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版品進口審查的相關法規與問題
大陸出版品進口審查的相關法規與問題
壹、前 言
自太陽花「學運」以來,台灣彌漫著仇中情緒,蔡政府執政後,處處藉著兩岸關係條例,阻擋大陸出版品進口。由於相關條文允許就出版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已有違憲之虞。文化部長以防禦民主機制為由,將啟動修改許可辦法,有出版法復辟之嫌。
文化部最近推動出版品免稅的同時,也宣布將針對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許可辦法朝「精準規範、低度管理」修正,引發「思想戒嚴」、「文化封鎖」等質疑。部長李永得表示,這是民主防禦機制的體現,而且只針對中國共產黨或解放軍的出版品,以避免文化侵略。
貳、大陸出版品進口審查的相關法規
審查大陸出版品係根據1992年訂定的《台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37條第2項:「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或觀摩。」新聞局則依此規定於1993年訂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許可辦法》(2000年更名為《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許可辦法),其中第四條規定:
「大陸地區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進入台灣地區:一、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二、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四、突顯中共標誌者。但因內容需要,不在此限。」
針對出版品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實有違反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這也就是為什麼解嚴後,各界呼籲廢止《出版法》,而該法也終於在實施將近70年之後,於1999年經立院三讀通過廢止。兩岸條例第37條及相關許可辦法,同樣有違憲之虞,卻始終沒有更動。
參、兩岸交流與蔡政府的阻擋
隨著兩岸文化交流的快速成長,民間不時出現要求全面開放大陸圖書的聲音,並建議修正或廢除兩岸條例第37條有關出版品的限制。2002年新聞局曾公開表示,大陸書籍在台公開販售,將朝「漸進開放」的方向思考。事實上,從新聞局到後來被併入相關業務的文化部,一直採取低度管理的模式,有人檢舉才裁罰。自2010年至2020年,受裁罰的只有三件。
然而,蔡政府卻相當認真地執行兩岸條例,尤其在阻擋大陸與思想相關的產品方面,更是不遺餘力。2018年5月,文化部發公文要求出版社,若出版「中國」書籍須依「大陸許可辦法」送審,否則不得出版。自2020年9月3日起,經濟部依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禁止台灣任何單位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2020年12月,以疫情為背景的大陸繪本《等爸爸回家》,因提及「武漢加油」、「中國加油」等字樣,遭民進黨市議員、立委指為美化中國大陸疫情的大外宣,文化部因而以違反兩岸條例為由,火速禁止該書發行,全台各級圖書館也陸續下架。
自大陸改革開放、台灣解嚴及終止動員戡亂以來,兩岸交流逐漸朝擴大與深入的方向發展。即使扁政府時期,也沒有刻意阻撓大陸出版品進口。
肆、仇中情緒
自從2014年服貿爭議引發太陽花「學運」以來,仇中聲浪隱然成為主流,兩岸文化交流頻受掣肘。據瞭解,2016年蔡政府執政以來,各公立博物館與大陸的交流活動停滯,政治人物越來越不敢公然倡議兩岸交流,因為害怕被貼上親共標籤。
與此同時,仇中言論甚囂塵上,2016年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竟公然主張刪除推廣扯鈴的預算,理由為扯鈴是中國的文化,推廣扯鈴就是在幫中國統戰。
文化部要求出版社將大陸書籍送審,打算將相關辦法朝精準規範的方向修正,可以說都是仇中心態的展現。李永得所說的「防禦民主機制」,似乎意味著,如果不審查中國大陸出版品,台灣民眾就會被洗腦。如今網路那麼發達,要連結大陸的網站易如反掌,試問有多少台灣民眾因此「赤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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