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那肅殺的白色恐怖

50年代白色恐怖事件善後事宜處理公聽會記錄

劉新 整理


7月17日上午9點半,由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與新國會雜誌社主辦,立法委員林正杰、洪秀柱、謝聰敏、及蔡式淵辦公室協辦的「50年代白色恐怖」事件善後事宜處理公聽會,將立法院第八會議室擠得水洩不通,連門外走廊上都站滿了人潮。由全省各地趕來的白色恐怖倖存受害人及受害者家屬,把會議室內能站人的空間都站滿了。
這場聽證會由《新國會》雜誌社社長柴松林教授及立法委員林正杰共同主持,邀請了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創會會長林書揚、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賴澤涵教授、世界新聞傳播學院王曉波教授、清華大學中文系呂正惠教授、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劉文超教授等出席,另也邀請監察委員王清峰及國防部軍法局趙定魁副處長和軍管區李承訓參謀與會,但趙、李在現場出現片刻後便不見蹤影。
本次聽證會有三個討論提綱:(一)「50年代白色恐怖」的發生背景。(二)「50年代白色恐怖」影響層面。(三)政府應當如何處理善後事宜。在學者專家發言過後,並開放給白色恐怖受害者及家屬發言,整個會場最後成為吐苦水及控訴大會,場面有些失控。翌日台灣主要媒體均封殺此一新聞,可見主流派控制的國民黨當局,仍然不願面對此一歷史傷口。
在國共內戰演變成隔海對峙之後,尤其是韓戰爆發之後,國民黨的情治人員在台灣地區進行慘絕人寰的「紅色整肅」(Red Purges),造成大量的冤錯假案。據估計,因涉嫌叛亂案件而被執行死刑的約有三、四千人,因案情「較輕」而被判無期或有期徒刑的超過八千人,光是所服刑期超過一萬年。日據時代台籍進步知識分子幾乎都被摧殘殆盡。—編者

還歷史一個公道

林正杰:曾經為了台灣今天比較合理的民主,已經坐過牢的老同學,或者是為了台灣建立一個比較公道的社會有過犧牲的各位家屬,還有多位學者專家,各位關心的女士先生,今天我們「50年代白色恐怖」善後事宜處理公聽會,在立法院現在正式展開。

今天的主辦單位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他們的代表是創會會長林書揚先生,另協辦單位是新國會雜誌社社長柴松林教授。(以下介紹各位出席學者專家。)

監察委員王清峰先生今天有事不能來,但他已經在著手調查這個案件了。另外我們也邀請了國防部軍法局及軍管區的代表,早上剛剛來過,現在不曉得跑去哪裡了。我相信,即使他們來我們也不會給他們難堪,大家是在探討歷史跟如何處理歷史的問題,對不對?我們鼓勵他們,待會兒回來。我們除邀請發言者外,也歡迎政治犯及家屬發言,請先遞條子上來,有話要說,有冤要訴,對處理有意見的均可提出來。

柴松林:我們這次舉辦這樣的活動有幾個目的。第一,希望能夠澄清歷史的真相:我們做這樣活動的目的並不是要加深彼此的仇恨,而是要還歷史一個公道。第二,要還給每一位受害者和他的關係人、家屬清白,讓他可以在這社會上獲得尊重,使以前的委屈能夠得到平反。第三個目的,是要來譴責由於自私、由於無知、由於貪婪所出現的暴政,它的惡果是多麼的深刻、多麼嚴重。希望突顯暴政的殘暴,讓我們能夠據以防止今後再出現類似的狀況。第四,為了要記取歷史上的教訓,希望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同時也希望經過這一類的活動,可以使台灣,甚至整個人類社會成為既自由又人道的社會。

美國反共大協作的背景

林書揚:一、「50年代白色恐怖」的產生背景:首先「白色恐怖」一辭是近代政治史上的習慣性用語。意指擁有國家政權的統治者,針對被認為具有危險性的個人或團體採取的,超越正常法律規範之上的,國家暴力的摧毀行為。「白色」也是通用語,表示政權本質或政策動機的保守性甚至反動性。有關台灣50年代白色恐怖的產生背景,應該分別從國內和國際的關係因素去著眼,找出影響或決定當年國民黨政權採取恐怖政策的由來。首先,在國內方面可以舉出四點:

(一)國民黨在內戰中的全面覆敗。黨、政、軍原有權力結構的一時瓦解;黨心、民心、軍心的嚴重渙散。

(二)退守台灣後軍事危機尚未成為過去,紅軍不無可能渡海攻台。

(三)最後棲身地台灣的官民關係的持續緊張,二二八事件的陰影仍然籠罩著全台灣。

(四)美國對華政策曖昧消極。

在以上的客觀形勢之下在台北建立起新的權力核心的國民黨政權,其穩定性的確難有保障。再加上隨著大陸上內戰的逐漸結束,長年以來在戰火兵災中幾無寧日的中國人民,包括台灣人民,自然而然的期待著一個嶄新的國家局面的出現。希望早日停止內鬥,完成國家統一,走向和平建設,實現更多的社會正義和人民幸福。這在當時,確是一般人民心理中的普遍的嚮往。

然而不幸的是,堅持著黨私利益立場的執政者認為這種民心趨向是嚴重的反叛因子,是破壞所謂的「反共大業」國策的「附匪論調」甚至「匪共陰謀」,必須用嚴厲的手段加以消滅。於是,猶圖困獸之鬥的國民黨當局,先在1949年5月1日,施行全島戶口大檢查,同月20日,頒布軍事戒嚴令。翌年3月1日,蔣氏復出就任總統。而到了同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對華政策由消極轉為積極,特別是第七艦隊駛進台灣海峽使得國民黨政權轉危為安。於是自該年後半年起,全島性的大量逮捕大量處刑,揭開了整整一個年代的恐怖政治的歷史悲劇。

再說到國際因素,是美蘇之間對抗形勢的擴大化。美國為了全球性的反共戰略,急需在世界各地區建立反共聯盟。於是一些落後地區的專制政權,競相投身於美國為首的反共軍事聯盟圖以取得被保護權。

包括國民黨政權在內的許多落後地區國家,紛紛出現了反共國策為最高法源的,所謂的白色恐怖政治。因此,可以說50年代的台灣恐怖政治,並非是台灣一地區的孤立現象,而是美國主義下的全球反共大協作的全球性產物之一。

「慘絕人寰,暗無天日」

二、白色恐怖政治的影響:談論白色恐怖帶來的實際影響以前,應該先將這一段恐怖政策的實況稍作簡述。

恐怖政治的具體內涵既然是國家暴力的超制度行使,則一切執行過程都可以不顧形式上的法定規範。所謂的軍法肅清,從逮捕、審訊、判決、執行、到未死者發監服刑,到刑滿出獄,回復社會生活,每一個環節都隨時出現非法違法的迫害情事。特別是審訊過程中的殘忍的拷刑,自由心證的罪行認定,蓄意加重的量刑原則,出於政策需要的,計畫性假案等。可以用「慘絕人寰,暗無天日」兩句話來表現,令人酸鼻的實例多至不勝枚舉。至於出獄手續中的制度化的受害情形,至今尚無正式的完整的統計。只是根據各方面的評估,在《懲治判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國家總動員法》、《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戰時軍律》等等苛法惡法下受舉發的人民數以萬計。而處極刑者約達三千至四千。這樣的恐怖整肅政策帶給民間的恐怖效應之大、之深,是可想而知的。下面僅舉幾個重點:

(一)特務政治的跋扈,使「恐懼」成為國民行為的最高制約因素。使國家社會失去了來自成員內在自動的向心力凝聚力。

(二)特務政治建立在視人民大眾為假想敵,構陷肅清為國家長治久安的基本手段的錯亂認識上面。因而使國家陷入「結構畸型,手段暴壓」的惡性循環之中。也就是,政權基礎的脆弱性和政策運作的高壓性的惡性循環。除了上述的一般性惡果以外,台灣的白色恐怖因其特有的歷史條件而發生了下面的嚴重負面影響:

1.因為國民黨以大陸的共產黨為最大敵人,對絕大部份的異議分子皆以「匪諜」案處置。使兩大生產階級的農民工人,因懼怕被戴上「鼓吹階級仇恨」的罪名,而自動放棄了弱勢階級的合法自衛權。

2.也使對現體制具有批判意識的進步分子,具有和平漸進的改革意識的知識分子,出於同樣的「懼罪」心理而自行放棄合法的言論空間。

3.恐怖政治的殘酷性蹂躪了台灣同胞原本抱有的祖國愛、民族愛;使官方的民族主義教條失去了真實性,使部份同胞決然走上了台灣民族論、台灣建國論。

4.恐怖政治所造成的生活氣氛,使人民大眾養成了迴避政治、厭煩政治的所謂的政治冷感症,而無從培養理性健康的政治認識和判斷水平。致使一旦解嚴,只看到少數群眾的盲動激化和更多群眾游離政治的兩極化現象。

5.除了《懲治叛亂條例》外,當局還通過《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非常時期人民團體法》等等,將管制的範圍推廣到人民的思想生活、文化生活的領域上。長年以來國際上時而出現譏笑台灣為文化沙漠的說法,未嘗不是恐怖政策下,社會心理的鬱積和閉鎖所造成的。

6.最後,白色恐怖的精神基礎是極端的仇共恨共。使得人民大眾對國家前途的合理思考受到了極大的限制。直到今天,面對兩岸關係問題時,不易整合出具有前瞻性的,著眼於民族整體觀和進步觀的共同認識。

總而言之,今天台灣的亂象衰象,畸形落後,都和當年恐怖政治有關。都和長年來瀰漫在民間的恐懼心態和受扭曲的認識習慣有關。

五點要求和一個主張

三、如何善後:白色恐怖的惡果已然造成,以現實政治的觀點,當然以撫平無盡數的人民冤屈為首件。但我們站在當年的恐怖政治直接受難人的立場,雖然是那一段歷史公案中的當事者,卻也無意以唯一的解釋權者自居。因為問題關係到所有人民大眾的共同利害,我們還是希望大家都來關心,一起研究,期能達成一種合理的共識。這樣一來揭發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才能具備它的歷史正當性。否則只是一種特殊族群的閉鎖性活動,意義便大大地減低了。基乎此,我們提出五點要求和一個主張。

1.有關單位應及早開放並公佈過去的政治案件處理檔案,附帶死刑者下葬地點。

2.對冤案、假案、錯案應予賠償。

3.對法外迫害(如對刑滿者、不起訴者任意拘留、監禁)應予補償。

4.應即停止對前受刑人及其家屬的特別管制和歧視性待遇。

5.應暫停六張犁公墓的遷移計畫,並撥地建塔安靈。

以上的五點要求,其中1、4主要是屬於精神補償。2、3點是屬於物質補償。5遵照社會風習,但也不無教育和觀念的意義。整體而言,都是屬於行政補救措施,應無超出合理範圍之外。

至於一個主張,是以廢除《國家安全法》做為終極目標。我們認為,當前的國安法,在立法精神上,內容規定上,顯然都是違憲的。它片面地規定了何者為政治犯罪。很容易變成了總統獨裁的權力工具。我們不諱言,國家需要安全制度,但阻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罰則,只要委之於刑法中的相關規定則可。實在沒有必要再造出一個國安法,使其凌駕於憲法的人民權利規定,和刑法中的處罰規定。為了防止違反憲法,蹂躪人權的恐怖政治重現於世,戕害人民大眾,我們堅決主張,根本之途應廢除國安法,回歸憲法和司法正常化。我們視其為反白色恐怖運動的、堅定不移的最終目標。

賴澤涵:一般人可能以為白色恐怖只在50年代,事實上白色恐怖不是只在50年代。它在解嚴前後都還沒有停止結束。

白色恐怖在台灣的時間最長,影響現在台灣這個社會既深且巨。剛才林書揚先生也提到,所謂白色恐怖,顧名思義,是情治單位、黨工人員以各種手段,迫使知識分子及一般百姓不敢公然批評不管是政府要員,或者是執政黨,甚至是中央政府。製造所謂的政治犯。

在台灣,明顯是蔣氏父子時代,台灣國民黨政府,以「匪諜」或「共匪同路人」、「台獨分子」等名義來逮捕。這個逮捕是黨工、情治人員認為只要是有可疑的人物,大概都不能倖免。情治、黨工人員所帶來的白色恐怖,使台灣的思想變成一元化,加上統治的執政黨以強大黨化思想為中心信仰,使得台灣文化成為枯蔽現象,外國人稱我們台灣為「文化沙漠」。這也是台灣這麼多年來,沒有辦法產生一個大思想家的原因之一。

趕快通過《國家檔案法》

白色恐怖使稍具思想的人不敢表明,大家都不敢去碰政治,所以真正講起來,台灣過去沒有一流的政治家,大部份是政客,也使台灣大部份的人不碰政治,所以從事工商業,這點也是我們分析今天台灣經濟能夠發展真正的因素之一。

白色恐怖有它的內在、外在跟國際因素。內在因素,大家知道,二二八事件有關係。二二八事件之後一些知識分子,除了一些繼續對祖國嚮往態度不變之外,另些知識分子走的路線有兩條:第一條,所謂左派路線,對國民政府徹底失望,他們轉向左傾,可以看出來,自從國防部次長吳石將軍的匪諜案之後,還有深坑的鹿窟事件等等,都是明顯例子。第二條路線,就是走台獨路線,廖文毅、廖文奎兄弟經過香港到日本從事鼓吹台灣獨立運動。

當二二八事變之後,還有一些人及武器流落在民間,這對當時統治階級相當不利,儘管二二八事變,雖然政府宣佈,在五月的時候,「清鄉」結束,事實上,對當時流亡的反政府人士及武器,還相當忌諱,因而繼續追捕,但是不能以二二八的名義,所以用「匪諜」或「台獨分子」名義來逮捕。

外在因素,在民國38年國民政府跟中共對抗可以說相當不利,而中共一直積極謀取台灣,而國際形勢對當時的台灣相當不利,國民政府處在台灣感覺「離開台灣,就無死所」,所以為了鞏固台灣基地,集中力量,避免所謂共產黨滲透,不得不採取威權統治,因此,當時稍具思想的人,都被以「匪諜」、「知匪不報」等名義逮捕,或者槍斃、監禁。而情治單位的人又抱著「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人」的心態,所以在50年代,甚至到80年代,整個台灣稍微有思想的人便生活在這種無形的恐怖之中。

對白色恐怖的研究,最困難的就是資料的取得相當不容易。我記得去年二二八行政院的二二八報告公佈之後,有很多人要我繼續為白色恐怖受難者平反。我當時告訴他們,我去年的主要使命是二二八研究報告,我沒有時間及能力做其他。而我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我感覺白色恐怖的檔案資料取得最難。這些當然有幾個問題:

第一、軍事單位一般講來,除了被認為是極重要的文件,大概均設定年限燒燬,這是我從軍中得來的消息,我最近聽說行政院秘書處還下令,今後只要是機密文件,在處理後也要加以銷毀。所以,在台灣,不論文職機關或軍職機關,都在燒燬檔案記錄。這個對我們台灣研究歷史的人,認為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我個人認為,白色恐怖事件大概也沒有辦法避免政府要面對處理的問題。我在上兩個禮拜還在立法院被質詢過,我看到立法院整個版本建議今後凡是有關政治事件應該比照二二八事件來處理。所以我個人除了同意白色恐怖應比照處理之外,我今天來的最重要目的,是我希望立法院應該趕快把《國家檔案法》通過。這個法案已經在立法院,但到現在為止還沒通過。如果我們沒有檔案法,會造成:第一、今後政府沒有檔案可供研究,文武機關均可隨時燒燬檔案記錄。第二、沒有檔案法,則對過去被列「極機密」、「機密」的文件也不能解密。這個問題對研究台灣的史實還是不利。

我呼籲立法院趕快把檔案法通過,否則各級政府、軍事、特務、司法、警察機關,將來還是會繼續燒燬檔案。有了《國家檔案法》,則資料可以保持完整,對研究台灣過去4、50年歷史比較有利。

柴松林:剛剛賴教授提到研究白色恐怖最大的問題就是資料搜集不易,在這裡我順便說明一下,新國會雜誌社最近組成一個委員會,派遣18個記者以書面、圖像、聲音遍訪全台灣各地在搜集這個資料,來保存這個資料,希望能夠在民間也做一些保存史料的工作。這18位先生,在林書揚、陳映真等人擔任顧問之下,他們就是原來《人間》雜誌原班人馬,現在《新國會》雜誌擔任這個工作。

國共內戰引起白色恐怖

王曉波:今天我有雙重身份來此報告。第一重身份是我對50年代白色恐怖的瞭解,第二重身份是我本人的家屬也是在50年代白色恐怖中遇難。所以也兼具家屬的身份。因此我的報告有客觀的部份,也有主觀的部分。

我們今天從一個研究者的角度來看,先要瞭解50年代白色恐怖產生的本質是什麼。基本上,產生的本質是由國共內戰所引起,由國共內戰引起的白色恐怖,在台灣,剛剛賴澤涵教授也說了,不僅僅是50年代。其實,往前面一追溯,也不僅僅是50年代。在抗戰時期,可以說,蔣介石從1927年清黨之後,這樣子的恐怖政治,在大陸時期就開始發生。所以白色恐怖其實是國共內戰的產物。

因此,在國共內戰的情況底下,今天我們站在家屬的立場也好,站在研究者的立場也好,我們都並不是說要報那一個人的仇,或者要報復那一個人。我們是要瞭解事物的真相。我們要瞭解事物真相就要瞭解事物的本質。這個本質是由於國共兩黨內戰所形成的,在兩黨內戰的情況底下,不是你死便是我活,坦白說,你死總比我死要好一點,因此,由恐怖而引發屠殺,在恐怖的惡性循環之下,然後產生到50年代台灣的白色恐怖。

從國共內戰來講,或從台灣戰後的歷史來看,台灣光復的時候,當時台灣人如何歡迎國民黨的軍隊,但這種歡迎好景不常,又發生了二二八事件。在二二八事件之後,台灣人對國民黨白色祖國的向心力可以說瓦解到極點,在此狀況底下,台灣人所期待的祖國原來是這樣的殺戮台灣人的祖國,也就是說,對白色祖國失望了。

對國民黨的祖國失望之後,當時的台灣人要往何處去?剛才賴教授也說到,有廖文毅、廖文奎兄弟,然後是柯喬治(George Kerr)他們的台灣獨立運動,由美國人柯喬治所倡議的。但是,大部份更多的台灣人又不願意走台灣獨立的路線,又不願意依附於外國勢力,這種情況之下,當時台灣也很快地與大陸打成一片,而台灣的運動也跟大陸發生相應的關係,譬如在二二八事變之前,台灣就曾經有過「沈崇事件」的運動。

沈崇事件是美軍強暴北京女學生的事例,在這事件過程中,當今的李登輝總統當年也拿過牌子上街遊行示威,還不僅如此,當時國民黨打內戰,在大陸有「反飢餓、反內戰」運動,在台灣當時也有「反飢餓、反內戰」運動。

後來爆發二二八事變,而二二八事變當時在全國範圍之內,有13個省份類似二二八事變的民變。當時台灣光復之後,台灣的情況並沒有跟大陸隔絕而單獨發展。在這種情況之下,對國民黨祖國失望之後,那台灣人寄望於什麼?尤其台灣青年要寄望於什麼?──當時台灣青年就寄望於在內戰中正在準備誕生的紅色祖國。整個白色恐怖,50年代台灣的思想背景在這裡。

在這情況下我們不覺要問:對國民黨失望,對共產黨有期望,難道這就是犯法嗎?那國民黨不能爭取台灣人的期望,而當時台灣人在這邊對共產黨有一定的期望的狀況下,難道就應該變成六張犁上的墳墓嗎?

哪來那麼多「共產黨」?

在這種情況底下,我們還有一些數據要給各位報告。當時說這些人都是共產黨,都是匪諜。據我們真實的瞭解,寄望於共產黨失望於國民黨的人是有的,但是那裡有那麼多的匪諜?

我們從日據時代台灣共產黨被殲滅的時候來看,當時台灣共產黨員不過才一百多個人而已。那一百多人,到了二二八事變之後,中共在台灣的地下組織開始有所發展,到了1949年蔡孝乾被捕,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被殲滅,根據蔡孝乾的供詞,也不過才有九百多人。

據我們最保守的估計,在白色恐怖的年代裡面,槍決的至少就有三千人到四千人之多,被捕入獄的有八千人到一萬之多,真正的共產黨員照當時中共在台灣省工委的負責人蔡孝乾的供詞,只不過才九百人而已。即其他的人什麼時候變成「共匪」的?那真的就如柏楊講的一樣,柏楊參加中國共產黨是在國民黨的監獄裡面參加。後來發現他不夠資格參加共產黨,又叫他退出。當時真正的共產黨只有九百人,那其他的人什麼時候加入的?──是國民黨當介紹人加入的啦!

坦白說,50年代的台灣老百姓不喜歡國民黨是真的,對於共產黨有一定的期待也是真的,但並不是真的有那麼多中共黨員在台灣!在此狀況下,我們要瞭解一九八七年台灣為什麼可以解嚴?台灣之所以解嚴與海峽兩岸的和解其實是有關係的。如果今天台灣海峽兩岸仍然在進行軍事對峙的情況底下,解嚴可能嗎?所以我們瞭解到白色恐怖的本質是兩岸的軍事對峙,國共的內戰所產生的,因此我們不論站在一個研究者的立場或受害者的立場,我們希望這樣的白色恐怖,不要在解嚴之後再出現。

要避免再重新出現就要先解決本質上的問題,也就是說要先解決國共內戰的問題,要解決海峽兩岸和解的問題。

我們也看到,由於有一些人,今天在後冷戰時期還準備在那邊搞新冷戰、新內戰。所以才有今年3月份台灣情治單位的「301專案」,說要維持台灣對大陸的五萬人黑名單。今天到大陸去的人已經有450萬人次以上,要在這裡面抓「吳三桂」,抓「共產黨的同路人」,在這裡我們發現,我們不僅僅舊的白色恐怖還沒有處理完畢,我們新的白色恐怖的陰影似乎又再一次浮現出來……

在此我們呼籲,我們對於過去的問題,如同剛才林書揚會長的報告,這些大量的冤、假、錯案,政府應該有所賠償。對於一些槍決之後,還不知道屍骨何處的遇難先烈,希望政府能夠給我們資料,也讓人家「鬼有所歸」,我們更希望未來不要再有這樣子的白色恐怖,不要再在我們子孫的身上出現,這才是今天我們要來處理50年代白色恐怖的真正用意之所在。

謝聰敏:各位同學,我也是政治受難人,我被捕是在29年前,我沒到過綠島,可是在台北附近關過八個地方,剛剛還看林麗鋒副會長,他在安坑的時候跟我關在一起的。

我們在裡面的時候,大家都很年輕,現在頭髮都白了。我一直在為政治受難者爭取權益。我在美國出版過一本書《談景美軍法處看守所》,結果我住的地方,被放火,被爆炸。

在佛羅里達州,沒有中國城的地方。國際特赦組織第一批台灣政治犯的名單是我送的。後來泰源監獄的名單也是透過我送去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馬丁.恩那斯手中的,他到台灣來,我把語言學者蔡茂堂從泰源帶出來的名單交給他。我也寫了幾篇文章,最近關於孫立人案及一個外蒙古人叫屠則(音),是情報局辦的,現在還關在龍潭,我也發表出去了。

現在我提出幾個法案,第一個是關於國安法規定解嚴後不得上訴,這是違背憲法違背戒嚴的原則,所以我要求更改。第二個法案是恢復政治犯的權益,包括,譬如財產被沒收了。很多東西損失,在法律上已經消滅時效,沒有辦法向法院追訴,我因此要求恢復權利,叫做《政治犯權利保障條例》、第三個剛剛有人提到賠償的問題,用《二二八處理賠償條例》的例子來賠償所有的政治犯。

我兩個法案已經立法院大會通過交給委員會審查,下個會期可能處理。我在立法院,需要我做什麼,隨時來找我,我希望白色恐怖已經過去,各位若有什麼困難,歡迎來立法院找我。以前王曉波我看到的時候是台大的學生,現在頭髮都白了……這個青春的代價太大了。(以下柴教授請王津平朗誦老政治犯李奕定〔梅萼新〕的誦詩《六張犁誦歌》,略)

都是有熱血有理想的台共

呂正惠:我想用一種比較特殊的方式來談我對白色恐怖的感想,我想從三個比較特殊的人物談起。白色恐怖的受難者裡面,有一位郭秀琮先生,他是出生於台北的世家,在日據時代就非常有錢,因此,當他讀中學的時候就能夠進入當時只有日本人才能就讀的現在的建國中學(台灣人除非很有地位或家裡很有錢,否則不能進去)。他在建國中學讀書的時候就倍受日本人的欺負和壓迫,那時候他才發現自己是中國人;因此他就起來反抗。

在太平洋戰爭末期,他被日本人抓起來關進監獄去。到光復以後,國民黨來接收台灣,特別派了一個地位很高的官員到監獄裡面去把他接出來,表示對他的敬重。他出監獄以後,就極力為國民黨做事。因為國民黨是祖國政府,他非常擁護。然後他慢慢就發現這個政府,非常腐敗,然後就發生二二八事變。二二八事變爆發後,他積極參加各種反抗活動。後來二二八失敗後,他非常悲觀彷徨,後來他受到一些人影響,思想慢慢轉變,漸漸傾向社會主義,贊成共產黨。後來加入共產黨的地下組織,而且成為台北市地下組織的領導人。

後來被抓了,因為他地位特殊,他已經是台大醫學院的助教,大家看好他的前途非常遠大,而且他家非常有錢,地位非常崇高,所以國民黨感到很驚訝,派人去說服他,勸他投降,既往不咎。要他在收音機上廣播,說他參加了共產黨,現在很後悔,絕對錯誤等等。只要郭秀琮這麼做了,國民黨便不再追究,並給他重要職務,但郭秀琮拒絕了,寧可被槍斃。這是一種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這樣的犧牲者,我們要說他是「共匪」嗎?他是非常值得我們尊敬的理想主義者,是為我們中國人,為我們台灣人而犧牲的。所以我們絕對不要相信說什麼「共匪」、「匪諜」。

當時參加地下組織的共產黨員,很多都像郭秀琮這樣,非常有理想,非常熱血的人。這樣的人我們應當欽佩他。如果我們是這種人的親戚的話,我們應為他感到驕傲。

剛剛王教授講過,當時參加地下黨的人按照蔡孝乾的口供約有九百多人,我們可以說這九百多人都是像郭秀琮這樣的,我們應該堂堂正正恢復他們的名譽,即使不平反也沒有關係,因為他們是為他們的理想,為中國人為台灣人犧牲,這些人我們應該把他們的大名正正當當,堂堂正正地標榜出來,讓大家都知道!

還有第二種人,我聽到一個故事,有一個大約18歲的小女生,她非常關心政治,因此她就參加讀書會,事實上她不是黨員,只是有人介紹她去參加讀書會而已。後來讀書會的組織就被破獲了,就抓她,那時她正在吃飯,她手上有一本唯一可以當做證據的書叫做《辯證唯物論入門》。當時她很緊張,就把書塞在竹子編的桌蓋下面。特務人員進來搜索,到處翻遍了,但漏過飯桌,因此她的書沒有被收到,所以只有被判10年徒刑。

我們可以想像,如果她的書被搜到,大概要判無期徒刑。像這樣一個小女生,她事實上沒有參加過地下組織,只是關心政治,她覺得二二八事變以後台灣政治非常混亂,應該怎麼辦呢?應該走那一條路?只是這樣想而已,只是讀書要解除她的困惑而已,結果她就被關了10年,而且沒有任何證據。

當時這樣子被抓進去關,被搶斃的不知道有多少?如果依照我們現在的標準,那我們大概80%都要被抓進去,因為我們天天在看黨外雜誌,看政治雜誌,在談論政治,在批評李登輝,在批評郝柏村,那我們都會被抓進去。

所以我們知道50年代的白色恐怖有多殘酷。只要是知識分子,只要一般人,稍微關心一下政治,想要尋求答案,去找書來讀,而這個書只要跟社會主義,跟共產黨有一些關係的,其至於沒有關係,而被誤會為有關係的。據說有人讀了一本小說是馬克.吐溫(Mark Twain)做的,被指認為與馬克思(Karl Marx)有關,馬克.吐溫是美國人與馬克思有什麼關係呢?──類似這樣的事情很多,這當然是絕對式的,過度處置的政治冤案,這當然要平反。

他們只是思想上想要關心一下而已,按照目前我們的法律,完全不是叛亂犯,甚至連思想犯都說不上。只是想讀讀書,瞭解一下政治的前途而已。

第三種是更實際的,我聽到過的,看過的例子,像在高雄辦說明會的時候,有一個當年牧牛的人講的,他到照相館去照相三次,結果那照相館是個地下組織的地方,他就被抓去了。去了三次就是參加三次會議,結果被關了十年──他只是一個牧牛童啊。

還有一個例子,是我看書看來的,他去補習班補習,他很喜歡一個老師,教書教的非常好,他就一直補下去,結果那老師是個「匪諜」,調查局就說「你的老師是匪諜,你怎麼可能不知道?」所以他也被判七年。

像這樣的冤案太多了。說槍斃三千或四千人,關的人八千人左右,屬於第三類這種人最多了。屬於第二類的也不少,屬於第一類的最少,大概一千人左右。

不管怎麼說,從我上面舉的例子來說,50年代白色恐怖的性質,當時的國民黨為鞏固自己的政權,為了怕共產黨滲透,就竭盡一切力量,來清除島內所有可能反對他的人士,因此殺了一百個人,只有一個真正的敵人也無所謂,「寧可錯殺一百,絕不放過一人」是當時的原則。

現在歷史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今天我們在這裡集會,最欣慰的一點就是受難者家屬這麼多人坐在這裡,不論其關係人是上面三類的那一類人,我們都可以坦然、光明正大的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是政治受難人的家屬,我們絕對不必害怕因為牽涉到這樣的事情而不敢站出來,這對我們來講就是一個很大的平反,以前我們怎麼可以這樣去面對這個社會呢?當我們去找工作時就深怕人家知道我們是政治受難者的家屬,現在我們絕對不用再害怕這一點。這是我們台灣的進步,也是以後我們繼續要保障的狀況。

對於我們這些老同學跟受難者來講,當然這樣一個淒厲的感受,雖然很辛酸,但仍要繼續做下去,剛剛林書揚先生談到許多看法,我們都很同意,應該把檔案公佈,應該平反冤錯假案,而對於真正為理想而犧牲的,應該讓他們的事跡讓台灣的社會知道,而且我們不必為這點感到慚愧,他們真正是為人民、為理想而犧牲的───

柴松林:剛才呂教授提到受難者有好幾類,除了呂教授所說的三類以外,還有第四類,就是曾經在二次大戰結束之後居住在台灣的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就是因為有這樣的白色恐怖,所以我們每一個人常陷於恐懼之中,沒有辦法過著幸福的生活,所以人人都受害!

只有我是國民黨的

洪秀柱:我是台北縣選出的立法委員,我看到主辦這個活動傳單上的立委,大部份都是民進黨的朋友,林正杰是無黨籍的,到目前為止好像只有我一個人是國民黨籍的。

為何一個國民黨籍的立委會來參加這種座談會呢?有人覺得奇怪,其實不用奇怪,剛剛聽王教授演講時我很感慨,因為我也是政治受難者的家屬。不過有一點與各位不一樣的,我比較幸運。因為先父在綠島住了三年三個月,回來了,不像有人一去就不回來。但是回來之後,40年沒有工作做,所以我是在一個父親差不多40年沒有工作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生活的狀況不用再說了。今天能夠以立法委員的身份在此與各位講話,而且在選舉過程中根本沒有提過這個問題,不是利用這個去吸收同情票,還能當選,也是不簡單的事情。

到了立法院之後,這麼多年來,一到2月28日那天一定會吵吵鬧鬧,一定會有很多人上台表示意見,尤其是民進黨的朋友。所以到去年,我第三任最後一年的二二八,恰巧輪到我總質詢,整個上午吵吵鬧鬧,大談二二八,無法進行議程,下午輪到我第二位總質詢,我就把質詢稿壓下,也來談二二八,今天我把我總質詢的立法院關係文書帶來,摘要念給大家聽聽。

呂教授說受難的情況有好幾種,我把我父親那一種念出來給大家聽。(很多人沒有拿到判決書,好佳在,我們家拿到了判決書。這可能跟我父親學法律有關係。)我手上這份判決書的結論主旨說,家父名字叫洪子瑜:「被告洪子瑜,被控奸匪嫌疑部份,無有實據,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唯被告洪子瑜等思想,因時局有所動搖,應另移感訓,以資教育。」

說人家是壞人,查不出證據,所以無罪,卻又因思想對時局動搖,所以要關關再教育,這種事情在現在這個年代說出來要笑死人,諒他們也不敢,但在那個時代經常發生。

各位在座有經驗了,那個家庭沒人敢惹,這三年三個月坐滿要回來,沒有人敢給你做保證,到處拜託,好容易回來了。又40年找不到工作……,我相信我父親心中有憾,但沒有在我們心中種下恨,這是為什麼幾十年來我還能很健康、很坦然、很上進地走我這條路。

我父親死前半年將他的事件寫下回憶錄,在最後寫道:「筆者於42年6月22日返家,既喪失自由三年餘,端賴內人做工撫養子女,當失去自由時長子僅五歲,長女僅二歲,幼女剛剛出生才三個月,幼小心靈,莫明所以,今兒女均已長大成人,雖明白為父受冤,但尚未徹底瞭解,爰錄此受難經過,告以實情,唯筆者以國民黨系國父孫中山先生所創設,是有主義有理想之優良組織,事後會造成政治腐敗之原因,全系被少數不肖分子假藉名義,濫用權勢,樹立派系,圖謀私利,甚至陷害忠良,不求改進,造成今日之局面,願吾子女,不為名利參與政治,如能為國效勞,亦將忠心盡職,合則留,不合則去,切勿戀棧。」

劉文超:剛剛洪委員說她以政治受難者家屬身份發言,與王曉波一樣,那我以什麼立場在此發言呢?我是兩三年前經過廖天欣大哥介紹加入了「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我算是老同學裡面的新同學,但唯一的差別是我沒有坐過牢,有點遺憾!

我們在公聽會裡面要瞭解,政府的態度還是曖昧不清,沒有誠意要面對這段歷史來做個交待,我們也要瞭解整個問題裡面的公平性、公正性。每年二二八事變紀念日是民進黨的一個大拜拜,這麼多年來,也取得相當大的效果,目前我們看到《二二八事件善後處理條例》草案的出爐,內容洋洋灑灑。但是我們質疑,整個台灣地區40年來在白色恐怖、在思想專政、在對人民言論思想控制之下,到底有多少錯假冤獄?這些受害人的數目似乎也不在二二八事件犧牲人數之下。

我想所有的問題都應秉公來處理。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政府不怕犯錯,但我們耽心的是個死不認錯的政府,或它對錯誤沒有勇氣來承認或面對現實。這點我們要加以譴責。

我們看1966年到1976年,10年文革的動亂,四人幫下台之後,摘帽的摘帽,平反的平反,基本上得到一些比較差強人意的解決。我們看到整個世界因為種族的糾紛、民族的對立,所引起的戰爭非常之多。

我們就以德意志第三帝國時代對於猶太人、對於政治思想不同的人、對於宗教信仰不同的人,所造成的迫害來看,大戰結束之後,當時,當西德社民黨的黨魁總理布朗德先生,也是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在東進政策以後,對於東歐國家爭取和解的態度,他個人以當時聯邦德國總理的身份,到達波蘭的Auswitz,當時全世界最大的集中營紀念碑前面,雙膝下跪,代表德國過去所做種族滅絕這種慘絕人寰的殺戮,向波蘭人民表示最深痛的道歉和悔意。

來個公開的交待和表白

這種做法,才是一個有人道的政府,還是一個勇於面對現實、面對他們做的歷史錯誤來做承擔的應有基本態度!在此,我們鄭重呼籲,政府自1949年以來,冷戰時代因為白色恐怖所做的一切錯假冤獄,都要來一個公開交待和表白。

在公開交待和表白之後,隨之而來的就如何善後?基本上,現在有兩個法律稍做規範,一個是《國家賠償法》,一個是《冤獄賠償法》,但我稍微查看一下這兩個法律之後,覺得此二法律不足以對當年政府所犯的滔天罪行承擔責任。譬如說,《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我們知道在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根本沒有公正獨立的司法審判,都是根據保安司令部、軍法處,根據當時違背憲法的特別條款,很快地,秘密地加以處決。各種冤假錯案,當然不足以國家賠償法來請求賠償。

此外,《國家賠償法》內也規定賠償金請求權有消滅時效的問題,兩年不行使,時效便消滅。假如主張以《國家賠償法》來討回公道,那在實行上有很大的困難。那《冤獄賠償法》是規範依照刑事訴訟法令受理之案件,在一定範圍之內的救濟措施,基本上,以50年白色恐怖案件來看,也完全沒有辦法獲得賠償。在此,我們主張:

第一,有關「消滅時效」問題,例如以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依民法125條的規定,請求因15年不行使而消滅。這是一般最長的時段,較短的時段有兩年、五年不等。但白色恐怖的政治案件都已3、40年了,如何來行使?是否應考慮制訂一個有關此類事件的適用條例?

其次,在行刑權方面,我們不僅要提損害賠償,我們還要提刑事方面,當年主其事者,始作俑者,他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今天這個帳還要來算一算,除非當事人已經亡故。這方面我們也看看刑法第八十條有關行刑權的問題,最高時效是二十年,這問題也有他實施上的困難。

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國外對這些事情如何處理?納粹德國時代所犯的這些滔天罪行,尤其種族滅絕的罪行,有沒有時效的適用?換句話說,行刑權、追訴權會不會消滅?在前聯邦德國憲法法院為這件事情做過判決,「時效不消滅」──永遠可以對當初納粹劊子手依法來執刑。

後來修改了刑法中關於行刑權的時效,假如被告是犯了種族滅絕的罪行的話。四十多年來,納粹罪犯追討委員會在全世界各地對納粹錯假冤獄的始作俑者進行緝捕捉拿,可見一般。在這方面,我們也強烈要求白色恐怖的劊子手,其行刑權永不消滅的做法。

剛才謝委員也提到《政治犯權益保障條例》或者說《二二八善後處理條例》草案的出爐,個人覺得這方面有顯然很不足的地方,最大缺陷就是他的公平性不夠。各位都知道,除了各位老同學所受白色恐怖的災難之外,我們還有很多別的案子。

我個人父母是從北方山東省過來,當時澎湖流亡子弟是山東八省中的年輕朋友是由劉安祺將軍帶過來,帶到澎湖去,本來說的好聽,是要上學、再升學。後來全部被迫參軍!(現任國防部長孫震好像當時在澎湖待過。)當時有人鼓噪,就被裝在麻袋內,一麻袋一麻袋丟下海裡。此類案子在台灣還有很多類似案件,迄今為止,沒有公開平反。

我個人認為,為了求取法律公平公正性,我們應該有一個更廣的角度,不分黨派,不分意識型態,不分左右,應該提出一個共同的條例,我把他定名為「政治受難者善後處理條例」。包含的範圍很廣。

我個人閱讀了納粹以後,在聯邦德國成立以後,陸陸續續通過的七個法案,對於當年因為反對希特勒,譬如左翼的、共產黨員、宗教者、文學家如Thomas Mann等所受的迫害,通通在戰後第三帝國瓦解以後,由他繼承的聯邦德國來予以賠償撫恤。

對於納粹戰犯的追蹤調查,讓他上法庭受審判,另有一批人受了德國納粹的引導,到了東線戰場後來被俘了,關了幾年回來,變成一無所有,太太跑了,孩子也不見了,工作沒有了,身體傷殘了,有關他們所有一切養老、退休醫療保險療養各方面都做了非常妥善的處理。我們也希望有這麼一個條例,倣傚德國辦法,對於政府所犯錯誤的一個,雖不能彌補當年所犯罪行,但最起碼可對歷史、對社會、對受難者本人,對他的家屬,對他們後代,有一個最基本最人道的交待。

柴松林:現在我們請國防部軍法局趙定魁副處長……〔找不到人〕。現在我們請軍管區李承訓參謀……〔找不到人〕

非常遺憾他們兩位沒能看到我們這麼多朋友在現場以非常和平,非常寬宏的態度來面對歷史上的悲劇,他們錯失了這個機會。由於國防部軍法局和軍管區司令部的代表都沒到場,現在我們把現場開放給在場朋友……〔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