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步實現中國完全統一
分三步實現中國完全統一
本文作者認為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的領土條款乃「一中原則」,除非有所變更,而非台灣領導人的台獨言行,才是法理台獨的出現。因此,北京當局不可跳入台獨的圈套,被台獨言行激怒,成為台獨選舉鼓動群眾的藉口。若讓能代表台灣「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主流民意的政黨在選舉中勝選,再開兩岸協商,才能完成「完全統一」。本刊一向主張自一九四九年以來,兩岸關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的「不完全繼承」,其現狀為內戰造成的「一國兩制」,而在這些基礎上追求「和平統一」。我們樂見大陸學者有這樣的「新思路和新視角」。編者
從這次台灣三二○選舉來看,大陸導彈不但沒有起到反獨促統的作用,反而被陳水扁這個流氓政客操弄,以公投綁選票,用大陸的導彈來製造衝突並利用衝突,把自己包裝成台灣英雄來騙取選票,可見大陸不承諾放棄武力的政策在面對陳水扁之流的流氓政客時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陳水扁、民進黨在以後的選舉中還將以制憲修憲等方法挑釁大陸、用大陸的導彈來製造衝突利用衝突來爭取選票,這樣大陸的導彈就成為台獨分子實現漸近式台獨或獲取更多政治利益的最好的工具。大陸的當務之急就是制定新的方針政策,有效的化解台獨分子挑釁大陸、製造衝突的競選策略,以適應新的形勢。
大陸應對中國統一和台獨這兩個概念含義有明確的定義。
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根據中國近代歷史、現實的兩岸情形和法律規定,統一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確認中國領土和主權是統一的,兩岸關係的現狀是和平統一的,第二個層次是實現兩岸全面三通、安排台灣產地產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形成統一的中華大市場,第三個層次是政治協商,達成國號、國旗、國歌等的統一和其他的重要政治協定,並制定相應的法律。
大陸對於第一層次的統一的論述是: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屬於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不論大陸和台灣的中國人生活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意識形態和信仰,中國的領土和主權都沒有分裂,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是統一的,大陸和台灣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地區的現狀是擁兵自重、武裝割據、高度自治。(領土和主權的概念可以突破教條主義的框框,一方面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另一方面,白貓黑貓,抓住鼠子的才是好貓。)
大陸對於第一層次的統一的論述是一個中國原則的另一種表述,也就是說,「一個中國」原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中國,中國的領土和主權不容分割,這些概念在台灣法律中都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台灣法律規定「中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其次中國在台灣的法律中是分為大陸地區和自由地區,人民分為大陸地區人民和自由地區人民。這些法律規定不是哪個當政者的言行就能輕易改變的,所以兩岸關係的現狀就是和平統一的,這也是中國統一的第一個層次。
只有當台灣的法律變更了,關於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論述定義變更了,才真正構成了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才真正構成了台獨的事實。
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大陸政府有大陸地區的管轄權,台灣當局有台灣地區的管轄權,大陸不謀求對台灣地區的管轄權,尊重承認台灣地區政治實體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權利,大陸地區的法律規定,台灣地區的法律規定,「中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根據雙方的法律規定,中國的領土和主權一直就是統一的,這就是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從來就沒有分裂,大陸與台灣一直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岸關係的現狀就是和平統一的。
總的說來,台灣問題的最根本的本質是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擁有台灣地區的領土和主權,而不是只有台灣人民擁有台灣地區的領土和主權,這構成了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完整統一;如果只有台灣人民擁有台灣地區的領土和主權,而把大陸的中國人民排除在外,這構成了台灣獨立,也就是構成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分裂。目前台灣的法律規定中體現了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擁有台灣地區的領土和主權,而不是只有台灣地區人民擁有台灣地區的領土和主權,這構成了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完整統一。這是最為根本最為重要的一點,表明了中國是統一的,是主權和領土的統一。
從中國的近代歷史看,統一概念是指代表全中國的政府消滅擁兵自重、武裝割據的地方勢力,實現中國政令和社會制度的統一。在抗日戰爭勝利之後,蔣介石發動的內戰是以消滅共產黨所領導的軍隊和解放區為目的,以實現中國政令和社會制度的統一;當蔣介石發動的內戰轉化為人民解放戰爭後,在新中國建立的前後,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大陸消滅國民黨軍隊,也是為了實現中國政令和社會制度的統一。由於台灣海峽和外國的干涉,人民解放軍在幾十年裡也不能渡過台灣海峽,以實現中國政令和社會制度的統一,從而產生了台灣問題。江澤民在發表「江八點」時說:「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台灣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同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灣的投資及民間交往不變。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有高度的自治權,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可以有自己的軍隊,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軍隊、行政人員駐台,而且在中央政府裡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從上述江澤民的講話中可以看出,大陸政府已經放棄了結束台灣的擁兵自重、武裝割據、高度自治的狀況以實現中國政令和社會制度的統一的目標,從「一個中國的原則」看,大陸的目標是維護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完整統一,而台灣的法律也是維護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完整統一的,總的說來,台灣問題根本就不是「和統」、「武統」的問題,而是結束內戰敵對狀態,確認維護和平統一,反對台獨,進行談判以達成中國的完全統一。
大陸沒有理由不根據歷史現實和法律規定,來確認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是完整統一的;大陸沒有理由因為大陸和台灣的中國人生活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意識形態和信仰,就提出「和統」、「武統」的畫蛇添足、多此一舉的說法,把台灣置於「不統又不獨」的境地。總之,「和平統一」就是兩岸現狀,而不是未來要實現的目標。採取這個政策立場,大陸沒有絲毫的後退,反而是大大地向前進一步。中共應本著「三個代表」的精神,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本著「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執政理念,對台方針政策須撥亂反正,並以新思路和新視角,和平而有利於台灣人民地處理兩岸關係。
台灣的法律精神和立法原意中都體現了是「一個中國」原則,台灣地區任何人和組織的台獨分裂言行都是違法犯法的(擁兵自重、武裝割據、高度自治的台灣地區的法律也是法律),而且都不構成台獨的事實。對於台灣地區任何人和組織的台獨分裂言行,大陸將進行規勸,要求其遵紀守法,並要求其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在民主法制的台灣,沒有誰可以宣佈台獨,沒有誰可以宣佈領土疆域的變更,在沒有法律支援的情況,都是違法的並且是無效的。
台灣的公民投票法是台灣內部保證目前和平統一現狀的有效的防獨機制。在台灣任何台獨分子和台獨組織試圖公投制憲實施台獨分裂,改變原來的固有疆域,進行實質性地分裂中國的領土和主權,這樣的公投等同於「台獨分裂戰爭公投」,他們要告知每一個台灣同胞台灣要打一場不可能勝利的台獨分裂戰爭,他們要先把台灣人民押上台獨分裂的戰車,要台灣同胞犧牲親人朋友的生命和富足生活去實現台獨分子不可能實現的台獨野心,它是違反台灣人民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的主流民意的,這樣的要戰爭、要動亂、要倒退的台獨分裂訴求絕不可能得到台灣同胞的認同,從根本上說,台獨是不可能去真真去實施的,只能是在嘴上說說,用在台灣的內部的政治鬥爭,用以製造台灣人民與大陸的衝突,以撈取民進黨的政治利益。大陸對付這樣的挑釁,最好的方法就是制定法律,確定台獨底線,確定台獨事實出現時大陸方面的因應措施。
兩岸協商應是沒有前提的,如果說有前提,就是遵紀守法,遵紀守法的台灣執政當局、民意代表和社會各界人士都可以與大陸就不同議題平等協商,而遵紀守法是天經地義的事。
當發生台獨的事實時,大陸應有三年的規勸期,規勸台灣當局和台灣民眾,重回兩岸關係和平統一的狀態,重新修定法律中關於領土和主權的規定,保障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統一。
三年的規勸期過後,如果中國的領土和主權依然分裂,宣佈一批主要的台獨戰犯,國家自動進入戰爭時期。只要台灣法律關於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論述定義幾十年一百年不變更,那麼海峽兩岸幾十年一百年都不會有戰爭。海峽兩岸的任何戰爭都是台獨分子挑起又不聽規勸,大陸將不惜一切代價來維護國家的領土和主權的完整。
一個領土和主權統一的中國在大陸地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在台灣地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從一九四九年就開始成為事實,並且也是當前的現狀。
綜上所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而不是對未來兩岸關係的訴求。
大陸處理兩岸關係的新的方針和政策就是維護現狀,維護「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兩岸關係現狀,並盡快實現三通和安排台灣產地商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同時大陸不惜一切代價來維護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統一。為了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兩岸關係現狀的認知,大陸可以單方面地安排台灣產地商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接受台灣航運公司的單向直航大陸,並敦促台灣當局以民生經濟為重,配合台灣廠商產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全面實現三通。
為了貫徹大陸「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的認知,為了徹底地擊潰台獨分裂勢力,大陸可以從明年起每年適當提高產地台灣的商品進入大陸市場的關稅,並單方面安排遵紀守法的縣市長所在的縣市的商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這一政策關乎台灣的工商業者和所有民眾的切身利益,足以震撼整個台灣社會,必將調動工商業者及廣大的民眾去要求他們選舉出來的縣市長、政治人物表態遵紀守法,並提供相關的技術協助。這一政策公佈之後,工商界和支援泛藍的民眾會率先要求藍綠雙方的各縣市長遵紀守法,泛藍和無黨派執政的市縣長就會表態遵紀守法,並做具體的工作來滿足工商界需要,這樣遵紀守法而承認和支援「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的就會有一半的縣市;剩下一半的民進黨的縣市長也會先後在諸多的社會壓力下表態遵紀守法,這些社會壓力包括工商界實力人物要求其遵紀守法、違法亂紀而擋人財路被起訴到高等法院、廠商要搬遷到遵紀守法的縣市、新的投資專案都選在遵紀守法的縣市、以後的選舉壓力、違法亂紀的壞名聲、中間選民的選票的流失、下次選舉的落選壓力等等,民進黨的縣市長也會逐步表態遵紀守法。大陸這一政策在台灣掀起的巨浪可以把每個人都捲進去,這一政策的效應是長期而有效,可以說從某種程度上改變了整個的社會生態和社會環境,根本就是民進黨不可以抗拒的,未來的民進黨只有分裂、放棄它的違法亂紀的台獨黨綱,成為一個正常的政黨,這時大陸就可以說是擊潰了台獨勢力,「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這一認識就可以說是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識了。總之,大陸要不惜一切代價維護中國的領土和主權的統一,正面地有策略地針鋒相對地打擊台獨勢力,使出殺手擊潰台獨勢力,同時也就逐步達到中國統一的第二層次,形成統一的中華大市場。
如果大陸的上述措施還不足以擊潰台獨勢力的話,由於大陸決心不惜一切代價來維護統一,大陸還可以派出特使去照會台灣的主要的貿易國,大陸將對其進入大陸市場的產品加征特別打擊台獨關稅,直至其同意並實施對台灣不遵紀守法的縣市的產品逐年逐步提高關稅。打個比方,美國與大陸的貿易額是美國與台灣的少數的違法亂紀的縣市的貿易額的N倍,這個倍數越高,美國就越不可能笨到要因小失大,而且大陸是為了打擊台灣的幾個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縣市長,是為了世界和平,是正義的事業,可以得到美國人民的支援,尤其是可以得到與大陸有密切經貿關係的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援。美國政府不可能因小失大、支援台獨、庇護違法、擋人財路、失去部分的選票,大陸對此多加研究,用適當的措施,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大陸把這一措施做後備的措施,可以是備而不用的。
大陸實施上述措施,一方面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一方面把兩岸貿易做為國內貿易,由於台灣地區有別於中國大陸,所以要安排台灣產地產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市場經濟,國內市場,自由競爭,優勝劣汰,就如長三角和珠三角、上海和香港、各省市都在統一的中國市場上競爭,如果台灣的競爭力比其他地區強,有其優勢,也是國內市場的自由競爭,這樣的措施和競爭無損於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的整體利益。大陸應把五二○後的陳水扁當局定位為通過不公平選舉、違法亂紀、暗箱操作、兩顆不明子彈等等方法竊取政權的當局,本身就是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當局,從得票率、投票率、無效公投等方面來看,陳水扁當局不是符合台灣人民的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的主流民意和符合台灣人民的切身利益的執政當局。所以大陸在實施上述措施時,完全可以不跟陳水扁當局談,完完全全地把陳水扁當局置於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境地,大陸可以先安排台灣遵紀守法的縣市長所在縣市的產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這一點陳水扁當局還不至於能干涉各縣市遵紀守法。
台灣政治是以選舉為中心的,執政當局、各政黨和民意代表的一切考量都以能不能鞏固基本選票並爭取到更多的選票為唯一的標準,而不是配合支援大陸的主張。所以大陸處理兩岸關係的最為根本的關鍵重點同樣是選舉,爭取台灣最廣大人民的認同和支援,在台灣的各種選舉中打擊削弱台獨勢力,為將來的兩岸的政治談判創造良好的條件。
大陸的任務是維持和平統一現狀、百年無戰爭,並實現三通和安排台灣產地商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台灣人民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的主流民意就已經達成,和平、安定、發展的兩岸關係就已經達成,台灣人民就可以得到各種和平紅利,比如說股票指數上升、人民財富增長、失業率下降、社會投資增長、外資回流等等和平紅利,這必將得到台灣人民的最廣泛的認同和支援,得到最廣泛的民意支援,這時大陸才能在選舉中起到正面的作用,台灣的民意和投票意向就會發生根本性的逆轉。
在以往的選舉中,投票給違法亂紀的民進黨的選票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對大陸的武力相向的政策說不,而民進黨利用公投、挑釁刺激大陸和舞弄大陸導彈就是為了騙取這種選票,在大陸的新方針政策下,台灣人民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的主流民意就已經達成,和平、安定、發展的兩岸關係就已經達成,這種選舉策略就會失效。未來台灣人民會以選票來對違法亂紀的台獨分子說不,對「要戰爭」、「要動亂」、「要倒退」的台獨主張說不,對台獨分子試圖挑起台獨戰爭、讓人民犧牲生命和美好生活去實現少數台獨分子成為「台灣之子」、「台灣之父」的野心說不,台灣人民會用選票來選擇和平安定、經濟發展、遵紀守法、更多的大陸市場機會、更多的社會投資、更高的股市指數、更多的人民財富、更多的就業、更低的失業率、不用服兵役、更低的軍費開支、更好的社會福利等等美好光明的未來前途。
今後大陸一切對台工作的重點在於選舉,讓大陸因素能發揮正面的作用,使台灣選舉中沒有族群的撕裂、沒有社會的分裂、沒有統獨之爭,使台灣的政黨能以民生經濟為導向來理性問政,使台灣的政治能給台灣人民以和平、安定、發展的未來。
為了保證兩岸的和平統一的現狀,大陸軍隊可以與台灣軍隊建立和平互信的安全機制。目前台灣軍隊已不是原來大陸去的軍隊了,不是國民黨的軍隊,更不是民進黨的軍隊,它是捍衛台灣的法律和台灣人民利益的軍隊,不是捍衛違法亂紀的台獨分子的台獨美夢的軍隊,對於這樣的維護兩岸和平統一的軍隊,大陸解放軍應視其為友軍,而不是敵軍,大陸軍方應邀請台灣軍方到大陸參觀、訪問、交流,建立兩軍的和平互信的安全機制。
對台工作一切的出發點都是要在維護和平統一現狀的情況下須應台灣人民的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的主流民意和符合台灣人民的切身利益,爭取台灣人民能在選舉中選出代表台灣人民的和平、安定、發展的主流民意和符合台灣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有多數執政基礎的執政當局,這樣的執政當局才能與大陸方面進行政治協商,最終達成中國的完全統一。
以大智慧來處理台灣問題,就要從錯綜複雜的台海局勢中抓住最為根本的本質,梳理清楚最為根本的事實,找出具體對策。台灣問題首先是一個台灣的領土和主權的歸屬,是屬於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所有中國人民,還是只是屬於台灣地區人民?其次是台灣法律規定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獨分子要不要根據現有的法律來遵紀守法,台灣問題就是一個要不要遵紀守法的問題?最後是在大陸要不惜一切代價維護統一的情況下,台灣要不要修定法律,台灣問題就是台獨分子能不能把「要戰爭」、「要動亂」、「要倒退」的台獨主張變成台灣主流民意的問題。為了打擊台獨,大陸安排遵紀守法的台灣縣市的產品以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並逐年提高不遵紀守法的縣市的產品進入大陸市場的關稅,這一招是對付台獨分子台獨勢力的殺手鐧,必然使台灣內部的議題轉化為要不要遵紀守法,是要戰爭還是要和平?是要安定還是要動亂?是要發展還是要倒退?毫無疑問,「要戰爭」、「要動亂」、「要倒退」的台獨主張不可能成為主流民意,台獨勢力必然被擊潰,同時就可以逐步實現統一的第二步。對於大陸來說,如果「要戰爭」、「要動亂」、「要倒退」也能成為主流民意的話,經過三年的規勸,大陸就不惜一切代價維護統一,要戰爭就給戰爭,要動亂就給動亂,要倒退就給倒退。擊潰台獨勢力之後,實現第三步完全統一就沒有大的阻力了。
筆者認為,本文提出的思路和對策,一定能起到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作用,兵不血刃地擊潰台獨分裂勢力,大大加快中國完全統一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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