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獨」問題(一)

蘇新


什麼叫「台獨」?「台獨」就是台灣獨立的簡稱,是指「台灣獨立運動」,或者指「搞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台獨」既然是「台灣獨立」,那麼,在當前中國的國內外形勢下,就是要把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這是和「台灣歸回祖國」,統一中國的方針相違背的。

我們都是做「台灣工作」的人,對「台獨」應該有正確的理解,並且要正確對待。我們早就應該研究「台獨」問題,但很遺憾,我們(研究室)還沒有做過有系統的研究。今天想介紹一點有關「台獨」的材料,並初步提出一些看法(個人的),可能有錯誤,大家可以提出來討論。〔註1〕

台灣,歷史上也有過「台獨」,例如1895年的「台灣民主國」的抗日戰爭;1928年的台灣共產黨的政治綱領也提出「台灣獨立」。我認為這兩次「台灣獨立運動」是正確的、進步的、愛國的。

所以,不能一聽到「台灣獨立」就認為都是賣國的,要根據當時的歷史背景來分析,看是從那一宗主國分離出去,分離出去以後要幹什麼,才能正確判斷是愛國的,還是賣國的。

對當代的「台獨」,也應該這樣看,看它是從誰分離出去,分離出去要幹什麼?

一、台灣民主國

台灣歷史上,第一個「台獨」是「台灣民主國」。「甲午戰爭」(1894)時,中國敗於日本。中國政府派李鴻章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簽訂了《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日本。這個消息後,全國人民極為憤慨,尤其是台灣方面的官民堅決反對。

1895年4月25日,李鴻章之子李經芳作為「割台灣使」與日本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澎湖(另一說為基隆)的日本軍艦上舉行了「台灣授受儀式」,正式把台灣交給了日本。〔註2〕台灣人民堅決不答應,起義反抗。

在這種情況下,紳士丘逢甲率領人民代表來見巡撫唐景崧,提議台灣實行獨立自主,反抗日本侵略。

唐景崧與國防幫助劉永福、丘逢甲商量,建立「台灣民主國」,改年號為「永清」,以「藍地黃虎」為國旗(8尺×10尺,今尚存於台灣省博物館),推薦唐景崧為總統,丘逢甲為副總統兼義勇軍總領,並向各國宣告「台灣民主國」正式成立,發表《抗日宣言》。在台北設「議院」,推舉全台的知名人士為議員,林維源為議長,採用法國式的建制,設內閣、設內務部、外務部、國防部……等。

但尚未得到任何一個國家的承認就垮臺。

1895年5月上旬,日本軍登陸,到1895年11月下旬,台南陷落,大約七個月,在「台灣民主國」的名義下,台灣人民配合官兵及義勇軍,向日本侵略者展開了全面的游擊戰爭。

但日軍進入台北時(5月下旬),唐景崧從滬尾(淡水)坐美國輪船離開了台灣。嘉義失陷後,副總統、義勇軍總領丘逢甲也離開了台灣(7月間)。劉永福繼任總統兼司令。

日軍圍攻台南時,遭到劉永福部隊和義勇軍的頑強抵抗,經過一個多月的血戰,日軍才進城(日本侵略軍的指揮官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就死在台南)。至此,大勢已去,劉永福也率領殘部,從安平回國。「台灣民主國」消亡。

「台灣民主國」失敗後,台灣武力抗戰,時起時伏,一直繼續到1915年的「噍吧哖事件」。〔註3〕

「台灣民主國」留給我們的只有一面國旗,一篇《抗日宣言》和丘逢甲的一首《離台詩》。這篇《抗日宣言》和這一首《離台詩》,是今天我們研究「台灣民主國」的最寶貴的材料。從這些材料我們可以理解當時在台灣的官兵和人民建立「台灣民主國」的原因和目的。〔註4〕

研究過台灣近代史的人都承認「台灣民主國」的存在,但有各種不同看法。主要有兩種:

(1)「台灣民主國」是對大清帝國獨立,還是對日本統治者獨立,是那一種獨立?

有人認為,這是從祖國分離出去,是叛國。

有人認為,這是為了抵抗日本的侵略,是愛國。

我們應該先看史實:

「台灣民主國」的成立是在1895年4月25日李經芳和日本總督樺山資紀舉行「台灣授受儀式」以後。〔註5〕按《馬關條約》和國際慣例,此時台灣已經成為日本的領土,主權已經不屬於大清帝國。所以已經談不上從祖國(清朝)分離的問題。當時「台灣民主國」的成立,只能是為了抗拒日本接收台灣,是為了反抗清廷把台灣這個孩子送給日本,而這個孩子不願意認日本做爸爸,反抗日本的侵略和統治。

能怪這個孩子,你為什麼離開媽媽?

從《抗日宣言》和唐景崧給總理衙門的電報看,唐景崧等人絲毫沒有把台灣從祖國分離出去的企圖,相反,甚至還夢想如果抗戰勝利,台灣還可以歸回祖國。

唐景崧給清廷的電報說:

「今日自主為拒倭計,免其向中國饒舌,如有機,自仍請歸中國。」

《抗日宣言》的一段:

「今已無天可嘆,無人可援,台灣唯有自主,推擁賢者,權攝政,事平之後,當再請命中國,作為辦理。」

「如各國仗義公斷,能以台灣歸還中國,台民亦願以台灣所有利益答報之。」

在清朝政府把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將要接收台灣的時刻,台灣人民建立「台灣民主國」這種行為本身實際上意味著雙重反抗,一重是「反抗日本侵略」(這是主要的),另一重是「反抗清廷出賣台灣」。

反抗侵略,當然是愛國,反抗賣國,當然也是愛國。當時,是政府不要台灣人民,不是台灣人民不要政府。對反動政府殊死戰,賣國政府,人民完全有權利把它打倒,另成立政府,甚至另建國家。中國人民打倒蔣幫的「中華民國」,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愛國?還是賣國?是革命的?還是反革命的?我們應該從這樣的角度來評價「台灣民主國」。

(2)「台灣民主國」與日本投降後的台灣的地位問題:有人故意歪曲「台灣民主國」的歷史真相,否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來為其某種政治目的服務。當代台獨抓住了這個問題。

他們認為:當時清國政府已經把台灣作為賠償給日本,即中國已經放棄了台灣。同時,「台灣民主國」的成立,也說明台灣已經完全脫離了中國。不論從那一方面看,台灣已經不是中國的領土了。

「台灣民主國」成立以後,台灣人民在台灣的抗戰,是「台灣民主國」與日本國之間的戰爭,戰爭失敗後,台灣民主國才消亡。因此,1945年日本戰敗後,沒有理由把台灣歸還給中國,如果要還,就應該還給「台灣民主國」,但因「台灣民主國」已經不存在,就應該還給台灣人民,台灣的歸屬問題應該由台灣人民自己來決定。這就是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根據之一。

但是,歷史事實是:甲午戰爭(1894)(清國與日本的戰爭,當時的清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日本戰勝了中國,從中國奪去了台灣這塊地方,並不是日本和台灣民主國打仗,而台灣民主國戰敗,台灣才被日本搶去。當時台灣民主國並沒有得到國際上的承認。

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都承認,台灣是日本用戰爭手段從中國奪去的領土,所以日本投降後,必須把台灣還給中國。

舊金山和約也承認,日本放棄了台灣的主權。這個主權是從中國奪去的,因此放棄主權,就是把主權還給原主中國,何況,中國是戰勝國之一。實際上,1945年10月25日,日本台灣總督安滕利吉在「受降典禮」上正式把台灣還給了中國。

因此,歪曲「台灣民主國」的歷史事實,編造「台灣地位未定論」,來作為「台灣人民公民投票」、「台灣託管」以及「台灣獨立」的根據之一,都是站不住腳的。

二、舊台共的「台灣獨立運動」

舊台共(1928-1931)有兩個政治綱領。兩個政治綱領都規定台灣革命的性質是無產階級領導的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目的是「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台灣獨立」。

但是,兩個綱領的具體提法有些不同。

第一綱領(即台共成立時的綱領)的提法是:

第一條:打倒總督專制政治,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第二條:台灣民族獨立萬歲。

第三條:建立台灣共和國。

第二個綱領(即1931年的新綱領)的提法是:

第一條:顛覆帝國主義統治,台灣獨立。

第七條:建立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

第八條:國內民族一律平等。

兩個綱領提法不同之處是「台灣民族獨立」和「台灣獨立」(少了「民族」二次)。

本來這兩句話並沒有實際的意義差別,只是用詞的差別而已。

我們這裡說的「台灣民族」,指的是居住在台灣的「漢民族」和「高山族」,並不是指別的什麼「台灣民族」。因為世界各民族中,不論是政治學上,或人類學上,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什麼「台灣民族」這個名詞。

但是,「台灣民族獨立」這個詞,嚴格推敲起來,在字義上可能會引起誤解,被誤認為是指一種民族叫做「台灣民族」的獨立。所以我們第二次(1931)討論這個綱領的時候,做了一些修改,把「台灣民族獨立」改為「台灣獨立」,刪去「民族」二字。

同樣,「台灣民族獨立運動」,字義上也做二種解釋。一種解釋是:「台灣」的「民族獨立運動」;另一種解釋是:「台灣民族」的「獨立運動」。我們這裡指的是第一種解釋。

問題本來是很簡單的,按照當時的國際、國內形勢和人們的常識,不做什麼解釋,大家也可以理解的。但當代「台獨」,尤其是左派台獨,竟然利用台共的第一條綱領作為「台灣民族論」和「台灣民族獨立運動」的理論根據之一,說過去台灣共產黨也承認有「台灣民族」,搞過「台灣民族運動」。(材料來源:1978年6月《台灣時代》第5期53頁)。

第一點,是當年我們萬萬沒有預料到的。今天我們研究「台獨」問題的時候,也應該對舊台共的「台灣民族獨立運動」作具體分析。

當年舊台共提出的「台灣獨立」的政治綱領是否正確?據我所知,將近50年,很少人提出異議,都認為是正確的。直到新的「台獨」出現,並且利用舊台共的「台灣獨立運動」,認為如果「台灣獨立聯盟」的「台灣獨立運動」不對,那麼,舊台共的「台灣獨立運動」也不對。

現在,做為當事人之一,我可以作些說明。

當年,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人是統治民族,台灣人是被統治民族。日本人對台灣人民的政治壓迫、經濟剝削、民族歧視非常殘酷。當時的台灣,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兩相比較,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當年,我們是這樣分析台灣社會的。所以把當年的台灣革命的性質規定為: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民族民主革命」,目的勢「打倒日本帝國主意」、「台灣獨立」。我認為是正確的。

這個綱領是第三國際、日共中央、中共中央都同意過的。而且經過實驗證明:「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台灣獨立」是最符合當年台灣各階層人民的要求,是當年台灣革命運動最廣泛的統一戰線的最集中的政治口號。這個口號,除了大地主、大資本家、漢奸以外,台灣的民族資產階級、中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工人、農民以及一般勞動者都可以接受。

當時的所謂「獨立」,當然是指「脫離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自己成為「獨立的國家」。當年第三國際領導下的任何殖民地的革命鬥爭都是採取這種方針的。

至於「獨立」以後,怎麼辦?第一個綱領是提出「建立台灣共和國」。第二個綱領是提出「建立工農民主獨裁的蘇維埃政權」(此時,大陸瑞金已有中央蘇區)。其他,我們就很少去考慮了。因為我們是現時的「革命者」,而不是脫離實際的「幻想家」。當年,我們只能考慮到這一點,至於以後怎麼辦?那就要看全世界尤其中國革命的發展來決定了。

後來,果然有人從另外的角度來分析當年舊台共的「台灣獨立」這個綱領。認為:

當時提出「打倒日本帝國主義」,脫離日本的統治,是對的。但主張「台灣獨立」是不對的。意思是說,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以後,台灣應該歸還中國。因此台灣本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只是由於打敗仗給日本,台灣被日本奪去了,應該把日本打倒,再把台灣奪回來。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以後,台灣應不應該歸還中國,舊台共的人並不是沒有考慮過。問題是,台灣要歸還什麼樣的中國?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這是革命,但革命以後,建立什麼樣的政權,這才是重要的,是建立地主資產階級政權,還是建立工農政權?

當時,整個中國正由地主買辦資產階級和帝國主義代理人蔣介石統治著,中國人民正在進行「打倒國民黨」的人民革命戰爭。在那樣的情況下,在台灣的共產黨人能提出,「台灣歸還地主資產階級統治的舊中國」嗎?當時,舊台共只能提出「擁護中國革命」。

至於台灣能不能歸還中國,什麼時候歸還中國,那是中國革命成功以後的事情。但思想上是有「台灣歸還中國」的準備。因此,建立政權時就考慮到採取和「中國蘇維埃政府」同樣建制(第二個綱領),這一點非常重要。

至於「台獨」人士利用舊台共的綱領來為它的「台灣民族論」和「台獨」運動辯護,這是對歷史的歪曲。

舊台共的「台灣獨立」的政治綱領,是根據當時的台灣社會的具體情形制定的。當時台灣社會的主要矛盾是民族矛盾,所以把反對日本統治的革命運動說是台灣的民族獨立運動是「名正言順」的。

當前的台灣社會,很顯然跟50年前完全不同。官僚買辦資產階級的代表蔣政權統治著台灣。官僚雖然大部分是大陸籍人,但他們也是中國人,是中華民族,並不是什麼別的民族。所以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不是民族矛盾。

「台獨」各派有一個共同的、最大的錯誤是把國民黨人當作外來的異民族侵略者,把大陸來的人稱為「中國人」、「中國民族」、「中華民族」,把原來的台灣人稱為「台灣民族」,故意製造一對民族矛盾,把台灣的革命鬥爭說成是「反對外來侵略的民族獨立運動」。

如果「台獨」僅僅是為了反對國民黨的統治,即「反蔣」,那麼,為什麼不把國民黨人作為同一民族中的反動統治階級來加以打倒呢?

現在當代各派「台獨」,雖然表面上都是標榜「反蔣」,其實都是「反中國」。【待續】

編註:

〔註1〕這份遺稿是寫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總部」的稿紙上,(所署日期為1980年5月5日),並且,蘇新到大陸後一直參加對台工作,也是「台盟」的幹部,所以,我們判斷這份遺稿是他在「台盟」或其他對台工作會議的報告。
〔註2〕李經芳等來台所乘為德輪公義號,時台灣民主國已成立,交割地點原訂為淡水(滬尾),以岸上炮阻,改為基隆,又遭轟擊,再改為口外三雕澳,在日艦橫濱丸上完成交割。時1895年6月2日(五月初十)

〔註3〕台胞武裝抗日運動至1902年林少貓遭殲滅後,基本上結束,後又有「噍吧哖事件」,又稱「西來庵事件」。

〔註4〕「台灣民主國」的文獻史料,現以發現者尚不止於此,《抗日宣言》即《全台紳民致中外文告》。

〔註5〕清廷批准《馬關條約》為是年5月2日(四月初八),中日換約為5月18日(四月二十四),台灣已為朝廷棄地;20日(四月二十六日),明詔唐景崧開缺,召文武各官內渡;25日(五月初二),台灣民主國成立;6月2日(五月初十),完成正式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