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邱太三維護的是什麼主權說起
從邱太三維護的是什麼主權說起
今(2022)年3月24日,民進黨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對兩岸協商釋出訊號稱,如果「維護中華民國主權」不算台獨的話,是跟大陸談判時一個比較好的基本條件,並進一步加碼,聲稱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已不足,應「互相承認主權」。這番言論,不知是其欲為選舉造勢的「顧左右而言他」,還是不明所以的「一廂情願」,對於當下的兩岸關係而言毫無益處,也根本不切合未來兩岸政治談判的應有之義。
一、「不分裂」:政治談判的前提
兩岸目前而言並不存在「主權問題」,海峽兩岸當下處於「不分裂」的法理現狀,這是政治談判賴以為前提的對「現狀」之詮釋。只有依託這一「現狀」,和平本身才有理由,政治談判方有可能。
就兩岸各自具有「憲法效力」的法理文本而言,兩岸目前於法理上,不存在「主權問題」,均歸屬於同一個「主權國家」,該國的「國名」為「中國」,或以英文表述助益理解,“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belong to one China”;就大陸規範「武統問題」的法理文本而言,兩岸當下在事實上,也不存在「主權問題」,如「發生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和平將不復存在。無論就法理還是事實而言,兩岸不存在也不允許存在「主權問題」,海峽兩岸當下處於「不分裂」的法理現狀,是和平的理由與談判的前提。唯有台灣人自視也是「中國人」,才會有「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才會有「可以讓步給中國人」。
對於邱太三所述的「中華民國」,反映出台灣內部其實已存在兩個「中華民國」:一個是邱太三所述的「中華民國」,這是「等於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訴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相承認主權」的「中華民國」,兩岸在此指涉下是存在「主權問題」的;另一個是馬英九所言的「中華民國」,這是「大於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導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承認主權」的「中華民國」,兩岸在此指涉下不存在「主權問題」。唯有後者,支持對於「現狀」之詮釋,具備和平與談判的理由,構成導向兩岸完全統一的階梯意義所在。
二、「代表權問題」:政治談判的本質
兩岸目前而言並不存在「主權問題」,則兩岸將來可能的政治談判本質在於徹底解決「代表權問題」,完全「中國」作為一個「國家」的「名實相符」;而這種談判,就大陸自身的視角作界定,則是解決「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問題,而同一談判,台灣的視角也可詮釋為解決「大陸當局的政治地位」問題。
當前兩岸由兩種主權訴求重疊,治權互相不及的「憲法」,將共同的主權聲索界定出不同的「國號」,就「國家」而言,呈現出「名實不符」:兩個「國號」均不能完成與「國家」的「同一關係」,「國家」訴求唯一作為名之「國號」與作為實之「國家」相對應與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加入聯合國後實現對「中國」之「合法代表」,或曰「有效代表」;但仍然存在一部訴求重疊主權的「中華民國憲法」時,不能稱為「唯一代表」,不具備「同一關係」。因此,兩岸將來可能的政治談判本質,在於徹底解決「代表權問題」,完成「國家」的「名實相符」與「完全同一」。
兩岸未來的政治談判包含兩個方面:「談判前的談判」與「談判中的談判」。前者指涉談判雙方對各自定位的商洽,構成談判的前提,後者則是政治談判的過程本身。關於雙方的各自定位問題,採用「內外有別」的方式,有助益於談判本身:即雙方的彼此定位不影響雙方各自的國際定位,兩岸可能的政治談判場域與兩岸各自的國際政治場域互不干擾,而「彼此定位」可以藉由「代表權問題」本身得到合理界定,即兩個「一中訴求政府」。關於政治談判本身,按大陸的界定為「平等協商」,即為解決「代表權問題」,對「國家同一性」的「平等共造」。
三、「並存與互信」:政治談判的結果
政治談判的可能結果,取決於將來可能的政治談判本身進程,由「平等協商」加以解決形成草案,並由「各自民意」加以檢驗形成效力, 其本身的未知而充滿可能性的,但有兩點尤需注意。
一是「並存」,助益於更好理解「一國兩制」。「一國兩制」是大陸方面理想的統一後兩岸安排,並未形成草案,更未付諸有效,其形式是「未定式」與「未來時」。台灣所當著眼的,不當是「一國兩制」尚未成型完備的形式,而是大陸所提出這一方案的「預設」,或曰「初心」:這是一種有關於未來「制度並存」的方案與承諾,大陸方面擬用「制度並存」的方案作為統一後安排所在。這種明顯可見的「預設」或「初心」,而非當下根本不見的「形式」或「內容」,當為台灣內部所體認與把握。
二是「互信」,這是兩岸理解可能進行之政治談判及其結果的關鍵。「互信」在於假設以什麼樣的政治結構形式完成統一倒不是重點,重點是創造條件,無論是時勢條件還是法理條件,為兩岸的政治談判與磋商開路。路一開,自然會談出結果,最後是什麼樣的政治結構形式倒不是關鍵所在了。各種問題,相信兩岸「中國人」均有智慧加以解決。
四、小 結
對於「中央政府問題」,或如「一個中央政府、兩個地區、兩套班子、兩部權限」等均可加以探討。重要的是「互信」,而非「結果」本身。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邱太三的「互相承認主權」,似在落實民進黨說的「台灣已經獨立,名字就叫中華民國」,此說在台灣人如果無人能制,則是民進黨凌駕於中華民國憲法之上,台海兩岸「互信」的基礎蕩然,維護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的責任就全部落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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