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賣還是被賣?

評呂秀蓮出賣台灣人民利益的自瀆秀

陳北機


6月25日美總統柯林頓率千餘人赴大陸做八天國事訪問。6月13日台灣狂熱者前李總統國策顧問(今桃園縣長)呂秀蓮赴美面晤柯林頓,雙手奉上台灣十位縣市長簽名之 Petition(請願書)要求美總統訪問大陸時不要出賣台灣利益。同時台灣朝野立委(包括國、民、新三黨)唯恐此次江柯會談將美「三不政策」(即美不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參加聯合國)訴諸文字,而特別組成遊說團赴美東參訪華府國會,極力反對美國的「三不政策」以免台灣利益受到傷害(即台獨份子常說的出賣台灣利益)。

何謂當今及世世代代的台灣利益?台獨份子口中的台灣利益真的代表台灣居民的利益嗎?台美無外交(非國與國)關係無合約牽制,美國如何出賣台灣利益?憲法明指中華民國主權涵蓋大陸及金馬台澎,今國民黨政府附和民進黨以台灣名義進入聯合國,而非以中國台灣參加聯合國,是否形同宣告台獨?本人以下述數點奉勸台灣政客應以百姓生命財產及中華民族生存發展為優先考量以避免演出自己出賣台灣利益的笑話及悲劇!

(一)台灣並不屬於美國,柯林頓並非台灣人的總統,向美國總統陳情應是美國國民的權利,另接受台灣縣長的陳情應是台灣人總統的權利,呂秀蓮率民進黨十縣長向美國總統陳情,是否以柯林頓為台灣人總統,或太上總統呢?主權是至高無上的,呂秀蓮向柯林頓陳情是否是以柯林頓代表台灣人的主權者呢?呂秀蓮自居美國附庸奉上台灣主權,難道不是賣台嗎?

(二)美國不擁有台灣主權,柯林頓可以出賣夏威夷,可以出賣阿拉斯加,又如何可以出賣台灣?

難道是呂秀蓮等已偷偷的將台灣主權送給了美國,所以,代表美國的柯林頓總統就有權出賣台灣,於是呂秀蓮去陳情不要出賣?呂秀蓮等喪權辱國,把台灣人的臉丟到美國去了。

(三)再者,新「三不」不支持的台灣獨立、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全是分裂兩岸主權的主張,中華民國憲法是「一個中國」原則的憲法,領土主權包括大陸,也就是說,台灣人民也擁有大陸的領土主權。「新三不」不支持分裂兩岸主權,就是不支持出賣台灣人民也擁有的大陸主權,這應是維護台灣人民利益啊!又如何是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呢?反倒是,呂秀蓮等主張台獨,分裂兩岸主權,也就是出賣台灣人民也擁有的大陸主權,這才是真正的出賣台灣人民的利益!

(四)呂秀蓮等之所以喪權辱國向柯林頓陳情不要「出賣」,其實就是因為他們是「台不獨」,想依賴美國分裂中國的主權,而被美國當成遠東戰略的籌碼,和反華反中國的走狗,美國反華反中國反不動了,要跟北京握手言和,雖不至於「走狗烹」,但反華反中國的走狗就沒用了,狗骨頭就啃不到了,就被「出賣」了。老實說,做人家的籌碼,做人家的走狗,遲早總是會被出賣的。為什麼呂秀蓮這些「台不獨」連一點獨立的氣概跟骨頭都沒有呢?要賣也得我們台灣人獨立的自己賣,何必假手美國。為什麼不可以自己面對中共,認真談判,「自己賣」才是台獨,被別人賣那是「台不獨」,「台不獨」沒有獨立性,只要有利於美國,「台不獨」無論如何「陳情」,總還是要被出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