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香港回歸週年

黃連城
(香港《商報》副總編輯)


「一國兩制」不止一種模式

去年7月1日,香港以和平方式由英國移交給中國,並成立了特別行政區,開始正式實踐「一國兩制」。中共一向認為,香港問題的解決,對台灣問題的解決有「率先垂范」作用,故在香港回歸週年之際,對「一國兩制」作一番討論應是有意義的。

香港回歸以後,台灣方面對「一國兩制」的直接評論較以前為多。李登輝、連戰等國民黨人士多次申明,「一國兩制」不適用於台灣,反對中共把台灣問題「港澳化」。民進黨不承認台灣屬於「一個中國」,自然更加拒絕「一國兩制」。今年2月,新黨發表的兩岸關係立場新聞稿稱,「中共針對香港所提出的『一國兩制』,不符合台灣人民的基本福祉,我們不能接受」。但有趣的是,新黨同時提出了將「一個中國,多元體制」作為走向統一的「前提」,認為這是「值得兩岸人民共同省思的基本方向」。

根據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最新的民意調查,目前台灣85%的民眾主張維持現狀;對未來兩岸關係走向,傾向於統一的民眾超過傾向於獨立的民眾;對於中共提出的「一國兩制」主張,超過八成持反對態度,但也有不到一成的人表示贊成。問到假如用類似香港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則近八成的民眾表示無法接受。

綜合上述調查結果,我的看法是:一、台灣民眾普遍不接受香港的「一國兩制」模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二、在目前普遍將「一國兩制」等同於「香港模式」的情況下,也還有不到一成的台灣民眾表示贊成,可見用「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並非沒有前途。三、假如找到一種既能實現兩岸統一,又能滿足台灣民眾維持現狀要求的「一國兩制」新模式,台灣民眾未必不可以接受。

去年1月份,台灣中華青年交流協會和香港亞太21學會在香港舉辦了一個「台港大陸關係研討會」,主辦者邀請我擔當評論人,就台大三研所葛永光教授有關「一國兩制」問題的論文發表意見。葛教授從香港政制的演變、過渡期的發展,以及基本法對香港政治的規範,分析了香港「一國兩制」的政制特色,又和台灣進行了比較,認為台灣同香港在主權地位、政制特性、歷史成因和政體功能四方面存在很大不同,結論是,中共提出的「一國兩制」在台灣不一定適用。我同意葛教授的一些分析,但認為結論似可以商榷。

葛教授之所以得出「一國兩制」不適用台灣的結論,同目前大部分台灣民眾的看法一致,都是基於一種假設,即中共是想以香港的「一國兩制」模式作為兩岸統一的基礎。

台灣和香港當然不一樣

我在自己發表過的文章中一直持有這樣的觀點:「一國兩制」有相當廣闊的內涵,可以有各種模式,香港所實行的只是一種模式。澳門問題因為和香港基本相同,所以給人一種錯覺,即中共所說的「一國兩制」就是在香港實行的樣子。

中共的「一國兩制」構想是從解決台灣問題提出的。1981年的「葉九條」是最早系統闡釋「一國兩制」內涵的文件,其九條並沒有全部用於香港,例如第五條「台灣人士可擔任全國性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台灣可保留軍隊」,在香港就未採用。這說明中共自己也很清楚,現在的「一國兩制」香港模式和將來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應是有區別的。

我在去年那次發言中曾經指出,從中共公開發表的解決台灣問題的思路已可看出,中共並不認為解決台灣問題可以簡單套用香港模式,以下情況可以佐證:

中共不允許香港染指國家主權,台灣則可以。中共一向認為軍事、外交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在解決香港問題一開始就確定,軍事、外交要由中央政府負責。而對於台灣,中共已表明允許保留軍隊,實際上等於承認台灣可擁有一定的主權地位。直到今天,中共也從未排除台灣可以享有外交權。他們現在堅決反對台灣搞「務實外交」,是因為涉及到搞「兩個中國」的問題,假如兩岸在「一個中國」問題上達成共識,相信台灣在外交上肯定會有足夠的自由度。

「江八條」說,兩岸「談判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義務和權利是連在一起的,共同承擔義務,潛台詞是共同享受權利。中共官方論述台灣問題的文章也有「共享主權」的提法,而這種提法對香港是從來不講的。

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一國」明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決香港問題時並不觸及國體、國旗、國號等問題。對於台灣,中共強調堅持「一個中國」,但「一個中國」的涵義是什麼,中共認為雙方可以商量。這是同香港的「一國兩制」模式最重要的區別所在。

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

「江八條」有一句標準提法,是北京所有官方文章在引用時連標點符號都不敢錯的,這句話是:「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按照「江八條」的表述,「一個中國」問題並不是兩岸進行談判的前提,而是為談判規定的議題。

假如以上分析可以成立,中共心目中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和「一國兩制」香港模式已經有相當大的區別了。

「江八條」代表了中共解決台灣問題的最新政策,核心是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但內容基本上還是重申「葉九條」。「葉九條」發表於1981年,那時大陸剛剛開始改革開放,無論是中共高層還是一般老百姓,當時的思想解放程度和現在都不能同日而語。15年後論述台灣問題,理應比15年前再邁出一大步,問題是在1996年,提出「一國兩制」的鄧小平還活著,江澤民不可能在「一國兩制」的詮釋上走得太遠。據台灣媒體引述新同盟會長許歷農報導,1997年11月,汪道涵對「一國」作出新解,說「一個中國」並不等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是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共同締造的中國。這番話至今未被中共官方否認,應該是可信的。由此分析,在鄧小平逝世以後,中共高層對「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正進行新的思考。

兩岸實現和平統一,除了「一國兩制」,看不出有什麼別的辦法,問題在於設計出台灣民眾普遍能夠接受的模式。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一國」容易解決,問題是「兩制」;對於台灣,「兩制」容易解決,問題在於「一國」。如果在「一個中國」問題上找到海峽兩岸都能接受的辦法,「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便呼之欲出了。

回歸週年的三點啟示

香港回歸已經整整一年,雖然不必將「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套用於台灣,但香港的經驗對用「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肯定傳遞了正面信息。國際社會和香港社會對香港回歸後的情況基本上是滿意的;北京沒有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香港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沒有改變;香港的傳媒沒有出現所謂「自我審查」;遊行示威沒有受到不應有的限制;首屆立法會地區直選也是在公開、公平的條件下進行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至少有這樣三點啟示:

一、將中國因某種原因分離的部分按「一國兩制」方針統合起來,對其中的每個部分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尤其是在經濟層面;

二、在一個國家當中有不同制度的社會並存,各自按照那裡人民的意願發展,「井水不犯河水」,事實上是可以做到的;

三、開放是時代的主流。一個開放的社會,實際上也是受法律制約和國際監督的社會,彼此之間過份的猜忌和不信任,將越來越變得不很必要。

總括而言,既然中華民族統一是歷史必由之路,而兩岸又都不希望兵戎相見,雙方最需要的是誠意和智慧。北京方面不應把「一國兩制」方針的詮釋停留在香港模式上,台灣方面也不必對「一國兩制」採取非理性的排拒態度。台灣方面甚至可以主動提出一種模式,與北京方面討論。我建議在適當的時候,兩岸有識之士成立一個類似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那樣的班子,就「一國兩制」台灣模式設計出一部草案,供兩岸人民討論,也供兩岸決策者參考。

1998年6月17日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