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讓氓眾掌權

香港「民主」示威暴動對中國民主發展的啟示

張釗貽★
★澳洲昆士蘭大學客座副教授,主要研究中國現代文學和中國現代思想史


2019年香港的大規模示威和暴亂(按美國總統定性),〔註1〕有社會積怨的內因,有大國博弈外來勢力插手的外因,〔註2〕等等,這些,且讓當局者去反省、總結、應對,本文只想從中國人追求民主的歷史,以及近年民主大國出現各種問題的背景下,探討這些示威暴亂對追求民主的中國人有什麼啟示。

「戊戌維新」以來的中國民主路

中國的先覺之士至少自「戊戌維新」以來,便開始追求西方模式的民主制度,此後辛亥革命、五四運動、「一二九」學生運動、20世紀80年代的社會運動等等,對民主的要求不絕於耳,但這些革命和運動,顯然都沒有達到目的,都沒有成功,或者行不通。

為什麼沒有成功或行不通呢?我想,這需要回到要追求民主的原因。當初「戊戌維新」的民主主張,其實是為了救國。後來的辛亥革命,在民主之上再加上美國獨立和法國革命的自由平等理念,目的還是一樣,為了救國。總體來說,中國人追求民主是要反專制,反專制是要避免無能者獨斷,避免掌權者用公器謀私利,並達到「選賢與能」,使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免受外人欺負。但這裡起碼有兩個誤解:第一、以為西方民主制度是萬應靈丹,可以照搬解決一切問題。其實,民主不一定能「選賢與能」,與自由平等、繁榮富強等理想並無因果關係,連是否後者的必要條件或充分條件,也頗成疑問。至少短期內如此。第二、民主並非一定與專制對立,民主也可以成為一種專制。造成這些誤解的一個主要原因,恐怕是大家都混淆了民主的理念和現實的民主制度。

民主的理念是什麼?中文比較直接,可以解釋為人民當家作主,或者人人都當家作主。西文民主的原本概念是眾人之治,主要目的是保護人民的權力、利益和福祉,防止獨裁專制。但人人當家作主或者眾人之治,該如何治法?治,不可能全部人都參與,也不是全部人都想參與,都能參與。更重要的是,不是所有人的意見和利益都一致。怎麼辦?於是西方設計出種種選舉制度、議會、黨派組織、法例、監察和輿論制衡機構等等。這個制度其實問題很多,但畢竟有光輝的歷史,雖然近年危機重重。稍後再論。讓我們先看看一位美國教授的看法。

美國總統候選人多向「金主」負責

有些人以為香港不民主,理由是沒有一人一票的直選制度(「真普選」);有些人高舉美國旗幟,以為美國代表真正的民主,其實並不。哈佛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羅倫斯.萊辛(Lawrence Lessig)2015年作過一場TEDx 的演講,分析了香港目前特首選舉,通過提名制度,只讓人口0.02%的人對此能做決定。這離民主理念自然很遠。但他指出,香港這套做法其實可能是從美國偷來的。美國的「建國大佬們」其實並沒有想過真正讓大多數人掌權。所以在他們設計的制度下,總統並非直選,而是有一套篩選的機制。以前曾有過只讓白人選舉的規定,現在則主要通過競選經費的籌集來限制。美國允許私人提供競選經費。萊辛從2014年美國總統競選中發現,一半的競選經費是由400個有錢家族提供的,如果把其他能夠對選舉產生影響的出資者加進去,總人數只有57,854人,也就是說,只是美國人口0.02%,跟香港一樣。〔註3〕美國這個民主國家其實非常害怕民眾能真正的掌權,但他們也並非沒有道理。

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 1874-1965)有一段名言:「我們試過很多種政府的模式,將來還會試。沒有人假裝認為民主是完美的,或者什麼事都知道該怎麼辦。其實早就有人說過,民主是最糟糕的政府模式,只是其他各種模式已經不斷試過了……。」所謂「有人說過」的「有人」究竟是誰,沒人能查出來。但認為民主糟糕,其實可以追溯到柏拉圖筆下蘇格拉底船長與水手的比喻。〔註4〕簡而言之,由不懂行人的多數選出來的,只能是不稱職的領袖。所以,美國「建國大佬們」在設計民主制度時,除了警惕個人的獨裁,其實也設法防止氓眾統治(mob rule)的專制 。但其設計效果,卻是選民只有兩黨候選人的選擇,而候選人向「金主」負責多於向選民負責;而且當選者也不能保證是「賢能」。

阿道司.赫胥黎(Aldous L. Huxley, 1894-1963)1958年接受採訪時,對美國的民主制度就頗有微詞。〔註5〕他認為人們投票要充分瞭解投的是什麼,並對此作出經過思考的決定,但美國的競選廣告並非讓人瞭解事情,也不是要人思考作決定,只是宣傳。赫胥黎的意見其實也可以追溯到據說是蘇格拉底的一句話(出處未詳):「只有那些對議題作過深深的、理性的思考的人,才准許接近選票。」蘇格拉底認為,要避免選民不用理性思考,而僅憑情緒、好惡去投票這種情況,只能靠教育。其實,單靠教育還不行。

關鍵還是民生

英、美民主制度過去長期運行穩定,究其原因,筆者認為,關鍵還是民生。如果多數人能安居樂業,有奔頭,民主制度就能有效運轉。但美國窮兵黷武,經濟下滑,社會出現怨聲和憂懼,人民就容易受宣傳影響,用情緒投票。特朗普(Donald Trump, 1946- )大概就是這樣當選總統的。不過,筆者還注意到一個問題。奧巴馬(Barack Obama, 1961- )執政期間,遭到共和黨全面抵制,沒有商討和妥協餘地。須知民主制度和多黨制的目的,是在國家憲法的框架下,協調各方觀點和利益,以促進社會發展和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但社會利益和價值觀不可能一致,因此討價還價和妥協是必然手段。然而,共和黨抵制奧巴馬不是出於政治理念的不同,純粹是為了要搞垮對手,要自己上台,所以不惜毫無原則地反對奧巴馬提出的任何施政方案,為的是不讓對手有所建樹。〔註6〕這是將黨派利益凌駕於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凌駕於憲法之上,實際上破壞了美國的民主制度。此後兩黨勢同水火,情況更糟。

英國「脫歐」爛攤子也有民生原因,但情況比較複雜。〔註7〕就民主問題而論,卡梅倫(David W. Cameron,1966- )大概是真心相信了自己的宣傳,以為英國有完美的民主,以為所有選民都有理性獨立思考的能力,所以在沒有充分向民眾說明「脫歐」後果的情況下,貿貿然將如此重大的問題訴諸公投,結果民眾接受沒有事實根據的煽情宣傳,以情緒投票,最後撇開有經驗和知識的船長,讓只會討人喜歡的水手去掌國家命運的舵。

有英國記者指出,「脫歐」公投中社交媒體起了很大作用。據她說,以前英國選舉,人們用手推車推著現金去買選票,後來禁止,並設下競選經費的限制,但有人鑽法律漏洞,通過「臉書」廣告散播難民如何恐怖和歐盟無用的虛假信息,使得一個本來受益於歐盟而毫無移民問題的城鎮也投票贊成。〔註8〕不過,這還不是社交媒體最危險的地方。筆者認為,社交媒體最危險的地方,是它會投你所好。以「油管」(Youtube)為例,通過你的「訂閱」和觀看紀錄,「油管」會向你推薦你可能喜歡看的東西。它不會推薦你不喜歡的東西。它只讓你看到你喜歡看到的事情的那面,而不會推薦相反的那面。同樣,如「臉書」之類,會向你推薦臭味相投的朋友,不會讓你看到意見不同、志趣不同的人群。它們在收窄你的視野,加強你的偏見。這才是民主的大敵。〔註9〕

民主與國家富強的關係顛倒了

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有句名言:「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註10〕據杜威的女兒回憶,杜威這句話大概是受簡.阿當斯(Jane Addams,1860-1935)主管的「和而居」(Hull House)啟發的。而「和而居」的理念來自一種新移民宿舍,為各種不同文化宗教背景的人提供場所,讓他們互相瞭解,和諧共處。民主對阿當斯來說,是一種社會理想。「民主是一種生活方式」要表達的意思,至少有兩層。第一、民主不光是一種制度,一種程序,而應該是存在和孕育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第二、民主要達到不同背景人群的和諧共處,要求不同理念的人們的相互尊重和包容,平等交流和共同學習。這才是民主制度和民主社會的基石。

回到追求民主的問題。按照上面的分析,中國有識之士看來是把民主與國家富強的關係顛倒了。民主制度不是令國家富強的手段,國家富強了才是實行民主的條件。那麼,如果國家強大了,還需要民主制度嗎?或更確切的說,還需要民主社會嗎?答案是:肯定需要。因為儘管民主制度問題很多,但成功的民主制度代表人民道德、心理和知識水平都很高,能夠理性思考,相互尊重和包容、守法等等,這是保證一個國家繼續繁榮發展的基礎,終極言之,仍是「救國」的根本之道。

李柱銘率先提出《逃犯條例》

至於香港的「民主」運動,自發生立法會「拉布」(filibuster)和宣誓風波等事件,黨派對立已凌駕香港利益,〔註11〕發展到現在的示威暴動,已跟民主問題越離越遠。〔註12〕明明是可以防止國內「越境執法」的《逃犯條例》(這條例其實是民主派大佬李柱銘首先提出的),〔註13〕卻被歪曲成可以把批評內地的人「送中」,利用民眾的恐懼煽動示威暴動。〔註14〕假消息和謠傳在社交媒體更是鋪天蓋地,已失去民主所需要的「充分瞭解」和「理性判斷」。網上對不同聲音的謾罵和扣帽子;示威者不時以眾暴寡,欺凌甚至毆打不同意見的人,連《南華早報》的主編都看不過眼,〔註15〕等而下之,僅因對方說普通話,便群起而攻之,已接近納粹排猶的行徑。〔註16〕這些,與民主理念的包容、相互尊重,更是背道而馳。對中國民主發展,也只有反面的參考價值 。還有一點,民主與憲法。

民主是有憲法限制的

民主不是讓氓眾掌權,民主是有憲法限制的。已見前述。香港的「憲法」是基本法,基本法規定「一國兩制」。稍有常識和理性的人都明白,香港是中國的,收回是一定的。「一國兩制」是港人最佳選擇。目前香港的民主安排自然並非完美,如何改進,不在本文討論範圍。香港民主制度既然要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運作, 議員就不能支持「港獨」或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若認為褫奪這種議員資格是違背「民主」,則這種「民主」顯然不是「一國兩制」的「民主」。對於拒絕接受 「一國兩制」的人們,會採取毫無歷史常識、不顧客觀現實的鴕鳥態度:不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否認自己是中國人,鼓吹「港獨」,靠外部勢力進行「革命」,並不奇怪。但這些非理性的主張,既不能給香港提供一個可行的發展方向,也與民主毫無關係。而且,暴亂者扛著港英和美國旗,打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只有暴政,沒有暴動」等口號,只能解釋為他們要為英、美推翻 「一國兩制」的特區政府,建立他們的「暴政」。 這是革命,不是民主制度的制定和運作,對中國民主發展並無參考價值 。

對中國而言,香港不應該只是生金蛋的鵝。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把香港經濟搞好,令香港人能夠安居樂業,自由發展;培養年輕人具有民主生活的素質,形成一個民主社會,這更重要。如果成功,將對中國民主和社會發展,有重大的示範意義。這將是中國過去真正追求民主的先覺之士所希望見到的。

2019年8月25日初稿,9月6日定稿

〔註1〕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hongkong-protests-trump/trump-says-its-up-to-china-to-deal-with-hong-kong-riots-idUSKCN1US0OR。筆者注意到示威支持者都不接受「動亂」、「暴動」的標籤。但「只有暴政,沒有暴動」既是他們的口號,所以暴動應該是堂堂正正的舉動,何以要遮遮掩掩,不好理解。按:本文所引網絡資源,均為2019年7-8月存在的版本。
〔註2〕香港反對派和暴亂者的主要金主之一是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一個中央情報局的外圍組織(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HCpLZ73g)。特朗普毫不諱言香港是跟中國貿易談判的籌碼(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trump-xi-jinping-soften-hong-kong-criticism-trade-talks-report-2019-7)。
〔註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Jy8vTu66tE&t=55s。
〔註4〕Plato, The Republic, tr. Desmond Lee,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74, revised 2nd edition), p. 282.
〔註5〕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lasBxZsb40
〔註6〕見共和黨參院領袖Mitch McConnell 2010年聲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kVwsV2
6aI )。
〔註7〕參考 Andrew Glencross, Why the UK Voted for Brexit,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2016).
〔註8〕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QSMr-3GGvQ&t=313s
〔註9〕參考所謂「信息繭房」(information cocoons),見 Cass R. Sunstein, Republic: Divided Democracy in the Age of Social Medi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sity Press (2018), pp. 1-30.
〔註10〕John Dewey, “Creative Democracy: The Task Before Us” (1939), in J. Boydston (ed.), John Dewey: The Later Works, 1925-1953,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67-1987), Vol. 14, pp. 224-230. Thomas Mann 後來也表達過同樣的意見,參考David Brooks, “Democracy is a Way of Life” (https://www.seattletimes.com/opinion/democracy-is-a-way-of-life/)。
〔註11〕關於「拉布」違背民主精神,參考Josh Chafetz, “The Unconstitutionality of Filibuster”, Connecticut Law Review, Vol. 43, No. 4 (May 2011), pp. 1003-1040; 林貢欽:《「拉布」與「剪布」--考驗香港民主素質》,BBC 中文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hongkongreview/2012/05/120529hkreviewhkdemocracy)。
〔註12〕按:示威與暴亂者的訴求和目的不一定相同,在他們之間沒有人出來劃清界線之前,一般都以走在運動最前頭、最激烈的人們為代表。「和、理、非」如果不跟「勇武派」割席,其實是把自己變成「勇武派」的擋箭牌。
〔註13〕參考葉劉淑儀2019年6月立法會講話(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Fh10PeJSFU&t=187s)。
〔註14〕湯家驊與一名德國記者進行辯論,德國記者堅持以民眾意見做標準,湯則堅持以條例文本事實為根據,很能說明示威者是按情緒投票(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C3
PsAeSUU)。
〔註15〕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lco1Mkri8w
〔註16〕最能說明狀況的,莫如台灣記者的遭遇: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6650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