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政策綱領草案「邦聯」說帖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中國國民黨政綱草案中揭櫫本黨大陸政策為:「依循國統綱領,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基礎上,追求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建構台海和平區;在台灣優先的前提下,推動階段性的『邦聯』,邁向民主、自由、均富的統一。」

由於系首次將「邦聯」列於國民黨政綱草案中,因此引起各界重視與討論。謹將有關含義,陳明如次。

一、依循國統綱領,追求兩岸穩定

依據前述文字,國民黨大陸政策乃是以國統綱領為主軸,主張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為基礎,恢復兩岸商談,尋求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的機制,然後分階段推動「邦聯」等過渡性安排;俟兩岸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差距縮短,再依據兩岸人民意願,逐步追求民主統一。

整體的政策構想,可以用下圖說明:(略)

二、「邦聯」為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

在前述的政策構想下,「邦聯」是我方中長程大陸政策中的一個環節,它既非大陸政策的立即目標,也不是兩岸關係的最終解決方案。由於政黨輪替以來,扁政府的大陸政策方向不明搖擺不定,整體兩岸關係始終低迷不振。而同時國內原本漸趨淡化的省籍意識與統獨對立,近一年來卻一再被挑撥激化。這一切使得民眾信心渙散,直接影響國內投資與經濟發展。我們認為,兩岸關係影響重大,亟需建立一個正常而穩定的關係架構。而維持國內安定和諧的中道力量也亟需凝聚,以免極端情緒撕裂社會結構。所以我們希望依照國統綱領,循序漸進,逐步建立和平穩定的兩岸機制,其中以「邦聯」形式作為一個階段性的安排。

三、「邦聯」的通則有助解決兩岸問題

歷史上曾經出現多次的邦聯組合,較為著名的有瑞士(一二九一~一七九六)、美國早期的邦聯(一七七八~一七八七)、德意志邦聯(一八一五~一八六六)、聯合阿拉伯共和國(一九五八~一九六一)等,其中有歷經五百餘年者,有僅得三年壽命者,美國、瑞士經邦聯過渡為聯邦,聯合阿拉伯共和國則經三年而解體;結果不一,形式各殊,邦聯內各成員的權利義務關係亦因其國情而各不相同。但是有幾項通則大抵為各種邦聯所共有,諸如:邦聯內各成員均維持其外交權、國防權;邦聯內各成員地位基本平等;各成員對其內部事務有其自主性;以和平方法解決各成員間之爭議;各成員在同一屋頂下,具有共存共榮的關係。這些通則之應用,確實有助於兩岸關係之發展,因此「邦聯」作為階段性的安排,應有其可行性。

四、「邦聯」之內涵可依兩岸特性協商處理

由於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與前述事例均有差異,因此用邦聯之形式來架構兩岸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可能完全比照國際成例,而需先建立兩岸各自之內部共識,然後透過兩岸協商處理。邦聯實施時間的長短,則視其運作及兩岸情勢之發展而定。兩岸關係中的邦聯應該是:

(一)合乎對等分治與和平漸進的原則。將來「邦聯」之內涵必須顧及台灣地區民眾當家作主的意願,也應 顧及民主統一的目標。

(二)不是台獨,也不是急統。邦聯是在兩岸分治的基礎上,建構共同的屋頂,所以它不是台獨的另一種方式。而同時兩岸在同一屋頂下,對等共存,和平共處,所以也不是尋求急統。「邦聯」應是最有利於維持兩岸現狀的構想。

(三)不是國協,也不是聯邦。國協是一種更為鬆散的組合,並不以統一作為最終目標。而聯邦之下的各邦則不具備完整的自主權,各邦與中央之間有從屬關係。因此兩者均不適用於兩岸關係之處理。

五、凝聚共識,突破僵局

當前兩岸僵局的持續,不利於台海和平與雙方發展,國民黨秉持理性中道,順應國內民心和國際期待,提出「邦聯」構想,並呼籲執政當局履行「沒有廢除國統會、國統綱領的問題」之承諾,召開國統會,凝聚國內共識,重啟兩岸協商,突破當前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