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兩國論」的聲明
我們對「兩國論」的聲明
李登輝7月9日正式對外宣佈兩岸關係為「特殊的兩國關係」﹐這種未經法定程序逕行宣佈的行徑是明顯違反憲法﹐嚴重破壞現存的國際秩序以及兩岸關係﹐將為世人所不容。
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總統必須向憲法效忠;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李登輝的「兩國論」並未經國民大會提案﹐私自變更國土﹐違反他所宣示效忠的憲法。此外﹐李登輝也違反刑法100條非法變更國憲﹑破壞國體等罪。再者李登輝也違反了由他自己頒布的《國統綱領》中的「一個中國」原則。
兩岸關係上﹐李登輝破壞了兩岸目前交流及海基﹑海協兩會談判的基礎;同時將已漸平息的國共內戰轉化成兩岸統獨內戰的情勢﹐徒增兩岸關係的緊張關係。而在國際上﹐「兩國論」破壞了現有的國際秩序﹐和國際上普遍接受的「一個中國」原則﹐引來亞洲甚至是全球的緊張;另一方面﹐台灣破壞了美國《台灣關係法》的基礎﹐坐實目前國際上對台灣「麻煩的製造者」的指控。
因此﹐我們強烈主張: (一)﹑李登輝應該自行澄清收回「兩國論」的說法。 (二)﹑由國民大會罷免李登輝。(三)由監院主動彈劾李登輝。
若否﹐李登輝﹑國民大會與監察院必須負起內戰和一切的政治﹑歷史責任。
19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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