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與日本才是「一家人」

壽翁


3月11日媒體報導「蘇貞昌聲稱台獨是事實不願與中國做一家人」,台獨蘇貞昌在獅子會300A1區演講,宣稱「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依照憲法名字叫中華民國,如果要改變現狀,一定要經過2,300萬人公投同意」、「『中國』再怎麼有錢?再怎麼大?都不想跟他們做一家人……」。

噫!蘇貞昌其老狗玩不出新把戲乎?其所言一切「反面教材」,經李扁之20年,早已證明此路不通,「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奈何今夕何夕,仍見蘇貞昌拿來「期勉這群社會菁英與經濟優勢的獅友們,賺錢要賺得有志氣,做人要有尊嚴」呢?

「賺錢要賺得有志氣」,「做人要有尊嚴」,意謂要「有志氣」「有尊嚴」的堅持台獨,卻沒志氣沒尊嚴不要臉的去賺「再怎麼有錢」的「中國」的錢嗎?

可以正告蘇貞昌一切台獨者:

「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乃「精神勝利法」自我催眠自欺欺人之謊言,此世界迄不曾出現「台灣國」或「台灣國憲法」;中華民國政府今所治理含「台澎金馬」,不只台灣一島;《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南京,中華民國國號已沿續103年;對於今治權所不及的大陸,經修憲界定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中華民國含大陸與台灣「一國兩區」也,「兩區」互為「兩岸關係」。

「如果要改變現狀」,亦即改變「一國兩區」之現狀,唯一辦法即修憲甚或制憲,修憲須經法定程序,制憲更待「建國」,豈是什麼「一定要經過2,300萬人公投同意」?蘇貞昌所扯「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並非中華民國憲法之條文,乃台獨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之妄言,蘇貞昌焉可「偷吃步」?此「精神勝利法」自我催眠自欺欺人之謊言,是無效的,不能成立。

至於「如果『台灣』不是『國家』,他當什麼『行政院長』、選什麼『總統』、怎麼會有護照與簽證?」則蘇貞昌所曾擔任過之「什麼『行政院長』」,或日思夜想2016年所欲再度參選的「什麼『總統』」,及蘇貞昌「怎麼會有護照與簽證?」其前提皆因先有中華民國,而非「台灣」而來,蘇貞昌之護照正是「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護照」另標英文「REPUBLIC OF CHINA」,並加標「TAIWAN」,以便國際分辨,中華民國何曾變成「台灣國」了?全世界有哪一國家有何國際組織承認「台灣」是「國家」呢?反證「台灣」的確「不是國家」。「如果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則蘇貞昌錢包裡的台幣,怎麼國號是「中華民國」四個大字,而非「台灣」?

簡言之,「蘇貞昌聲稱台獨是事實」絕非事實,台灣從來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對於蘇貞昌而言,這才是殘酷的事實。至於蘇貞昌「不願與中國做一家人」,這是可以理解的,蘇貞昌儘管請便不和大陸同胞「一家人」,蘇貞昌更可以自由的如其祖父蘇雲英與伯祖蘇雲梯一般,與日本才是「一家親」,又有誰會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