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高明的騙術

評陳水扁「五二○演說」


在各方「矚目」和各方壓力下,阿扁的「就職演說」終於出籠了,其內容也頗符合各方的「預期」,是一篇以空泛文詞所包裝的台獨文告。其核心價值為立足於「台灣地位未定論」而走向實現台灣獨立。

「三二○」大選爭議未結束而阿扁要強行「就職」,各方矚目的焦點厥為四端,一曰真相問題,二曰族群問題,三曰制憲問題,四曰一中問題。但在這篇演說中,似乎全都涵蓋了,但又全都落空了。

一、真相問題:在野黨和台灣社會對這次疑慮重重的大選提出了三點質疑。第一是驗票問題,現在驗票的結果,爭議票達四萬多張,幽靈票達一萬多張,另外正還在進行核對選舉人名冊的工作,初步核對的結果,各種冒領選票的情況相當嚴重,一旦超過二萬張,即構成「選舉無效」之事實,但在目前的政治狀況下,司法是否能作出公正的判決,台灣人民並無信心。

第二是槍擊案,三月十九日扁呂兩顆子彈對翌日投票行為的影響。雖經國際專家李昌鈺博士的鑒定也只能得到「非暗殺,非自傷」的結論,是否自導自演或他導他演則不得而知,而破案卻又遙遙無期,台灣人民根本不相信,在目前政治狀況下的台灣司法能有破案的可能。

第三所謂啟動「國安機制」的問題,剝奪了軍警人員的投票權,但軍方及各安全單位首長在立法院答詢均言,不知有啟動「國安機制」,且今日並無「國安機制」之法規,是誰下令啟動「國安機制」又無法可以調查。

在今日台灣人民不信任司法獨立公正的情形下,在野黨要求成立超黨派的特別獨立調查委員會也得不到回應。阿扁在演說中對成立特別獨立調查委員會全然不以回應,而只強調「身為現任總統,阿扁以最大的誠意來表達完全尊重司法的獨立公正,不論結果如何,個人絕對願意坦然接受」。但是,在野黨和台灣人民能相信「司法的獨立公正」和「坦然接受」嗎?

二、族群問題:現在台灣所謂的「族群問題」,並不是一般社會科學所言之種族或民族問題,而是由台灣移民來自的地域意識所形成的,在台灣移民史上就有過閩粵械鬥、漳泉械鬥的衝突。經過歷史的發展及戰後五十年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流動,已不成為台灣社會的嚴重問題。但是,自李登輝以來,為了權力鬥爭和台獨運動,鼓動占台灣人口多數的閩南人民粹而形成閩南沙文主義。這完全是政治操作,並非台灣社會的自然,而造成社會上父子失和、夫妻反目、兄弟陌路、親朋疏離。

以這次大選言,由於四年來阿扁缺乏政績,政局動盪、經濟衰退、失業上升,更是加強訴諸族群和台獨認同的民粹動員,從「一邊一國」、「台灣正名」、「手護台灣」、「公投立法」、「台灣制憲」到「防禦公投」,無不是「中國人與台灣人的聖戰」,而讓阿扁的得票率從二千年大選的39.3%到今年的50.1%。族群或認同的民粹動員誠然有一定的作用,但也有限。以今年的得票率而言,藍綠在原住民和客家人分別都為七比三,外省人為九比一,閩南人為四比六,可見閩南沙文主義還是有一定的作用,但為了阿扁勝出0.22%(還待真相),台灣人民卻要付出社會撕裂的代價。

因此,在此次大選中就出現了「族群平等聯盟」、「紫色聯盟」等民間組織呼籲不得以撕裂族群為競選的手段,而阿扁卻不為所動。在野陣營也在立法院提出「族群平等法草案」。但阿扁在他的演說中,對「族群平等」完全不予回應,而言要「透過公民社會的建立,經由偕同參與、集體創造的土地認同與共同記憶,才能超越族群、血緣、語言、文化的局限,邁向一個新的國家共同體的重建」。

現有台灣人民有來自閩南、廣東及全國各省,試問要認同那塊土地,要共同誰的記憶。族群、血緣、語言、文化只能相互尊重,相互平等而和諧,又如何能「超越」?「一個新的國家共同體」是什麼共同體,是一個「台灣共和國」的「國家共同體」嗎?這豈不是要裹脅全體台灣人民認同台獨嗎?

三、制憲問題:在各方強大的壓力下,「制憲」二字不再出現在阿扁的演說稿中,而以「憲政改造的工程」和「重建憲政秩序」包裝之。但「改造」和「重建」都是混含之辭,從量變到質變都可以是「改造」和「重建」,只量變是為「修憲」,若達質變即為「制憲」。

阿扁要「改造」和「重建」憲政的理由是「我國憲法囿於當初制訂的時空背景,絕大多數的條文早已不符台灣當前及未來所需」。美國二百多年前制訂的憲法,時空背景與今迥異,也只聞「修憲」,而未有「制憲」或「改造」、「重建」。所以,「改造」、「重建」之說,阿扁並沒有放棄「制憲」的堅持。

阿扁還語帶玄機,似乎又是委屈的善意說:

「在二○○八年阿扁卸任總統之前,能夠交給台灣人民及我們的國家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這是阿扁對歷史的責任,也是對人民的承諾。基於相同的責任與承諾,阿扁也深切瞭解,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目前在台灣社會尚未形成絕大多數的共識,所以個人明確的建議這些議題不宜在此次憲改的範圍之內。」

他瞭解「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尚未形成「絕大多數的共識」,所以,建議「不宜在此次憲改的範圍之內」。試問是否有「絕大多數的共識」就可以列入憲改範圍,或下次憲改就可以列入呢?所以,阿扁「憲改」的目的就呼之欲出了,那也就是要將現行憲法「改造」「重建」成一部可以在下次憲改或形成「絕大多數的共識」之後,就可以將「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列入憲改的憲法了,那麼這次憲改後的憲法才是「台灣人民及我們的國家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這樣的「改造」「重建」是修憲乎?還是「制憲」呢?更言之,阿扁這次的「憲改」,不準備「改」成台獨憲法,但卻可阻擋統一,要實現完全的台獨憲法則有待於下次的憲改。

四、一中問題:在二千年就職時,阿扁雖不接受「一中原則」,但也還曾說過,可以討論未來「一個中國」議題,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本來不是問題。在這次演說中則完全不提台灣方面的「一個中國」,只把「一中原則」推給大陸。關於兩岸的現況,他說:「我們可以體會海峽對岸源於歷史情結與民族情感,無法放棄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相對的,北京當局也應該要充分瞭解,台灣人民要民主、愛和平、求生存、求發展的堅定信念。如果對岸不能夠體會2300萬人民單純良善的心願,繼續對台灣施加武力的威脅和政治的孤立,無理的將台灣阻絕於國際社會之外,只會讓台灣的民心和海峽的對岸越離越遠。」

簡言之,大陸要主張「一中原則」,阿扁還寬宏大量,能「體會」,但不能妨礙台灣主權和平獨立,否則「只會讓台灣的民心和海峽的對岸越離越遠」。這是阿扁把自己的心當作「台灣的民心」了。這四年來,阿扁用各種方式打壓、阻撓、歧視兩岸交流,但是到大陸去的台胞愈來愈多了,已經有上百萬的台胞經常在大陸經商、投資和各種活動。可預見的,這次大選後,將有更多的台胞移居大陸。二千年總統大選後,阿扁的支持度曾達七成多,但這次大選後,「三二七」五十萬人的街頭抗爭,民眾抗爭直到「五二○」而未中止,難道阿扁沒能反省到,離台灣民心越來越遠的正是阿扁自己嗎?

再者,何止大陸方面堅持「一中原則」,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在野黨和台灣人民要求阿扁成立特別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阿扁就以與憲法不符搪塞,難道他的「一邊一國」就合乎憲法嗎?以今年的世界衛生組織大會言,大陸邀請台灣代表參加作為會員國的中國代表團,是阿扁拒絕的,而竟要美、日支持去當什麼「觀察員」而吃閉門羹,寧為台獨而自絕於國際社會,為的就是要製造台灣人民的「悲情」,惡化兩岸關係的,而在國際上,不斷打出台獨的反彈球。

至於未來的兩岸關係,阿扁是仍立足於「兩國論」或「一中一台」,而作出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論述。他說:

「台灣是一個完全自由民主的社會沒有任何個人或政黨可以代替人民做出最後的選擇。如果兩岸之間能夠本於善意,共同營造一個『和平發展、自由選擇』的環境,未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台灣與中國之間,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只要2300萬台灣人民同意,我們都不排除。」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兩國論」的論述方式;「台灣與中國」,這是「一中一台」的論述方式;「只要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同意,我們都不排除」,這是「自決論」的論述方式。再配合著「憲改」和要「邁向一個新的國家共同體的重建」,阿扁的「自決論」,顯然也不是「不排除」兩岸「任何形式的關係」,而只是「不排除」兩岸「一邊一國」的關係了。

有道是「政治是高明的騙術」,我們不能不佩服阿扁演說的高明和苦心,但是,沒有了受騙人的騙術就說不上高明了。經過李登輝和阿扁,台灣人民和國際社會已經被騙了十六年,除了有心被騙的美國外,被騙了十六年還能被騙嗎?

中共在阿扁演說前就發表了「五一七聲明」,警告阿扁「懸崖勒馬」,阿扁的演說可說是「勒馬懸崖」,馬是勒了,但懸崖還是懸崖,兩岸關係仍在懸崖上,對立衝突的危機並未解除。

國親兩黨也在阿扁演說的前一天,五月十九日,宣佈未來合併的聲明,藍軍在野的力量將近一步加強。所以,未來台灣政局也由不得阿扁予取予求,而必衝突不斷。

因此,展望未來四年,除非司法判決選舉無效,否則,台灣所面臨的仍將是一個兩岸關係惡化,島內政局動盪,經濟發展不前,社會族群撕裂,失業人口上升的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