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家與政權的認同

為「一國兩府」伸冤請命

余東周(紐約《僑報》副總編輯)


在美國歡迎兩岸加強交流的新政策下,阻礙兩岸關係最大的一塊擋路石──黃昆輝,終於被移開了。在新內閣的務實政策下,如何進行接踵而來的兩岸談判,必須要有理論的準備,其中兩岸定位是首先要解決的理論問題。本文作者區別了國家與政權的關係,提出了「一個中國」原則下的「兩府」關係。關係兩岸定位的問題另可參閱本刊所討論的「不完全繼承論」。如何解決兩岸定位問題值得兩岸決策當局深思。─編者

眾所周知,凡是認同中國這個國家的人,無不期望兩岸早日結束分裂狀態,實現祖國的統一。但以現在雙方敵意之深和心態之僵,如果不先予化解,要想在可見的將來透過談判手段和平統一,恐非易事。

化解之道為何?正確定位兩岸關係是也!

要使兩岸關係定位在正確的軌跡上,首先要雙方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且必須承認「一個中國」目前存在,將來也必須持續;而不是認為現階段是「兩個中國」狀態,把化二為一作為將來實現的一項目標。

除上述前提之外,兩岸更應務實地看待史實,即「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消滅,從而出現分裂分治的事實;嚴格劃分國家與政權的涵義,避免在概念上把兩者混淆誤用;以及要把兩岸關係鎖定在國內法範疇,而不能用國際法則來處理兩岸事務。

早期兩岸間對於「一個中國」涵義具有樸素的共識

在蔣介石和蔣經國父子兩人統治台灣時期,兩岸間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具有共識。雙方對於所稱「中國」一詞的指謂雖然有所不同, 但卻都以全體中國人民與全部領土作為對像而聲稱主權,並以此作為處理國際事務的根本原則,更以此作為凝聚一統的國家民族意識的圭臬。

如前所述,雙方對「中國」的指謂不同,即大陸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台灣乃指中華民國而言。但這種稱謂上的差別,只不過指誰是合法政權之爭而已。雙方都聲稱自己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因此而產生的「主權競合」,無損於「一個中國」的完整性,亦即中國存立的獨一無二性未被異化,雙方對國家的認同不分軒輊。

當退處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仍然作為中國代表佔據聯合國席位時,大陸當局未曾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而要求同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中國並列平坐。當中華民國政府被取消代表中國的資格之際,蔣介石也未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繼續留在聯合國,蔣介石去世後,嚴家淦與蔣經國相繼主政,也未敢違背老蔣所樹立的典範。

李登輝如何在「一個中國」的認同上變了樣

但,自李登輝掌權後,情勢大變。在民進黨與國民黨新貴──「吹台青」的影響下,他藉名拓展國際活動空間,進而突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在國際間竟大搞你來我不走的「漢賊兩立」政策,即推行所謂務實的外交策略──現階段兩個中國政策。李氏更自損立場,與民進黨攜手合作,成群結隊到紐約為進入聯合國而造勢,企圖通過國際力量把中國分裂狀態予以法定化、固定化和永久化。

李登輝以具體行動推行的「漢賊兩立」與把分裂狀態法定化的政策,導致他的「一個中國」涵義變質,國家的認同變了樣。

本來李登輝的「一個中國」的涵義,與其前任比起來,並沒有什麼兩樣。他所主導的國統會曾給「一個中國」下了定義,即「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觀之上述文字,反映李登輝個人意志的國統會所界定的「一個中國」涵義,可以說是一國兩府、兩體、分治的概念。這種觀點合,並未偏離「一個中國」的軌跡。

然而,問題卻出在李登輝的施政上,尤其在處理國際事務上,嚴重違背了國統會所界定的「一個中國」涵義。在內政上的兩岸關係條例,更把中華民族一分為二,視大陸人比藍眼睛高鼻子的外國人還不如的「非我族類」,顯然與「一個中國」的精神背道而馳。

為了爭取國際間平等參與的權利與地位,台灣當局竟不惜破壞自己所定的「一個中國」原則,公然主張「現階段兩個中國論」,「一個中國」是施政上未來所要達成的一項目標,更大力鼓吹策動參加聯合國運動,企圖把台灣問題國際化,藉國際力量實現「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國家地位並藉此來保護其安全。

他的這些企圖和動作萬一得逞(事實上不可能),將使「一個中國」以及兩岸關係發生質的變化。

兩岸的本質聯繫與統一的必然性

蓋一旦分裂狀態法定化,「一個中國」就不再存在,雙方也不再是中國的一部分,而成為各自獨立的個體,兩岸之間不再是本質上的聯繫(即指都屬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從而出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現象。

兩岸關係本質上的聯繫一旦被切斷,中國和平統一原來具有的必然性,就不得不轉化為偶然性了。屆時,就算李登輝和其同黨人還有強烈的統一願望,這項神聖事業能否完成、實現,不再是操之在我,而是完成可遇不可求的局面了。

國家與政權的混淆

兩岸間對於中國的指謂不同,共產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而國民黨說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已如上述。之所以產生如此差異,原因在於觀念上,把國家與政權混淆所致。

中國歷史上,每遇改朝換代,就「異其國號、以章明德」,同時也藉此與前朝劃清界限。其實所謂國號就是政權的稱號。由於概念上的混淆不清,結果把馬涼當馮京了。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以朝代(政權)之稱號作為國家之名,可以說是中國歷史的特有現象。

作為炎黃子孫,對於國家──中國的認同,並沒有任何問題,他們無不認同中國這個國家。不管居大陸或住台灣的人民,對中國的認同絕不疑惑。甚至長年僑居海外華人,也以認同中國為榮。但當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等同中國時,所謂國家的認同問題,於焉產生。

國家在統一的狀態下,即使概念上把國家與政權混淆等同,也不致產生國家認同問題,因人民業已習慣以政權之名作為國家之名。但在分裂狀態下,就非同小可了。居住台灣的人民,叫他們認同「中國」沒問題,但要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就難了。反之,亦然。

嚴格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稱法,可以說有欠嚴謹。因為這種提法,在概念上,把國家與政權混同了。在國際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沒有任何疑義,並且以其合法代表的名義,在國際間,逕稱自己為中國,亦無多大問題;但以代表中國的地位而向台灣當局人民說我就是中國,就國內法來說,就有問題。蓋法理上,代表人的行為認同本人的行為,但不能因此逕把代表人與本人劃上等號。「合法代表」的一方既自稱為中國,另一個非「唯一合法代表」的一方,當然有樣學樣,也自封自己就是中國。兩岸間競稱自己就是中國,就是這個道理。兩岸間競相主張本身就是中國時,雙方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若具有共識的話,不會產生兩個中國的問題,就像蔣氏父子時代的兩岸關係;如果不具共識的話,兩個中國的陰影早就出現了,李登輝也就不會成為眾矢之的了。

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

奇怪的是,市面上的辭書,把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大陸出版的辭典),或中華民國的簡稱(台灣印的辭典)。如果照這些辭典的註解,是否就是說中國的全稱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須知,中國一詞早在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之前就有的,絕非有了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才出現。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簡稱為中國,還說得過去,但把中國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簡稱,那就太昧於史實了。

由此可見,中國人在觀念上,把政權與國家予以混淆的程度,幾達無可救藥的地步。由於概念上的不求甚解或「差不多」化,致使中國人的強詞奪理的毛病,司空見慣。由於概念上的混淆,致使許多事情糾纏不清,在原地打轉,無法前進,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

台灣人民認同中國

其實台灣當局或人民不能認同的是政權,不是國家。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成中國,它(他們)無法接受,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同明朝遺臣不能認同滿清一樣。但有一點不同的是,明亡而中華民國尚在,明朝遺臣是個別的,而中華民國是集體的。舊朝遺臣不認同新朝是政權認同的範疇,不是對國家認同的問題。這種特殊歷史現象,每當改朝換代時就出現。

就中國特有的歷史現象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屬於朝代之謂;就國內法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政府都屬於政權,並非國家。國家是指中國而言。中國就是中國,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簡稱。前者為國家之名,後者屬朝代、政權之謂。須知,在國內法上,國家與政權不能混淆。前者為炎黃子孫聚居之地的統稱,後者屬統治階級取得政權之後,改定稱號「以章明德」的一種現象。兩者各有不同的涵義與作用。

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屬朝代之謂,已如上述,也就是統治階級或集團─政權的符號。在中國歷史長河中的每一階段,都以朝代之稱作為國家之名。譬如在1912年到1949年之間,稱中華民國就是指中國而言。如今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叫法來替代中國。兩者混同通用的現象,也不失為中國歷史的一項特徵。

今天,由於這種混淆現象,以致兩岸當局於擬定兩岸政策或處理雙方之間的事務時,對本身的定位(主體性),往往產生嚴重的偏失,在名位上糾纏不清,更有漸行漸遠的跡象。

為了避免情況惡化,影響到國家的和平統一,在國內法範疇上,兩岸當局確有必要在概念上徹底釐清國家與政權的分別,不要再把旨在彰顯明德的政權當作國家看待。讓中國就是中國,更讓它成為雙方都能接受親近的公約數。

給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合理定位不可或缺

當然,若想以武力結束分裂狀態,則另當別論。若堅持透過談判和平解決分裂問題,給予台灣─中華民國一個合理的定位,實不可或缺。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政治生態起了很大變化的今天台灣,加上以不負任何內戰責任的台籍人士為主要組成部份的今天的中華民國,北京方面更應給予合理的定位。

要想合理的定位,就得正確看待「一國兩制」不可,即不能把一國兩府、兩治或兩區等觀念與「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相提並論。蓋兩者的本質和企圖都不同。

正確看待「一國兩府」

中華民國(政府)這個舊政權,就國際法言,業已消滅(宣告死亡),但就國內法來說,仍存立於世。從而,兩個相互對立的政權,在中國歷史上再度出現。這兩個政權的出現,並不是原來的國家一分為二,亦即分裂狀態並未法定化,雙方並未簽署分割國土的協議。就法理言,分治狀態的中國,仍然是一個處於完整的國家。所以我們不該把「一國兩府」視同分裂主義,而把它打入冷宮。它不但具合理──合乎法理的一面,且與現實也相吻合。

我們也不能把「一國兩府」的提法認為與「一個國家一個政府」的原則相背。前者是國內法範疇的現象,而後者是國際社會交往主體性問題。須知,國家主體性的受到重視乃始於國際社會出現之後。國際間需要交往,交往之際需要有人作代表,處理實際事務,對方關心的是代表權的問題,而不在乎一方有多少個政府。北京當局與國際交往時無不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這句話本身就說明了中國存在著一個以上的政府的現狀、事實。我們不能藉口維護「一國一府」的形象而無視「一國兩府」暫時性的歷史現象。

中國的現實是,一個國家之內出現了自稱代表中國的兩個政權──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這兩個政權並不相隸屬,而是相互對立,因此無主從或主次之分,也無中央與地方之別。雖然雙方所擁有土地和人口有大小多寡之分,但法律上的地位,不分軒輊而無上下之別。

國際法上,獲得國際承認的一方,可以主張代表中國。但就分治狀態下的國內法言,中國就是中國,不能把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劃上等號。主權的主體是中國全體人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下的部份中國人民。中國為雙方所共有,其名號也為兩岸所共享,絕不能作為或視為一方的專屬品。這個中國,不僅指歷史的、文化的和精神的中國,同時也指擁有包括兩岸的領土和人民的具體而實存的中國。

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也就是它的層次,乃屬國內法的範疇。從而,若大陸當局對台灣當局說,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或台灣對大陸說,我就是王朝,你是盜寇。這種提法都有很大的瑕疵。

就中國歷史特殊現象和國內法來看,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者加起來的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不等於中國,充其量只能說是代表中國,而且只有一方有代表的資格。雙方處於對立、平等,不相統屬的狀態,絕不是對方的枝節或部份,但卻都屬於中國的部份或枝節。

概念上,把政權同國家混同,其結果必然會衍生對國家的認同問題。在目前情況下,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當成中國,而要叫對方認同自己,總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成為和平統一的阻力。當然,若訴諸武力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但後遺症卻不容漠視。

在概念上讓「國家」成為雙方的公約數、共同語言

國家尚未統一之前兩岸當局在概念上,應把國家與政權分開。這個「國家」成為雙方的公約數,成為真正的共同語言,進而產生強大的凝聚作用。把政權與國家分開後的所謂「一個」「中國」,兩岸人民對它就不會有認同問題。這「一個」「中國」並非僅屬文化歷史的抽像體,而是包括歷史文化在內的法律實體。

政權與國家,各有不同的指謂。代表政權的國號將隨同政權的進退而更迭,但國家之名──中國,卻與華夏子孫共存亡。只要中華民族生生不息,中國作為炎黃子孫稱號,將千古萬世,直到永恆。

今天,被政權化的中國一詞的概念,引起了一方對它的認同產生疑慮。從而對「一個中國」的涵義,發生嚴重的分歧。

概念上把政權與國家混淆的結果,可以說給雙方進行和平談判添加無形的阻力,已如前述。若想以和平談判手段來結束國家的分裂分治狀態,必先消除此項影響國家認同的因素不可。

清楚概念有利定位和統一進程

老實說,嚴格劃分政權與國家的涵義,對和平統一進程具有正面作用。也唯有嚴格劃分,一國兩府、兩區或兩治等觀念才有被接受的可能。承認「一國兩府」,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才會受到公平合理的定位,才會被對方視為平等而不相隸屬的政治實體。在合理的定位下,雙方平起平坐,一方才不會有被另一方併吞的疑慮。

承認對方為政治實體不是國際法上的「政府承認」

須知,國家固然是政治實體的一種,但並不是所有的政治實體都是具有國家的地位。承認對方為政治實體,並非立即發生國家的效果。

就國內法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政治實體,並不是作為中國的代表承認對方,而是作為中國政治團體的一種與對方相互承認。因此這種承認不是國際法上所說的「對政府的承認」,因此不會產生政府承認的法律和政治的效果。因此不致造成「兩個中國」的現象。

分裂狀態下的中國,享有獨立主權國家資格的中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中國這個國家的所有者就是其全體的人民,即包括大陸和台灣的全體中國人民「公同共有」;不是單屬大陸的部份中國人民或單屬台灣的部份中國人民所有。

記得,北京當局曾經表示過,只要台灣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國號。如果筆者的記憶沒有錯的話,這項表示,不啻是對台政策的重要宣示。這項宣示的重要意義在於北京當局,在概念上,首次把政權與國家分開,頗具進步作用。袛要雙方能堅持真正的「一個中國」原則,並且在觀念上和作法上,把兩者嚴予劃分,那麼「一個中國」原則,才有可能作為雙方的共同語言,而產生強大的黏劑作用,並且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兩岸關係的正確定位才有可能。正確的定位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必可產生可觀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