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周永康案談習近平反腐作為

楊開煌
(銘傳大學教授兼兩岸研究中心主任)


一、中共改革開放以來的反腐

腐敗的問題在中共黨內是一個長期性、複雜性的問題,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共歷次大會的「政治報告」,都對幹部腐敗的問題有所批評,而且出現下列的趨勢:

第一是字數的不斷增加,代表了腐敗問題的嚴重和中共的重視,「十二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第四、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整黨,使黨風根本好轉」,全部共50字;到「十三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六、在改革開放中加強黨的建設」相關共用64字;到「十四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四、加強黨的建設和改善黨的領導之第三,密切黨同群眾的聯繫,堅決克服消極腐敗現象」共用了96字;中共「十五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十、面向新世紀的中國共產黨」共用200字;中共「十六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之(六)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共用331字;中共「十七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十二、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之(六)切實改進黨的作風,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共用397字;中共「十八大」的政治報告中有關腐敗的批評是在「十二、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準之(七)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永保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共用493字;這是十分吻合事實發展的現象。

第二是用字有差異,在80年代中共認為這是個別黨員的作風問題,(1982年)其基本對策也就是「黨內整風整黨」(1987年);到90年代反腐敗問題的嚴重性,明顯上升,成為「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鬥爭」(1997年)要「加強廉政建設」(1992年);再到新世紀「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2002年);「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2007年),「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2012年),這也說明中共幹部的腐敗情勢是越演越烈,中共的對策也從比較空泛的「加強廉政建設」,轉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比較具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作了決定之後,1998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到2010年11月10日以中發(2010)19號文頒布新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強化了責任制的規定。

第三是新世紀以來反腐的議題開始在政治報告中形成獨立段落,足見市場經濟之後,腐化的情況,不僅嚴重,而且是氾濫成災,因為社會進入「市場化」之後,金錢和財富逐漸成為人們至高無上的新價值,在社會價值體系、民族核心價值觀中,擁有主導性的話語權,結果一個人的成功與否,就異化為以其金錢與財富標準法則去衡量。則原有價值觀、倫理道德、思想意識型態、信仰都受到市場經濟的挑戰和衝擊,很容易誘使幹部以權換錢,用權謀利。因此,幹部的腐化越來越普遍,加上中共幹部的權力沒有相應的制約,因此,幹部的腐化越來越嚴重。而中共在監督、管理的手段上,一直採取內部機制,以至問題越演越烈,中央再重視都不見效。

二、成績之後的問題

自從習近平2012年底上台以來,在中國大陸的內政上,給人印象最深的莫過於「反腐肅貪」(當然嚴格地說貪、腐是兩個概念,貪是法律問題,腐是道德問題,通常兩者帶有相關性,但貪者未必腐,腐不必從貪,在此從俗以「反腐」統稱),習近平當年在接任總書記不到一周的時間裡,已在不同場合兩次就腐敗問題發出嚴重警告,而且是由王歧山這個金融專家來主持反腐大計,然而在當時不少人抱持新官上任的心態,只要忍一忍不在風口浪尖就沒事,也有人視為是「走過場」「門面功夫」的表演,也有人以為權力鬥爭的整肅運動,或是政績工程作戲心態,很少意識到這會是一場中共官場中的「長征」,迄今已近兩年,省部級、副省部級的領導近41人落馬。特別是政界的蘇榮,軍界的徐才厚,黨內的周永康,都是黨與國家領導人級別的「大老虎」,反腐至此,也有人認為到了周永康應該是「收官之作」,然而山西省的官場地震,按劉雲山在布達王儒林會上的說法,山西省的政治生態存在不少問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嚴峻。中央高度重視山西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山西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決定對山西省委班子作重大調整。袁純清(原山西省委書記調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才調職,白恩培(青海、雲南省委書記後任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又被停職調查,足證王歧山在全國政協「反腐永遠在路上」的說法所言不假。也顯示了習近平反腐的決心。

然而迄今為止,習近平的「反腐」依然是以「人治」為動力,「運動」為特色,前者是以領導人的決心為基礎,後者是人民社會的參與依靠,人治難過「人情」,運動難免「氣竭」,所以習近平的反腐一直有出何時「叫停」的疑問,從而就必須不斷重複,再三宣誓,其實關鍵在於外界對貪腐的認知,因為大家都認定當今任何政治體制都不可能根絕「貪腐」,(葉一璋,全球清廉印象指數〔CPI〕發佈新聞稿,http://www.tict.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20131203,所公告的資料「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CPI〕評比全球公部門廉潔程度最重要的指標,以0到100分評價〔0分代表被評價極度貪腐;100分代表被評價最廉潔〕。在2013年度上榜的177個國家中,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國家得分低於50分〔亞太地區有64%低於50分〕,其中丹麥和紐西蘭以91分並列第一名,而阿富汗、北韓和索馬利亞則以8分墊底,表現最差。)然而其他國家的反腐工作是司法部門、廉政部門的經常性業務與工作,所以沒有所謂「停止」的問題;而習式「反腐」目前仍然依靠「人治」「運動」方式的反腐,就必然有高低起伏,因此,何時是低潮,例如何時不派「中央巡視組」;另外大家對習的「反腐」最終的目的為何,也很有疑問,雖有不同的解答,但是在「目的」達成之後,也就是「反腐」停頓之時,至少是暫時不是政策的優先工作。因此在回答周永康案之後,是代表新領導集體反腐工作的「收官之作」,或是反腐進入深水區的轉折點。之前必須先行釐清本文對上述問題的看法。

三、習近平反腐的目的

習近平啟動反腐鬥爭時,有不少論者認定是「權力鬥爭」,如果是以「鞏固權力」作為目標,則蘇榮、徐才厚、周永康的落馬,應該就代表了習的權力已經相對穩固,熟悉中共政治生態的人都清楚新領導人的權力是否「穩固」的主要標誌,就是領導人是否可以剷除政治上其他派系,而依舊保持政治正常運行。依此標準,如今正是宣佈第一階段的階段目標完成的時機,但是事後的發展證明不是如此,換言之,「權力鬥爭」的說法,是一種虛假的猜測。

其次的「救黨圖存」,習近平在他上任之後,第一次主持政治局會議就針對各級幹部的貪腐案件,提出警告:「近年來,一些國家因長期積累的矛盾導致民怨載道、社會動盪、政權垮台,其中貪污腐敗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實告訴我們,腐敗問題越演越烈,最終必然會亡黨亡國!我們要警醒啊!近年來我們黨內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性質非常惡劣,政治影響極壞,令人觸目驚心。」

其中習近平所說的「亡黨亡國」說源自中共新世紀的「政治報告」,但過去有警惕無辦法,習近平與王歧山合作,確實交出了不同以往的成效,也讓大陸的社會風氣,民心向背和官僚文化出現了重大轉變,但是畢竟時間不長,痼疾難愈,腐敗分子也未盡除,除惡不盡,余火不熄,就此擺手,必然是功敗垂成,一切枉然,因此,習近平的目的如果是救黨,周永康案也不會是反腐的休止符;人民網評在周案公開的同一天,發表了題為《打掉「大老虎」周永康,不是反腐句號》,雖然後來被刪,但是在網路時代這種作法只是欲蓋彌彰而已,因此習的目標應該不僅是消極的平民怨,收民心,保執政而已。

其三是「建立現代化治理國家」才是習近平反腐的積極目標,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其中「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以更大決心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這些都是間接針對反腐工作的作為,而「決定六十條」之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則是直接作法。從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簡稱TI)2013年的資料來看,在亞洲香港(75分)第15名;日本(74分)第18名;不丹(63分)第31名。鄰近之韓國(55分)第46名,而中國大陸(40分)第80名,是亞洲重要的國家中比較靠後的(泰國88,印度94,印尼118),在金磚五國中排名中間,次於巴西(69)、南非(72)優於印度、俄羅斯(119)。以這樣的排名稱不上是現代治理,中國大陸作為崛起的大國,除了在經濟發展的成績之外,如果不能在國家治理方面顯現出新的成績,則不但中國道路、中國模式不具有吸引力,更重要的是中國現有改革成果也無可持續,不反腐談不上任何政治改革,不反腐‧任何的政治改革也都不可能見效。

一如大家所知,對任何政權而言「反腐」都是自清的手段,不是目的,對習而言,「反腐」作為手段在初始的目的,希望能威嚇官吏,急剎歪風,安撫民怨,爭取時間,深入改革;如今可謂初見成效,進一步則需要從「人治」而「法治」,從「運動」而「常態」;正如人民網的評論所說:「除了治標還要治本,除了懲治大老虎,更從制度設計上防止腐敗出現。毋庸諱言,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同時「反腐」也有戰略的、積極的、正面的目的,在官員的作風改變,官場的風紀端正的過程中,進行中國大陸治理現代化的建設,才是符合2050年把中國建設成為小康社會,中等發展的現代化國家的目標。

四、結 論:

在當前「習式反腐」中,顯然是比較重在治標,因為外界假設了「習式反腐」,為黨的執政權利而「反腐」,因此在周案、徐案之後,就會慣性地進入休止符的時期,其結果短期的禁奢,就會是下一波腐化的催化劑,顯然習式反腐,不是以執政黨免於「亡黨」為單一目標,所以評價「習式反腐」的關鍵,不是只治標不治本的問題,而是不先治標如何治本,以及治標之後如何治本的問題,「標」之不治則缺失難現,漏洞難現,不清楚缺失,看不見漏洞,奢談治本,就只能移植、複製別人的規範,其結果必然治絲愈棼,越反越腐;「治標」的另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營造一個良好的政治氛圍和政治生態環境,以減少反腐的阻力;我們發現習式反腐在治標工作上,還注意到自家的腐敗問題,一面查官,一面也查紀委,以自身淨化來刮骨療毒,另外利用科技開門反腐,也都強化了反腐治標的社會效果,應該說也具有治本反腐的參考意義;但如果只為反腐而反腐,而忽視了整理、歸納、研究腐敗的個案,綜整出有意義的經驗法則,從而立足自己的政治文化,思考反腐之道,並使之納入中國的反腐規範之中,成為法律,則難將反腐治標的成果、心得嵌入治本反腐的脈絡之中;這樣就是為反而反,難以持久,只能嚇阻於一時,無法建構邁向現代化的治理之坦途。

其次在中共體制內「反腐」絕非總書記一個人決心的問題,而是必須中共內部的幾種政治集團都有「亡黨亡國」的危機意識,大陸社會擁有極高的民意支持,才有可能具有強大的續航力,客觀而言,本世紀以來,每一任的總書記任內都有大大小小的官吏,因腐倒台,涉貪入獄的亦不在少,但是都只是形式性質治標,這次習式反腐顯然不滿足於僅僅是形式性質治標地反腐,其反腐的力度、廣度、深度和高度,歷來罕見,其所需要的支持,以及所面對的反抗,歷來罕見,若非精心策劃,縝密佈局,耐心搜證,難以為功;因為當今中國大陸的貪腐是「寡頭式的貪腐集團」,所謂「寡頭式的貪腐集團」一方面指少數的家族獨佔、寡佔了中國大陸的某些行業,他們僱用了相當的紅二代,形成中國大陸境內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彼此沆瀣一氣,化公為私,坑害國家。如周案的石油幫就是一例,其次就是國營企業做專利、專賣也是一種寡頭,他們透過海外投資,套謀私利,這些集團經過多年經營的這些寡頭,向上向下、左右勾連、盤根錯節的政商網路,他們利用其金脈和人脈,形成獨立王國,恣意扭曲、抵制甚至對抗中央的政策,罔顧國家人民,影響至為惡劣;王歧山在一次的內部講話「貪斂、墮落到某一界限會利令智昏,為外國政府效勞,有意提供政治、經濟金融等機密情報,不擇手段竊取情報。」他怒指「央企高層有人『叛國』。」「反腐」就是要剝奪中共內部「寡頭式的貪腐集團」的根本利益,故而每一個節點上,反腐力量都可能遭遇極大的阻力,他們絕不可能束手就擒,必然是「聯合相關利益者」進行孤注一擲的反撲,所以「反腐」注定是一場極其艱難的「內戰式的革命」,所以才傳出習近平說「與腐敗作鬥爭,個人生死,個人毀譽,無所謂。」甚至有意圖暗殺王歧山的傳聞。

總之,中共現階段的「反腐」絕非建立制度的問題,而是如何透過政治鬥爭的藝術,發動群眾,結合菁英,統戰派系,打好反腐鬥爭的一個一個戰役,總結經驗不斷推進的時代。

在中華文化圈內官僚的腐敗問題不僅是人性問題,也是歷史問題,更是文化問題,所謂「人性問題」是個人的「貪」念,是利益,所以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國際透明組織的評比中,評為第一名的紐西蘭、丹麥也只有91,所以對任何政體而言,「反腐」都是各國政治的必要配備;所謂「歷史問題」是指在中國大陸的貪腐,在官場上有其傳統,盤根錯節,有時甚至成為官場中的潤滑劑,不可或缺,大家心知肚明的潛規則之一,故而剷除起來,困難重重;然而更加重要的是所謂「文化問題」,反有貪腐之官必有行賄之民,對中國人民而言,行賄官員是一種破財消災,花錢買平安,花錢買保險的庇佑心態,看別人都如此,自己特立獨行,顯得自己「不濟事」,看別人都如此,自己不跟進,心裡沒有底,所謂「行賄」在中華文化中沒有被「罪惡化」,被「羞恥化」,既然行賄者無罪,則禁止收賄、索賄當然就倍感困難,甚至到了不行賄不知如何與官府打交道的地步,行賄成為政治文化的一部分。是以中共的反腐必須既要大力澄清吏治,更須教育百姓,主動行賄與收賄同罪,才能從根糾正文化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