規出發的法理現狀,就應該採取具體行動和有效措施努力維繫之。
(一)馬政府應以具體行動撥亂反正
維繫「一中框架」的關鍵在於兩岸同胞特別是台灣民眾的認同及支持。在歷經李登輝、陳水扁20年的「文化台獨」及「去中國化政策」後,要扭轉民意、改變認同,馬政府必須在教育政策上,加大力道、大刀闊斧地改弦易轍、撥亂反正,改正教科書內所有違憲違法的表述,讓台灣人從意識型態上恢復對國家及民族的認同,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充分發揮政治智慧,採取更多實際行動,弘揚中華文化,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
此外,兩岸均強調要加強制度建設,要穩步推進包括經濟、科技、文教、人員往來等各個領域的法制化進程,馬政府就應發揮影響力,突破綠營的阻撓及杯葛,盡快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並及早通過放寬陸資、陸生納入健保,縮短陸配取得身份證時間為四年等議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枉顧人權正義的歧視性規定,努力營造一個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環境和機制。
(二)兩岸應洽簽和平協定
十八大報告再度呼籲「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定」,馬政府卻一再表示,洽簽和平協議不是施政的優先專案,理由有三:一是兩岸軍事衝突對峙已是過去式,似無簽署必要;二是不知和平協定應「以什麼方式呈現、包含什麼內容」;三是和平協定若涉統一,不可能被台灣主流民意接受。對此,筆者有不同意見。
首先,說籤署和平協定「階段早就過去」,兩岸敵對狀態已不存在,並非事實。馬英九本人多次表示「大陸是台灣的威脅」,並在向美國採購武器時,自誇任內向美國軍購金額超過李、扁執政時期。何況,台灣內有至今不放棄台獨主張的民進黨制肘,外有始終希望兩岸「不統不獨不武不和」的美國說三道四,兩岸當然需要簽署和平協定來保障永久和平。
其次,詢問和平協定將「以什麼方式呈現、包含什麼內容」,是明知故問。洽簽和平協議既不能違背兩岸各自現行規定,當然必須在「一中框架」下簽訂,並包含終極統一目標。
說和平協定若涉統一就不會被主流民意接受,也是故意混淆視聽。熟悉大陸對台政策者都知道和平協定不是統一協定,依據如下:
1.2005年3月《反分裂國家法》第七條明定,兩岸協商和談判的事項共有六項,第一項為「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第三項為「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兩者列在不同專案,先後秩序也不同,即可知,結束敵對狀態與和平統一屬於兩個不同類別,在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後,才能對和平統一作安排。
2.「胡六點」清楚表明,要「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而「復歸統一」則是結束「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可知和平協定只是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階段性協定,而非全面「結束政治對立」的統一協議。
3.十八大報告強調「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是「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可知只有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都趨於成熟後,兩岸才能實現和平統一。
4.規範統一的法律有如憲制,效力及於全中國,涉及層面極廣,必須從長計議,在條件成熟時,再由兩岸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三)唯有積極促統,才能有效反獨
回顧過去的兩岸關係可知,大陸對台政策經常受到島內情勢影響,而台灣民意亦往往被大陸對台政策影響。如2004年5月,大陸在陳水扁連任後,發佈了《五一七聲明》,並於來年3月發佈「胡四點」、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提出「反獨優先」、「統一分兩步走」論述,希望能壓制台獨,避免戰爭。「反獨優先論」是大陸評估島內外情勢不得不然的選擇,但誠如筆者2004年所提:「反獨若不標示明確目的,維持現狀若缺少了統一情景,未必能阻止得了台獨、獨台或長期和平對峙或分立」,從馬英九執政已五年多,認同「兩岸同屬一中」、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不升反降,可以證明所言屬實。又例如,2008年底「胡六點」發佈後,台灣輿論雖普遍肯定和平發展,卻又相信馬英九所說「和平發展是兩岸最大的公約數」、「大陸已擱置統一」,導致台灣社會至今瀰漫著一股「和平發展、維持現狀是兩岸最大的公約數」的氛圍。
綜言之,唯有積極促統,才能有效反獨,才能維繫「一中框架」。去年11月,十八大報告清楚點出和平統一與和平發展之間的辯證統一關係,展現出大陸實現和平統一的決心與信心。這對島內長期嚮往統一的民眾有鼓舞作用,對於心存僥倖、誤以為現狀可以永遠維持的民眾有爭取作用,對於妄想借用外部勢力搞台獨,或想以拖待變的政治人物則有警惕作用。也因此,在現階段「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固然重要,但及早建立完整的統一論述,讓統一及早成為更多台灣人的選項,並厚實島內的統一勢力,才是維繫鞏固「一中框架」的根本之道。
(四)壯大統派勢力及發聲管道
台灣統派勢力能否壯大,統一能否在台灣有話語權,直接影響「一中框架」的維繫鞏固。
近年來,島內民間支持和平發展與統一的團體及會員人數激增,也愈來愈多人公開主張和平統一(如6月26日花蓮縣府民政處長周傑民說「兩岸統一是必然的」,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回台後,也大肆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只是統派團體因主客觀因素一直未展現強大的實力,又缺乏發聲管道,只好任由主流媒體一再刻意負面解讀統派言論。
筆者以為,要有效監督馬政府維繫鞏固「一中架構」,破除「統一是政治不正確」的社會氛圍,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社會基礎,當前有兩件工作至為關鍵。
一是促統團體必須加強統一論述、健全內部組織工作,並團結其他相關團體,號召散在各地,內心嚮往統一,卻找不到同志的「隱性統派」及散兵游勇,共同壯大統派聲勢。
二是克服一切困難,從小作大,逐步掌握報紙、大型雜誌、電台、電視台、網站及社群網路等大眾媒體,讓統派意見成為台灣主流社會的必備一格,避免民進黨萬一於2016年執政,讓支持統一者因怕被排斥、被貼標籤而再度噤聲,又可打造一支宣傳隊伍,尤其可培養年輕幹部,讓他們成為統一運動的生力軍,使統一運動厚植實力,並且可長可久。
結語
不論是為台灣的永續發展、人民福祉,或為其個人歷史評價,馬英九都應認清,沒有目標、沒有願景的維持現狀或和平發展是不切實際的。況且,兩岸政經實力的消長,顯示時間不在台灣這一邊,馬英九應把握時間及機會,展現維繫鞏固「一中框架」決心,增進兩岸政治互信,並及早開啟政治對話,以平等協商方式洽簽和平協定,結束敵對狀態,確實為兩岸「打造可大可久的架構,未來不論是誰主政,都能推動兩岸和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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