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告台灣同胞書」:再思「一國兩制」

楊開煌
(銘傳大學兩岸研究中心主任兼教授)


一、開啟新格局的「文本」

今年是中共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40年,中國人總是對改變歷史軌跡的重大事件,在發生過後逢5、逢10的年代特別重視,總會有些動作以示紀念。

《告台灣同胞書》的發表,對中華民族而言,其重要性一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公報,開啟大陸「改革開放」的新時代一樣,是改變兩岸現況、改變中國歷史、改變民族命運的大事,因此,北京當局每10年也都會有紀念活動,依據不同的情境,發表新的看法。

從今年的兩岸關係情勢來看,可說已有天壤之別,主要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內外環境大大有別,因此,今年習近平會講什麼,是頗令人期待的。

二、先外而內的智慧安排

其實在整個「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共忙於內鬥,「解放台灣」的問題,自然也就不在當時中共的政治日程之中,不過兩岸在國際間的鬥爭,則一直沒有停止,自70年代起,兩岸的國際鬥爭更加白熱化,而其中決定性的三場較量是: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代表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權;1972年9月29日中日建交;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至此中共政權得到國際上120國承認;這三場較量的癥結關鍵即「一個中國原則」,其具體內容則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上述的兩岸國際鬥爭「三役」,基本確立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原則,當然表述的方式,依據各國自身在台灣的利益並不完全相同,但都必須有此原則,而表述的用詞均不違背此一原則,這是十分明確的。

在聯合國問題上,毛澤東在1956年9月30日和印尼總統阿哈默德.蘇加諾會談就表示:「聯合國裡只能有一個中國,不能有『兩個中國』,而那個中國是我們。」「如果聯合國裡有台灣的代表,我們一萬年也不進去。」「如果蔣介石的代表不走,我們就不去。」蘇加諾建議說:「由一個中國代表整個中國,另外由台灣集團代表台灣,作為過渡的辦法,主席認為這樣一個策略如何 ?」毛立即回應:「這個辦法不妥。我們要借這個題目做文章。只要在聯合國裡有一個小小的台灣,我們就不進去。」

毛當時就很清楚這是一場長期的鬥爭,「最好是等11年,那時候我們的第三個五年計劃就完成了。現在,我們是弱國,不是強國。美國怕蘇聯,但是不怕我們,它知道我們的底子。中國是一個大國, 但不是一個強國,因為我們什麼也沒有,只有六億人口。人家看我們不起,而且他們手裡還有一個大東西,叫做原子彈。我們連一個小的都沒有。因此,何必急呢 ?」結果是花了15年,而且在中共原子彈、氫彈之後,才一舉完成恢復聯合國會籍,成為常任理事國。

其次在處理與台灣關係特別的美、日兩國關係上,分別又有所謂的「三原則」:「中日復交三原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謂「日蔣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應予廢除。

在中美建交「三原則」,即一般所通稱的「斷交、廢約、撤軍」。按美國AIT官網公佈的原文如下:

雙方回顧了中美兩國之間長期存在的嚴重爭端。中國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場:台灣問題是阻礙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的關鍵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早已歸還祖國;解放台灣是中國內政,別國無權干涉;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必須從台灣撤走。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製造「一中一台」、「一個中國、兩個政府」、「兩個中國」、「台灣獨立」和鼓吹「台灣地位未定」的活動。
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考慮到這一前景,它確認從台灣撤出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的最終目標。在此期間,它將隨著這個地區緊張局勢的緩和逐步減少它在台灣的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

從上述的態勢來看,兩岸之間到了1970年代末,中共的對台鬥爭,已經在外圍戰場取得決定性勝利,幾乎是堅壁清野,此時的台灣是外援最薄弱的時期,中共完全可以一鼓作氣,乘勝追擊(當然當其時也,中共軍力不算強大,而中華民國則士氣高昂,雙方交手,極可能是曠日費時的惡戰);但是正在此一時機,中共提出了《告台灣同胞書》,倡議和平統一,鄧小平之後在接見外賓時,也多次表示我們已經不用「解放台灣」一詞了,可以說,鄧小平理解到蔣經國的困惑和猶豫,所以希望以向世界表態的方式,消除台灣的疑慮。由此觀之,北京的《告台灣同胞書》是誠心誠意地改變兩岸關係的敵對,希望開啟兩岸互利的和局,對兩岸關係而言,如果從後來的發展「回溯閱讀」,此一「文本」的重要性,完全可說是鄧小平展現了「以大事小」、「以勝事敗」的政治勇氣,體現了為政者「去兵促勝」的政治智慧。因此:

第一、開展了兩岸之間和平交流新面貌,形塑了兩岸關係的新型態,為兩岸關係展現了無限的可能性。

第二、徹底開啟了改變東亞地緣戰略格局的布局和思考,從而在兩岸關係的內外因素上,徹底杜絕台灣前途上「台獨」、「獨台」或「偏安」的可能性。

第三、也為中國大陸締造了周邊的和平環境,有利於中共專心致力於改革開放政策的推動。

三、新形勢「一國兩制」的思考

中共提出了《告台灣同胞書》迄今已經過40寒暑,大陸、台灣和台海的形勢都出現了翻天覆地的巨變:

中國大陸的綜合實力大大提升,不可同日而語。台灣的全面衰退,不復當年的底氣,然而台灣當局的全面反中、仇中已達歇斯底里的狀態,媚日親美則已經到了恬不知恥的地步,這也是不可同日而語。美國極右政權「反中」的瘋狂,在國際上背信棄義的表現,不可同日而語。是以如今的兩岸情勢上看是兩岸之間的交流日趨熱絡,匯為巨流,任何外力已不能阻擋;而台海形勢在政治上形成分裂和反分裂的鬥爭,在地緣戰略上形成美國不斷挑釁中國核心利益的鬥爭,於是台海之間出現了四個玩家:即大陸當局、台獨當局、台灣社會、美國右傾政權;而原本大陸當局以一對三的格局,如今逐步變成大陸當局和台灣社會逐步地融合發展;以對抗美國右傾政權和台獨當局,當然目前的台灣社會是分裂的,所以從台灣的角度來看,對兩岸必然統一,終將統一的趨勢,仍有的台灣同胞依然看不清楚,想不明白,從而盲目跟隨台獨政權繼續其分裂國家的意識型態和政治活動,而相當的台灣同胞對當前的台海形勢稍有了解,略有耳聞,但原本的反共念頭依然根深蒂固,難以拔除,他們就選擇了「維持現狀」,事實上馬英九、蔡英文之流也都以此,蠱惑台胞,然而「維持現狀」實實在在的是台灣人民「政治精神的鴉片煙」,「維持現狀」越來越顯然是台灣民眾焦慮不安的來源,以往它帶給台灣人民是身分的不確定,認同的衝突和未來的迷失,逐步燃燒了台灣的優勢,軟化台灣的價值,鬆動台灣的期待,如今這樣的焦慮,在惠台31條之前,在中國大陸快速崛起之前,在中美貿易衝突之前,這些焦慮已經顯像化,變成迫在眉睫社會亂象,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

一是經濟議題政治化,在現今的台灣,因為認同的衝突,幾乎沒有議題不政治,沒有政治不分裂,沒有分裂能達成共識,所以民進黨政府不論政策的初衷如何,只能蠻幹;在人民不論訴求的合理性如何,只能抗爭。一切都在蠻幹和對抗之中把台灣的些許優勢消耗殆盡。

二是政治議題行政化,現在台灣「民主」是無底線的,除非美國干預,否則任何政治性的議題都可以公投,台獨政權對公投的結果,也十分兒戲,幾乎是合其意則挾民意以自重,合理鎮壓反對者的言論;不合其意則以「參考用」,加以搪塞,完全無視民意,自然引來更多民怨;而百姓對「公投」之嚴肅性亦不勝了了,多以藍綠站隊,不究其內容,不問其是非,扭曲民主就是投票,形成危險不安的民粹政治。

三是遠慮近憂化,原來無論是台灣的國統綱領,或是大陸的和平統一,都存在著一個相互理解,建立互信,逐步適應的過程,然而中國大陸全面崛起的速度和台灣全面衰敗的速度,反差出現的太快,落差出現的太大,以至於大陸失去了駕馭變局的從容,台灣失去了適應和調適的時間,於大陸社會出現了「分裂不耐症」而「武統」之聲高漲;台灣社會出現「懼統」和「急統」恐慌癥候群,「懼統」者希望透過公投民意,乞助西方國家的聲援;「急統」者希望早日確定,以便更好地規劃個人和集體的未來。

台獨是分裂國家的叛國行為,兩岸現行的法律皆不能容,所以不可能是大陸當局的選項,也不可能是台灣社會的選項,「維持現狀」又不可能是台灣的避風港,所以兩岸只能和平復歸統一,在必須統一的前題下,毫無疑問對台灣震動最小的國家統一模式就是「一國兩制」,但此一制度在當年的兩岸關係情境下,從北京的角度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和合理性,其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恢復國家統一,只是統一兩岸的旗、歌、號,同時在統一後,中共對台灣「不派員、不登陸、不駐軍」,其他一切不變;然而,在此條件下,對台灣而言,並沒有回答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既然一切不變,則台灣為什麼要心甘情願地把自己降格為「特區」?所以蔣經國不同意,台灣也不同意。這個方案可以說是為「國家統一」而設計的「統而不一、統而不治」的方案,對一方而言,是寬容大肚的慷慨,對另一方則不能不視為「統戰招降」。個人以為這是消極的「一國兩制」。

時到如今,兩岸情勢大變,中共當局依然堅持鄧小平當年「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一方面代表了中共敬故人、守然諾、講信義的政黨性格,另一方面也彰顯了北京對自己的制度自信與道路自信。但是必須賦予當代的「一國兩制」更積極的內涵,才能澄清「一國兩制」的聲名。什麼是積極的「一國兩制」?即不僅僅宣傳「兩制並存」對台灣的寬大,更需要解釋「一國」對台灣的意義和功能,也針對台灣的政治定位作出適當的安排;所以面對當前的台灣現狀所調整的「一國兩制」,就是積極的「一國兩制」。其主要有兩個方面:

首先在意義上,加強國家統一對台灣人民的論述:

一是說明「一國」對台灣的積極意義,即「統一」對台灣的意義,特別是「統一」對台灣人民的意義,其實針對當前的台灣社會的焦慮,台灣自願作為美、日反中的棋子,焦慮必將長期存在,永遠不可能緩解,只有兩岸統一,台灣重新成為中國的成員,台灣的身分得以確定,才是台灣漂泊的終點,如此台灣的焦慮才得以紓緩,所以「一國」對台灣人民的積極意義,就是擁有穩定的大環境,有了台灣大環境的穩定,才有個人的穩定,古人為「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這是「一國」對台灣的第一個積極的意義。

二是「統一」對台灣而言,是台灣資產的擴大化,對台灣人民而言是台灣人自我的擴大化,因為兩岸統一之後,對台灣人而言,從此可以「既得台灣之便,又得大陸之利」,即是相對自主的台灣人,又是完全獨立中國人,成為世界一等公民;這是台獨者依附美、日等國所不敢想像,也不可能得到的利好,相反的依附美、日永遠讓台灣人成為二等世界公民。當然在台灣還是有人甘當外奴,對這些已經失去人的獨立性的台灣人,那也只能聽之,由之。

三是「國家統一」,台灣人民就有了可以預想,可以預見的未來,自然也可設想和設計的未來,因為國際上說中國不僅是世界的大國,而且是邁向強國的大國,更重要的是中共的政治制度的穩定性,政策的承繼性十分強大,所以對個人而言在設計自己未來時,其不可測的外在變數,不可估的外在成本,就少得多也小得多,所謂的「中國夢」,就是自己的努力是可以公平回報的。

其次是台灣在「一個中國」內的政治安排,原本此一議題最為理想的安排是經由協商安排,然而在現實中並沒有實現,而統一又不可能無限期拖延,台灣的《國統綱領》所提的「互不否認對方為政治實體」在當年尚有幾分正當性,而今的新形勢下已經不存在,如今的形勢是兩岸談判可以平等,身分無法對等,如今的台灣在「一個中國」內只能是資本主義(或稱三民主義)制度的「公法人」,在台灣擁有相對獨立的治權,治權的內容和範團,「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當局之間的商談」,兩岸再統一後,台灣是中國境內「政治特區」,依據歷史和台灣人民的情感,此一「特區」稱為「中華民國」。當然,此一安排台灣未必滿意,但雙方至少有了政治談判的底稿,而不致在談判的形式、場地、人員等消耗無謂的精力。

四、結 語

40年前《告台灣同胞書》是在「改革開放」剛剛起步,北京當局底氣不足的情況下,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代表的是民族大義下相互包容的前瞻設想,而今40年後,情勢巨變,北京當局再次肯定「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案,代表中共對自己的制度自信下,對解決台灣問題的耐力和包容,使得「一國兩制」真正成為人類解決複雜政治問題的新思路,從此一意義而言,兩岸之間,由於台灣被西方意識型態誤導(其實中國大陸持此看法的知識菁英也絕非少數)以為兩岸的統一障礙是「制度之爭」,其實兩岸之爭應該是「治理競賽」。如今中西之間的「治理競賽」勝負趨勢,已然明確,何況是兩岸之間。總之,40年前和平統一是從和平處理兩岸關係著想,台灣當局先是誤判形勢,其後掌權者又恃富而驕,錯失良機,一再誤台;如今北京的思考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台灣不能再失機會了。(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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