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台獨」是政治不是文化

劉新圓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文化台獨」一詞,根據個人搜尋,最早可見於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大陸學者辛旗對台獨的批判。他說,台灣自1995年後,修改高中教科書,在社會篇和歷史篇中「歪曲台灣歷史」。近年來,大陸官方與學界也經常以「文化台獨」來批判台灣獨派人士在意識型態方面的分離主義。

一、「文化台獨」的定義

什麼是文化台獨?大陸學者李道湘將它定義為「一種以確立台灣文化獨立性為價值取向,以『去中國化』為特徵,為『台獨』服務的社會文化思潮。它的目的就是要在台灣人民的思想意識中建立『台灣獨立』的觀念。就其性質而言,它是一種為『台獨』政治目標服務的文化分裂主義思潮。」李指出,文化台獨的核心理論是「台灣文化的獨立性」,從思想、文化領域逐步確立和認同台灣獨立的觀念。自本土化開始,走向去中國化的極端。根據李的說法,文化台獨的理論基礎係從歷史、文化與民族三個方面建立,分別為論證台灣自古並非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文化只是建構台灣多元文化的其中一部分,以及台灣民族係獨立於中華民族之外。

二、文化與政治的混淆

文化台獨的指控,其立論的基點有二,一是把文化與政治混為一談,另一則是把文化當作為政治服務的工具。

把文化與政治混為一談,所以會認為既然有政治上的台獨,便有文化上的台獨,而且文化上的台獨有助於建立政治上的台獨。誠然,若在歷史、文化與民族方面,證明或認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可以強化政治台獨的正當性,但所謂台灣文化獨立於中國之外,恐怕不是客觀的存在,而是主觀的認定。而且,世界上並不存在所謂「文化獨立」的現象,除非它是一個完全封閉、與世隔絕的系統。然而,在全球化、數位化的今日,完全與世隔絕的可能性已趨近於零。

只要互相接觸,必定產生文化交流,越強勢的文化,影響力越大。過去中華文化在東亞居於強勢,從日文與韓文引進大量漢字即可見端倪;到了近代,日本文化後來居上,中文許多現代詞彙如「民主」、「科學」、「社會」、「藝術」等,都是直接套用日本翻譯的西洋用語。可見,文化只有強弱之分,沒有獨立與否的問題。

台灣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一支,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如今台灣當權者意圖追求所謂的「文化台獨」,不僅會陷入無意識的自我否定,更會使台灣文化走向封閉與膚淺化、泡沫化。

三、政治干預文化

把文化當作為政治服務的工具,亦即把文化框在政治架構內,或視文化為政治附屬品的觀念,在極權統治社會裡,不會被質疑,也不能被質疑,經過幾百、幾千年的傳承,已深入骨髓,甚至如同呼吸一樣那麼自然。

像台灣這樣標榜已脫離威權、深化民主的地方,文化也沒有真正擺脫政治的控制。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中學國文與歷史課程的去中國化。108課綱的高中國文取消了連橫的《台灣通史序》,卻收錄了日人寫的文言文;中國史被融入東亞史,等於被當成了外國史。

台灣雖已解嚴,出版品不必再受審查,但政治人物仍然透過可能的管道,企圖控制人民的思想。傳播力、感染力、影響力越強的媒介,越是極盡所能地滲透,公共電視董事會鬥爭頻仍,即為明證。本土影視產業由於日漸沒落而愈發依賴政府補助,當權者就更有機會左右影視劇內容。以白色恐怖為背景的電影《返校》受到政府補助與支持。透過潛移默化的力量,很容易塑造威權時期當政者的負面形象。

影視產業如此,長期仰賴補助的藝文界就更不用說了。如今,藝文界多半不敢隨意批評政府,因為怕秋後算賬,積極揣摩當權者喜好的比比皆是,幫統治者打擊異己亦不乏其人,久而久之,偶然出現一點批評聲浪就遭修理的情形,也時有所聞。

政治干預文化,我們習以為常,但在英美等民主國家,卻非常忌諱,所以他們設計了所謂「一臂之隔」的間接補助原則,以避免因直接補助藝術文化而方便掌權者對藝文創作指手劃腳。英國的藝術評議會與美國的國家藝術基金會,就是國家間接補助藝術的仲介組織,確保藝術補助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台灣政府雖仿效英美成立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卻不是政府補助藝術的唯一單位,甚至未必比文化部直接補助藝文團體的經費多。自從孳息下降後,基金會的功能弱化。今年文獎條例修正後,竟允許委託民間機構代理藝文獎補助。

四、小 結

文化台獨,表面上看起來是文化問題,實際上是政治問題,而且是以政治干預文化。台灣政府雖自詡民主政治,但骨子裡也並未擺脫文化為政治服務的觀念。

文化受政治控制,並非民主政治的常態。在憲法保障下,人人享有言論自由,自然也有藝術創作的自由,換句話說,藝文工作者創作的內容,不應受到政治的干涉與左右,唯有徹底擺脫政治的控制,台灣社會才可能有創作的心靈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