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易暴 兩敗俱傷

袁鶴齡(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副教授)


美國時間911月十一日上午,恐怖份子以其所挾持的民航客機自殺式的撞擊位於紐約的世界貿易大樓以及位於華盛頓的五角大廈,造成美國有史以來最大宗國內本土遭受攻擊的恐怖事件,其傷亡人數更屬空前。此一恐怖事件不但舉世震驚,更使大家驚覺到第三次世界大戰即將到來的可能性。事實上,此一事件的發生,正好提供給研究國際政治的人一個契機來重新思考相關的問題。

首先,這次的恐怖活動究竟是否算是對美國的宣戰?如果戰事發生,其所涵蓋的範圍(scale)及範疇(scope)又有多大?美國的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媒體皆認為此一恐怖舉動無疑地不但是對美國宣戰,更是對所有民主國家宣戰。因此,美國不但要揪出發動恐怖行動的主謀本.拉丹(但至今,本.拉丹仍未承認此一恐怖活動與他有關),更要將恐怖組織徹底殲滅。傳統對於國際戰爭的研究,一般皆將戰爭視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之間的一種軍事行動。換言之,戰爭的主體為國家,而其對象也相當明確。然而,如果美國將以本.拉丹為首的恐怖組織視為戰爭的對手,則傳統對戰爭的定義恐須重新認定。歷來,戰爭的發生,其絕大多數的原因是來自於彼此對領土疆域的爭議,以及國家領導人擴張領土的野心。基於對恐怖行動的報復而引發國際戰爭的事例,則似乎並不多見。恐怖組織是一個非國家的行為者,其軍事力量絕對無法與西方諸國相提並論,因此,美國若要以軍事行動嚴懲滋事份子自是輕而易舉。然而,要思考的問題是,不對稱軍事實力展現的結果是否真的能夠因此而緩和國際恐怖活動,或是造成更大的一股回教世界反美情緒?如果美國學者杭廷頓已預視到了文明之間的衝突,則如何有效能的管理世界秩序,似乎是自認為是國際霸權的美國所應當思考的問題。

其次,毫無疑問的,戰爭是達成政治目的的一種手段。國家可以利用各種不同的政策工具,如國際宣傳、外交談判、經濟制裁、以及軍事武力等方式,來達成其所設定的外交政策目標。雖然,各項工具之間沒有互斥與先後次序之別,但可以確定的是,軍事武力行動所必須支付的代價卻是最大,因此似乎應將其視為是最後一項選擇方案。雖然,911所造成的慘重傷亡舉世哀悼,但因此就必須以軍事武力的方式發動國際戰爭,在立場上則亦屬過份牽強。何況,恐怖組織份子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散居世界各地,因此,美國若欲以軍事行動達成目標,其所可能造成的無辜傷亡或許更甚於此。這種兩敗俱傷的結果是否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所樂見?尤其,如果其他盟國成為往後恐怖份子報復的對象,則其是否仍能全力支持美國,則不無疑問。如果美國出兵的目的是要打擊「罪犯」維持國際社會的秩序與穩定,則令人好奇的是,美國的軍事行動真的能夠達成嚇阻的目的嗎?換言之,美國企圖以軍事行動以確保未來恐怖份子不再滋事的可能性究竟有多高?嚇阻成功的首要條件在於具有「第二次攻擊能力」,如果美國無法一舉殲滅恐怖主義者於無形,則恐怖主義份子其所具有的回擊能力,便成為西方國家所必須承擔的風險。這次的恐怖攻擊行動是以民航飛機為工具,下一次便難保不會使用殺傷力更強、影響範圍更大的生化、核子武器。此外,在長期反美情緒的累積,以及沒有什麼好再損失的狀況下,任何「不理性」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則誰具有較多的議價籌碼便很難斷定。另一個使嚇阻成功的條件便是指揮與控制的問題,亦即,指揮控制通訊與情報。敵對國的目的便在於使對方的指揮控制程序永遠無法啟動,因此,為求嚇阻能夠奏效,就必須讓對方相信本身指揮控制能力的有效性。然而,當美國每年花費一億兩千萬美元在反恐怖活動的結果是兩棟世貿大樓全毀,以及五角大廈的被炸,則美國官方的通訊、情報能力何在?換言之,其嚇阻另一場恐怖事件可能發生的能力何在?

無疑地,在經過這次的恐怖爆炸事件之後,美國勢必要重新思考其在國際政治中的角色與戰略。美國長期以來在國際社會的獨霸心態、一面倒向以色列的中東外交政策,再加上小布希上台以來對國際事務所採取的強硬片面措施,以及不妥協的牛仔式外交風格,不但使其遭受來自盟國的抱怨,更激起諸多開發中國家及中東地區國家的不滿。雖然恐怖活動的作為引起大部份國家的公憤,但美國除了極力抓出兇嫌尋求報復之外,是否更應當在悲傷暫告一段落之後,仔細思考其在國際政治上的所企圖扮演的角色及所應採取的戰略。在這一世紀,美國仍將是世界霸權,而做為一個良善的霸權,其維持世界秩序的責任與義務絕不能以發動一場「正義之戰」而破壞。有人說,「如果要問誰是戰爭的勝利者,就如同在問誰是舊金山大地震的勝利者一樣」,因為戰爭的結果是沒有勝利者的存在,有的只是帶給人類不同程度的挫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