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悲情歷史的共犯

評辜寬敏的元旦文告

茅漢


元旦期間,辜寬敏在各報登了一個頭版半版的廣告,題為《建立一個我們自己的國家》,這該是辜「委員長」告全國同胞的「元旦文告」罷,文告中特別說到──「我認為悲情的歷史就是我們建立國家的Backbone」。

辜寬敏何許人也,辜顯榮與日本女人所生之子也。辜顯榮何許人也,即1895年日軍攻佔台灣,領日軍進台北城的人,當年他曾自述稱:

台灣割讓帝國之時,我聽見這個消息,隨即自中國回來,忽然又聽見說台灣稱獨立,我亦大贊成了。雖是獨立果然可能嗎?有吸阿片的、有懶惰的,通通都是這樣,如此看來,就可以明白是不可能啦,獨立稱做民主國的時候,民眾以總統的印附與唐撫台,然不過一部份的人,不是全台灣民的意思了。不久日本軍上陸澳底,唐撫台回去中國了。日本軍上陸亦隨時下令曰:「緊閉門戶,俟下令安民之後方可開放。」當這時候土匪處處蜂起,掠奪良民財貨,困苦的很,雖是雞犬亦不得安寧了。若是地方可得安寧者,是人間至上之幸福,所以欲保持地方的安靜,不得不尊重官權,若是不尊重官權,就難免遭亂之悲慘,故曰:「人寧太平犬,莫作亂世民」就是這個意思了。
日本軍上陸了我就放膽進入軍中去,若顧生命,一定不出此舉,途中死屍遍野累積如山。那時候遇著一個日本兵,我就將要求護照的意思同他說過。日將知道了向我說:「你有膽力深為感激」,然後由基隆至水返腳沿途非常擾亂。所以我敢說:「為民者無兵燹之患為幸福」是不是呢?我再奮冒險導日本軍來救台北台中的地方,在錫口之時有提供糧食或是圖種種的方便給他了。
保良局就是民情通於上官,官意通於下民,以圖民之幸福了。然後皇軍逐日南下,進軍於嘉義的時候,我救他說「嘉義人非常好義,若要破嘉義,可以用炮置城門,而擊入之,嘉義的陷落才可以圖了。」依我的計而行嘉義就破了。
從此以後,日本軍攻彰化、員林的時候,良民要出奔他鄉,我阻止之,那時候土匪已經逃走鹿港我以五百軍擊之隨即退去了。

日本侵台殖民統治五十年間,台胞不斷反抗,一共犧牲達65萬人,「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家屬們不過主張二萬人,辜顯榮引日軍進台北城,攻彰化,破嘉義,又何止二萬人而已!這一頁台灣人悲情的歷史,台灣人能忘記嗎?

史明也是主張台獨的,再看史明在《台灣人四百年史》中是如何的說辜顯榮──

就是日本佔據台灣後,辜顯榮當時才30歲,即被加獎「勳六等」,就任「台灣保良局局長」(以維持治安為藉口屠殺抗日份子)。同時在經濟特權上:(一)1896年(明治29年,光緒廿二年)起就獲得樟腦、鴉片、煙葉(都是總督府專賣品)的專賣特權。(二)1899年(明治32年,光緒廿五年)被總督府指定為「官鹽總賣捌人」,獲得食鹽的專賣特權。(三)1907年(明治40年,光緒卅三年)在總督府的強權撐腰之下,強佔並控制了彰化廳的南靖埔莊、斗六廳的蔴園莊、旅瓜寮,嘉義廳的潭底莊,其他頂寮莊、連交厝,二林上堡竹頭仔莊、馬芝保崁仔腳莊等處的廣大田園,並仗勢吞併各處的糖廠,而開始從事製造糖業。(四)1902年(明治35年,光緒廿八年)獲得二林鹿港方的官有地(總督府從台灣人充公的土地)1,500甲。(五)1905年(明治38年,光緒卅一年)獲得阿緱方面的官有地一萬甲,及鹽田許可面積474甲。這樣,在短期間內,不費分毫而成為台灣第一的大地主及大財閥。辜顯榮一族就是以這種非分之財產做為資本,再從台灣大眾剝削其勞動果實而自肥其腹,到1930年代,辜一族的財產及企業已遍佈於台灣全島。

當時,代表台胞喉舌的《台灣民報》就曾嚴厲的批判辜顯榮等為:

以少數走狗藐視多數民眾的要求,偽造民意假公行私,阻礙同胞之進步,誤國殃民是民賊而兼國賊,死後靈魂欲歸依救主見上帝,一不可能。為富賈而不仁,為劣紳而不義,賣同胞自由更無慈悲,欲求免墜落十八地獄的永劫,二不可能。以小人而稱大,胸無點墨,眼有財神,善巴結與應酬,是三等的下流,欲潑盡淡水河的水,以洗民賊二字的羞,三不可能。

漢奸是沒有遺傳的,有漢奸爸爸,不一定就有漢奸兒子,台灣的開始祖鄭成功就是。

戰後,辜寬敏在日本挾其父餘蔭以鉅資搞台獨,組織「台灣獨立青年連盟」,並自任「委員長」,他是如何的台獨,據劉添財在《台獨真相》一書中說:

現在再來瞧瞧辜顯榮的另一位兒子辜寬敏。這位先生有一半日本血統而且是日本國籍,照道理說他是管不著「中國人」或者「台灣國人」的事了,誰知他卻不甘寂寞,要繼承其兄辜振甫未竟之「台獨大業」,在日本成立「台灣青年獨立連盟」,自任委員長,發行《台灣青年》機關雜誌(其論調全是媚日仇中)。不知辜寬敏憑什麼以日本人身份可以領導分裂中國的運動?難道憑的就是辜顯榮的賣國「英靈」嗎?試想想假如有一個中國人去領導一個「九州獨立運動」,日本人會有什麼反應?堂堂中華民國政府居然二十餘年對此沒有任何激烈反應,莫非真是中華民族五千年傳統「恕道」的發揚乎?更妙的是「連盟」中有許多中央委員及盟員是用真名或者化名的日本人,譬如常在《台青》上寫文章的宋重陽是日本人宗像隆幸,鄭飛龍是日人池田民。彭明敏先生的「開明國家論」中主張:民族、文化都不是構成國家的要素。「共同一體的感情」及「共同命運」才是構成國家的要素。今天台獨組織中沒有一個居台中國大陸人,卻有許多日本人。無疑的這證明了台獨是與日本人有「共同一體的感情」及「共同命運」的,有些作開明狀的台獨宣稱絕不排斥在台大陸人,根本就是鬼話!偏偏國府中一些大員存有與台獨妥協,一起搞「台灣國」的幻想,真是可憐可笑復可恨!「連盟」的同志堂而皇之罵別人是「台奸」,自己卻打著台獨的旗號做著「大日本帝國」「收復」台灣的工作。從種種言行看來,辜寬敏確是打算恢復其父辜顯榮時代的「光輝」的。

或曰,劉添財即「阿修伯」一向反台獨,有偏見,但是,主張台獨的《新潮流》也曾以《我投降,故我在──辜寬敏的島內路線》,及《辜寬敏的「流血」經過》為題批判辜寬敏的台獨為:

他的「台灣青年獨立聯盟」以昭和為年號,用紅太陽當國旗,整天跟日本權貴來往,乞憐於各帝國之間,一派皇民貴族作風。
日本台獨青年供奉辜寬敏當委員(長),一方面顯示當時整個台獨運動缺乏遠見,只急於搞權勢人等當頭目,沒有考慮這批權貴的投機,一方面也注定了這個運動的悲劇結局。……
辜寬敏拿「皇民化」路線來搞台獨,十足地顯示他反對國民黨統治台灣,大部分來自於對日本的依戀和對中國人的鄙視。這一點可以說是繼承辜家的傳統。

《新潮流》批判辜寬敏後,又「自我糾正」,從「第一號台奸辜顯榮之子辜寬敏」,變成了「辜先生」。《新潮流》為何又「自我糾正」,是否被辜寬敏收買,則不得而知。

辜寬敏搞台獨,絕不是「為台彎人民打拚」,而是為了他們辜家在台的殖民統治特權的復辟。近幾年來,辜寬敏為了鼓吹皇民階級復辟還斥資創辦《台灣春秋》、《黑白週刊》,豢養一批台獨人士作打手。並且,支持彭明敏競賽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這些受辜寬敏豢養和玩弄的台獨人士和政客,在歷史的照妖鏡下,還敢厚顏是「為台灣人民打拚」嗎?

辜「委員長」挾其財大氣粗,買廣告發表文告,但是,歷史是一面鏡子,在歷史之鏡裡的辜寬敏家族,正是製造台灣悲情歷史的共犯,歷史的罪犯要變成歷史的裁判,這才是台灣歷史最大的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