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陳水扁在元旦文告中提到「兩岸共同尋求政治統合新架構」的主張,似有替陷入僵局的兩岸關係釋出善意,卻立即引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公開責難,認為阿扁明顯違背其競選政見--有關人民自決與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的立場。
姑不論「政治統合論」與兩岸統一仍相差十萬八千里,身為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的陳水扁,曾宣誓效忠一中架構的《中華民國憲法》,難道能不遵憲嗎?一個違背憲法的總統即是叛國,國人可以口誅筆伐要其下台,聰明的阿扁應該不會不明白。只是阿扁總統似乎面臨左右為難,究竟應以憲法為重抑或政見為重?其實稍具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命令牴觸法律,命令無效;法律牴觸憲法,法律無效。何況選舉時所開的政見支票,其位階更低,當然應以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為重。至於怪其跳票的人,只能怪自己對候選人無先見之明,大不了下次投票改投他人。政見跳票至多信用打折扣,但違反憲法卻涉及叛國,可要受國法制裁,絕不是罷免能了事的。
其實不但阿扁總統選舉支票跳票,美國總統選舉支票跳票也屢見不鮮;阿扁何止「統合論」違背政見,工時案、老人年金……等等哪一件沒跳票?既然阿扁競選的是中華民國(非台灣共和國)總統,又依法宣誓遵守憲法,效忠中華民國,若阿扁不接受原本一中架構的憲法,那就是公然違背誓詞,背棄憲法,可要接受國法制裁的,請別陷阿扁於不義,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省省吧,別再為難阿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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