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台灣的態度轉變了

黃企之
(美國)


美國國務卿奧布萊特(奧卿)在《和中國誠直對話》(《華盛頓郵報》,97,6,10)文中強調,「和中國誠直對話」(奧文),既可維護美國利益,又可確保美國理念;且對解決台海危機、核子擴散等重大國際問題,皆有大利。筆者在拜讀「奧文」後,寫一意言,提出「義、禮、遜、信」四字,獻給奧卿。

孫揚明在聽到奧卿有關中國政策演講後,於7月2日發表,「美國對台問題的態度有了轉變?」一文,(「美文」)。筆者在閱讀後,有「所見略同」之意,也有「意猶未盡」之想。特再為文補充,以盡匹夫之責。筆者愛深責切。如有過火之處,也請諸者「指責」。

1.「美文」認為,從奧卿演講中,「至少可以顯示,北京在統一問題的過程中,開始把台灣列入考量」。事實上,把台灣列入考量,應是1982年9月1日或更早。鄧小平在「闡述80年代三大任務」(四化、統一、反霸)時,既已努力「爭取實現包括台灣在內的祖國統一」。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兩年前,在台灣當局訪美(95,6,7)後,北京即以實現祖國統一為中心。(並非在香港和平回歸之後)。去(96)年2、3月,爆發台海危機,即在突出決心。

2.「美文」指出,「台北也已將與北京再接觸,訂在明(98)年3月後」。事實上,台北一直規避接觸或和談。台北自1974年9月17日揚言,「和共匪和談就是自殺」、「和共匪妥協就是滅亡」後,即堅持「三不」(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迄今(97年4月),還是以為「與大陸談判就是讓步」,並非「損及台北的利益」,故以不接觸為上策。

3.「美文」文題是問號。這是謙虛。事實上,應為肯定句號。1982年8月17日,中美簽署聯合公報,「中國允承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美國應允逐漸減少售武給台灣」。簽署公報同日,美國私下對台表明「不中介、不施壓、不修法(台灣關係法)」。按鄧小平曾說,台灣問題「萬萬不可讓外國插手」(83,9,30)。雷根則說,「美國不宜接受中國建議來做中介人」(85,7,23)。

1996年2、3月,中美經過「太極式」比劃後(見拙作《我看克卿的中國政策》,96,6,6),雙方態度轉變。美國認為,台北與北京談判,是「穩定台海不二法門」。是以美國開始「強烈敦促」台北,「盡速與北京談判」。

台北宣稱,「到今(97,7,1)日,我們還在等待大陸當局善意回應」,「不能重開談判,責不在我」,「一直未獲正面回應」。常言道,「真知在力行」。事實是,這一「回應」,如非「正面」,但是「善意」,已於97年5月7日傳達了。

4.「美文」強調,「更讓台北煩心的是,台北雖然不同意一個中國,甚至大力反對中共鼓吹的一國兩制,或至少不再表達一個中國政策」。

對於「一個中國」,近年來,台北不是絕口不提;如提,則是「一個分治的中國」;或是「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反問,「北京所指的一國,是那個國家?」(97,7,2)。

提到「一個中國」,北京官方再三公開強調,「台北不搞兩個中國、不搞雙重承認、不搞進聯合國」,北京領導一再私下透露,「國旗國號也可商量」(八八年8月);「甚至國號也可考慮重新來協商(92年6月30日);「北京並未決定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97年1月)。此一表白,極受美國官方認可,「完全符合美國自《上海公報》以來的政策」。按:筆者自1983年起,曾多次為文鼓吹兩岸國號,存同去異,化繁為簡,正名中國(見《和平統一意見書》99條)。又「中國人民郵政」,已於1992年正名為「中國郵政」。

為追求和平統一,北京於1984年2月23日,正式提出「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可以說是委屈求全,不統一的統一;是把目前事實不統一合法化起來,以做未來真統一合法基礎。這是中庸之道,也是中國文化主流。

「一國兩制」是把目前兩岸分裂合法化;兩岸危機和平化。台北認為,北京以「一國兩制」,爭取和平統一是「急功近利,只求表面與形式」(95,7,18),予以堅拒,而主張在「一國一制的機制下,使中國在自由、平等、民主、繁榮的基礎上統一」(97,7,3)。

「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是新潮流。「一國一制、武力統一」是老辦法。美國「一國一制」,是經由南北戰爭的流血而完成。「一國一制」是理想,不能「一往無前」,除非用武。「一國兩制」是實際的,克林頓在記者會上(97,6,22)答的好。由實際出發,經過50年「三通」,和平走向一國一制,不是比「碧血黃沙」更好?默思「總理遺囑」,深知惟有先行「共同奮鬥」,方能「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的實現。不然,就是「緣木求魚」,且有後災。

5.「美文」暗示,「台灣問題己被美國正式列為將與中共進行的三個戰略性對話議題之一」。且「把處理台灣議題的指導原則,明訂為1972年的《上海公報》,以及其他兩個公報」。台灣關係法已被置於一旁,只是「規範台灣與美國非官方但堅強的關係」不盡相干的句子。

這一暗示,日益明朗。「台灣生存所最倚重的美國」,正在轉變態度。船大好衝浪、船小好轉彎。中美是大國,尚且要轉彎(地球村已成獨木舟),何況小島?齊景公說,「既不能令,又不受命,是絕物也」,不得已,只好「涕出而女於吳」。台灣豈能一意孤行?

筆者於1994年6月為文,建議北京「請李登輝去大陸度假內交」。今見報載,李登輝於1997年7月3日強調,「若有必要,我們可以到北京會談」。但,「應以中華民國總統的身份前往」。這使人想到,中山先生為了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兩次前往北京經過:

1992年3月10日,中山先生得到袁世凱「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保證後,於4月一日,辭去總統職位,結束南北對峙,「一國兩府」局面。五個月後,又接受袁世凱的任命,屈就全國鐵路督辦。

1924年11月10日,中山先生應段祺瑞、馮玉祥、張作霖之邀,以中國國民黨總理名義,發表宣言,「我這次放棄兩廣來北京,是為謀求和平統一的」。因長途旅行,舟車勞累,加以天氣嚴寒,觸動肝病,不幸於次年3月12日病逝北京。他在彌留期間,仍念念不忘「和平、奮鬥、救中國」,強調「當前根本之圖,尤在速謀統一」。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國民黨總理72年前兩次前往北京,謀求中國和平統一之精神,可做今日國民黨主席北上之參考。世界主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和平轉型(變)」是主流,武力抗爭是逆流。今日世界,不論大國小島,人人都在「和平轉變」,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轉變或轉型。美國對台的態度轉變了,是大勢所趨。中美兩國必須加強誠直對話,也是大勢所趨。

當今台灣之計,在「台灣問題已被美國正式列為,將與中共進行的三個戰略性對話議題之一」,尚未獲得結論之前,發揚中山先生精神,對北京14年前(1983,3,4),同意贈送熊貓給台北之建議,予以正面善意回應,則「重返談判桌」,彈指可待。台灣前途,在台灣當局掌握之中,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君子和而不同」,兩岸制度可以不同,但不能不和。人民渴望兩岸,相忍相讓,即日開始,打開接受熊貓,協商大門,經由「口和無爭、意和同悅、見和同解、利和同功、和為貴、誠則靈」,走上「互敬互惠、互助互成」大道。

1997,7,10 寫於華盛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