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香港的一國兩制(中)
評香港的一國兩制(中)
維持現狀並不需要「兩制」
在經濟上,與其說是香港促進了中國內地的繁榮,不如說香港今天的繁榮主要來自中國。1970年代香港人均收入僅只六、七千美元,今天達到兩萬五千美元(超過台灣一倍),其增長之速完全得力於中國的開放。不論是外資港資,資本在香港的獲利率遠遠超過世界其他地區。香港經濟上升的速度還在增加。一切從利潤出發的資本家怎麼會輕易撤走。如果說,中國的政策是要維持香港經濟的現狀,外資和港資更是需要香港維持現狀。維持現狀本是兩廂情願,雙方只需要取得維持經濟現狀的瞭解即可,不需要建立「兩制」作為保證。
沒有理由放棄國家權力
除了現行經濟體制運作的繼續之外,香港的政治法律現存體制全是殖民體制,根本不存在代表香港居民的政治主體,那裡又需要一個等同於國家的體制呢?中國和英國談判,應該只是如何結束英國的統治,以及中國收回後對英資所提要求的一些保證。至於香港回歸後如何過渡的問題,完全是中國(包括香港)國家的內政。沒有任何道理把國家治理的權力在事前完全讓出。香港制度的改變以及香港和內地關係的調整需要一段實際操作的過程,同時還要配合中國全國的國情和國策。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簡單明確的保證香港經濟正常運作和居民生活照舊的過渡方案,就足夠了,一國兩制是小題大作,全無必要。
四、一國兩制對台灣的作用
也許「一國兩制」用於香港不盡適合,但是,以香港的樣板可以說服台灣。這種說法也不正確。說到底,那裡有不費力氣的中國統一?中國的分裂起因是遭受外力,中國統一當然也只能靠強大中國力量將外力驅逐。「一國兩制」只圖名義的統一,而不去做實際上促進統一的措施佈局。如果僅靠承諾就可以取得中國統一,那統一也不需要拖到今天。香港收回的談判就是最好的說明。當中國表示「一國兩制」之後,英國以此為藉口,提出無理要求,認為既然兩制,何必收回。直到中國堅決表明若香港不收回,全中國人民都不答應,英國才不再糾纏。所以收回的關鍵不在「一國兩制」,而在全中國人民的力量。
「一國兩制」針對台灣提出後的18年中,這個口號有沒有起安定人心,促進台灣回歸的作用?事實上,誰也看得出,今天台灣對中國的離心空前嚴重。這樣的離心,僅靠香港的「一國兩制」模式就可以扭轉得回來嗎?
早在1970年,中國就已定下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周恩來總理當時明白指出,台灣問題的解決,需要國際、國內和島內三個方面的條件成熟。國際上是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以國際上不可忽視的大國地位和第三世界的廣大支持展開攻勢。團結所有的朋友,使美國越來越陷於孤立和被動,不得不權衡輕重,逐步放手對台灣的干預;在國內是增強本身的實力,發動全國的決心和民心,作好解決台灣問題的準備(包括政治、軍事、思想認識、宣傳、文化、情報等各個方面);在台灣島內,則是寄希望於人民,發動愛國力量,促進三通,大量增加大陸台灣雙方的來往,消除長期隔閡和政治對敵下的誤解和疑慮。同時,為了爭取和平統一,可以給台灣當政者以下台階,經過談判,以過渡方式取得對現狀的暫時維持。國際、國內和島內三個方面的重點是國內。因為說到底還是一個實力的對比。台灣問題的解決須立足於中國自己的實力(國力、民心、決心)和實力的運用,抓住時機,達到統一。正是由於對台方針正確,自1970年起,短短兩三年中,國際和台灣島內的形勢就起了巨大的變化。聯合國會籍恢復和上海公報的簽訂後,國際上普遍公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國內則把台灣問題放在最高的日程表上。從政治、經濟、軍事和民心方面全國展開統一中國的運動。台灣島內也同時興起了愛國統一的高潮。
局勢的扭轉
但從1979年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之後,至今台灣問題在國際、國內、島內三個方面都形成大回潮。美國通過《與台灣關係法》,將干涉台灣寫進國內法律。中國國內除了極力引進台資之外,誰也不關心台灣何時回歸。而台灣島內,更是民心轉向,分離意識高漲。到了今天,李登輝的獨台已經人所共知。為什麼一個上升的統一高潮會在十多年內降到如此的低潮?其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一國兩制」是亮著底牌出牌,把底牌降到最低,已經無事可做,等待成交了。而交易談判的對象只有兩個:一個是美國,一個是國民黨當局。於是實力外交變成了寄希望於美國的支持,而著眼於台灣人民,給國民黨以出路的政策變成了寄希望於國民黨當局,寄希望於國共和談。在國共和談的公式中,人民(大陸和台灣)是完全被忽視的。「一國兩制」從一開始就已放棄中國統一的艱苦工作,十多年來,節節倒退。
口號上的「一國兩制」不能奏效。現在又寄希望於現實上的「一國兩制」。試問,香港的「一國兩制」要實施到什麼程度才能讓台灣滿意?中國當政者的想法是,如果連香港都可以只求名義上的主權,那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當然有。那就是連名義上的主權也是多餘的。這就形成國際和台灣島內高漲的台灣獨立。
反過來看,如果香港發生了任何風吹草動,必然都是中國沒有誠意的證明。中國等於說是自己綁住自己的手腳。從西方在香港的長期經營和最近針對「一國兩制」所採取的積極部署之下,香港的李柱銘分子所在多有,隨時可以用來試探中國當局的耐性。而且,無論香港的「兩制」如何實施,國際和台灣的宣傳總是歪曲的,就像直到今天,台灣一般人還是不瞭解中國,還是接受了片面和不實的宣傳。
「一國兩制」所起的安定台灣人心的作用,遠遠不如麻痹自己的作用。同香港一樣,台灣問題的解決,靠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中國人民的決心。
五、「一國兩制」的戰略失誤
現在,我們再從長期戰略上分析一國兩制的問題。
「一國兩制」有兩大根本問題: 一是忽視兩種制度的差異和矛盾,輕率地用國家立法的方式,訂出一個《香港基本法》;二是將國內的問題國際化。
《基本法》的失誤
基本法的立法過程是:1982年中國人大修憲加入「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條款;1984年以後,人大起草香港法,並邀請港方代表磋商;1990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將政策性的「一國兩制」予以國家法律的界定。「一國兩制」的特點都體現在基本法的條文中。基本法的主要內容有:
第一、香港特別行政區體制基本獨立於中國的體制之外。自治的程度遠遠超過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區,除了國防外交,享有完全的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終審權。中央除了以行政命令來指導香港的國防外交事務,除了特別涉及主權的事務,其他一概不干預。國家的法律不適用於香港,政治經濟教育文化宣傳等等也是各行其是。中央一套,香港另一套。香港地區的經濟完全自主,財政獨立,稅收獨立(不向中央納稅),貨幣獨立發行,關稅獨立。香港的進出需要有獨立的簽證,與中國的簽證無關,內地人民不能自由進出香港,須向香港申請入境。
第二、香港的體制基本上維持過去的體制。法律制度承襲英國的普通法(Commom Law)。政治體制是將過去的總督制度改成「行政主導制」,中央政府保留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增加了立法會,有立法、批准預算、彈劾行政長官的權力,但彈劾之有效取決於中央政府。法律的制定須向人大備案。反過來,行政長官也有撤銷立法會的權力。司法獨立,享有最終的審判權,包括對基本法的解釋權。
第三、在戰爭或香港發生危及國家統一安全的動亂時,全國人大可以宣佈緊急狀況,取消香港自治。
基本法的這些法定條文明白表示出中國「一國兩制」的方針,就是:以授權的形式,名義上主權屬於中國,實際上香港完全獨立自治;中國依靠任命行政長官的方式掌握香港;在兩制不同的相衝突處不作任何規定,兩制平行,只是以違反國家統一、涉及國家主權的籠統說法留下插手的餘地;立法的精神採用了完全西方法學政治學的定義而加以潤飾。例如,表面上立法權行政權互相監督,但又規定行政主導,中央任命和仲裁。
從中國當政者的眼光來看,這種做法兩全其美:既保有最終的主權,又不改香港的現狀,只要任命行政長官就可遙控香港,就像董事長控制總經理一樣。但是,事情還有另外一面。中國實際上是把香港的體制置於西方法權操作之下,資本主義社會本來就是一個玩法的社會。一朝成為法律,其中的漏洞就成了玩法的空隙。基本法造成的問題之多之大遠遠超過原先想要解決的問題。
要說明這一點並不困難。資本主義社會運作的方式是只講現實不講原則,只講操作本身不講道理誰屬,只講法律權利而不講權利的來源。在基本法之中,中國只是名義授權,實際上權力已完全交給特區(包括行政立法司法經濟教育文化所有方面)。也就是說,在香港事務的操作中,國家(官方和民間)對香港的直接影響等於零。真正在香港掌握其運作的勢力還是過去在香港掌握其運作的勢力。指導特區操作的已經不是中央人民政府或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按基本法在香港成立黨組織也應依法登記,按香港將來制訂的有關財團法人的條文辦事),而是承襲英國式三權分立(中國雖然口頭上不承認有三權分立,說成是行政主導,但這不能改變香港制度的日常運作)的基本法準則,以及就此準則保留下來的香港法律。基本法內容中的有意曖昧、定義含混和照顧不全,形成了法權界定不清的眾多漏洞。這些漏洞,從權限的劃分和定義,到規則的制定和運作,都會引起問題,大可以觸動中國國家權力或牴觸國家政策,小也會造成不利於中國的宣傳。
再說,中國本身連法治的觀念都還沒有建立,又怎麼去監督香港的法制運作呢?
將來的香港到底是誰統治呢?中國的想法是,行政長官統治;中國的說法是港人治港,全香港人民統治。照資本主義運作的規律,統治者是代表不同經濟利益的政治團體。今天英國在香港的資本接近3,000多億美元。美國在香港的公司佔香港的10%,日本在香港的經濟勢力僅次於英國,超過美國。這些國際資本肯定要在香港實行其發言權。在香港的政治和經濟運作中,這些外資都具有合法的權利,這些外資的背後更有強大的國家作為後盾。
我們可以預見,在香港的統治上,有兩大主要力量:一是中國透過香港行政長官作出決策,另一是國際資本。每一方都打著港人治港的口號,在立法及思想文化輿論等各個方面展開較量,爭取香港的民眾。這就必然形成香港內部的兩極分化,一極傾向中方;一極傾向西方。這一矛盾,在兩制後的香港將成為最突出的矛盾,遍及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輿論的各個領域。在自己的國土,按資本主義的法制規則辦事,造成內部的分化,國人的外向,嚴重傷害國家民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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