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報》12月13日報導:
「文化部在文建會時代陸續指定金、馬戰地文化、太魯閣國家公園等18處世界遺產潛力點。但因台灣未加入聯合國,不具申請資格,文化部長龍應台昨天表示,金馬戰地文化是『活的冷戰博物群』,兩岸應合作同步申請指定世界遺產。
文化部長龍應台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表示,文化部正在跟陸委會討論,希望將兩岸合作申請世界遺產提高到兩岸兩會(海基會、海協會)談判的層次,讓台灣與中國大陸合作下成功申請到世界遺產。
值得討論的是:如果兩岸申遺成功,是否會變成『中國大陸的世界遺產』?龍應台表示,『決不可能讓這種事情發生,』所以才要談判,她希望在『平等、尊重』前提下,讓台灣的名勝景點也能成為世界遺產。龍應台相信,文化遺產可以超越意識型態。」
龍應台與小白兔
但是,陸委會的態度卻是非常冷淡,發言人吳美紅非常保守的說:「這涉及國際組織以及相關部會的評估,須進一步瞭解文化部的規劃。」
倒是,大陸新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卻表示積極的態度說:「有關龍應台提出的構想,大陸方面認為,凡是有利於兩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揚中華文化的意見和建議,都可以探討。」(《旺報》2013-12-14)
新上任的社科院台研所所長周志懷,則比較保守的表示:「兩岸共同申遺,首先要弄清楚共同申請的遊戲規則,弄清楚之後,則樂觀其成。」但台研所研究員王建民卻悲觀的認為,「台灣社會高度的政治化和民粹化,使兩岸合作的空間變得狹小且具爭議性。合作申遺在理論上應該有成功的可能,但在現實和政治層面上,卻相當難達成,就這點來說,還是非常遺憾的。」(同前)
但,《旺報》的「微評」卻興奮的說:「這不但有實際上的需求,兩岸也可借此契機,以『中華兩岸』共同體身份,創造新的公約數,在國際間尋求兩岸合作共榮的空間。」(同前)
我們完全能同情國台辦和《旺報》樂觀的態度。殊不知,王建民所言「在現實和政治層面上,卻相當難達成」的原因,正是《旺報》所期待的「創造新的公約數,在國際間尋求兩岸合作共榮的空間」。王建民不愧是個「老對台」,深知台灣政治現實。龍應台可能又要成為一隻誤闖政治叢林的小白兔了。
我們不但同意王建民的「相當難達成」,並且,也同意他所說的「在理論上應該有成功的機會」。
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中華民國一省,故從「未加入聯合國」。戰後,台灣之所以為中華民國的一省,是根據《開羅宣言》,「在使日本所竊自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
割台的《馬關條約》是日本跟大清帝國簽訂的,「日本所竊自於中國」即竊自於大清帝國,表示大清帝國即中國之代表政府;中華民國為中國之代表政府才有「歸還中華民國」,即「歸還中國」,因時中國之代表政府已為中華民國。大清帝國和中華民國雖然名稱不同,但同樣是中國的代表政府,這是繼承與被繼承的關係,所以,才有「竊自」而「歸還」。
既然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即「歸還中國」,又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國之一,台灣雖「未加入聯合國」,但中華民國自始即為聯合國會員國,台灣的文化遺產即中華民國的文化遺產,當然有權利向聯合國申請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但中華民國的中國的代表權,在1971年10月25日發生變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那是2758號聯大的決議文所言: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這個決議文不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取代了中華民國代表(「蔣介石的代表」),並且追溯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之後至1971年,中華民國代表在聯合國內均為「非法佔據的席位」,而要「驅逐出去」。
聯合國沒有驅逐台灣
聯大雖決議驅逐了「蔣介石的代表」(中華民國代表),但並沒有驅逐中國,也沒有驅逐台灣。
1945年,台灣就「歸還」了「中華民國」,屬於中國,在聯合國內由中華民國代表;1971年,聯大並沒有驅逐台灣在內的中國,雖然美國不承認,但據聯大決議文,台灣仍屬中國,只不過是中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了。這也是繼承與被繼承的關係。
其實「中國」一辭起自《尚書.梓材》,夏、商、周、秦、漢……宋、元、明、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只是中國一代又一代的國號而已。
台灣現在雖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統治範圍,但仍屬聯合國內的中國。所以,台灣的文化遺產就是中國的文化遺產,中國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的台灣文化遺產當然有權利向聯合國申請為世界文化遺產。
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內的席位和絕大部分的邦交國,還有絕大部分的領土都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但是,還有22個邦交國,和台澎金馬的領土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這種狀況或為「不完全繼承」。
儘管台灣「未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代表也被逐出聯合國,但中國的台灣文化遺產,沒有不可以向聯合國申請為世界文化遺產的理由。這就是王建民說的「合作申遺在理論上應該有成功的可能」。
台灣文化遺產要向聯合國申遺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誰代表中國將台灣文化遺產向聯合國申遺,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台灣「未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代表又被逐出聯合國,唯一的可能只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將台灣文化遺產向聯合國申遺。
在內戰期間,「漢賊不兩立」,有我沒你,要兩岸合作申遺絕不可能。但1979年,大陸終止了「解放台灣」;1991年,台灣也終止了「動員戡亂時期」。雖然經過李、扁20年,但在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兩岸進入「和平發展」時期,台灣對大陸市場的貿易出口已達對外貿易的41%以上。所以,兩岸合作申遺不是沒有可能。
申遺是台灣的中國權利
何況,申遺是台灣的中國權利,能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不但增進觀光產業,擴大台灣國際的能見度,也為保全台灣文化遺產提供了保障。
台灣若能申遺成功,對大陸毫無損失,而只有博得台灣人民的感激,惠而不費,何樂不為。
根據「一中各表」的原則,台灣的文化遺產,可以不是「中國大陸的世界遺產」,也可以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遺產,但不能不是中國的世界遺產。而這個「中國」,台灣方面當然可以表成「中華民國」。所以,從法理上來說,兩岸合作申遺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問題在於王建民說的,「台灣社會高度政治化和民粹化,使兩岸合作的空間變得狹小且具爭議性」。
王建民的話太含蓄,一般人聽不懂,說白話文,任何在一中框架下的兩岸合作,都會遭至內有台獨,外有美國的反對。台獨反對一中框架,美國反對兩岸合作。在一中框架下,台獨就沒有可能了;在兩岸合作下,就難以「以台制中」,美國的「巧實力」就無以施展。
但如果突破「一中框架」,不但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並且是分裂中國領土主權,北京當局也不可能接受,結果是兩岸合作申遺不成。
兩岸合作申遺,是不利美國「以台制中」的戰略利益;不能兩岸合作申遺,則是出賣台灣文化參與國際活動的權利。台灣人民必須要為美國「以台制中」的戰略利益來犧牲台灣文化參與國際活動的權利嗎?這就要問馬英九政府了。
老實說,戰後的台獨運動來自美國遠東戰略小組的戰略思考,遠東戰略小組的戰略思考,更來自19世紀美國遠東艦隊司令伯裡(M.C. Peery)將軍。除了「以台制中」外,後來還有「以日制中」。
戰後,由於中國內戰,美國才有藉韓戰爆發介入中國內戰的機會,以致造成戰後兩岸關係形成內戰與冷戰的雙重結構。
1979年,中美建交,有過一段「以共製蘇」的短暫蜜月期。蘇聯瓦解後,美國的矛頭轉向中國大陸,而有「拆散中國」之聲甚囂塵上。但又發生「九一一」,打亂了美國歷史的進程。為「反恐」美國出兵阿富汗,又攻打伊拉克。至歐巴馬上台後,又「重返亞洲」、「戰略再平衡」,說穿了,就是對中國大陸進行新圍堵,但今天的中國大陸已非昔日可比,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並正在直追美國。
馬政府挺直起來
美國以「巧實力」挑撥東亞各國與中國大陸對抗,馬英九卻主張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推動兩岸和解政策,當然與美國「新圍堵」不搭調,而必然受到美國壓力,和民進黨台獨的反對。
當年內戰,台灣不能不依賴美國保護,但時移勢異,今天兩岸除「和平協議」外,基本上內戰已中止,不需靠美國保護了。反而,美國「重返亞洲」要靠台灣對大陸「新圍堵」。
東亞各國真正能配合美國「新圍堵」的大概只有日本和菲律賓。所以,台灣雖然不必公然和美國唱反調,但也不必積極去迎合美國的「重返亞洲」。美日深恐兩岸聯手保釣,其實馬英九不吭氣就是了,不必信誓旦旦的「決不與大陸聯手保釣」;若能表示「不排除與大陸聯手保釣」,說不定,在台日漁業談判中還可以獲得更多。
透過中國大陸,兩岸合作申遺這是台灣的中國權利,台灣沒有理由放棄自己的權利,把中國全部讓給大陸,更不能為美國「重返亞洲」而不得兩岸合作,把台灣文化申遺的權利放棄。
所以,我們支持龍應台的「兩岸合作申遺」,也希望馬政府能挺直起來,把屬於台灣的中國權利還給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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