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與哥利亞的戰爭

新加坡對西方媒體的反擊與新加坡的媒體模式

林任君(新加坡《聯合早報》總編輯)


引 言

今天我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現代的「大衛(David)對抗哥利亞(Goliath)」的故事。這本來是《聖經》裡的故事,記載了大衛如何運用機智擊敗巨人哥利亞的經過。在這個現代版中,「大衛」是新加坡,而「巨人」則是西方媒體。

今日西方媒體的力量有多強、勢力有多大,相信大家心裡有數。它們霸佔著世界傳播市場,控制著國際輿論,是無論如何招惹不起的。可是,新加坡這個經濟發展極為成功的小國卻偏偏不向它們低頭,甚至膽敢公開與之對抗。這場對抗愈演愈烈,已經引起了國際間的重視。

這場對抗具有重大的政治與文化的意義,其重要性必將超越時空,引起巨大的反響。它引發了幾個問題:一個國家採取開放政策、實行市場經濟制、走向現代化等等,非採納西方媒體的模式不可嗎?新加坡為什麼對西方媒體抱著這樣大的戒心?它本身的媒體模式又是什麼?這些問題,在「世界華文報刊與中華文化傳播」這樣的研討會上討論,我認為是有意義的。各個華人社會都處在不同階段的現代化道路上,它們或遲或早都會遇到這個問題。我希望以一個新加坡報人,尤其是華文報從業員的身份,同大家分享新加坡的經驗,和大家討論這些我認為意義重大的問題。

西方媒體所向披靡

在強大的西方經濟、政治、軍事勢力的支持下,在日新月異的通訊科技的推動下,近年來紛紛進行「環球化」的西方媒體,今天的影響力可說是鋪天蓋地、無遠弗屆的。無論哪一個國家,無論多偏遠的地區,哪怕是不對外開放,技術上說,都在西方媒體的通訊網、廣播網和發行網的籠罩之中、覆蓋之下。英國廣播公司(BBC)、美國電纜新聞網(CNN)、《國際先驅論壇報》、《時代》週刊、《新聞週刊》、《經濟學家》週刊等都是典型的例子,而近年來異軍突起的電腦網際網絡(Internet),更是無孔不入、無所不在了!這一巨大無比的力量,對全世界所造成的巨大衝擊是不言而喻的。

由於長期在國際上處於支配地位,西方媒體一般而言習慣於將它們本身的價值觀強加於它們所到的世界各地,而往往不考慮當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情況與西方社會究竟有多大的差別。這些價值中,最重要的就是新聞自由至上的觀念。在新聞自由的大前提下,報章崇尚對抗而不是社會和諧,重視爭論而不是求取共識,鼓吹極度的個人權利和自由而不是社會整體的利益和自由;報人自以為代表真正的民意,對一切權威,包括民選的政府,採取不信任、挑戰,甚至破壞的態度。以美國為例,所謂「新聞自由」獲得憲法的明文保障,神聖不可侵犯,新聞媒體因此自認為擁有立法、執法和司法等三權以外的「第四權」(Fourth Estate)。

這些價值被認為是體現西方言論自由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礎,但它們是否能被移植到一片與西方完全不同的土壤,適應不同的環境和氣候條件,與當地的花草共同生長,開花結果呢?還是會帶來一些當地植物沒有免疫能力的病毒,將原有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而消滅一切土生土長的生命呢?這些問題並不容易很快找到答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至今為止,在亞洲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恐怕還沒能找到一個禁得起驗證的成功例子。

然而,這些重要的問題顯然是西方媒體所不感興趣的,它們自認為負有「替天行道」的神聖任務,認為接受西方那種自由至上的新聞模式是理所當然的。它們要那些和西方國家沒有共同的政治、文化背景以及相似的社會經濟條件的發展中國家也加以採用,認為這樣才會真正給各國帶來好處。

這種情形,在東歐和蘇聯解體、冷戰結束後尤為明顯,因為在全球的基礎上足以和西方勢力抗衡的唯一一股勢力在一夜之間忽然瓦解,消失得無影無蹤。一時之間,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和與之共生的放任式新聞自由,似乎已成為普遍的真理,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了。有人甚至因此而宣告「歷史的終結」〔註1〕,西方之道從此將統治人類。而西方媒體作為這股似乎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的開路先鋒,更是意氣風發,幾乎所向披靡了。

在亞洲,這股西化的激流更是波濤洶湧,征服了一片又一片的海岸,並進一步建立了橋頭堡。選擇西方模式的亞洲國家和地區,有些是因為眼前的政治利益而心甘情願地採納,有些則由於種種政治、經濟或外交的因素不得不聽命或受制於西方,無可奈何地被迫接受。對於這些國家和地區,西方媒體以一種高人一等的姿態加以表揚,稱讚它們對「民主與自由」作出貢獻;而那些不願蕭規曹隨的國家,則被它們貼上「壓制新聞自由」、「違反人權」、「不民主」等標籤,受到排斥和攻擊。這種攻擊行動不再只是出現於西方媒體的報導內容,而逐漸以國際論壇的形式,有組織地進行了。例如,1994年12月,美國的一個新聞業組織「自由論壇」(Freedom Forum)和香港的外國記者俱樂部聯合在香港舉行了一個稱為「亞洲新聞論壇」的國際研討會。這個研討會幾乎是衝著新加坡而來的,對新加坡的新聞模式和它所提倡的「亞洲價值觀」進行了猛烈的攻擊。〔註2〕此外,在1995年5月,國際報業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在韓國首都漢城舉行第四十四屆全體大會上,通過了幾項決議,要求朝鮮、緬甸、印尼和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和其他幾個地區改善媒體的處境。〔註3〕

打到了巨人的痛腳

新加坡為什麼會被西方媒體和西方新聞專業組織挑出來作為攻擊的對象?原因很簡單:正當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接二連三地採取迎合西方媒體的姿態,隨著它們的指揮棒起舞時,新加坡和另一些國家卻對西方媒體採取了不妥協的姿態。其中,新加坡不但毫不屈服,還進行了反擊。西方媒體勢如破竹的攻勢來到東南亞,卻遭到這個小國的頑強的反抗,不但完全無法影響新加坡的媒體,它們的進程還因此受到了阻擋。因此,它們將新加坡視為眼中釘,不放過任何攻擊它的機會。

的確,新加坡政府對西方媒體的反擊行動早已聞名於世。這種反擊主要有三種方式。

首先是新加坡的政治領袖,特別是李光耀資政,在國際場合上對西方媒體的嚴厲批評。他們對西方媒體那種自以為是、愛干預別國內政的作法,以及那種喜歡帶著西方優越感、以高人一等的姿態教訓第三世界的作風,感到深惡而痛絕之。任何西方媒體若沒有掌握充分的事實,缺乏有力的論據,卻試圖以這種姿態向新加坡「訓話」,告訴新加坡領袖如何治國的話,必然會遭到毫不留情的公開反駁或反唇相稽。在國際論壇或記者招待會上,西方記者若以不敬或對抗性的語氣,或試圖以一種話中有骨、不懷好意的態度向李資政發問題的話,也必然會遭他毫不客氣地駁回,甚至教訓一頓。由於李資政是一位受尊敬的國際聞名政治家,常有機會在國際論壇上發言,也常接受國際媒體訪問,他的這種姿態早已聞名遐邇,也連帶使到新加坡反對西方媒體的聲量特別高,這方面的形象特別突出。

其次,新加坡政府要求在它國土內發行的外國報刊必須同當地媒體遵守同一套規則,特別是給予它答覆的權利。西方報章向來把最後的發言權保留給自己,而不願自動給予不公正批評的受審者答覆的權利,有時甚至對事實上的錯誤也不願給予更正。由於新加坡以英文為行政語文和學校教學的第一語文,通曉英文的人口佔大多數,特別是年輕人。一些英美媒體公司所辦的國際性英文報刊看準這一點,常常以刻意批評新加坡政府或其政策的作法製造輿論,引人注目,以便吸引新加坡讀者,開拓在新加坡的銷路。當政府認為一些批評缺乏事實根據或有欠公正而作出答覆時,它們卻對答覆信置之不理,認為答覆的權利並不是當然的;有時即使將答覆信登出來,也改得面目全非,完全失去原意。新加坡政府對此自然感到非常氣憤,認為這些報刊已超越了媒體的角色,而進入了明目張膽干預它的內政和參與它的國內政治的地步;而不給予政府答覆澄清的機會和權利,更是一種極為傲慢和不公平的態度。

在與這些西方報刊進行了長期交涉不果後,政府只好通過立法,授權它限制這類報刊在新加坡的銷量。在新加坡的《報章與印刷廠法令》下,新聞及藝術部長有權通過憲報宣佈任何在新加坡發行的外國報刊的「參與新加坡國內政治」的報刊,而限制它在新加坡的銷售或發行量。〔註4〕採取限制銷量,而不是完全禁止發行的手段,除了不讓西方媒體有機會給它貼上「關閉傳媒市場」這個更嚴重的標籤之外,也考慮到新加坡是個國際大都會及區域性的工商業和交通樞紐,有無數外國公司在這裡營業或設立總部,有一大批真正需要國際資訊的外籍工作人士和旅客,若不讓他們看這些他們所熟悉的刊物,可能會引起對新加坡經濟不利的後果。大幅度限制銷量而不是全面禁止的好處,就在於一面使有關報刊中的資訊能繼續在新加坡流通,但另一方面卻使它的廣告收益因發行量大減而大受影響,使它的商業利益受到打擊。自從1986年採取這種手段以來,已有多家外國報刊先後被宣佈為「參與新加坡國內政治」的刊物,包括《亞洲華爾街日報》、《遠東經濟評論》、《時代》週刊、《亞洲新聞》(Asia week)、《經濟學家》等,其中大多數的銷量曾被限制,有些從每期高達萬多份限制為僅三百份。

新加坡政府使出的這一打擊西方媒體的絕招果然奏效。這些報刊禁不起長期的經濟損失,在報刊老闆的堅持下,編輯部儘管萬分不情願,也只好接受新加坡政府的原則,將答覆的權利還給它,即使要刪改答覆信也得徵求它的同意。現在,雖然其中一些的限制令還沒有解除,但銷量頂限已經獲准大幅度提高,有些甚至已恢復到原來的水平。

在這一回合中,「大衛」打到了巨人的痛腳。

新加坡對西方媒體進行反擊的第三種手段是採取法律行動,毫不猶豫地將觸犯新加坡法律的西方報刊告上法庭,迫使它們尊重新加坡的法律,為本身的言論負責。這一反擊行動的最佳例子,莫過於最近剛下判的《國際先驅論壇報》誹謗新加坡國家領袖的案件了。

非美國式的處事方式

1994年8月2日,該報刊登了專欄作者菲利普.鮑林(Philip Bowring)的一篇文章,題為《所謂的「亞洲價值觀」往往是禁不起考驗的》。〔註5〕這篇文章對近年來逐漸被普遍認可的、以李光耀資政為其中一個主要提倡人物的「亞洲價值觀」進行了攻擊。這種攻擊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這方面的論爭在新加坡也經常發生。但是,文章卻超出了正常討論的範圍:它進一步聲稱,新加坡目前也存在著中國傳統的「王朝政治」。

這裡的「王朝政治」是何所指,不言而喻:李光耀從1959年新加坡開始自治以來,就一直擔任新加坡總理,前後31年,到1990年才卸下這個職位。接任總理職位的吳作棟,他委任李光耀為內閣資政,並委任李資政的兒子李顯龍准將為副總理。同時,他也曾公開表示有意推舉李顯龍為接班人。因此,任何對新加坡政治有起碼認識的人,都能一眼看出鮑林的所謂「王朝政治」就是在影射這一情況。

這篇文章當然引起當事人的強烈不滿。雖然《國際先驅論壇報》在同一年8月31日刊登了一則道歉啟事,聲明這種說法毫無根據,吳作棟、李光耀和李顯龍三人還是以誹謗罪名對該報進行了起訴。這個案子今年7月26日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承審法官在8月22日發表的書面判詞認為,這篇文章影射李資政和李副總理行為腐敗,搞裙帶關係,而吳總理則在李資政的指示下,對這些行為給予協助,並成為他們的同謀,是對他們作出了「導致嚴重傷害的攻擊」。他指出,這篇文章已影響到起訴人執行公職和治理國家的能力,使他們感到氣憤,並攻擊了他們所堅持的政治信念的核心。,〔註6〕法官宣判此案的三名答辯人得賠償吳作棟總理30萬元、李光耀資政和李顯龍副總理各35萬元,賠償總額為95萬元(約65萬美元),是歷來在單一誹謗案中最高的賠償額。〔註7〕

《國際先驅論壇報》案件在國際上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對西方媒體造成了很大的衝擊,因為這是新加坡對它們所進行的一次非常強有力的反擊。向來唯我獨尊的西方媒體被逼必須向一個第三世界的小國道歉又賠款,其意義的確非比尋常,它自然引起了西方媒體和新聞專業組織的憤怒。它們對新加坡法庭的判決展開了攻擊,更對《國際先驅論壇報》接受新加坡法庭的判決而不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的態度表示強烈不滿。

小國與西方媒體抗爭而最終取得勝利,哪怕是在本國領土,也並不是理所當然的。菲律賓《馬尼拉紀事報》的一專欄作者對《國際先驅論壇報》總裁西蒙斯(Richard Simmons)決定不對新加坡法庭的判決進行上訴以及繼續在新加坡印刷和發行的事〔註8〕發表了評論。他寫道:「對一個像《國際先驅論壇報》那樣勢力強大,又是由美國兩份勢力最強大的報章,即《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所擁有的機構來說,採取這樣的立場是很不尋常的。它已經接受這樣的原則:只要它繼續在新加坡保留一個辦事處,繼續在新加坡營業,那它除了尊重和服從新加坡的法律和傳統之外,別無選擇。這根本就是一種非美國式的處事方式。」〔註9〕

這段話很準確反映了一個重要事實:美國媒體尊重別國法律是很不尋常的、很「非美國式」的。由此可見,新加坡領袖贏得這場官司,而法庭的判決又為美國最強大的媒體接受,其象徵意義是何等重大!

「大衛」在反抗巨人的戰鬥中,又取得了另一回合的勝利,而這一回可說是擊中了巨人的要害。

新加坡的這些高姿態的反擊西方媒體的行動,使它成為一個反西方媒體的突出例子,在許多人心目中,它似乎已成為國際上反西方媒體的急先鋒。其實,新加坡政府並不是、也沒有能力在國際場合向西方媒體的行為挑戰,它根本無意這麼做。它所要爭取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只不過要求那些在新加坡發行、以新加坡讀者為對象的外國報刊,在報導有關新加坡的新聞和評論新加坡的問題時,尊重它的主權,遵守它的法律和媒體政策,並接受新加坡媒體所遵循的同一套規則罷了!

否則的話,它們將使新加坡的媒體面對不公平的競爭。李光耀資政1995年六月十四日接受英國廣播公司的訪問時,對這一點就有很清楚的說明。他說:「如果外國媒體要報導新加坡的新聞,那就得據實報導,因為我對於本地報章和外國報章是完全一視同仁、絕對公平的。……如果我允許外國報章來拉我的尾巴,掐我的頸項,而且又沒有受到懲罰,那新加坡媒體也很快的就會加以倣傚。」〔註10〕負責任的新聞自由

那麼,新加坡的媒體模式是什麼呢?答案其實很簡單:負責任的新聞自由。

新加坡政府對本國報章的要求,在吳作棟總理於1995年7月15日發表的一篇演講中有清楚的說明。他是在慶祝《海峽時報》(新加坡的主要英文日報)150週年晚宴上,發表這篇題為《新加坡報章──好政府和好社會良性循環的一部份》的演講,對宴會上以新聞從業員為主的聽眾說:「新加坡報章不能因為其他國家的新聞機構接納了對抗性的角色而這樣做。這不等於說我要新加坡報章成為政府的喉舌。……

「你們對新加坡人的最佳服務,就是準確地報導,清楚地分析,以及從新加坡人的角度、為新加坡明智地詮釋事件與事態的發展;澄清問題,清楚地說明各項選擇,因為在這個複雜的世界裡,每一個解決方案都要付出代價。……

「報章的任務是促進共識,而不是挑起對抗;是促進建國,而不是損害社會組織。……

「別濫用給予你們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應等於可以不查明事實便報導謠言,或可以恣意傷害無辜者,或可以不顧權威體制及對外關係會因為不夠敏感的報導而受到傷害。約束新加坡報章的自由比讓它們像在一些國家裡那樣撒野胡鬧來得好。」〔註11〕

吳總理的這番話清楚地說明了政府為媒體所定下的「遊戲規則」:新聞自由可以享有,但這種自由必須受到社會和政治責任約束;媒體的角色是促進共識,協助建國,而不是挑起對抗,破壞穩定。但與其說他是在對新加坡報章提出新的要求,不如說是一種對官方新聞政策的重申,對現狀的陳述,因為這些規則其實是新加坡已經接受了的。

事實上,除了這些「遊戲規則」之外,過去這些年來,新加坡政府還劃定了一些明確的「界限」,不准媒體逾越。

這些界限之所以會定下來,主要和新加坡的社會結構及所處的國際環境有關。新加坡是一個面積只有六百多平方公里的城市國家,人口不到三百萬,種族、語文、宗教的成分卻很複雜,處在一個關係微妙的地緣政治和經濟環境中;沒有天然資源,連食水也得靠鄰國供應,飛機一升空就進入鄰國的領空,軍隊必須出國才能演練……。無論從狹義或廣義的角度來看,新加坡的生存空間都是很小的。由於人口少,新加坡不得不實行國民服役制,強制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服兵役,從而建立起一支主要由非正規軍人組成的武裝防衛力量,因此,國民服役制度可以說是新加坡國防的重要基礎。

面對這種種局限和不利的條件,新加坡政府絕對不允許媒體玩弄種族、語文、宗教等問題,或突出這方面的矛盾,煽動敵視和仇視的情緒,當然也不能採取種族或文化沙文主義的立場──這類文字不只會引起國內的種族衝突和社會動亂,也會嚴重影響與鄰國的關係。它也絕不允許媒體散播反對國民服役的言論。此外,對於任何可能損及與鄰國關係的報導或言論,它也要求報章採取最謹慎的態度。

這些界限並不是一夜之間定下來的,而是經過了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間中夾雜著一些痛苦的經歷,根據實踐經驗逐漸演變出來,並逐漸明朗化的。其中一些重要事件是:一、新加坡在1950年曾發生一場穆斯林和歐裔人士之間的種族/宗教暴亂,1964年則發生一場馬來族和華族之間的種族暴亂,對社會安全和穩定構成了嚴重威脅。這兩場暴亂的起因都與宗教、種族和政治問題有關,背景和過程相當複雜,但直接的導火線卻是馬來文報章的煽情報導。〔註12〕(引起1964年那場暴亂的緊張種族關係後來終於導致新加坡於1965年8月9日被逐出馬來西亞,成為獨立國家。在新、馬分家後,兩國簽署了一項協定,同意彼此的報章不在對方國土發行,其中一項主要的考慮因素就是不讓本國的種族關係受對方報章影響。)二、1971年5月,政府援引內部安全法令,逮捕了華文大報《南洋商報》的四名管理層及編輯部高級職員,罪名包括煽動華人種族主義和沙文主義情緒。政府懷疑該報一些主要負責人涉及國外敵對勢力所搞的、目的在於顛覆新加坡社會的「黑色活動」〔註13〕三、一份不斷在新聞和評論中抨擊國民服役制度及鼓吹放任思想的英文報《新加坡先驅報》(Singapore Herald),由於在營業嚴重虧損之下,仍然源源不斷地從國外來歷不明處獲得資金,也被懷疑涉及「黑色活動」,終於在1971年5月28日被政府吊銷出版准證。〔註14〕

媒體不過是社會的一環

新加坡媒體對這些事件有相當深刻的記憶,瞭解到本身過去的一些作法已經危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因此認可了定下這些界限的動機和必要性,並已經完全加以接受,也完全放棄了對抗性的作法。

然而,無論是「遊戲規則」或「不可逾越的界限」,都不是明文規定下來的。就像其他許多國家一樣,新加坡也有一套約束報刊的法律條文──就是前面提到的《報章與印刷廠法令》。這項法令除了授權政府在必要時限制外國報刊在新加坡的發行量外,主要還是對新加坡報章出版公司的股份結構和管理權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一些主要規定包括:報刊必須有新聞及藝術部長發出的准證才能出版,准證必須每年更新;報章出版公司的董事必須是新加坡公民,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擁有超過百分之三的股份;股份分管理股和普通股兩種,管理股占總股份的百分之一,只能發給那些獲得部長批准的新加坡公民或機構,在有關委任或開除任何董事或報館職員的投票表決中,每份管理股擁有二百票的表決權;外國人不得擁有超過49%的股份;任何新聞從業員若因發表某則新聞或文章,或因對某則新聞或文章採取某種立場,而獲得來自國外的酬金的話,必須在七天內以書面向報社的董事經理報告等等。〔註15〕

其中對外國人、個人及機構所能擁有股份總額的限定,對獲取國外酬金申報的規定,以及對有關管理股的規定,反映了新加坡政府對「黑色活動」的戒備心理,顯示了它不讓外國人有任何機會控制、操縱或影響新加坡媒體的決心。

除了《報章與印刷廠法令》外,其他有關法律條規,如誹謗法、官方機密法令等,也對媒體的行為形成了直接和間接的約束。

從這些法律條文、界限和規則看來,新加坡政府對媒體的管理的確是相當嚴密的。但必須指出的是,新加坡由於長期面對生存的問題,本來就是一個管得很嚴的社會,在每一方面都是如此,媒體只不過是其中一環罷了。最重要的一點是,新加坡的媒體承認如何治理國家是民選政府的權力,報章不應越俎代庖。它們也同意:由於媒體具有傳播信息和引導輿論的重要功能,對人民有巨大的影響力,是一種重要的社會體制,政府對它們實行嚴密的管理並非不合理的事。

事實上,新加坡有今天的成就,多少可以歸因於政府管理得嚴。假如不是嚴密的管理,沒有嚴格的紀律和秩序,沒有咬緊牙根的勵精圖治,新加坡以一個毫無天然資源的小島,一個一無所有的前英國殖民地,是不可能在短短30年內發展成為一個人均收入高達31,187新元〔註16〕(約21,500美元)的富足社會。但是,今天的成績並不是理所當然能保證明天的生存,更不能保證明天的繁榮。儘管由瑞士的國際管理發展學院和世界經濟論壇聯合出版的權威性的《世界競爭力報告》,今年連續第二年將新加坡列為全世界競爭力第二高的國家〔註17〕,儘管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決定從一九九六年起將新加坡升級為「發達國家」〔註18〕,這些成就仍然改變不了一個基本而殘酷的事實:新加坡先天不足,生存環境又惡劣。

面對這樣嚴峻的現實,新加坡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外交等各方面的政策都不可能有太多的選擇;更重要的是,新加坡社會必須保持高度的凝聚力,人民必須高度團結,朝著共同的目標前進,才有可能繼續生存和發展。媒體必須協助政府將這些重要信息傳達給人民,讓人民瞭解在今日的國際環境中,特別是在新加坡「一無所有」的情況下,不斷保持甚至提高競爭力的重要性,因為只要一不小心,鬆懈下來,失去經濟競爭能力,新加坡的生存就會面對問題。假如新加坡媒體不但不這樣做,反而採用西方的媒體模式,一味製造無休無止的爭論,向民選的政府、國家領袖或代表他們執行政策的各級行政單位採取對抗的態度,使他們的權威地位在人民心目中動搖,使公眾對政府的能力和信心產生懷疑,那肯定是招惹災難、自取滅亡的不二法門。

可以這麼說,今天新加坡的報人已經不只是消極地接受上述那些法令、界限或規則而已,而是已經更進一步,和政府對許多重大的問題取得高度的共識,積極和主動地採取與政府合作的態度,在提高社會凝聚力、協助政府達到政策目標、從而促進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等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成為有利新加坡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的社會基礎設施。

以國家利益為依歸

約束報章行為的各種條例和規則可說是管制媒體行為的硬件,但使到這樣的一個傳媒體系能更順利運行的卻是媒體中的軟件──新聞從業員的價值觀。新加坡的媒體和政府對於媒體系能更順利運行的卻是媒體中的軟件──新聞從業員的價值觀。新加坡的媒體和政府對於媒體的角色有高度共識,官營的電視台和電台自是不在話下,即使是私營的報章也是如此,這也許是因為大家都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同一套亞洲價值觀。其中,華文報的新聞從業員更明顯地具有那種以大局為重、群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以和為貴、尊重權威等價值觀,並且較具有高度自律的精神。這也許是他們曾接受華文教育和受到中國傳統文化薰陶的緣故,心中已有一個亞洲價值參照體系,因此在接受西方文化的過程中比較能夠有所判斷和篩選。在華文報工作的人,認為維護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支持廉潔賢明的政府和尊重被普遍接受的權威是理所當然、無須辯解的。在這方面,新加坡主要華文報《聯合早報》的表現相當有代表性,而它的編輯方針就清楚寫明「必須以維護新加坡國家利益為依歸」。相對於英文報同行來說,華文報的新聞從業員更加沒有那種「報章或報人必須挑戰政府的權威才能建立本身的威信」的心理負擔。華文報的這些特點,顯示了即使在新加坡的宏觀模式下,不同語文的報章也因為受西方影響程度的不同而有微觀的差別。

但無論是華文報或英文報,都採納了支持政府的立場。按照西方的標準,一份與政府關係太好的報紙必然值得懷疑,它的可信度必然會大打折扣,但新加坡的報章卻證明這種標準是大有偏差的。它與政府關係良好,卻維持了很高的可信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大眾傳播學院講師郝曉鳴博士今年8月發表了一篇題為《新加坡報章及公眾信任》的論文,提供了具體調查數字,顯示了新加坡公眾對當地報章的信任程度相當高。根據他在1994年12月所進行的一項有關公眾對報章看法的隨機抽樣調查,有多達70%的人認為新加坡報章的素質「好」或「很好」,認為「壞」或「很壞」的低於4%;至於對報章的信任程度,「很信任」的佔36.5%,「有某種程度信任」的佔53.6%,「信任程度很低」或「完全不信任」的加起來還不到10%。〔註19〕這些調查數字強有力地說明了「支持政府」和「可信度」並非互相排斥的。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公眾對該國報章的信任程度要比新加坡低得多。吳作棟總理在上述演講中引用了美國「蓋洛普、哈里斯及國民意見研究中心」(Gallup,Harris and the 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re)今(1995)年2月發表的一項廣泛調查的結果,顯示在1993年,對報章很信任的美國公眾只有11%,幾乎完全不信任的高達39%。〔註20〕

事實上,要辦好一份既支持政府又獲得讀者信任,既替政府解釋政策卻充分反映民意、對政策提供建設性批評的報紙,比起辦一份一味強調新聞自由而不注重社會責任、為了討好讀者而譁眾取寵、靠貶損別人抬高自己的報章,難度更高、挑戰更大,需要報人具有更高的專業能力,以及豐富的學識和高度的紀律。

當然,要辦好這樣的報紙,要避免與政府對抗,客觀因素和條件也是很重要的。新加坡報章能做到這一點,也應歸功於下面幾個重要因素:有一個廉潔、賢明、公正、有效率的政府,有高瞻遠矚、開誠佈公的政治領袖,有高度透明的法律制度、行政系統和司法過程等。此外,政府領袖尊重和信任報章的主要負責人,與他們保持經常的聯繫,並願意與他們分享一些重要消息和政策背景等,都是對促進政府與報界良好關係的有利因素。

結 論

新加坡的發展過程的一大特色是:能夠在不斷取得高經濟增長、大大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時,維持社會秩序和紀律;在吸收和利用西方的管理及科技知識的同時杜絕西方的一些政治和社會弊病,保留亞洲社會的特性和本質,也避免了其他國家或地區伴隨著經濟發展而來的種種社會問題。這些普遍可見的弊病和問題包括:社會失序、價值解體、道德淪喪、家庭崩潰、毒品氾濫、罪犯橫行、政治腐敗、官員貪污、貧富懸殊、環境污染、交通阻塞等等。

這樣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新加坡的發展經驗的確有其吸引人的地方,它作為發展中國家現代化的一個模式,已經引起了國際間的廣泛重視和興趣。上面提到的1995年度《世界競爭力報告》在評論新加坡的成就時,就肯定了「新加坡是發展中國家的藍圖」。〔註21〕

新加坡的獨特媒體模式,其實是它的整個現代化模式的一個構成部份。它和其他因素互相配合,相輔相成,共同促進了新加坡的成功,對新加坡今日的成就有很大的貢獻。

也許就是新加坡的成功傳達了「現代化不一定要西化」這個重要信息,西方傳播媒介對新加坡的發展模式大多數持否定的態度,更因為新加坡膽敢反抗它們而對它完全沒有好感。它們在報導或評論新加坡時,對它的成就總是輕描淡寫,要不然就是認為這些成就是在付出太大的代價下取得的。在西方媒體的描繪下,新加坡的形象總是負面的,它被形容為一個獨裁、專制、缺乏自由、違反人權、過度管制、枯燥乏味的社會。

西方媒體不但不願肯定新加坡的模式,還一直貶低它,希望制止它的散播,甚至很想改變它。它們不但試圖運用本身的強大影響力達到這個目的,也試圖通過迫使新加坡採用西方的媒體模式的作法,使新加坡面對來自內部的要求改變的壓力。

新加坡當然不能讓它的制度被顛覆,不能讓它辛辛苦苦取得的成績付諸東流,不能讓它的重要議程由外人決定,更不能讓它的發展前景甚至生存能力受到威脅。它不但沒有向西方媒體這個巨人低頭,反而對它的壓力和干預行動進行了堅決的抗拒和反擊。新加坡一來不允許西方媒體操縱它國內的輿論,二來堅決不接受西方媒體的遊戲規則,從而使西方媒體或它們背後的勢力或利益無法通過新加坡媒體,達到它們本身所無法達到的目的。

新加坡政府反抗西方媒體的行動,得到了新加坡媒體和新聞從業員的支持。他們認為,媒體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體制,應該以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為依歸,而不是向一種抽像的、基本上源於不同社會的「新聞自由」觀念負責,何況這種觀念已經給西方社會以及有樣學樣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帶來了許多弊病。

新加坡在本國領土上戰勝西方媒體巨人,迫使它遵守新加坡的法律和規則,在某種意義上,可說是制止了一場對它的主權的侵犯行為。由於新加坡是個非常開放的國家,為了經濟發展必須讓資訊自由流通,它的勝利就更具有重大的意義。它證明了,即使在開放的環境下,即使讓資訊、消息自由流通,也不一定就得採納西方的媒體模式。新加坡報章能夠在與政府合作的同時獲得民眾的高度信任,使它們能在國家建設和經濟發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充分發揮了傳媒這一重要體制的積極功用。吳作棟總理在前面提到的那篇演講所採用的題目《新加坡報章──好政府和好社會良性循環的一部分》就很恰當地突出了這個命題,貼切地說明了在新加坡的媒體模式下,報章所能扮演的積極角色。

新加坡媒體模式的產生自然有其特殊的生態環境,但這裡面是不是可以提取一些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元素呢?假如這種模式是可取的,它能不能適用於其他社會,特別是那些正在現代化的道路上摸索前進的社會?最低限度,它的一些內容是否有值得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參考的地方?長遠來說,這樣的一種媒體模式在促進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利益方面,是否會發揮更積極的作用?這些都是值得進一步探討和研究的問題。

〔註1〕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1989年在《國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夏季號發表了他那篇引起爭論的著名文章《歷史的終結?》(The End of Histroy?)。文章的主要論點是:意識形態的鬥爭已經結束,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將普及全世界,成為最終的政治形式。
〔註2〕當時許多以香港為基地的國際報刊和一些港台報刊都有這樣的報導,台灣《新新聞週刊》1994年12月18日那一期的一篇文章《李光耀的「亞洲價值」在公審下被瓦解了》是個典型的例子。
〔註3〕見「IPI Calls for Press Freedom in P'yang”,Korea Newsreview, 20 May 1995.
〔註4〕詳見Singapore Statutes, Newspaper and Printing Presses Act, (Singapore: Singapore National Printers, 1991)。
〔註5〕Philip Bowring, “The Claims About‘Asian’Values Don't Usualy Bear Scrutiny”,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2 August1994.
〔註6〕《聯合早報》,1995年8月23日。
〔註7〕《聯合早報》,1995年7月27日。
〔註8〕詳見William Glaberson,“IHT's President Says Newspaper Won't Contest Singapore Award”,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7 August 1995.
〔註9〕J.V. Cruz “IHT needs Singapore but not vice versa”, Manila Chronicle, 12 August 1995.
〔註10〕《聯合早報》,1995年6月16日。
〔註11〕1995年7月16日的《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和7月18日的《聯合早報》都刊登了吳作棟的演講全文。原文英文題目是“The Singapore Press: Part of the Virtuous Cycle of Good Government and Good Society”。
〔註12〕見Tan Yew Soon and Soh Yew Peng, The Development of Sinagpore's Modern Media Industry(Singapore: Times AcademicPress, 1994 ).PP. 46。
〔註13〕見《南洋商報》,1971年5月3日。
〔註14〕見Tan Teng Leng, The Singapore Press: Freedom, Responsibility and Credibility, IPS occasional papers No. 3. (The Institute of Policy Studies: Times Academic Press. 1990), P6.
〔註15〕同〔註4〕
〔註16〕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Republic of Singapore, Economic Survey of Singapore 1994 (Singapore: SNP Publishers PteLtd, February 1995), P viii。
〔註17〕《聯合早報》,1995年9月6日。〔註18〕
《聯合早報》,1995年5月6日。
〔註19〕詳見Hao Xiaoming, “Singapore Press and Public Trust,”presented to the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 in Journalist and Mass Communications in Whastington D.C. August 1995.
〔註20〕同〔註11〕。
〔註21〕同〔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