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的轉型正義

劉新圓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蔡英文在2016年總統大選的文化白皮書,開宗明義指出,台灣是個深具包容力、蘊涵了豐富多元文化的國家,並且提出文化共享、確保文化多樣性,以軟實力重返國際社會等遠大的目標,相當受到文化界的肯定,也有不少藝文界大老公開站台表示支持。文化部長鄭麗君剛上任時,一再強調白皮書所楬櫫的由下而上的翻轉治理,也曾提出幾項具體的文化策略,如將文創政策的重點集中在影視、動畫、遊戲及出版等七大項,承諾興建沙崙影視城,計畫成立文策院等等。

一、文化部忙著轉型正義

可是,今年二二八前夕,鄭部長召開記者會表示,為了推動轉型正義,還原歷史真相,將修改中正紀念堂組織條例,展廳停播蔣公紀念歌,撤換所有老蔣意涵的名稱,也不准販售相關的文創商品。接著,自3月至9月於各地大規模舉辦的全國文化會議,赫然出現不屬於大選文化政策的「轉型正義」。也許是為了不讓它悖離民進黨一貫強調的多元文化理念,便「發明」了一些相當具有「創意」,卻也令人費解的新用語,如「多元人權議題」和「多元轉型正義」。近日,文化部還忙著進行中正紀念堂轉型的社會討論計畫,由於採取限制性招標,給親綠的沃草公司執行,每場工作坊只錄取10人參加,且要審核背景,引起質疑。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請鄭部長說出兩蔣對台灣的貢獻,鄭不肯回答,還惱羞成怒。

鄭部長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三讀通過時表示,這是跨出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人權館除將持續推動威權統治時期人權檔案的典藏、研究、展示及國際交流,也將擴大支持各項人權議題及當代人權理念實踐的組織發展,展現台灣追求落實民主、人權的決心。

文化部成立的宗旨,難道不是為了振興文化藝術、提升民眾素養嗎?可是自從蔡政府上台之後,好像忘了這回事。把重心放在文創,就已經有不務正業之嫌了,更何況是政治意味濃厚的轉型正義?而且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尚未三讀通過之前,文化部就忙著「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促轉條例的任務之一),簡直可以改名「促轉部」了。

明明打著正義的大旗,為什麼反而讓人感覺到邪惡與不義呢?

二、什麼是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譯自英文的transitional justice,國際轉型正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 簡稱ICTJ)對它下的最新定義是:

擺脫自衝突與壓抑時期的國家對大量或系統性人權侵害的處理方式,由於這些侵害既多又嚴重,以致正規的司法制度無法提供適當的回應。

至於轉型正義的目標,ICTJ強調:

轉型正義的目標將因國情、歷史背景等脈絡而異,但有幾點特徵是不變的:彰顯個人的尊嚴;糾正與認清人權的侵害;並且避免傷害再度發生。

實踐轉型正義,真可避免傷害再度發生?

三、各國轉型正義的實踐

西班牙國會於2002年公開譴責1936年的佛朗哥政變,其轉型正義出自市民社會的討論與辯論,有希望達成真正的社會和解,更進一步鞏固民主體制;1989年後,東德採取較激烈的轉型正義,針對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但成功的案例極少,1991年依法成立「高克檔案管理局」,負責整理和公開「史塔西」(Stasi)的秘密檔案,並據此清查和淨化行政機關的人事,但此措施嚴重損害了基本的法治原則;阿爾巴尼亞的去共產化雖然成功,卻仍陷於暴力和分裂的危機中;南非採取「赦免換取真相」的措施,坦白供認曾於種族隔離體制下犯行的加害者,可得赦免,如此既可滿足受害者某種程度的正義需求,也有助於社會的和解與國家的統一。

從以上幾個國家轉型正義的例子,大致可以看出,過激的措施可能破壞既有體制,甚至造成社會更嚴重的衝突與分裂;反之,基於民主程序,以較緩和的方式實踐的轉型正義,通常既能達成正義的需求,也較能避免社會紛爭。

四、上世紀台灣的轉型正義

台灣早在尚未出現「轉型正義」一詞之前,就已經開始實踐轉型正義了。1987年解嚴後,2000年政黨輪替前,對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即有幾項因應措施,包括1989年嘉義市建立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1990年行政院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探討事件真相,同時成立「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對政府提出處理建議;1992年,研究小組提出《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是迄今該事件最具公信力的報告;1995年李登輝代表政府向二二八受難家屬公開道歉,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行政院根據該法成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處理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申請補償事宜。1996年訂定二二八為國定假日。1998年政府成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補償白色恐怖受難者及家屬。上述措施,即使未達成真正的和解,至少對平息受難者及家屬情緒、促進社會和諧、減少紛爭,是有幫助的。

五、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具選擇性與針對性

然而,民進黨的轉型正義不但無助於和解,卻反而加劇衝突,甚至往往被解讀為政治鬥爭。因為他們的轉型正義具有強烈的選擇性與針對性,令人懷疑其實踐正義與和解的誠意。

第一、對象的選擇性,只針對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完全忽略日本的殖民統治,甚至對後者極盡歌功頌德之能事。近代台灣有兩次政權轉型,一次是日本殖民政權結束,歸還國民政府,一次是2000年的政黨輪替。日據時期侵害人權的事件,仍有過來人記憶猶新,尤其是慰安婦的問題,更受到國際矚目。但是民進黨不但刻意閃避,甚至還有人想為日本的罪行塗脂抹粉。國中歷史課綱把「台灣光復」改成「中華民國統治體制的移入與轉變」,刻意扭曲歷史,視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促轉條例鎖定國民黨的威權統治,也有意將其妖魔化,使下一代不知道該黨對台灣的教育及經濟發展的貢獻。

第二、時間的選擇性,無獨有偶地,扁政府與蔡政府高舉轉型正義之旗,都是在施政無力、民怨四起之時。扁政府上任之初,並未積極實踐轉型正義,而是在連任後,2006年6月國務機要費案纏身之時,如火如荼地進行去蔣化運動,疑似為了轉移焦點。2007年12月鬧得沸沸揚揚的「大中至正」改名事件,更是靠近第七屆的立委選舉。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促轉條例的通過,也都是在小英政府各項施政不力之時,如年金改革、一例一休、新南向政策、前瞻計畫等,不但看不到成效,反而讓蔡文英聲望嚴重下跌。眼下中南部霧霾迷漫無解,致人人自危,將焦點轉移到老蔣,先讓深綠人士有個洩憤對象,或有助於鞏固其基本盤。

六、結 論

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基本理念,是將轉型的前後視作絕對惡與善的對立。然而,就像人沒有絕對好壞一樣,古今中外也沒有絕對醜與美的政權。日據時期,將台灣人民視作次等公民,榨取台灣的資源,但他們留下的基礎建設,有目共睹;同樣地,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雖然產生不少冤案,但無庸置疑的是,台灣經濟奇蹟是在此期間打下的基礎。遺憾的是,很少人能同時理性、持平地看待這兩個政權,更有人似乎以為只要將威權象徵清除殆盡,就天下太平了。殊不知,南非雖然在1990年代末期樹立了成功轉型正義的典範,但持續的通貨膨脹與居高不下的失業率,卻在2008年5月引發多起仇外暴動。

轉型正義有它的普世價值,可惜民進黨的選擇性作為,卻使它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蒙上不義的陰影。轉型正義在解決過去的不公不義,必須稟諸事實,儘量還每個人以公道。民進黨今天得到政權,對在野反對該黨的組織或個人進行民進黨版「轉型正義」,哪天反對民進黨的組織或個人得到政權,不照樣可對民進黨來個不同版本的「轉型正義」,冤冤相報,何時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