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不必劃「區」自限

評馬英九的「一國兩區說」

紀欣
(法學博士.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


相較於具有震撼性的「先連結台灣才有中國」之論述,馬英九在接任國民黨黨主席後,對於兩岸關係的著墨顯然較少。不過,馬英九在就任前對兩岸問題發表的言論,包括「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反共不反中」、「新中間主義」、「一國兩區」,倒是至今餘波蕩漾,其中又以「一國兩區說」最受爭議。

「一國兩區說」遭多方批判

馬英九對媒體說,「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很明顯定好框架,既非一邊一國,也不是兩個國家,而是『一國兩區』:大陸地區、台灣地區,大陸到目前為止可以接受此一概念。」(見《中國時報》2005/8/6)。

馬英九或許以為他已多次表明反對「一國兩制」,提出「一國兩區」只不過是描述台海現狀,不可能遭受反對。不料,「一國兩區說」一出,就被綠營大肆批判,有人稱他是「充滿中共色彩的馬英九」,有人說他終於「洩了底」、「破了功」。金恆煒更譏笑馬英九將台灣變成「一區」,而馬英九選上總統,也只能是「馬區長」而已(見《自由時報》8/9/2005)。

中國旅美異議份子,《北京之春》主編胡平在接受《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訪問時表示,馬英九所說的「兩區」,是將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關係對等化,這一點中共不可能接受。(見《大紀元網站》2005/8/8)。

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表示,民進黨和國民黨最大的不同是對台灣的認同與堅持上,陳水扁宣示的「台灣主權四段論」,與馬英九的「一國兩區」,必將在未來選舉中拚個高下(見《開放雜誌》9/1/2005)。

「民主行動聯盟」發起人黃光國也批評馬英九的「一國兩區」行不通。黃光國說,兩岸各有一部憲法,都建立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之上,也各有其統治範圍,只有當兩岸都接受「一中兩憲」的現實,兩岸才能對談。(見「一中兩憲、歐盟經驗」《民主行動聯盟網站》8/16/2005)。

大陸出面評論馬英九「一國兩區」的文章很少,找到的一篇學者評論也只是在文章結尾簡單帶過,「必須看到,馬英九淡化外省籍背景的舉措及其以『一國兩區』為主軸的統獨立場,為兩岸關係增添了難以預測的變數。」(見台研所副研究員彭為學《馬英九時代的機遇與挑戰》,《中國社科院網站》2005/8/29)。

「一國兩區」的歷史背景

「一國兩區」並非馬英九所創之新詞,該詞早在1990年就出現在台灣官方文件中了。

1990年6月,李登輝召開國是會議,國民黨有人提出「一國兩府」,而大批海外回來的台獨份子則在會議中高喊: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

1990年7月,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在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表達台灣將實施「一國兩區」。郝柏村承認中共是統轄中國大陸地區的政府,但他明白表示「一國」就是中華民國,而非一般所提到的抽像概念的中國,或是文化及民族的中國。所謂「兩區」,指的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亦即這兩個地區的統治當局。1991年4月,李登輝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在記者會上表示,台北從此承認中共為控制大陸地區的政治實體,一般認定李登輝當時的宣告,等於說明了「一國兩區」的意義。

「一國兩區」與「一國兩府」的提法,在地位與對等意義上均十分類似,只不過「一國兩府」主張,目前中國事實上有兩個政府,一在大陸,一在台灣。1993年後,「一個國家兩個政治實體」的概念大量用在台灣官方的文件中。例如1994年陸委會公佈的《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與1995年的「李六條」,均以「一個國家兩個政治實體」來界定兩岸定位。只是《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中所指中國,已經不是中華民國,而是分裂分治前的中國,或統一後的中國。「李六條」中的「一個中國」,指的是統一後的中國,現階段則是「一個分治的中國」。

大陸當局一直對「一國兩區」與「一國兩府」存有高度疑慮卻是事實。國台辦副主任兼發言人唐樹備,在1990年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台灣當局提出的「一國兩區」、「一國兩府」,「實質上是使兩岸關係變成兩個國家之間的關係,它不可能解決兩岸關係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對國家統一是無益的。」但他也強調,只要真正本著「一個中國」的原則坐下來商談,一切問題都可以提出來討論,並求得妥善解決(見《人民日報》海外版1990/9/28)。

「馬英九一國兩區說」的法理基礎

曾任陸委會副主委的馬英九,當然熟知以上這一段「一國兩區」的歷史背景。但他最近提出的「一國兩區說」,而且老神在在地表示大陸也可以接受此一概念,倒不是炒冷飯,而是他認為他找到了「一國兩區」的法理基礎,並且切合大陸最新的對台政策。

法律學者,同時也是「馬團隊」核心成員的蘇永欽,在他今年6月發表的《從法律的角度看兩岸政黨交流》論文中,除站在法律的角度,合理化國民黨與共產黨的交流外,也花了大量篇幅從法律層面解析兩岸現狀。蘇永欽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不論是引言中提到「國家統一前」,或是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都表明兩岸確屬分裂狀態。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都是從「一國兩區」的解釋出發,這點從國民黨執到民進黨執政,完全沒有改變。蘇永欽從而認定,「大陸地區仍是中華民國領土,大陸人民仍屬中華民國國民,但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權已經不及於大陸地區和人民。」

蘇永欽又進一步衍伸,增修條文引言雖提到「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但並不能清楚、直接解釋成國家未來「應」走向統一;法制上雖仍存在國統會和國統綱領,但他們均無明確之憲法基礎,而且民進黨政府已經不再執行;因此「中華民國就是一個主權範圍大於治權範圍,一個分裂狀態已經入憲,但未來方向仍保持開放的國家。」(見《陸委會網站》2005/6/29)。

蘇永欽對於大陸最新的對台政策也有自己的解析。他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把「重點放在反分裂,而非規劃統一,而其中所謂的分裂,指的又是以台灣現狀--包括台灣自我法律定位與事實獨立的現狀--為基礎,進一步的『分裂出去』」,這等於「間接否定了在現狀不變的情形下,對台灣進行非和平統一的合法性。」蘇永欽因此認為,「大陸將統一義務轉趨消極,為兩岸政府接觸打下了一定的基礎,對兩岸法制而言,訂立終戰協議或其他長期和平交流的約定,都不再是不能想像的事。」

如眾所周知,蘇永欽與馬英九不止交情匪淺,亦可能是唯一有資格、有能力提供馬英九法律意見,或與馬英九討論法律議題的學者幕僚,該論文又剛好發表於馬英九提出「一國兩區說」之前不久。從這種種跡象幾可斷定,馬英九提出「一國兩區」,並非一時性起,而是經過長期思考研究的結果。

不如坦然接受「一中原則」

儘管馬英九以為他的「一國兩區說」有法理根據,又可以被大陸接受,但筆者以為,基於以下理由,馬英九此時此刻主動提出「一國兩區說」,並不合宜:

一、「一國兩區」縱與「一國兩制」不同,但對於反對「一中」之人,只要見到「一國」二字,就不免栽贓「馬英九充滿中共色彩」,到選舉時,「一國兩區說」不但將成為綠營攻擊馬英九的口實,也將造成藍綠陣營的統獨口水戰。

二、馬英九或許認為,「一國兩區」代表台灣與大陸將是兩個對等的實體,可避免中央與地方,亦可藉此表明台灣是有別於大陸的「自由民主區」。可惜台灣一般選民既從未有機會理解「一國兩制」,恐怕也就很難看出「一國兩區」的差別性及優越性。何況,經過「江八點」及「胡四點」的詮釋,「一國兩制」早已與時俱進,未來經由兩岸談判賦予具體內涵,極可能將比「一國兩區」對台灣更為有利,格局更寬廣。

三、馬英九或許認為,「一國兩區」一來有「一國」二字,二來也符合大陸不希望台灣從現狀分裂出去的訴求,大陸必然可以接受。然而,大陸當局對台灣過去所提的「一國兩區」、「一國兩府」一向存有疑慮,主要還是不確定該兩種提法的動機為何。大陸在1990年就曾批評過台灣假借「一國兩府」主張,「將一國為假為虛,將兩府為真為實」。大陸對台政策雖有調整,但台灣當局至今連「九二共識」都不承認,大陸不可能在未上談判桌前,接受「一國兩區」。何況,台灣算一個區,在台灣以外的全中國算另一個區,是否符合民主原則,也有待斟酌。再加上,馬英九在提出「一國兩區」的同時,高談「反共」、「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其善意難免被打折扣。

四、今非昔比,台灣政權轉移後,中華民國憲法雖保持了「一國兩區」的兩岸定位,執政的民進黨雖尚未把「中華民國」正名為「台灣共和國」,但中華民國搖搖欲地卻是不爭的事實。尤其,隨著兩岸政經勢力的此消彼長,中國大陸在國際上的和平崛起,馬英九若想學郝柏村15年前一樣,堅持「一國」就是中華民國,不但將被譏為迂腐,恐怕也愈來愈難被台灣民眾接受!馬英九常笑說,「中共近六十年來,現在是最熱愛中華民國的時候!」若他能體會中國大陸在美、日牽制下,盡全力不讓國家被分裂的苦心於萬一,恐怕就笑不出來了。中華民國的地位問題當然必須解決,有人甚至主張兩邊的國號也應該協商,但兩岸復談的前提,是要承認「一中」,而非抱著中華民國當擋箭牌。

結 語

馬英九本無須在大陸當局已改以「反獨」為對台主軸,鮮少提及「一國兩制」之際,一再表明反對「一國兩制」,但如其反對「一國兩制」,系基於自己的認知及理念,又為選票考量,亦可被理解。只是,已身為泛藍共主的馬英九,與其急著提出並不討好的「一國兩區說」,還不如坦然接受「一中原則」,引領台灣民意走向反獨趨統,這才是馬英九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