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思東海和平協議與海軍越域疑案

張競
(中華戰略協會研究員 )


本年7月底,海軍年度戰術訓練總驗收對抗操演,168艦隊指揮官張鳳強少將因故遭致懲處,以極不尋常速度予以斷然處置,並於8月2日藉《青年日報》對外發佈懲處。對比《青年日報》7月30日報導海軍司令視導時,曾給予以高度肯定,並未提及檢討任何缺失。此與總統府公共關係室投書《聯合報》所稱,「海軍則於7月28日對168艦隊事件作出懲處」頗有出入,顯然此事決策過程相當詭譎,但是處理步調極為急促。

該案發展至今飽受社會負面評議,各方論斷細節更是眾說紛紜,各執一辭,國防施政當局面對國會質疑與輿論壓力,多次以各種方式澄清說明,出面滅火層級亦不斷提升,但仍無法取得社會信任。本案發展同時,因馬總統在8月5日對外宣示「東海和平倡議」,各界又將兩者聯結,儘管總統府與國防部極力撇清,宣稱兩者並無關係,最終仍須國防首長本人出面致歉,再以個人人格保證,對「東海和平倡議」事前並不知情,方能暫時穩定輿情及社會觀感。儘管各界對國防部事前並不知情有所訾議,但並未給予強烈責難。

不料8月12日總統府公共關係室主任投書《聯合報》,指出「東海和平倡議」公佈前兩日,已「將內容密送國防部」,顯與國防部原本表述不盡吻合。國防部當晚藉中廣新聞網報導再度說明,「外交部在8月3日將『東海和平倡議』的五點聲明提供國防部,由於高華柱部長沒有參與討論,不瞭解討論過程」,但如此表述又顯現出政府國安團隊相互溝通聯繫不足。率爾發言危及首長信譽,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無法事先掌握總統府公共關係室發言內容,而國防部國安業務聯絡單位又不知總統即將對外宣示政策重要性,居然僅作研討而不知立即呈報首長,政府國安事務聯繫鬆散,研辦態度又輕忽至此,確實令人憂心,更是讓人不能理解。

本案發展至今,就海軍操演越域疑案本身,業已重啟調查,是非曲直自有定論,不論最後結果如何,都將具有歷史意涵。在此要為《海峽評論》讀者引介英國及大清海軍史實,說明懲處海上指揮官事關國祚命脈至鉅,亦可能在數百年後,仍然遭人再三檢視,而獲千古罵名。

18世紀英、法兩國於地中海爭雄,海上爭戰不斷;1744年2月法西聯合艦隊與英國地中海艦隊戰於土倫(Toulon),英國艦隊由馬修斯上將(Admiral Thomas Matthews)指揮,其主動任事,不待編隊完成,以既有兵力接戰,致使未竟全功,讓法西艦隊得以趁機引退;當消息傳回倫敦民情嘩然,政界人物想藉機討好時,其就被指責未循戰術規程,經軍法審判,纏訟三年,慘遭解職離役。

十年後,馬修斯案主審官約翰賓上將(Admiral John Byng)在米諾卡(Minorca)海戰,堅持依循戰術規程作戰,並以馬修斯上將案例為由,回絕副手建議,未能果敢接戰,縱容戰機錯失,坐視法西艦隊完成兩棲攻略,當米諾卡島淪於敵手後,遭致軍法審判,處決在其旗艦後甲板。儘管約翰賓上將此案讓皇家海軍艦隊各級指揮官刻骨銘心,日後都知奮勇主動接敵,絕不固守教條亦不拘於規程,奠下英國兩百年的海權盛世,但在他的墓誌銘上仍銘記著,此處躺著一位被政治迫害的海軍軍官,為國英勇奮戰與忠心衛國,是不足以保護其生命與榮譽。

2007年約翰賓上將後人要求英國國防部恢復其名譽仍遭堅拒,但其家鄉曾有啤酒公司,出面製作其遭處死之250年紀念生啤酒,提醒世人其際遇在歷史評價仍未定論。英國法學界曾有稱此案為政府合法謀殺之說,但皇家海軍在軍官養成教育中,對此案之教授重點,集中在出庭指控與作證的都是海軍袍澤,亦在表達軍文關係中,軍事專業面對政治人物之無奈,而該案後續國會政治運作及英皇喬治二世拒絕赦免都是末節。

同樣在甲午黃海海戰後,濟遠艦管帶方伯謙被斬首,不也是海軍袍澤互咬互鬥,政治人物李鴻章趁機下令正法,圖能擺脫責任保住官位所致,此與約翰賓及馬修斯上將所面對政治算計何等類似。時值今日方氏遺族仍以其戰場所穿著,染其副手腦漿血衣證其未曾膽怯不前。殺了方伯謙,清朝海權依然不振,對比英國豈不慚愧,對比今日更是痛心!古人所謂「官雖至尊,不可以他人之生死,佐己之喜怒;官雖至卑,不可以己之人格,佐他人之喜怒!」實一語道破嚴肅軍紀所須依憑之理矣。所以只要是堅持法辦海上忠義執勤之士,都必須要有因此被寫下歷史定位之擔當。

不論海軍越界疑案最後裁決結果如何,首先要檢討,國安與外交官員面對此案所激起輿論風暴,顯然缺乏敏銳反應與適當作為,致使馬總統在8月5日公開宣示「東海和平倡議」後,立即受到外界質疑兩者關係。儘管總統府與國防部一再否認,但完全無法使民眾信服,傷害之重實在難以估計。當國內輿情如此發展,國外各界回應就遭到忽視,整體政策宣示規畫效果完全落空。而當事國對「東海和平倡議」未能積極回應,對其所具意涵視而不見,更使馬總統政治威信大打折扣。

國安與外交官僚體系謀劃「東海和平倡議」必有時日,自不待言,事先溝通協調應有其事,但是當社會氛圍變化之際,未能主動檢討宣示時機,坐視總統政策宣示受到多方質疑,致使原意完全失焦,實在難辭其咎。國防專業官僚未能參與其中,亦讓人難以理解。當正式宣示前密知國防部,亦未能使業管單位知曉其重要性,任其延宕,未能立即呈請國防首長知曉,更讓民眾對政府施政團隊橫向溝通感到憂心。

外交折衝樽俎本是藝術,英國外交部運用所屬智庫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亦即學界夙負盛名之查登樓(Chatham House)作為外交協商處所,其有「出門即不對外人言其由」(Chatham House Rule)規範,俾能保證坦誠協商不須考量輿論非議與政治干擾,其實就是顯示出英國此一老牌帝國推動外交藝術精妙所在。許多第三世界軍事衝突與領土爭議,都在此商議底定後,再浮出檯面雙方作出表面善意互動,方能順利落墨用印達成協議。

國家面對外交處境艱難,國安外交大事,低調行事,謹言守密,國人自能充份諒解,對此從未苛責,但會造成橫向聯繫溝通不良,事後各自放話辯解,損及首長聲譽名節,其政治代價何等高昂。政府施政本求一體,相互配合支持本是職份所在,但在對外投書發表新聞稿前,不知審度其所可能產生誤解,亦未知會相對單位與業務聯絡對象,更是暴露出各自為政窘態,此絕非國家之福,主事者亦難辭其咎。

再者,考量對外宣達策略規畫完畢後,當客觀條件有所變化,主事者不知通達應變,仍按既定進程進行,此猶如原本計畫出外旅遊,天氣驟變仍然逞強出門,遭遇損傷實在不能推諉於他人誤解。同樣若是外交部已事先知會日方,在未獲善意回應,並確認對方將提出適切回覆聲明前,是否有必要強行對外提出此等政策宣示,最後未能獲得應有重視。因此主政單位實應切實檢討,避免再度消費總統威信而毫無所獲。

最後審視「東海和平倡議」本身論述規畫,該項論述最重要前提在於政府一貫所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原則,以及馬總統所闡明「國家主權無法分割,天然資源可分享」基本立場。然媒體卻聚焦在五點六十字倡議細目,其中包括:「第一、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第二、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第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第四、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第五、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試問假若未能同時閱讀前述兩項前提論述,瞭解馬總統宣示全貌,此將會造成多大誤解。尤其是主權立場茲事體大,更是論述必備基礎,實在未能在論述中予以適切強調。

相關幕僚在規畫總統宣示重大政策時,必須在相關後勤支援上更加用心,在聲光視訊科技如此發達今日,當日未能先行準備適切輔助器材,致使所必須強調重點,無法立即顯現影像於全國觀眾前,僅憑發送總統新聞稿予媒體,實在是坐任媒體在轉述時獲得詮釋與評議空間。由於未在全國民眾前,藉聲光影像留下強烈原始印象,面對媒體轉述評論自然就落居下風,任其取捨。

當日馬總統在出席「中日和約生效60週年紀念特展暨座談會」作此宣示,而日方駐華代表並未出席,就外交官僚互動默契來說,使其駐台北外交代表無法當面獲得第一手消息,就外交專業來說,實乃使其工作無法順利推展,亦使其在其上級官僚體系前盡失顏面,如此必然開罪日本代表,此對雙方外交豈有好處。

當媒體詢問外交部,質疑日本代表未曾出席時,外交部告知原本就未規畫邀請日方代表。對比外交部長楊進添坦言,我方在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前,確實已先告知日本,但在真正宣示時,卻使對方缺席,此中緣由或是政策操作考量,更是讓人難以瞭解其理則。

總之,政府官僚幹練賢達,勇於任事,實乃社稷之福;本案發展至今,實在難以樂觀面對,海軍越域疑案與其糾葛不清,實非國家之幸。政府單位高調反駁學者、民代、媒體與名嘴關切,用字遣詞極度強硬,致使對立升溫,此等政治文化更是讓人憂心。期待政府各界能夠善體針貶時論,牢記止謗莫若自修,方能政通人和,為國謀利,為民謀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