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進黨整合黨綱決議文之必要性
論民進黨整合黨綱決議文之必要性
蔡英文總統至今仍未就大陸當局所關注是否承認九二共識及認同核心意涵問題,努力做出完整答卷,到底兩岸關係定位屬於何種性質。目前民進黨政府仍迴避且不會輕易表態對兩岸定位的論述,到底是準內政關係、一國關係、或準國際關係、兩國關係,抑或是何種特殊關係,並未清晰表述界定。惟蔡英文既以中華民國憲法宣誓擔任總統,宣稱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與領土,表達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法理上,即是預設隱含憲法一中、一國兩區意涵處理兩岸關係定位及相關事務。
然而,目前民進黨一黨綱與兩決議文卻均否定現今民進黨政府層面的兩岸政治定位立場及政策訴求,形成政黨與政府層面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立場的衝突。民進黨內一黨綱與兩決議文間的目標衝突普遍受到各界質疑,所謂一黨綱係指1991年通過公投台獨黨綱(建立台灣共和國);兩決議文則分指1997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承認中華民國)及2007年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制憲變更國號),三者所揭示目標願景間產生相互矛盾對立。現今蔡英文既是總統也是民進黨黨主席,集黨政權力一身,應協調黨政方面兩岸政策主張的一致性,使其具有可預測性及發展性,令黨政領域在兩岸政策同步相向而行,避免黨政立場衝突,始可建立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框架。
目前兩岸執政當局正陷入是否接受九二共識泥淖拉鋸戰中,民進黨內務實派適時建議提出整合一黨綱及兩決議文的新黨綱,已遞交黨代表共同變更黨章黨綱提案,建議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上授權中央執行委員會根據總統蔡英文「維持兩岸現狀」論述,提出更具整合性新黨綱。這一方面有助於凝聚整合台灣人民共識與指出未來國家認同方向,避免認同混淆,撕裂台灣社會;另一方面則是繞開九二共識纏繞,採取中間路線打破九二共識緊箍咒,另闢蹊徑消除民進黨追求法理獨立烙印,藉此展現政治善意,創造民共交流及兩岸對話協商的政治互信基礎;同時清楚地表達建立維持現狀及鞏固兩岸和平穩定關係框架之立場。
然而,黨內反對者卻認為一黨綱及兩決議文內容,目標不僅毫無衝突矛盾,反而在政治主張上邏輯是一貫的。持反對整合性黨綱者,認為公投台獨黨綱是建黨初期追求台灣獨立的傳統核心價值;台灣前途決議文接受中華民國是台灣的現實狀態;正常國家決議文則是楬櫫台灣未來應走正常國家路線。這顯示民進黨對台灣前途的選擇,從過去、現在、未來時間的縱軸來看,黨的傳統基本核心價值並無改變。
儘管民進黨內務實派一再強調這份黨綱修正案,其內容強調不同於2014年7月由40名黨代表所提「凍結公投台獨黨綱」案。這份黨綱的修正案並非要面向過去,以訴求凍結一黨綱及兩決議文;而是要面向未來,提出整合性、與時俱進、黨政合一同步的新黨綱。這份整合性黨綱修正案比較接近2012年11月14日,前主席謝長廷在中常會的「整合三決議文」提案。
這項整合性黨綱雖立意良善,但仍非一步到位的改革,試問新黨綱出現,同時又保有一黨綱及兩決議文,無疑地這將增加整體論述體系混亂。然而,縱使如此,也是標示出務實派尋求解決國家認同及處理兩岸關係的政治道德,從既有政治實踐經驗顯示一旦觸及公投台獨黨綱修訂,往往在黨內引起軒然大波,甚至遭受台獨基本教義派之質疑。誠如先前民進黨菁英不願處理公投台獨黨綱和兩決議文的論述矛盾,只是簡化地表示兩岸政策指導原則係以台灣前途決議文為最高指導原則,這種說法其實欠缺合理性。
事實而論,這種立場原僅只是華山會議的共識,一方面此說法從未經過全代會通過;另一方面也明顯違反後法優先前法原則 ,2007年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比1999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出台在時間序列上更晚。若按後法優於前法之邏輯,正常國家決議文其效力應高於台灣前途決議文,如此其兩岸政策指導原則應屬正常國家決議文。因此 ,一旦整合性黨綱出台,民進黨若仍同時保有一黨綱及兩決議文,這樣處置方式將無法完全取信於外界;儘管整合性黨綱已經釋放諸多善意,但卻無法以釋眾疑慮,只要公投台獨黨綱,正常國家決議文仍存在,民進黨勢必難擺脫未放棄獨立建國終極目標之質疑。
民進黨應通過《中華民國決議文》,以回應蔡英文總統宣稱遵循中華民國憲法及現行憲政體制說之政治承諾,系統性闡述主權與領土範圍,避免兩岸主權與台灣主體性論述衝突。同時修訂、凍結甚至廢除一黨綱及兩決議文,使民進黨真正成為體制內政黨:
首先,修訂《公投台獨黨綱》獨立建國目標:公投台獨黨綱源自對抗國民黨政府制訂國家統一綱領,陳水扁執政時期已宣布中止凍結國家統一委員會實質運作。且台獨論述歷經轉變,既已承認中華民國及宣稱維持兩岸現狀,何須再楬櫫獨立建國願景呢?民進黨既然宣稱承認中華民國、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則台灣並不存在獨立建國問題,而是當與中國大陸統合時應如何架構一套民主程序的問題 。公投台獨黨綱或可走向統一公投憲典,這並不違背台灣人民對未來的選擇權。
其次,修訂《台灣前途決議文》主權與管轄權界定:此決議文對主權領域界定為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這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憲法有關領土範圍依其固有疆域之規定,混淆主權所及與有效統治領域管轄權概念;民進黨只是有選擇性認同中華民國作為國家構成要素中的人民與政府,並無勇於面對兩岸在主權與領土的法理關係及歷史聯結。現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實隱含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國意涵,也就是中華民國的主權與領土範圍及於大陸。民進黨政府若表態宣稱中華民國的主權與領土範圍及於大陸,這可以視為是一種政策善意。又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之意涵,也可解釋為中華民國目前管轄權及有效統治領域限縮在台灣,這絕對是一種善意表達。
最後,修訂《正常國家決議文》違憲規範:此決議文批判大陸當局主張一中原則及《反分裂國家法》,同時冀圖通過制憲、公投、正名及以台灣名義參與國際組織,冀望謀求法理獨立目標。民進黨既已宣示台灣前途決議文是目前兩岸政策最高指導原則,此決議文承認中華民國;但正常決議文又宣稱要正名變更國號,邁向正常化國家目標,此又否定中華民國。若依後法優於前法原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效力高於台灣前途決議文,這實已造成一個黨最終願景目標的相互背離。台灣前途決議文尚保留建立兩岸特殊關係模糊性安排,這或可解釋為在憲法規範國家統一願景上採開放性多元選項,不讓大陸當局對兩岸統合感到絕望。但正常決議文則對兩岸關係終局安排,最終採取封閉性單一選項,排除兩岸統合選項。
毋庸置疑的,公投台獨黨綱及正常國家決議文,與台灣前途決議文所追求願景目標形成矛盾對立,這也是民進黨屢屢被批判擁抱法理台獨之依據。毋寧而論,倘若民進黨兩岸政策立場搖擺 ,正試著騎著驢(台灣前途決議文暫時承認中華民國),卻耐不住性子急著找馬(獨立建國、正常國家),最後可能驢馬皆不可得。中華民國已經成為台灣內部最大公約數,這種共識逐漸強化中,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中華民族及中華民國,對大多數人而言,並無矛盾衝突。
民進黨曾從兩民族、兩國家主張,轉向一民族、兩國家訴求;但民進黨內部主張仍有統合論的歷史遺產,建黨初期黨內有邦聯、國協、歐盟模式及分裂國家模式之倡議。職是之故,民進黨若能訂定中華民國決議文以整合黨綱與兩決議文目標衝突有其必要性,同時對一黨綱兩決議文加以修訂為其配套措施。然無可否認的是,通過整合性黨綱或新決議文 ,及修訂一黨綱兩決議文實屬重大政治工程,誠屬相當不易。但此卻可避免兩岸政策論述典範,游離擺盪於建立特殊關係統合論、維持兩岸現狀論、追求法理獨立論之間,這始能真正為台灣人民指出一條清晰國家認同方向及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能騎驢(維持現狀)卻到處找馬(獨立建國、正常國家),最終可能維持兩岸現狀及正常國家皆無法維持及獲得,民進黨豈可不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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