齷齪殘暴的「武士道」和天皇意識形態

陳映真


李登輝是日帝統治台灣時期遺留下來的深重精神傷害的、可恥可痛的活遺物。幾年來他寫的書、他的發言,已經盡情地暴露了他狂亂、不知羞惡的漢奸思想,早就不值得刻意浪費筆墨,加以批駁。去年十二月,他在日本右翼團體「日本李登輝之友會」的講話稿,也是滿紙荒唐言,實不必花費精神對待。這裡只借題談幾個問題,當然順便論破李登輝的謊言。

先說「武士道」和醜惡的天皇意識形態。

古日本「大和王朝」建立的同時,就以「系出天神」的天皇制國家進行統治。日本的「神國」論,有完整的神話體系和傳說,不像中國王朝「奉天承運」之類的空泛。一直到戰前,日本「神國」欺世愚民的神話還公開寫在日本史和各級學校歷史教科書中。因此,日本「武士道」的倫理情懷,就如表現在日本發動法西斯侵略戰爭時傳唱遍及全國民之中的、詞為「征海則以水浸屍,征山則以草裹屍,效死於大君之側,誓不生還……」的歌,體現了「武士道」所謂「明生死」、「辨公私」,為「悠久大義」之「皇道」、「天壤無窮之皇運」、「千古不磨之國體」,把南洋、中國、沖繩人視為非皇民的草芥狗畜,歇斯底里地在侵略戰爭中橫加濫殺、強暴、活體解剖、殘酷奴役。甚至驅使自己的大批青年,坐上自殺飛機高呼「天皇陛下萬歲」去送死。這令人毛骨悚然、野蠻至極的天皇意識形態,正是日本帝國主義的最上層意識形態,也便是這至今為日本右翼和它在台灣的僕役李登輝無恥謳歌的、以「武士道」為本質的天皇意識形態。

而以天神建國的神話立國的日本,居然以它獨特的政教合一制(所謂「祭政一體」)的半封建余緒進入資本主義現代化,並且早熟地奔向以天皇意識形態為頂點的帝國主義。迨這天皇國家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敗北而瓦解之後,又狡詐地利用戰後世界冷戰局勢,變裝為「象徵天皇」,在美國操持的日本戰後民主主義下厚顏無恥地延命,從而迴避了來自日本國內外徹底的批判與清算。到了今天,日本在「武士道」天皇論發動的對華十五年侵略戰爭、對朝鮮、台灣的殖民統治暴政,對廣大南洋的殘酷蹂躪,在中國的活體解剖、細菌作戰、強擄奴工、對「慰安婦」的摧殘、對二戰中西方俘虜的殘酷奴役和殺害等等罄竹難書的戰爭犯罪與暴行,卻被李登輝和日本軍國主義者極力美稱為「公」、「義」、「勇」、「仁」、「誠」、「禮」之極至的「大和魂」、「武士道」和所謂「日本精神」所一概強辭否認,堅不負起任何滔天彌海的戰爭犯罪責任。和同樣在法西斯侵略戰爭中犯下滔天罪行的德國在戰後嚴肅、認真對待自己的戰爭責任的態度與具體實踐相比,日本右派與李登輝吹噓「日本精神」和「武士道」的無恥言論相較,「日本精神」、「武士道」和「天皇主義」之齷齪、虛偽、視廉恥如無物,真是令人齒冷。

再說到自稱「二十二歲之前是日本人」,深受日本教育下「日本精神」薰陶的李登輝的「武士道」的「倫理素養」。

無可否認,不斷強調的「公」、「私」之辨,「生」、「死」分際、自我宣傳為締造了台灣民主、自由和「尊法精神」、吹噓知恥、誠實、義勇、負責的李登輝的實相,無非欺世盜名的可恥行徑。

最近不久,報紙上揭發了證明李登輝在任總統時,使用非法、秘密金庫的絕秘文件,暴露了李登輝利用職權,操持國安局秘密帳戶、橫領三十五億台幣,賄賂日本和美國、南亞等國際政要,為在國際上喪失合法性的台灣賄買「外交」和「安全」。隨著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合法性的不斷風化,在購買武器艦艇,維持「外交」關係,推動「元首」訪問外交時,不能不以巨額金錢賄買、分贓回扣、色情招待等不堪聞問的手段進行下流的交易。但是把自己宣傳成因「日本精神」、「武士道」教育而大公無私、光明正大、誠信高潔的李登輝,卻長期瞞天下人的耳目,越過國家法紀的監督與追究,橫領公帑,與國際墮落政客和貪腐的軍火商苟且敗德,而且事態揭發後,也絕不效「武士道」切腹以謝天下!

此外,李登輝在「民主先生」光環下留下的遺產,是今日已從國民黨滲透到民進黨議員和官僚體的龐大骯髒的「黑金」體系。為了維持國民黨的地方政權,李登輝把國民黨政權中、晚期發端的黑道與金權的綜合體最大程度地發揚光大,是不爭的事實。一個以「日本精神」自稱傳佈日本武士道「高潔」「信義」的倫理的李登輝,在領導國民黨中央時,泰然地擴充和發展黑金體制,泰然地讓台灣大資產階級蜂擁進入黨中央,讓他們在立院擁有過大的代表權(overrepresentation),使台灣政治淪落到黑暗齷齪的深淵。但這樣的人竟而口是心非地宣傳「武士道」的復興,其實也不奇怪。君不見「武士道」、「日本精神」策源之國日本政壇的「污職」事件時傳,而財團與權力的苟合,恰恰是日本戰後政治每況愈下的特質。

李登輝和大部分親日台獨派都犯了貽笑大方的錯誤,以為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台灣人都曾是(文明開化的)「日本人」。黃靜嘉律師的研究指出,殖民母國人和殖民地人法律上並不平等,並不同為殖民母國憲法下的國(公)民。終五十年殖民統治,日本帝國憲法和日本國會通過的法律,從未施行於殖民地台灣(和朝鮮)。在台灣施行的只是以「律令」或「敕令」為主的殖民地法(「外地法」),這就根本上規定了受日本帝國憲法和法律涵蓋的日本國民(日本人)和僅僅適用殖民地法的台灣(或朝鮮)殖民地人在法政上與殖民母國人的尊卑之別和不平等。殖民地阿爾吉亞人、印度人、印尼人在法政上只是法國、英國和荷蘭的殖民地人──日本人說是相對於母國人「內地人」的「外地人」。世上自古的鐵則:是奴才就不是主子!

李登輝等一些人為什麼老是津津樂道自己在日統下是日本人?除了法律上的無知,就是出於嚴重的台灣人劣等感。被殖民者在現實生活上懾於殖民者的「文明開化」,深以自己民族為落後和羞恥,就跟著殖民者編派自己民族的醜陋與「落後」。以李登輝為例,他就迭次在日本人面前惡罵中國民族與文化,說中國人「拘於面子」、不愛乾淨、「中華世界傳統政治制度」是「皇帝型權力構造」,其政治文化是「徹底的維持與強化政權的文化」的「人治」政治,(但李登輝則在惡質的「中華政治」下當了十年官僚,終致取得大位!)「公」與「私」不分,又說國民黨對台強加「中國化政策」,致台灣「腐敗蔓延,人民道德顯著下滑」……這種道德上極力崇揚殖民者,又相對極端蹧踐自己民族(廖文毅上書美國的《台灣發言》中亦然),然後努力要按照殖民者的形象、思維與生活改造自己,千方百計要躋身於統治民族,以殖民者的偏見和歧視鄙視自己的民族,即以後殖民論之所謂的「他者(異己者)」來鄙視自己的民族,就好像一個被殖民黑人精英,先把自己的臉和手腳擦上白粉,回頭去鄙視甚至欺凌自己的黑種同胞一樣。而李登輝的「日本精神」論和「武士道」論,恰恰顯出他精神的卑下、懦弱和驚人的荒廢。

有謂:「物必自腐而蟲生」。有李登輝、金美齡、許文龍這一代老皇民餘孽,才讓小林善紀、中嶺雄、石原慎太郎、籐井省三這一批狂肆無恥的公開要把台灣分裂出去,和台灣反民族份子唱和反華反動的日本人在台灣張狂跳梁。在戰後冷戰和內戰夾縫中蝟生滋長的老皇民反民族份子的存在,應該引起我們痛切的反省。

二○○三年元月十八日