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統一:由13國到一國

石文傑
(國中退休老師)


蘇格蘭獨立公投,一向支持別國分裂勢力的美國,一反常態,反對英國分裂。美國獨立初期(1776-1787),是先建13國後才合併為一國,這段歷史很多台獨人士不敢或不願面對。至於南北戰爭更是一場反分裂戰爭,北方的林肯總統發動反分裂戰爭,摧毀南方分裂主義。

1776年7月4日經兩次大陸會議後,不願被英國壓迫的13州代表決定獨立建13國,發表《獨立宣言》,公佈第一面保留米字旗國旗。

獨立初期,美國開國元勳還不想(敢?)與英國完全決裂,第一面國旗左上角仍保留大英帝國米字旗,直到1777年雙方完全撕破臉,才假戲真作,把左上角改為13顆星環繞的第二面國旗。

當時所謂「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實際上是由13個主權獨立國家組成的經濟同盟,類似今天的歐盟,由13國(State)組成的美洲經濟共同體,沒有首都,沒有總統,只有一個鬆散的邦聯國會和《邦聯條例》。此時的美國是邦聯制(confederation)而不是聯邦制(federation)。所以當時出使英國的首任大使還被質疑為何不是13位?

獨立初期畏於英國國力,沒有一國給予外交承認,當時與大英帝國爭奪海外殖民地結怨的法國、荷蘭和西班牙,仍心存觀望,不敢貿然承認13州的獨立,直到後來華盛頓打了幾場小勝仗,才讓這些國家刮目相看,正式宣佈給予外交承認,從此人力、物力、財力源源不絕加入戰場。直到1781年約克鎮決定性的一役,英軍正式投降,1783年參戰國召開巴黎會議,簽訂《巴黎和約》,英國正式承認13國獨立建國,總計獨立戰爭期間,13國犧牲了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人口,約50-60萬人,可見獨立是要付出代價的。

此時仍依照《邦聯條例》運作,13國(州)有各自的軍隊、鈔票、印花票、關稅、貨物稅,以及州政府和州議會,卻沒有中央政府,也沒有統一的軍隊、印花票、貨物稅、關稅……等,其中各州訂有不同稅則,關卡林立,人民痛苦不堪,13國的產品根本無法與歐洲各國競爭。

到1787年5月,13國代表再度集會費城,商討對策,結果與會代表有一共識,也就是決定另訂《聯邦憲法》(第二部憲法),決定將13國合併成一國,由邦聯制走向聯邦制,推選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脫穎而出,當選美國首任總統,就在紐約聯邦大廈今天的大都會博物館宣誓就職(任期1789-1797),依據憲法精神組成三權分立的聯邦政府,國會分為參議院和眾議院,從此美國有了總統、聯邦政府、聯邦議會、各級法院,以及統一的軍隊、國會、關稅……等,紐約一度成為美國的臨時首都,直到第二任總統傑佛遜時才遷進被稱為華盛頓市的今天首都。而美國才真正脫胎換骨,長大成人,成為真正的一國,不再是13國。

美國國旗上的13顆星,隨著領土的不斷擴張,如今已有50顆星(州),傲視天下,而美國卻不斷支持各國的分裂勢力,製造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